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新闻出版行政执法,推进新闻出版法制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闻出版论文,依法治国论文,方略论文,贯彻落实论文,行政执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十四大以来新闻出版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十四大以来的五年,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相适应,新闻出版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对推进新闻出版业实现阶段性转移,深化出版体制改革,促进中外交流,扩大对外开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新闻出版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法制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1.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五年来,李鹏总理先后签署颁发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重要行政法规;新闻出版署颁布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达170多件,如《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颁布了大量有关新闻出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如《北京市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天津市书报刊管理条例》、《天津市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河北省新闻工作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新闻出版的宏观管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已经形成基本的法规体系和出版管理体制的法制框架,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已经初步进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2.执法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几年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条例,即“三法一条例”,不断加强和改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全国新闻出版行政系统执法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不断提高,比较好地完成了管理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在治散治滥、“扫黄”、“打非”和深化出版体制改革等方面,有力地促进了机关转变职能,改进和完善了管理机制,增加了管理手段,加大了管理力度。新闻出版行政系统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行政复议制度,许多省局设立了以主管局长为负责人的行政复议领导机构,并明确了办事机构,制订了工作规则。经过认真、仔细、周密的工作,行政复议有效地发挥了在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正确依法行使职权方面的作用,促进了法制工作水平的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成绩显著,天津、广东、山东、湖南等不少地方新闻出版局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活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既宣传了新闻出版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又有效维护了行政管理的权威性,体现出新闻出版法制工作依法行政的良好水平。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新闻出版署和各地新闻出版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进展。许多地方新闻出版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宝贵的经验。目前《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贯彻落实进展顺利,并已经显现出良好效果。
3.普法工作成绩显著。依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按照全国普法办公室和新闻出版署的部署,经过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和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我们顺利实施了“全国新闻出版系统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很大成绩。通过“二五”普法,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有了较大提高,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了新闻出版法制建设,从而为发展新闻出版事业起了很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在总结“二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全国新闻出版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总之,十四大以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的理论为指导,围绕依法治国,服务新闻出版工作,审慎立法,严肃执法,积极普法,新闻出版法制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坚持以十五大精神统一思想,深化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认识,把新闻出版法制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的十五大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指导思想上实现了执政党领导方式和国家政权运作方式的根本转变。不言而喻,依法管理新闻出版事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闻出版工作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用十五大的精神统一思想,紧密结合新闻出版法制建设的实际,深刻理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深刻地认识到,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对新闻出版法制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要充分地看到,完成十五大提出的“新闻出版业要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任务,已经把新闻出版法制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全局上把握,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法制建设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工作的关键所在。这里必须强调,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不仅是落实十五大提出的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加强新闻出版法制建设的关键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级领导要坚持把法制工作作为统揽全局、狠抓落实的重要内容。要从全局的角度,认识和把握法制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新情况,深入调查研究,精心部署工作,始终掌握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主动权。做好法制工作,关键也在狠抓落实。法制工作尤其是执法工作,直接面对的问题,往往都是复杂的、矛盾集中的问题,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因此必须实事求是,脚踏实地、集中精力,扎实工作。事情要一件一件地去做,问题要一个一个地解决,防止和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把统揽全局的精心部署与法制工作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真正落到实处。
2.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带队伍,促管理。首要问题是行政领导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不违法、不越权、不以长官意志办事。领导干部要作出表率,带领机关和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最近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要求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提高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认真转变机关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管理工作。对此,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重大,任重而道远。
3.适应管理方式变革的需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和掌握法律武器。近几年,江泽民同志一直强调领导干部要讲学习,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把学习理论放在首位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和掌握法律这个武器。《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相继颁布施行,是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对新闻出版业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遍施行,要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无一例外地必须进入依法行政的轨道。对这两点,必须有足够的认识。
这三个管理条例构建了新了出版管理体制的法制框架,体现了党的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定型化、规范化,具有法律的稳定性、权威性,标志着新闻出版管理走向制度化、法律化。条例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具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不同于上下级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人身的依附关系,而是具有法律上的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新闻出版业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关系的变化,是近20年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关系变革的必然反映,也是新闻出版业管理方式发生变革的根源所在和必然结果。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出版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闻出版业主体多元化、利益多元化的趋势在加快、加深,出版活动和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过去的以直接管理为主的方式已不适应需要,必须向以间接管理为主的方式转变,转向依法管理,靠法制来规范、引导、保障和制约。所以这三个条例是改革的产物,更是对传统管理方式的根本变革。
“三法一条例”确立的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赔偿制度、行政处罚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已经涉及规范和约束政府机关行政行为的主要方面,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定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公民、法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可以依法撤销不合法的行政决定;公民、法人如果受到违法行政侵害,人身权、财产权受损失,可以要求行政赔偿。行政机关有什么权,有多大权,怎样用权,受谁制约和监督,是由法律决定的,这就是依法行政,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都必须进入这个轨道,没有任何法外特权。
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适应新闻出版业管理方式变革的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率先更新知识,更新管理观念,规范工作程序,丰富工作方法和手段,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目前,新旧管理方式并存,在行政组织结构上,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分工还不科学;在管理方法上,重事先审批,轻事中、事后监控、监管;在管理手段上,习惯直接指挥、命令,干预具体事务,使用执法手段意识还不够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领导同志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深入学习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来。这也是学用结合,熟悉和善于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表现。
三、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搞好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为重点,推动新闻出版法制建设
当前,新闻出版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十五大和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围绕新闻出版工作的中心任务,继续完善立法,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搞好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为重点,推进新闻出版法制建设。在前一个时期新闻出版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就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工作的一个重点。一方面,我们围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继续抓紧各项配套规章和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另一方面,我们要集中力量在抓好行政执法上下功夫。国家新闻出版署年前已颁布施行《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依法行政又迈出了重要一步。目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法律的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一些法律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和严重地存在。在新闻出版领域,同样不可忽视这样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建立和实行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1.继续完善立法。目前,贯彻落实《出版管理条例》,制定配套的规章和实施细则,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物进口管理规定》等要抓紧制订出台。要进一步重视立法调研工作,结合出版体制改革的实践,确定题目,围绕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深入分析研究,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和方案。各地新闻出版局也要结合本地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三个条例,对地方性立法提出建议和意见。
完善立法工作,要依照十五大提出的要求和国务院的部署,着重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在我们这个立法层次上,应当自觉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反对和抵制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不超越职权立法或对法律、法规擅自解释,不打“规章仗”,决不干扰、冲击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更不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外自搞“部门体系”或“地方体系”。这是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不能含糊。当前要密切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要与深化出版体制改革相适应,处理好立法与改革的关系。特别是关于建立统一、活跃、有序的出版物市场的立法,决不应有地方保护、分割市场的内容,影响甚至阻碍改革的深入。第二,要体现机构改革精神,对机关权力自觉加以规范、制约、监督。要在切实转变机关职能的前提下,明确机关该管什么、不管什么。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简化手续和程序,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要使权力和利益彻底脱钩,不能搞“权力均等、利益均沾”,要防止滥用权力。此外,立法要讲究立法技术,讲究法理逻辑和条文体例,力求条文言简意赅、通俗明了。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立法工作人员一定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建立和实行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责任制。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按照这一要求,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吸收和借鉴各地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建立和实行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经讨论、修订后,将尽快正式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是当前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保证新闻出版管理的各项法规、规章有效实施的重大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新闻出版业管理的必要步骤和重要举措,对机构改革、转变机关职能、推进新闻出版法制建设和管理方式的变革以及对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体系都将产生深远影响。目前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条件具备,时机成熟,我们务必不失时机地通过这项工作,把行政执法的责任书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并完善起来,努力使法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署党组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中心任务来部署,要求年内全面展开,两年初见成果,三年大见成效。各地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分步实施。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闻出版行政执法队伍,是推进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加强管理的需要。要以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为契机,以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为手段,以执法前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素质为目的,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全国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将实行统一的执法证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后,各地各部门要严格依照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保证严肃、认真、细致、无差错地完成这项工作。岗位培训要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奢侈浪费。要对执法人员加强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增强其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所有执法人员都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新闻出版署将在适当时候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执法单位和先进执法人员,引导和促进执法队伍建设。
4.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普法教育是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一如既往地抓紧抓实这项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自发布施行以来,各地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要按照普法工作的要求,督促检查“三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今明两年,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要安排全体干部、群众进一步学习《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全面掌握其内容,深入理解其精神。同时,要在今年集中安排一段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及《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四、进一步充实法制工作机构的力量,不断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实践证明,各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在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与法制工作机构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当前,新闻出版法制建设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法制工作机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法制工作机构必须充实力量、提高工作水平。
第一,要充实力量,在过去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的基础上,着重把干部配备好。国务院多次强调,加强政府部门法制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法制工作专业队伍。我们各级领导要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持选拔思想好、作风正、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行政工作经验的同志从事法制工作,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法制工作机构的同志要增强责任感,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扎实工作。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要发挥好法制工作机构的“三个作用”:一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的作用,二是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作用,三是行政执法的“助推器”作用。当好参谋和助手,一要领导重视,二要努力工作,积极争取,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高质量的工作水平。执法监督是法制工作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是一项重要、繁重、复杂的工作,要继续做好;执法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努力。另外,法制工作机构虽然不处在执法的第一线,但仍然有指导、协调的责任。执法涉及的问题政策性强、矛盾复杂、程序严格,需要加强指导;执法过程中的某些环节,法制工作机构直接负有协助领导把关的职责;对于执法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领导意见和要求提出行动方案。这些方面的工作归结为一点,就是要发挥好“助推器”的作用。
第三,法制工作机构面临繁重的任务,要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又要分清轻重缓急,知关节,得要领,善于举重若轻。要按照基础工作、当前工作、重点工作这三方面进行工作布局,统筹安排力量。基础工作,就是围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推进新闻出版法制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当前工作,就是围绕新闻出版工作的中心任务,集中力量,着力解决涉及全局的突出问题;重点工作,就是围绕本机关工作前沿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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