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与合理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体性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摘要] 哲学界关于主体性问题的争论是实践唯物主义讨论的必然归宿。探讨主体性问题不应仅仅停留在一般性层面上,而应该使主体性范畴建立在具体的历史实践的基础之上。不仅要突出主体的地位与作用,而且要探求主体实践的合理形态或合理存在方式。
[关 键 词] 主体性 合理存在方式 合理主义
一、主体性:实践唯物主义的必然归宿
中国思想界自70年代末以来兴起了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反思传统文化、涉猎西方思潮、重新探讨和解释马克思主义等思想文化运动。这是中国在经历了长时间“左”倾教条主义思潮的严重禁锢之后,兴起的又一次规模较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哲学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与主体性问题的热烈争论,就是这一思想解放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常识,但它在70年代末的历史条件下被重新提出来却使人振聋发聩。这一讨论远远超出了哲学认识论的范围而具有了更为广泛的解放思想的意义:它冲击和扫荡了政治生活中的“左”倾机会主义势力,破除了思想文化领域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盛行的重重迷雾,从而对我们整个民族的思想解放起了巨大作用。正是以这一次大讨论所带来的思想解放为契机,奠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得以顺利和成功召开的思想基础,从而实现了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伟大战略转移,开启了把当代中国推向普遍交往的国际社会,使中国积极参与世界一体化进程的改革大业。
这就是实践唯物主义思潮产生的直接现实根源。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探索的意义,不仅在于它力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科学的分析与阐释,而且更在于它应答了中国的改革开放这一创造性历史实践的基本要求。政治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哲学上的实践唯物主义观念,成了对我们时代要求和时代精神的两种方式的表达。从这里可以看到,如同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不是从城市到农村,而是由农村包围城市而独具特色一样,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未来的道路同样是独具特色的:民族主体性不仅表现在政治上——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的中国特色,而且也表现在哲学上——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创造性阐释。这决不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说什么实践唯物主义是南斯拉夫的实践派在中国的翻版。这是一种对中国哲学历程缺乏深入考察的肤浅认识。实践唯物主义思潮是中国现代历史和当代状况的必然产物,是对几十年来僵化的哲学观念的自觉批判。它植根于中国的社会生活之中,是对昔日思维方式和思想框架的深刻反思。
既然实践唯物主义思潮的兴起凸现了中国哲学界探索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意识和创造精神,因此它的历史的和逻辑的归宿,便必然是关于主体性问题的哲学探求。主体性实践哲学的讨论事实上表征了关于马克思主义思考的时代特色。它不仅重新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来的内涵,而且从这种探讨、阐释中可以听到时代的要求和呼声。不仅曾经经历了百年屈辱、一度失去了自己主体性的中华民族,将在21世纪的全面复兴中,在世界上显示其自觉的民族主体意识和强大的民族主体力量,而且伴随着民主与法制社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面建立,中国的企业将全面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生存竞争,国民个体成员的独立自主意识和主体实践力量将日益得到尊重和真正的发挥。因此,主体性实践哲学之所以在当代中国被提出来,有其深厚的时代背景和生活根基。它既是我们时代精神的产儿,又是对未来理想世纪的期待。走向21世纪的中国哲学将在对主体性意义的科学阐释中,在对主体性合理形态的严肃探索中展现自己。
本文不打算对主体性作一般性的分析,而是从康德关于认识如何可能的追问出发,提出实践如何可能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人类主体性、民族主体性、企业主体性以及个体主体性的合理存在方式,把主体性与合理主义联系在一起加以考察。
二、主体性与合理主义
主体性是主体所具有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特征。主体的这些基本特性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着并发生作用,它们存在于对象性活动中,存在于主体实践与对象世界相互制约的关系之中。而这种相互关系采取何种存在方式,又是主体自身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所谓主体性的合理主义,就在于主体不仅能够自主地、能动地、创造性地理解和把握自身的地位、力量和作用,而且能够创造性地理解和掌握对象世界的基本特性和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使主体自身与对象世界的相互关系具有一种合理的存在方式,以这种相互关系的合理形态作为主体建构自身、发展自身的基本理想和原则。这实际上也就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实践是主体的现实存在方式。探求主体性及其合理主义,首先就存在着实践本身如何可能的问题。
(一)由康德哲学而来的启示:实践如何可能?
在现时代,任何未经科学论证和理性引导的盲目的重大实践,都会给社会甚至全人类带来重大损失。所以,要使一个重大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社会实践获得成功,就应当对这一实践本身作出如何可能的理性追问和科学论证,从而使这种实践具有合理形态和合理存在方式。
康德哲学对认识如何可能的追问是耐人寻味的。正是他的冷静追问,使人类对教条主义、独断论和非合理的怀疑论保持了高度警觉。康德哲学是高扬人类的主体力量而又不使其陷于荒谬的人类自我意识。为了使人类对自身把握世界的理性能力有一个科学而合理的认识,康德分析批判了认识论上的两种倾向:独断论和怀疑论。他把独断论恰当地比作专制,而将怀疑论形象地比喻为破坏定居秩序的游牧民族。在他看来,唯理论独断哲学把感性只看作是模糊观念,主张真理在于理性。这种独断论哲学以先天理性主宰一切并推出所有知识,但这实际上已超出经验范围。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硬要借助知性范畴去担负它所不能完成的任务,超越经验的现象世界去规定超验的物自体,即从相对的、有条件的东西出发,去追求绝对的、无条件的东西,那就必然陷入荒谬推理或自我崩溃之中。怀疑论则从感性、感知出发,反对普遍必然的客观知识,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了科学认识,起到的也就只能是破坏作用。因此康德认为,素称科学之王的哲学由于独断论和怀疑论的片面性而处在无穷争辩的茫茫黑夜之中。所以要拯救哲学于黑暗王国之中,就必须重新探讨、考虑、分析和审察人的认识能力,规定它所不能超越的范围和界限。一旦越出了人的理性能力所能达到的领域,人们的认识就势必陷入独断和荒谬。
至于康德关于人的认识如何可能的条件究竟是如何展开分析的,已不属于这里所要考察的范围。我们在这里受到的启示在于:如果说人的认识能力有一个不能超越的范围和界限,那么作为与人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并受其指导的人类实践能力,就没有一个需要去探讨、分析、审察和论证如何可能的问题么?人类的每一重大实践行为,事实上在其发生之前都存在着一个从理论和科学上去探讨和分析、考察和论证如何可能的问题,否则,这样的实践活动就会因其盲目性而给民族、社会乃至整个人类造成难以估量的灾难性损失。
在当代社会,任何一场重大的社会经济、政治改革实践,与以往历史上的改革、革命的重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开始之前有一个更为自觉、更为科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论证的先行过程,在它运行过程中有一个科学、灵活、有效的调控和反馈机制。从自发盲目的古典自由市场经济到当代具有高度自觉的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的重大历史转折,就是一个无可辩驳的历史证明。这就是科学观念和理性精神在当代世界日益占据统治地位、成为主导潮流的必然产物。如果说,以往人类历史上的重大变革、重大转折往往是由大乱达到大治,从资产阶级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几乎莫不如此,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社会动荡、战争、流血和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那么在今日世界,社会发展的程度越高,社会体制的重大变革就越是要求在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有序的转换,就越是要求高度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时刻贯穿其中。当下中国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改革,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要求下进行的。
现时代所需要的是实践运行过程的合理存在形态,追求的是实践问题的当代理解方式。实际上,关于实践如何可能的问题,80年代以来的中国哲学界已经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给予了多方面的注意。它们主要表现在:关于实践目的性研究的全面展开与实践观念的深入论证;关于人活动的效率的全方位探讨和系统分析;关于现代思维方式的自觉观念;关于对实践自身的分析与批判;关于合理性问题的哲学思考,等等,都在对实践问题的深入探索中不断凸现出来,它们构成了关于实践探讨中极具特色和富有生命活力的内容,而且事实上它们构成了主体性实践哲学问题的主导潮流。我认为贯穿在这些哲学思考中的深层心理动机和精神倾向,都是对往昔人们荒谬实践行为的哲学反思和理性批判,是对实践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之统一的合理存在方式和合理形态的追求。
(二)主体性及其合理存在方式
既然实践有一个如何可能的合理存在方式问题,那么与实践问题密切相关的主体性,也就自然有一个合理与否的问题需要深入探讨。探求主体性问题的目的不是无限吹胀主体的价值、力量和作用,而是寻求它的合理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不是一味片面地凸现主体的地位、尊严和自由,而是严肃探求同主体的自由与尊严密切相关的责任、义务和规范。
1.人类与自然的对话
人类诞生过程的矛盾和秘密包含在劳动中。正是在以劳动为中介所进行的同自然界的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过程中,人类孕育、发展和壮大了自己。在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中,人类越来越认识到自身主体性的存在及其力量。在当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和大规模的应用,人类同自然界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相互交换的中介系统骤然膨胀,人类之于自然的主体地位空前增强,人类从自然中获得了愈来愈多的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财富,自然界加速了作为人类活动客体的生成过程。伴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一次又一次浪潮,人类征服自然的空间已越出地球走向太空,人类自身的主体意识、主体意志和主体力量已日益推移到更加广阔的宇宙空间。人类在自然中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行动自由。
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回首人类进入工业文明以来的历史,面对今日为工业——科技理性一体化所全面控制的世界,人类主体力量在对象化的实践过程中的异化现象亦与日俱增。人类已面临着来自自然、实际上是来自自身的严峻挑战。人类主体意志、主体力量对象化的实践行为是否合理的问题就被空前尖锐地提了出来。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应当形成这样一种共识:人类应高度自觉地检讨自己的主体意识和主体意志,合理规范自身的实践行为,约束自身主体利益的过度膨胀。人类不应再如同往昔一样把自然界当作敌人、当作征伐的对象肆意掠夺,而应当把自然界当作朋友同她进行平等与友好的对话。
中国宋代哲人张载还远未走到近代工业——科技文明时代,对由于人类主体力量的扩张所带来的人类与自然的深刻矛盾和尖锐对立未曾有丝毫体验。他所拥有的是人类与宇宙万物一体化的深切的生存感受。因此他不仅倡导“民吾同胞”的人类理想,而且更力倡“物吾与也”的宇宙情怀。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之所以特别强调自然如同人类一样也会言语,之所以表现了对中国文化、对老子哲学的兴趣,大概就是因为深刻体悟了人类与自然息息相关、生死与共的存在之道。人类主体意识进一步觉醒的逻辑归宿,应当是人类对自身实践行为的高度自觉调控,并清醒意识到自己对宇宙自然的义务和责任。事实上,人类的自我意识已经发展到了这样一个历史阶段,即它能够对自身征服自然的实践活动的合理与否问题进行批判性的反思,从而使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及其矛盾采取更加合理的调解方式。
2.民族之间的平等交往和相互尊重
历史与伦理的对立、矛盾和冲突在人类的近代历史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世界上落后民族的田园生活在资本的强烈欲求和全球拓荒中被彻底摧毁,一部近代世界史就是西方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历史。整个世界成了欧洲列强大肆掠夺、发财致富的战场,落后民族在备受屈辱中为他人作嫁衣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落后民族主体意识的日益觉醒和主体力量的日益增强,那么它们就会永远处在被欧洲列强任意宰割、甘当附庸的民族主体性丧失殆尽的灾难之中。以民族主体意识、民族主体利益和民族尊严为核心灵魂的民族民主革命,正是殖民主义体系终于瓦解崩溃的根本原因所在。即便在今日世界,发达国家以其历史上所形成的强大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为依托,仍在推行着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和强权政治。因此一个尚未强大、尚未发达的民族若无民族主体意识,就无异于放弃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而甘受他国奴役。中国在经受了百年屈辱而终于赢得了民族独立之后,力倡在国际交往中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外来干涉,并一再向全体国民强调要树立民族的自尊和自信,发挥爱国主义传统,其意义就在于此。
我们处在一个各民族的历史都已转化成世界历史的时代,各民族都生存在一个普遍交往日趋频繁的网络体系之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有时刻意识到以民族利益为核心的民族主体性的意义,才不致于丧失其自身存在的地位和价值。否则,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它就会丧失自己的民族特性和独特生存方式,从而也就谈不上为世界、为人类的多元文明增添光芒。然而,民族主体意志、主体利益一旦恶性膨胀,也会给其他民族乃至全人类带来无可估量的灾难。人类有史以来,各民族国家间爆发了难以计数的冲突、流血和战争。近代以来基于民族利益的冲突而爆发的战争更是不可胜数。20世纪的两次世界性大战给全人类造成了空前未有的巨大灾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数千万人死于非命,不正是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民族主体意志和主体利益的极端恶性膨胀所致么?在21世纪即将来临的转折时刻,世界上仍有许多地区战乱频繁,数不清的同胞仍处在因战争、饥饿、国际剥削而造成的水深火热之中……回首人类充满了残酷的历史,我们会为民族间为自身利益驱使而相互撕杀、为人类骨肉同胞相互间对流血和死亡竟如此冷漠而感到惊讶。
如果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都合理约束其易于膨胀的主体利益,从而在相互间采取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合理交往方式,那么各民族就会在和平竞争中发展自己,各国真正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新的文明曙光就会布满全球。这并非是唯伦理主义的、乌托邦式的浪漫主义幻想曲,因为我们不是生活在黑格尔时代,我们不能再如同黑格尔一样去讴歌、钟情残酷的战争。在二战废墟上诞生出来的联合国的合理性就在于此。联合国的基本宗旨就是维护人类的和平与安宁,促进世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联合国的建立不仅体现了人类的和平愿望,而且也是这种愿望得到实现的某种制度保障。
3.企业利益与合理经营原则
在中国,长期以来由国家统统包揽的权力高度集中的企业制度,严重束缚了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企业自身潜能的充分释放,企业因而在一种缺乏生机的萎缩状态中运行。这是中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甚至直到今日仍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暗亏、三分之一盈利,对国家依赖性强而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差的根本原因之一。这里实际上就存在着企业主体性问题。所以,以企业利益为核心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企业自身进步、发展和不断壮大的原动力才有其正常发挥的根本保障。这是在当代中国的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中心内容之一。同时也应当看到,每一企业又是受各种法律、契约、惯例约束的市场行为主体。在国内外市场经济体系中,每一企业只有高度关注自身利益,才能在竞争中站稳脚跟。然而它又仍然必须接受业已形成并被广泛认可的生产——经营规范(如企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行的国际惯例,等等),以此来约束因企业主体利益可能过分膨胀而损害社会的种种行为。没有来自对企业行为进行约束的法律、规范和惯例,企业也就最终失去了健康发展的保障。今日中国有如此众多的企业偷税漏税损害国家,有如此众多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亿万大众的利益,就已不仅仅是一个哲学思考的理论问题了,而且是必须通过深刻的经济改革,采取严厉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予以认真解决的严重现实。
4.个体与社会
关于个体主体性的思考亦应从它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上加以分析考察。从二者的相互协调和处理方式来说,都不应片面强调、突出其中一方而忽视、泯灭另一方,关键在于是否使二者的关系处于一种最佳的合理结合状态。
就中国来说,以往数千年中以家庭伦理为原始基点而建立、经过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系统论证、由国家上层建筑系统推行的社会伦理——政治规范体系,其出发点和归宿不是个体生命、价值和权利的充分认可、实现和尊重,而是个体对家庭、国家和社会的绝对认同、遵从和忠诚。然而这并不就意味着个体与社会达到了真正和解与永恒统一,因为它把国家和社会看得至高无上,忽视了个体生命的基本需求,从而在二者的关系上仍蕴含了个体与社会的矛盾与对立。但是,由于在漫长历史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带有绝对命令特性的伦理规范体系,这套规范体系已内化到了人们的观念、情感和行为模式中,更加上由此而来的社会对个体行为的社会舆论——评价体系的作用,因而即便存在着个体生命对家庭和社会压抑的抗争,也终将被在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舆论——评价体系的可怖力量所压抑和扼杀。
针对着这样一种历史传统,今日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就应当是充分尊重个体生命的独特生存方式,建立保障个体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的社会运行体制,为民族复兴、国家强盛培育原始动力和基础力量。然而事情还存在着另一方面。今日中国社会正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处在由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信息社会转变的深刻变动之中。与这一过渡过程相联系,现代的政治法律体制和文明规范尚在形成中。在这样的重大历史阶段,如果个体主体性过分膨胀,而义务、责任等等因法律不健全而不能有效地予以实践和操作,那么个体与国家或与社会的对立、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社会的和平与安宁就不可能得到充分保障,规范、健康、有序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就难以正常进行,个体主体性也就最终失去了得以合理发挥的可能的前提条件,从而民族复兴、国家强盛的原动力或基础力量的孕育和调动也终将是纸上谈兵。
在今日世界,无论是整个人类还是各个民族,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开拓、挖掘、宏扬主体性的任务都远未完成。尽管西方社会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出现了反主体性的呼声,甚至尚在发展中的东方社会反主体性效应的惊呼亦绵延不断,但主体性及其实践的基本价值和意义事实上仍根基深厚坚不动摇。反主体性思想的出现,反主体性效应的惊呼,仅仅表征着应认真消除由于主体性的过度膨胀所带来的一系列消极后果,仅仅意味着主体及其实践在与对象的相互关系上应追求合理形态和合理存在方式。而这,就恰恰是我们追问主体性问题及其实践活动的合理主义如何可能的根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