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构建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绩效论文,管理类论文,评价标准论文,项目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认真研究,不断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2010年建立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这表明,绩效审计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方向,也必将推动绩效审计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发展。当前,各级审计机关共同面临一个难题,即因缺乏实践检验与试点基础,审计署尚无法以顶层设计方式拿出成熟通用的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一些省市从某些行业和项目入手进行了不少构建定量评价标准的有益尝试,但因缺乏绩效审计类别上的通用性,故也欠缺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同时,实践告诉我们,也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单一型评价标准与体系。这就提出了一个绩效审计向何处去的问题。我们认为,解决绩效审计面临的困局,既要摒弃一个评价标准一劳永逸的简单化思维,也要克服通用性评价“此路不通”的消极观点。实际上,厘清绩效审计的边界,树立绩效审计的权威,促使绩效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门类发挥其应有作用,愈来愈仰赖于是否拥有通用性的评价标准。我们的解决方案是,以方法论思维分类构建通用性的评价标准乃至指标体系。
分类构建基于以下考虑:绩效审计对象主要由政府投资类、财政专项资金类、公共管理类和政策执行类项目构成,自成体系的四大类别评价指标与标准差异较大,不具有通用性;同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主体上具备共性特征,具有通用性基础。据此,课题组尝试提出建立以这四类项目评价标准为主要内容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初步构想。作为体系构建的第一步,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构建成为系列课题的破题之作。本课题所指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是指政府机关为满足公众需要,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的项目。公共物品或服务的特征是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绝大部分公共物品或服务无法或不应收费。课题组在试点解剖、适用性推广与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力图从方法论意义上逐步构建一套个性与共性标准有机统一的评价标准,并以此接近“公式化”的通用标准,最大限度地解决绩效评价方法与框架总体上的统一性、一致性;以设定一定权重范围的行业个性化标准,解决行业与部门间比较明显的差异化、不可比问题。力图通过总结经验,修正问题和理论提升,以更加统一、量化与合理的评价标准,为衡量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结果建立一个相对可比与公允的尺度。总之,创新绩效审计方法,探索分类构建普适性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本系列课题试图达到的主要目标。
二、绩效审计评价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1.缺乏统一明确的绩效审计工作指引。
绩效审计实践已经从当初深圳一马当先发展到如今全国各地万马奔腾的局面,而绩效审计的统一性标准化却相对滞后。在实际工作中,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尚未统一,同一项目往往会出现多种衡量标准,不同审计组会各自采取具有一定主观色彩的评价角度,因而相同问题得出的绩效评价也难免会出现种种差异。导致审计人员在进行绩效审计评价时,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不全面,评价标准不统一,使绩效审计评价欠缺公允性、全面性、准确性。
2.评价标准欠缺整体性与可比性。
目前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相对多元庞杂,缺乏可比性与整体性。审计人员难以对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科学评价;评价标准的软约束使审计人员更易关注微观评价,难以把握绩效审计的整体性。目前,一些省市对个别行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有的仅把评价标准局于定性标准范畴,有的虽有量化评价标准,却因缺乏通用性而只能限于本行业或部门的自身应用。尚未发现对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具有方法论意义与类别通用性的研究或应用成果。
3.报告体例缺乏鲜明的特征。
当前绩效审计工作实践中,呈现出绩效审计不断向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延伸,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也不断引入绩效审计元素的特点。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把真实性合法性问题作为绩效类问题反映,或者把违法违规问题归结到管理绩效和体制机制原因等。从审计实践和社会反映上看,一定程度上造成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体例界限的模糊化,容易引起外界对绩效审计报告理解上的歧义甚至误读。
三、构建公共管理类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原则
审计是经济和社会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和改善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构建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应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使政府的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得到最大限度的优化。绩效审计内容十分广泛,各种绩效审计理论与方法层出不穷,评价指标与标准复杂多样,莫衷一是。回顾总结深圳十年来绩效审计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在构建公共管理类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性。应充分体现审计工作的主动性,扩大视野,发现问题,因此在指标的设置上,不但要关注经济效益指标的实现,更应该关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从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方面全面反映项目目标实际程度,充分体现审计工作的综合特性。
2.前置性。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能动性,将审计评价关口前移至决策阶段。目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中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决策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科学合理的决策是一个项目成功的首要条件,因此,审计评价关口应前移至决策阶段,注重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及项目管理的先进性、规范性的评价。
3.整体性。发挥评价标准的整体性,看绩效审计发现问题对全局的影响。从立项、建设、运作、管理(维护)等方面综合考虑审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应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形成有机联系的完整评价标准。
4.建设性。评价标准应立足建设性,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除了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外,还应重点关注深层次的管理问题,包括业务管理问题、有关责任方的职责履行情况、公共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政策效果。
5.专业性。凭借专家专业技术、经验咨询等方面优势,邀请有关专家一起研讨、制定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与标准,充分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取得与被审计单位的共识,增强评价标准的科学性与权威性,有效避免出现简单问题复杂化的问题。
6.实用性。高度注重评价标准模型的可操作性,努力从我国当前审计发展阶段与工作实际出发,优选适合广大审计人员简便操作的科学构建方法,以易懂易学易用为导向,尽可能实现复杂问题的简单化。
四、构建公共管理类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前提
(一)发达国家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借鉴
20世纪70-80年代,美国最早将绩效审计引入政府审计,颁布了《政府机制、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标准》,明确规定应实施经济、效率和效果的3E审计,得到国际审计界的认可和普遍应用。进入21世纪,发达国家的绩效审计获得长足的发展,在其影响下,绩效审计逐步成为大部分国家政府审计的主流。
从总体情况来看,英国的绩效审计发展较为成熟,是本课题的主要借鉴对象。其政府绩效审计一般分为六类:一是对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工程绩效审计;二是对政府部门重大支出绩效审计,包括对跨部门同一类支出绩效审计和对单个部门单个项目绩效审计;三是公共部门管理活动情况绩效审计;四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绩效审计;五是对政府自身履行职责情况绩效审计;六是对环境问题绩效审计。
其审计评价标准主要有以下五种:一是以行业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包括国际行业标准和国内行业标准;二是以社会公众调查结果作为评价标准;三是以专家研究成果和意见作为评价标准;四是以被单位制定的标准作为评价标准;五是对于事实清楚的审计项目只在审计报告中列示事实情况,不作评价,不论是议员还是社会公众,都会对绩效优劣进行合理判断。
(二)构建并应用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评价标准应具备两大条件
近年来,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化与发展,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的绩效审计已经成为当前常见的一个绩效审计大类。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评价指标与标准的具体应用至少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1.实施的绩效审计项目具备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的基本要素。项目应具备立项、建设(或设立)、运作、管理(维护)等阶段。项目应经过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及立项审批,建设后验收合格,经过一段时间的良好运作,得到有效的管理。比如,南山数字化城管绩效审计项目是根据《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深圳市南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工作方案》、《关于下达南山区200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及《南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等规定进行建设的,从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经过几年运行,基本实现建设目标。该项目具备公共管理类项目的基本要素,完全适用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2.公共管理类项目所属单位和行业已有一套付诸实施的自我评价标准。比如南山数字化城管项目自身已有一套实施五年多的评价系统,包括区级平台运行评价、区域运行评价及责任单位统一评价三部分。审计试点工作组在此基础上精心选择部分由代表性与操作性的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初步构建一套数字化城管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并最终出具基于该评价标准的南山区数字化城管绩效审计调查报告,对数字化城管建设与运作的绩效情况予以全面评价。由此可见,通过对行业自我评价标准与审计外部评价标准的相互印证与综合运用,即可实现再评价与再监督的审计定位。可以讲,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应是从行业和项目自我评价指标中脱胎而来的。
五、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的基本框架
构建绩效审计评价的基本框架是实现绩效审计标准化、统一性的必由之路,它是深化绩效审计的主要方法与重点,体现出绩效审计的整体思维与本质特征,是构建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的前提和基础。
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的绩效,就是要看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程度,要对项目立项、建设、运作及管理各过程结果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重点评价其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应把审计项目的预期目标作为审计评价的基点,根据项目的实际结果与目标比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综合评价,提出建议。
基于上述原因,针对政府公共管理项目自身的特点,提出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的基本模型。如图1:
六、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框架
课题组以南山区试点项目和上述基本模型为基础,在对绩效审计项目评价要素进行充分了解、分析,在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意见后,初步构建了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模型。其基本思路是:从反映绩效审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下称“三E”)入手,立体设立贯穿整个项目的立项、建设、运作及管理维护各阶段的指标与权重。在此类项目中,经济性主要关注的是资源投入和使用过程中成本节约的水平和程度及资源使用的合理性;效率性主要关注用最小的成本做成尽可能完美的工作;效果性主要关注的是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南山数字化城管绩效审计项目作为构建评价标准的试点,具有典型的示范性。该项是建设部在全国统一部署配套建设的重点项目,在项目特征与结构上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在构建评价标准试点过程中,课题组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切入:实践上,征得南山区有关部门和市城管局城管指挥中心的支持与协助,通过对南山区2011年度涉及市容环境提升、城市道路及征拆迁、市政基础设施、文化与体育、卫生、教育、国家机关及其他等33个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系统咨询与调研,同时对全国城管系统的51个数字化城管项目及同类型的项目进行全方位比对,获得大量第一手有关资料与数据。理论上,反复试用并验证比较了大量指标权重与绩效评价研究方法,诸如专家咨询权数法(特尔菲法)、经验型权数法、信息量权数法、独立性权数法、秩和比权数法、层次分析加权法(AHP法)、平衡计分卡法、标杆管理法等等,从绩效审计工作实际出发,经过反复比对研究,最终确定以特尔菲法为基础,以经验型权数法和平衡计分卡法为补充,初步形成“数字化城管项目”评价标准的指标设置与权重分配。试点项目完成后,运用数理统计方法,结合被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原设定的指标及权重作了进一步提炼与调整。
(一)指标设置
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以特尔菲法为基础,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数理统计原理及以往审计经验,对各项指标的设定做了细化:本课题将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种,并对共性指标做了明确规定,反映经济性和效果性的指标最低不能低于3个,在效果性中增加1个附加指标(发展创新能力指标),反映效率性的指标不低于7个,倘若反映“三E”的指标数低于以上设定的最低指标数值,其计算结果反映的绩效评价可能出现极端的情况。根据南山数字化城管项目最初设定的30个指标,压缩提炼出政府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14个共性指标。其中反映经济性的共性指标有3个:立项审批情况评价、项目建设节省额、社会效益(含环境影响、资源利用、就业效益等);反映效果性的共性指标有3+1个:建设目标实现程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及执行情况、公众满意度(率),附加发展创新能力指标;反映效率性的共性指标有7个: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工作有效率、行政成本节约率(含资金、人力等)、项目管理服务覆盖率、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资金使用率、项目建设工期等。其余为不同项目的个性指标,个性指标应根据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表1已有部分可确定的个性化指标),权重相同但可个数不同。
(二)权重设置
第一类是定性与定量指标权重。由于定量指标更能客观全面地评价一个项目的绩效情况,因此评价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主要采用特尔菲法,结合重要性原则与审计经验,原则确定定量指标权重为61%,定性指标权重为39%。
第二类是三E指标权重。按照上述设定原则,并结合公共管理类项目特性,经济性权重设定为25%,效率性为45%,效果性为30%。考虑到经济性和效果性指标的性质以及量化数据获取的难度,指标设置上以定性指标为主;效率性指标的特性决定其可以充分量化地反映一个项目的运作情况和工作目标实现程度,故应围绕审计目标从行业自身评价指标中选择和确定共性和个性评价指标,确保客观全面地进行审计评价。
第三类是管理过程的权重设置。主要包括:立项阶段、建设阶段、运作阶段和管理阶段。立项阶段考核指标相对单纯,此阶段重点评价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立项阶段评价指标权重总体设定为9%;建设阶段重点评价项目建设资金节约情况及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等,指标权重总体设定为21%;运作阶段工作复杂,内容丰富,集中体现项目的经济效益,是一个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保障,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权重设定为60%;项目的正常或高效运作依赖于有效和规范的管理,评价内容通常较为集中,重点评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执行的有效性、规范性、创新性等,指标权重总体设定为10%。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实施绩效审计的公共管理类项目,如果共性指标缺失基础数据则应相应扣分;特殊项目的某个评价指标确实缺失基础数据,则应将此指标的权重合理分配给相关指标;个性指标设定的个数大于设定最低数时,应均衡调低各个性指标自身的权重;个性化指标的设定除已统一给出的以外,可由审计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既有的总权重框架下与被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后确定。
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框架如表1:
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及权重设置,原则上要保持稳定。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项目、不同时期评价重点的不同,可建立共性指标权重的动态调整机制,在总体上不影响公共管理类项目可比性的前提下,由审计机关视情况予以统一和适当的调整。
七、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指标运用
以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模型为基础,设定各项指标,形成完整的一套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在整个评价标准的指标中,定量指标占70%,定性指标占30%,每个指标总分均为100分,根据每个指标的得分(Pi)和设定的权重(Ii)相乘计算出得分,并将乘积加总得出评价分总数(S)。其公式(下称评分公式)为:
说明:①Pi—为每项指标算出的结果转化成相应的分值。②Ii—根据评定对象的性质,对所选指标设定相应的权重。
③定性指标采用专家评议、涉及对象评议等方法,得出结论。
上述标准横向指标只作表述参考,不纳入综合计算评价的范围。
南山数字化城管绩效审计试点实践中,原单项定性指标在给定权重后,仍按单项评分百分制操作方法予以定量构成,评议分100分、75分、50分、25分四档位,扣分悬殊较大。课题组根据南山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的反馈意见,将评议得分修改为:定性指标设定基础分和附加分,基础分设为60分,即基本达到要求或运行正常的就能得到60分,在此基础上排列其他评价要素,剩余40分在其他评价要素中进行均衡分配,如某项达不到就扣该项分值。使定性指标评价的运用更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以南山数字化城管绩效审计设置的指标“建设目标实现程度”为例:由于数字化城管系统未全面实现建设目标,存在系统功能方面有待完善、各年度各评价指标数据不能完整提供及政府信息资源未整合共享等问题,故审计评价曾对该指标扣50分,总权重扣掉5分。区城管局对此提出反馈意见:“系统内容已经绝大部分完成预期目标,并通过国家建设部组织的包括院士在内的专家组的验收。即使个别功能未完善,几年来,系统也一直运行顺利。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整个建设目标实现程度得50分,说明系统建设及格水平都达不到,不符合实际情况。”考虑到该指标的特殊性,尽管不影响被审计单位总体加权得分,本课题还是对定性指标的评议方法做了上述修订。
本课题以南山数字化城管绩效审计项目为例,选择分别代表“三E”的三个指标,对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所设定的各项指标的释义、计算方法、权重及说明进行典型性描述。如:
反映经济性的“社会效益”指标。一是指标释义:从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政府失灵”的问题,有效防止因城市公用设施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利用“4050”人员作为信息采集员解决下岗失业问题等方面分析其社会效益。该指标属定性指标。二是指标权重:10%。三是指标说明:该指标反映南山数字化城管的应用所取得的社会效益,是绩效审计的评价重点,其结果对整个项目的评价影响较大,因此,该指标的权重比例相对较高。
本课题延伸试点成果,在“社会效益”项下具体确定三个个性指标:环境影响、资源利用、就业效益,并且上不封顶权重比例则在十四个指标中相对最高。如果一个项目同时具备三个或三个以上个性指标,其权重10%可在个性指标中进行合理化均衡分配,由业务部门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讨论决定各个性指标所占权重。
反映效率性的“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率”指标。一是指标释义:从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数占案件来源的总数,去分析发现,数字化城管是否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是否达到建设预期目标。该指标是利用数字化评价系统指标。属定量指标。计算方法: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率=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数/案件来源总数。二是指标权重:8%。三是指标说明:由于该指标仅反映南山数字化城管的应用是否达到建设预期目标之一,其结果对整个项目的评价影响中等,因此,该指标在整个项目所占的权重比例居于中间水平。
本课题评价标准采纳试点成果,抽象其共性设定与其对应的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即项目运作后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占目标工作量比重(实际完成工作量/目标工作量*100%),考虑到工作量与有效率的逻辑对应关系,权重设定为6%,取审计年度内的数据。
反映效果性的“建设目标实现程度”指标。一是指标释义:从人员配备、设备建设、资金投入、系统内容(六大类部件、五大类事件)上综合评述与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比如全面实现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建设目标,尚未实现建设目标等。属定性指标。二是指标权重:8%。三是指标说明:由于南山数字化城管是按照建设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设的,按建设部规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并通过验收,因此,审计侧重建设目标及验收文件,以及系统功能的检查,故权重比例设置中等偏下。
本课题评价标准采纳试点成果,设定了对应指标“建设目标实现程度”,从人员配备、设备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内容等方面综合评述与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比如全面实现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建设目标,尚未实现建设目标等。属定性指标。从同类项目通用性角度考虑,指标权重设置为10%,高于南山区试点项目2个百分点。
八、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在审计报告的应用
(一)南山区数字化城管系统绩效审计概要
南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用单元网格管理方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方法,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七个环节,科学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实现城市“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管理。数字化管理体系中包括:综合平台、监督指挥体系、自动评价机制三个方面。系统于2006年6月28日建成并投入运行,2006年10月31日完成系统最终验收。区城管局是区数字化城管系统的管理部门,区数字化城管的运作由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区监督中心)负责。区监督中心系区城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指挥中心)的直属行政事务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监督考评辖区内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根据项目的立项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对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自我评价系统进行充分了解、分析的基础上,多次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市、区城管局有关数字化城管的工作人员,研讨可适用本项目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听取有关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意见,建立一套针对本审计项目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对区数字化城管建设与运作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本标准共设计14个指标,其中定量指标10个占71%,定性指标4个占29%;反映经济性指标3个,效率性指标8个,效果性指标3个。
从绩效审计项目整体上看,项目前置关口建立了1个审计指标,即立项审计评价指标;项目建设情况方面建立了2个指标,即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度和建设节省额;项目运作情况建立了10个指标,即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率、信息采集员一般案件有效上报率、准确派遣率、案发地坐标定位率、立案准确率、区属责任单位案件未处理率、区属责任单位案件超时处理率、区属责任单位处理公众投诉案件反馈结果“满意”率、挂账率、社会效益。项目管理维护方面建立了1个指标,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评价。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详见表2:
根据各项指标在本项目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比,每个指标总分都为100分,根据每个指标的得分(Pi)和设定的权重(Ii)相乘计算出得分,根据评分公式得出评价分总数(S)。按照上述审计评价标准,经对区数字化城管系统的立项、建设、运作、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计算及分析,其综合分值为79.66分,其得分计算过程见表3:
在审计报告中,客观评价了南山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与运作绩效情况,取得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认可。不仅对南山数字化城管系统应用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客观评价,也揭露了系统建设与运作过程中,存在系统未全面实现建设目标,管理系统不够完善和有效资源未整合共享,城市部件基础数据不完善,部分城市部件权属不清,运作存在不顺畅环节,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及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并且深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体制和管理上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
(二)本项目审计创新
在开展南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绩效审计中,审计组从审计目标出发,将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同时,审计报告中的评价及发现的主要问题也以此评价标准作为主线。将审计评价标准的构建及实施过程和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审计评价描述,并根据审计结果,指标反映满分或得分高的,在审计评价给予分别表述;指标反映得分低的,即扣分较大的,作为发现的主要问题表述;同时将各项指标的分值在审计报告中作了相应的披露和表述。审计指标的综合分值(总分)就是审计结果,以实现被审计单位的自我比较和改进。其创新点主要有:
1.审计报告体例的创新。不再套用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格式,设计与评价标准应用相适应的绩效审计报告专用格式,在审计报告的主标题下增加副标题“基于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应用”,以昭示其与其他类别报告的区别。将各项指标的分值在审计报告中作了相应的披露和表述。审计指标的综合分值(总分)就是审计结果的集中体现,以实现公共管理类项目间的自我比较与横向比较。
2.审计方式方法的创新。首次建立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进行审计,并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方式,积极推动绩效审计评价方式由定性分析为主向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的转变。
3.审计评价标准应用的创新。首次将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应用到审计实施全过程,将评价标准和审计报告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九、课题结论
长期的审计工作实践表明,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很大程度是由审计对象的性质和审计目标来决定的,在确定审计对象和明确审计目标后,建立逻辑模型,在与被审计单位的充分沟通和对被审计项目的充分了解后,确定恰当的审计评价指标并形成一套评价标准。本课题则试图从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入手,在不同行业不同绩效评价标准的纷繁复杂情境中,以方法论为工具,合理抽象出属于最大公约数的共性标准。通过不同视角三个层次的权重分配,立体客观地反映项目的整体绩效情况。提炼出共性指标,结合具体项目的个性指标,组合形成一套适用于特定领域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即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综合反映绩效审计项目“三E”状况,并贯穿于公共管理类项目的立项、建设、运作和管理阶段。
将建立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应用到审计报告中,评价标准和审计报告有机结合,从审计目标出发,就审计评价标准的构建及实施过程和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审计评价描述;根据审计结果,指标分值反映满分或得分偏高的,在审计评价分别给予正面表述;指标反映分值偏低的,即扣分较多的,作为审计发现问题表述。审计指标的综合分值(总分)作为审计结果的集中体现,以实现公共管理类项目间的自我评价或横向比较。
本课题所谓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统一性,是指同类项目中,绩效评价方法、体系框架、权重设置、共性指标等有限度的通用性,可适用于不同行业同类型项目之间的比较。本课题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可以直接在数字化城管系统的绩效审计工作中予以应用,并可探索应用本研究方法,结合实际逐步应用于其他行业的政府公共管理类项目。
附录1:应用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审计调查报告格式式样(略)
附录2:南山数字化城管系统绩效审计应用实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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