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语的时间特征与汉语的空间特征_英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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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事物均具时空的规定性:在特定的时间处于特定的空间。时间离不开空间,空间显现时间。时间,是事物生灭的运动变化过程;空间,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场所及其存在的形态。事物存在于时间,展现其运动变化;事物也存在于空间,展现其数量、范围、大小和形状。时间是事物运动的基本属性,若没有运动的相对性,就无法感知时间;空间是事物运动的表现形式,是具体事物所具有的一般规定。这是两者最为基本的关系。概而言之,任何事物,均具两面性,即既有其相应的时间性,又有其相应的空间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时与空又是人类对具体事物及其运动的体验,是人类从中分解并抽象出来的认识对象。换言之,人类的时空意识必然含有人类的主观成分,必然受到人所居于其中的人文思想的熏染,由此难免会导致与客观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的偏异。英民族与汉民族演进于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时空的意识必然取决于对各自长期沉积而成的社会文化的濡染,对事物及其运动由此形成独特的认知特征和表述方式,体现于语言就是两种不同的结构形式,昭显出洪堡特(Humboldt 1999:81-87)所言的每一种语言都是民族思维的历史积淀,折射出一个民族观察、感知和理解世界所独具的思维范式。通过对英、汉语言的审视,我们发现,英语总体上具有时间性特质,而汉语则基本上具有空间性特质。对此,我们将在下文阐析。在此需说明两点:一是我们在此仅从英汉的语言基因来考量这一问题,提出概而言之的看法,认为这两种语言在时间性和空间性上各有其主导性偏爱,但两者并非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因为任何语言都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二是动词具有时间性属性,名词具有空间性属性(亚里士多德1986:55-56;陈平1988;张伯江1994),所以我们在此将聚焦于英语中表示事物运动的“动词”来窥探其时间性特质,集中于汉语中表达事物的“名词”来观照其空间性特质。

2.英语的时间性特质与汉语的空间性特质

民族的精神特性与语言形式两者之间关系紧密,不论从何者切入,均可从中推导出另一者,这是因为民族精神与语言形式必然相互应和。洪堡特(1836/1999:52-53)提出语言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征,而民族精神则是语言的内在实质;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出了人们的任何想象。洪堡特的这一论断是强调一种语言的内在语码藏蕴着一种内在的世界观,特定的语言表征形式映现特定的民族思维方式。“语言源自精神,而又反作用于精神,这是我要考察的全过程”(洪堡特,转引自潘文国1997:358-359)。加达默尔(2004:569)有一著名论断:“语言就是世界经验”,这从另一侧面昭示了语言与人的关系。显然,在此所谈的语言是指语言本体的实质组成部分,如基本词汇和语法结构等,所谈的人是指使用这一语言的民族及其对世界的经验方式和思维方式,因为经验是人的经验以及人对其的思维方式。如果我们假设:英语具有时间性特质,汉语具有空间性特质,那么这一假设无疑意味着英民族的世界经验方式和思维方式是偏重于时间,而汉民族则偏重于空间。对于这一假设,我们需要考索求证。

如上所述,人类的时空意识必然含有人类的主观印记。在观察事物及其运动时,一旦有人的主观成分渗透其中,那么其片面性就在所难免。徐通锵(2005:9-13)对此曾有深刻的见地,即语言世界观具有主观性和片面性,取决于操这一语言的群体对现实进行编码时的观察角度;印欧语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体现于观察事物时的重时间性,而汉语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则表现为对事物的观照往往选取空间这一视角。

2.1英语的时间性特质

英语属于印欧语系。我们讨论英语的时间性特质,当从印欧语这一源头去寻觅其语言基因。

从目前可资考据的语言学史料来看,早在公元前8世纪,古印度梵文语法学家Sakatayana(转引自Sarup 1962:13;Scharfe 1977;Matilal 1990:9;Shendge 1997:77;金克木1996:88-89)就发现:从词源角度看,名词演绎于动词性词根或动词。如(foot)派生于动词性词根pad(to go);kham(sense)派生于动词性词根khan(to dig);(post)派生于动词sthā(to stand);rūpa(beauty)派生于动词ruc(to shine)。由此可见,动词性词根和动词在梵语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实,古印度对语言的分析及对语法的研究,其主要动因发轫于对梵语吠陀经(Vedic Texts)作严谨的解读。Sakatayana在分析吠陀经时试图从词源学角度证明大多数的名词派生于动词性词根或动词。生活于公元前5世纪的古印度语言学家Yaska,写了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专著《词源学》(Nirukta),依凭对大量名词的考察,发现大部分名词均派生于动词性词根,而且梵语里的大部分根词素(root morphemes)均具有动词性(Sarup1962)。公元前4世纪的人们普遍认为,梵语名词派生于动词,其派生手段就是借助词缀。当时以著述梵文语法著称于世的古印度语言学家Pānini将梵语中的词主要分为动词和非动词(non-verbs)两大类(Brown 2008:153),并依据词的形态系统共归纳出3983条规则,其中有1943条规则是表示具有动词意义的词根,以此作为梵文的构词根基(金克木1996:8;徐通锵2005:12),占总规则的49%左右。段晴(2001:V,Ⅸ)在《波你尼语法入门》①一书中对Pānini的梵文语法结构分析方法作了如下介述:Pānini完全以语形为分析对象,分析词根、词干、词尾、前缀、后缀、派生词等,分析到不可再分的就是动词性词根,即所谓的“界”;附加到“界”使其成为词,或者再使其表现出名词、动词等所有关系的都称为“缘”。简言之,“界”就是指未曾附加任何词缀的动词性词根;“缘”就是词缀。因此,梵语构词的基本公式就是“界+缘=词”。也就是说,只有动词的根才是梵语词的原始成分。名词均派生于动词,一个行为的过程用动词来表达,一旦行为完成,动作便固定,那就成为一件事,则用名词来表现。显然,梵语的构词是以动词为核心,而这个核心所反映的就是行为;动词或名词后附加何种词缀,往往取决于行为,即词缀黏附于词后从根本上是依据行为;表示时态的词缀所表现的是行为发生的时间。古印度哲学(Sarup 1962:5-6;Matilal 1990:19)认为,动词的基本概念就是表示“becoming”(发生,形成),而名词的基本概念则表示being(存在),而且在becoming与being两者之间,becoming占主导地位。我国著名梵文学家金克木(1996:3,31-33,85)对此有四点见解:一是古印度人关于名生于动、行为在先、唯有动词的根才是究竟等观念在印欧语关于词的形态研究中根深蒂固,作为一条根本性原则,至今未曾发生变化;二是这种词根理论的影响不限于古印度,而是到了近代;三是不论当时或以后有多少不同派别和结构的语法,均承认词根,而词根大多均表示动词的意义;四是就哲学观点而言,这种思想就是认为宇宙万事万物的根本在于行为、动作,动是根本,而静仅是表现。

从上述不难看出,在印欧语系里,名词肇端于动词这一观念由来已久,其要厄就是将动词词根视为先验的标志,崇信世界诸事物的本源在于行为、动作或变化,动是内因,而静则是其外在表现,即“动是事物的根本特性”(Nakamura 1983:505)。行为、动作或变化并非捉摸不定,一定会在具体事物的行为、动作或变化中得到反映。正因为此,印欧语重视对行为的研究,而且其语言编码体系自然生发出一种与动词相配的名词,即动词与名词构成语言中的两大词类,这对印欧语后期的嬗演具有很大的影响。如在当代德语里,从语法形式看,sein有名词和动词两种形式,而且作为名词的Sein是从动词sein转换而来。在英语里,表示“存在”的名词being显然是派生于动词be。再者,在英语里,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在名动派生的数量上,显然是以名词派生于动词居多,如selection派生于select、development派生于develop等,而借用逆成法(back-formation)而成的动词派生于名词,如edit派生于editor、aggress派生于aggression等,却只是少数,况且逆成法构词仅出现于近代英语,在古英语中这种构词法极为罕见。在法语里也多是名词派生于动词,而非反之亦然,如名词enfoncement派生于动词enfoncer,名词figement派生于动词tiger。其次,不论是在英语或法语,即便如selection和enfoncement等名词是派生于动词,在语法上具有名词功能,可其语义依然保持着动性,如to make a selection of sth.,其中的名词selection在语义上依然具有动性;再如法语l'enfoncement d'un pieu dans le sol(把桩打入地下),其中的名词enfoncement在语义方面同样保留着动性意义。饶有意味的是,柏拉图所著的《克拉底洛篇》(Cratylus)中,记载了苏格拉底与Hermogenes和Cratylus关于语言是否具有规约性问题的一段争论(见Geeraerts 2010:2),苏格拉底提出,古希腊原住民看到物转星移、日夜交替,就将太阳、月亮、地球、星空永不停息的运转称作theoi,即“神”,因为run(thein,即运行)是这些事物的根本。由此可见,古希腊语里的“神”,其本意就是动词run。这一例证可从一个侧面昭示印欧民族对事物行为、动作或变化的崇慕。

事物的行为、动作、变化是时间的主要表现,或者说,事物的行为、动作、变化是时间概念的载体。印欧语注重事物的行为、动作或变化,实际上就是注重事物的时间性,从事物的行为、动作或变化中去拿捏时间特征。根据古印度哲学,时间创造一切,时间是神圣而永恒的(Nakamura 1983:169-172);人们熟睡时,时间却醒着(Time awakes when people are deeply asleep)(同上:237)。由此不难看出,印欧语的世界观是俯瞰于时间对事物进行编码。正如翻译理论家Steiner(1975/1998:92,137-138,149,168-169)所说,西方语言与时间之间的关系是语法关系,其对时间的独特理解发端于印欧语中的动词系统。Steiner(1975/1998:137-169)还倾注大量笔墨,深察贯穿于西方人自我体验的时间性语法特征“过去—现在—未来”,发现西方人体验时间犹如体验自己可触可摸的脊骨。

不难想象,属于印欧语系的英语,其骨子里自然保存着印欧语的时间性特质。流淌着印欧语的血液,其语言表征无疑携有时间性特质,如英语句子结构中借用动词的形态变化来表示不同的时态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即在不同时间条件下,事物的行为、动作或状态均需借助动词的不同形态来表达时态,借以指明其时间以及与事物其他行为、动作或状态的时间关系,这是英语不可或缺的一个语法范畴,具有突出的语法意义,在句法构建中具有强制性,这是为汉语所不具备的。如:

(1a)As time went on,Sally began to wonder if Bruce had read George's new poem.

(1b)随着时间的推移,赛莉开始纳闷布鲁斯是否读过乔治的新诗。

(1c)As time goes on,Sally begins to wonder if Bruce has read George's new poem.

从(1a)不难看出,这一句子尽管未曾出现指明具体时间的词语表征,如yesterday或in the past等,但从句中的主动词began这一指示一般过去时的动词形态,我们便可知晓,这一句子是陈述发生于过去的一件事,所以go也是以went这一一般过去时形态出现,而且从had read这一过去完成时态可以得知,read这一动作发生于began to wonder之前。然而,在与(1a)相应的汉语例句(1b)里,仅从句中的动词本身很难了解这一事件所发生的具体时间,只能依凭语境推出。因此,若不参照(1a),仅将(1b)反译为英语,那么(1c)这一译句似乎未尝不可,然而,(1c)与(1a)所交代的时间完全不同。由此可见,英语的动词时态,其重要功能就是表示事物的行为、动作或状态及其所发生或存在的时间,是英语不可轻忽的语法范畴,在句构中具有强制性。可以说,时态是英语有别于汉语的一个重要语言特征。

从上述例证可以说明,英语具有重时间的特质,其具体表征往往体现于句子结构中的动词,由此带来英语句子结构中的主句谓语动词中心观。不论句子多复杂,也不论句中含有多少个子句(clause),句子始终以主句中的主动词为统摄,各子句中的动词时态则均以主句中的动词时态为轴心,如(2a)和(3a):

(2a)One of my best speeches was delivered in Hyde Park in torrents of rain to six policemen sent to watch me,plus the secretary of the Society that had asked me to speak,who had an umbrella over me.(Bernard Shaw,Sixteen Self Sketches)

(2b)我最为精彩的一次演讲是在海德公园。当时下着瓢泼大雨,听演讲的是被人派来监视我的六名警察,另外还有请我演讲的那个团体的秘书。

(3a)In Africa,I met a boy,who was crying as if his heart would break and said,when I spoke to him,that he was hungry because he had had no food for two days.

(3b)在非洲,我碰到一个男孩,他哭得伤心极了,我问了他,他说他饿了,已两天没吃饭了。

在(2a)中,两个定语子句that had asked me to speak和who had an umbrella over me中的动词时态had asked以及had的定位是均以主句中的was delivered为参照。在(3a)中,共有1个主句6个子句:一是主句I met a boy,二是主句宾语boy的定语子句who was crying,三是二的状语子句as if his heart would break,四是二的并列性子句and(who)said,五是四的状语子句when I spoke to him,六是四的宾语性子句that he was hungry,七是六的状语性子句because he had had no food for two days。这些子句中的时态无不受到主句时态的牵制和引发。相形之下,作为汉语译句的(2b)和(3b),句中的时态标记远不及英语明显。

再者,在西方语言学领域,动词及其在句法中的时态和语义特性始终是语言学家所关注的焦点,如Chomsky的句法理论始终未曾忽视过对与动词密切相关的INFL这一语法范畴的深究;在有关论元结构的研究中,动词始终是理论探讨的核心;在逻辑语言学研究中,谓词逻辑(predicate logic)是一个中心议题,而谓词显然与动词紧密关联。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因本文篇幅所限,只能另文讨论。总之,英语几乎每一个句子原则上都需要有动词,而动词在句法分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2.2汉语的空间性特质

汉民族长期浸润于古人“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易经·序卦传》)的传统思维方式,普遍认为一切运动肇始于事物,事物是一切运动的主体,由此养成了“观物取象”的思维习惯,事物也就因此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台湾学者龚鹏程(2009:122-127)在论及印欧语与汉语的差异时提出,中国人注重“thing”,自古推重格物致知,强调观察名之所以为此名,旨在可以知物之何以为此物;名学皆在正名,凡物,皆当有名去指涉它,故曰“物固有形,形固有名”(《管子·心术上》)。而关注事物就是关注空间,因为事物负载着长、宽、高及由此形成的面、体和量等空间信息。

的确,在汉语中,表达事物的名词得到格外的重视,即重名而不重动。就本质而言,名词是用于表达诸种事物诸类有形的、离散的名物。《尔雅》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词的释义词典,其基本的释义手段就是往往倚重于空间,着眼于名物,对事物进行细密的分类和确切的解释。即便是对表示具有时间性的行为、动作或变化的词,《尔雅》也往往依凭名物来框定其范围及陈述的对象(徐通锵2005:9-13)。譬如说,表达行走的动词词义一般具有行为或动作的时间性意义,可《尔雅》对这类动词的释义却是借助空间的差异加以甄别,如“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胡奇光、方环海2009:213);对“镂、刻、切、磋、琢、磨”等动词的词义,也是仗赖于特定的名物来框定,如“金谓之镂,木谓之刻,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同上:224)。其实,不但《尔雅》对动词如此释义,而且《说文解字》对动词的释义也常借用名物,如“沐,濯发也;沫,洒面也;浴,洒身也;澡,洒手也;洗,洒足也”(许慎2011:563-564)。再者,汉语中的“日”,是太阳的象形,以太阳的出现为象征,“晓”、“旦”、“曙”、“昏”、“暮”等词皆从“日”。连“时”也从“日”,因为日是天空中最显著的标志,是观测时间的最佳参照。“夕”是月亮的象形,夜晚常常以月亮的出现为直观标志。“月”既是月亮的象形,又是以月亮圆缺的周期为一个时段,因而“朔”、“望”、“胱”等词皆从“月”。由此可见,汉语常借用体现空间的名物来表达具有时间性的行为或动作,充分说明表达事物的名词在汉语的编码系统中占有突出地位,即空间性概念在汉语对事物的编码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郭绍虞(1985:328)曾提出,汉语语法的脉络往往是靠词组来显现,即积词组而成句,而词组又是以名词性词组为最,如(4):

(4)那一阵风起处,星月光辉之下,大吼了一声,忽地跳出一只吊睛白额虎来。(同上:329。《水浒传》第四十三回)

郭绍虞(同上:331)指出,(4)由好几个词组组成,“那一阵风起处”是一个词组,这是先听到和感到的情形;“星月光辉之下”也是一个词组,这是在听到和感到“风起”的情形之下而接触到的当时景色。这个词组在这句话中不可不加,是作为补充和说明的,因为这是为下文能够看得清楚的重要条件。“大吼了一声”也是一个词组,说明了发现这件事的第一个过程,先听到虎的声音,再看到虎的形体,依次写来,有条不紊,这是汉语的叙事之妙。郭绍虞(同上:333)进而强调,假若(4)改成以动词为中心,那么就可说成(5)或(6):

(5)一只吊睛白额虎,在星月光辉之下,大吼一声,忽地随着一阵风跳出来了。

(6)李逵在星月光辉之下,猛觉一阵风起,听到一声大吼,看到一只吊睛白额虎跳了出来。

(5)和(6)似乎分别前后紧扣,易于说明全句意义,可在汉语里却丢失了汉语的精彩,变得干瘪而无生气,其缘由有二:一是就事实讲,老虎不可能做主语;二是李逵的行动已在前面提过,就文章讲也不必处处再提。因此,(4)最为合适。鉴于此,郭绍虞(同上:331)提出汉语名词中心说。他指出,汉语造句法的特点是以名词为重点,而且词、词组、句取同一形式②;名词是体词,而动词和形容词则是相词。动词与形容词相对名词而言,就都变成虚词。此话兴许有些极端,可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先贤对汉语本质的认知。其实,早在1979年,郭绍虞(1979:117,134,141,551-553)就多次强调,西洋语法是重在动词,汉语语法是重在名词,汉语的本质是不可能以动词为重点的,如(7):

(7)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哪里有个坐着的空儿。(《红楼梦》第三十九回)

例(7)出现好几个名词及其名词性词组,郭绍虞(1985:334-335)对此指出,此话毫无雕文弄墨之嫌,因多用四言词组,所以显得干净利索,说得非常清楚,尽管似连非连,却又能生动具体,这就是迥异于印欧语的汉语特点,而且是以往语法学界不大注意的现象。

为进一步阐说汉语是以名词或以名词性词组为中心这一语言现象,我们再以例(8)为例:

(8)如今骑在马身上的是一位三十一二岁的战士,高个儿,宽肩膀,颧骨隆起,天庭饱满,高鼻梁,深眼窝,浓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正在向前边凝视和深思的大眼睛。(姚雪垠《李自成》)

例(8)是描写明末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突出展现其坚毅和远虑的性格特征。从此句不难看出,“高个儿、宽肩膀、高鼻梁、深眼窝、浓眉毛”均是偏正式名词性结构,而且最后还紧跟着另一个偏正式名词性结构,即“一双炯炯有神的、正在向前边凝视和深思的大眼睛”,其中心词均为名词。诚然,这种结构在英语中也不少见,可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偏正式结构中,插入了两个主谓式短语结构,即“颧骨隆起、天庭饱满”,这种插入现象在英语中却并不多见。其实,依照当今构式语法的看法,这两个主谓式短语结构夹现于前二后四的六个偏正式名词性结构之中,难免不受结构压制(coercion)而成为偏正式名词性结构,可分别理解为“隆起的颧骨、饱满的天庭”。由此可见,汉语的确是一种重名词和名词性词组的语言。更有意味的是,汉语能将这种名词性结构发挥到极致,如在中国古代就有许多由名词构成的“列锦”式诗歌范例。如:

(9)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黄庭坚《寄黄几复》)

(10)楼船夜雪瓜州渡,铁马秋风大散关。(陆游《书愤》)

(11)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马戴《灞上秋居》)

(12)星河秋一雁,砧杵夜千家。(韩翃《酬程延秋夜即事见赠》)

以上诗句,均由名词性结构构成,无不以物象、事象的空间结构,造就丰富的空间构图效果,展陈出对自然世界多重空间关系的取景。以(12)为例。这两个诗句虽均由名词短语编织而成,可意境无限,淋漓地宣露意象、形象、物象和镜象。前句是视觉画面:秋夜星空一只孤飞的雁;后句是听觉意象:千家万户的砧杵之声。前后两句的串联叠合,不但鲜明准确地描绘了秋夜景色的典型特征,而且构造了一个幽远凄清的意境。试想,若汉语不存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跟句子取同一形式这一独具的语言内在机制动因,即便是这种“列锦”式的诗歌语言,也让人难以想象诗人能构建出如此寓动于静的绝妙诗歌。诗人就仿佛是自然拼图的艺术家,借由名词拼就一幅美丽而有韵味的秋景图,而这几乎是英语所不具备的。

其次,中国具有悠久传统的训诂学,显然是以考索名物为己任,恰如唐代孔颖达在《毛诗·周南·关雎诂训传疏》中所言:“诂者,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人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其意思是“训诂者,通古今之异辞,辨物之形貌,则解释之义尽于此”。训诂学对名物的注重由此不言自明。诚如金克木(1996:3)所言:“中国人重视形象,是以名为先。中国人思想重形,重名,两者相通”。

沈家煊(2007,2009,2010)最近反复强调,在英语里,名词和动词是分立的两个类,而在汉语里,动词则属于名词所包含的一个次类。换言之,英语是“名”与“动”分立,而汉语则是“名”包含“动”。沈家煊这一深中肯綮的观点,充分说明汉语睽重名词,这与我们上文所引的郭绍虞的观点和金克木的观点如出一辙,也与我们在此的看法并无二致,这是因为名词就本然意义而言就是对事物之称谓,汉语重视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实际上就是关注事物,而关注事物就是关注空间,因为举凡事物均存在空间性,具备大小、高低、厚薄、聚散、离合等信息(陈平1988)。沈家煊(2007,2009)态度极为明朗,除提出汉语“名含动”这一看法之外,还提出在中国人的眼里,借用动词来表达的活动就是一个实体,汉语语言研究应摆脱印欧语眼光。这就是说,在汉语里,纵使活动或行为,也常被看作具有实体性质的事物。

再者,一种语言中的某一独特语法范畴往往最能显明一种语言的个性。现代汉语中作为独立词类的量词,就是一个独特的语法范畴,其使用在语言表述中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在句法结构中具有强制性,如(13):

(13)七根扁担 *七扁担

二条皮带 *二皮带

六峰骆驼 *六骆驼

三朵鲜花 *三鲜花

其实,汉语中的量词,不仅大量见用于现代,而且也早就存在于上古汉语,如:

(14)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孟子·告子上》)

(15)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孟子·尽心上》)

(16)衣裳三领,足以覆恶。(《墨子·节葬》)

量词的典型作用就是提供名词所指事物的形状、数量或其他的感知性特性,尤为明显的是,量词性语言注重于物体的形状及其离散性(Foley 1997:210,245)。汉语中不但存在大量的量词,而且大部分的量词在发挥对事物进行计量功能的同时,还对接受计量的事物进行形状及其离散型方面的描述(王文斌2008,2009),而事物的形状及其离散性则是事物空间性的典型表征。量词在现代汉语中大量存在并使用,而且在语言表述时具有强制性,这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从这一侧面我们可以获致一个重要启示:量词是汉语以俯瞰空间为个性的一个典型特征。

性相近,习相远。英汉语言虽具人类交流思想的工具这一相近的本性,但缘于各自不同的人文历史递演,已孳生出殊异的表达习性。为拷问英汉的根本差异,我们从历时角度推源溯始,追索了英汉语的演化,审察其语言表征习性,提出了英语具有时间性特质和汉语具有空间性特质这一观点,意在从根本上探寻英汉语个性差异的深层起因,以有裨于穷究英汉的本质性分野。但限于篇幅,文中所提这一论点依然停留于概说,尚需另文对英汉的词汇、短语、句子、段落诸层面再作深度的勘验。

承蒙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陈平教授拨冗四审本文,并多次在电话和电子邮件中提出指导意见,笔者在此深表谢忱!另外由衷感谢许余龙、潘文国、钱冠连、王菊泉、邵志洪等教授对本文的有效指津!尚存问题均归笔者。

①“波你尼”即“Pānini”。

②朱德熙(1999:272,340)也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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