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事故原因与防治论文_杨冬

煤矿瓦斯事故原因与防治论文_杨冬

鄂尔多斯市神东煤炭集团乌兰木伦煤矿通风队 内蒙古鄂尔多斯 017205

摘要:瓦斯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首,生产过程中几乎没有比发生瓦斯事故更严重的危害,如果对瓦斯的敏感性缺乏足够认识,控制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极易导致难以估量的损失。现如今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当仁不让地成为各煤矿企业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我联系当前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瓦斯灾害事故产生的原因并相应提出一点防治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安全生产

引言

有关调查数据显示,瓦斯爆炸在我国煤矿方面的安全事故中发生的频率最高,大约煤矿每20次死亡人数较多的严重事故中就有14次是由瓦斯爆炸引起的,不可否认瓦斯爆炸对煤矿业的危害极其大。如今尽管瓦斯治理工作体系逐渐建立完善,发生的事故大幅度减少,有一定初步成效,但是瓦斯爆炸事故依旧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最棘手的问题。为了减少避免爆炸发生,深入研究问题的原因,找出更为有效的对策是当务之急。

1 瓦斯爆炸的条件

如果瓦斯和空气中的氧气的浓度适宜,再加上哪怕有一丁点的火星,爆炸也会在瞬间发生。瓦斯浓度,氧气浓度,明火,这是瓦斯爆炸的必要三个条件,不难发现瓦斯浓度才是导致爆炸的根本原因。一般井下的瓦斯浓度在5%~16%之间时容易产生爆炸现象,而浓度在5%以下时空气会作为惰性介质参与化学反应,占用一部分的热量起到冷却作用,反而会阻碍爆炸的发生。如果瓦斯的浓度高于16%,爆炸也不会进行。这是因为过高的瓦斯浓度会导致氧气含量变低,这样在氧气浓度不足够的条件下化学反应会不完全,燃烧放出的热量比损耗的热量大。在煤矿井下的封闭区和采空区内等地方,氧气的浓度基本都可以控制在12%以下,但在其他工作面和巷道等人员主要工作的区域中,按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井下所有用风地点氧气起码会在12%以上,这样的话在正常的情况下氧气浓度一定满足瓦斯爆炸的要求。明火根据火源的强弱可以分成弱火和强火,较弱的明火不会形成冲击波,而强的明火会直接产生冲击波,沉积的煤尘也能快速变成浮游状态。在进行实验后我们可以得出火源温度要在650℃以上,能量至少需要在0.28毫焦耳,这样才能导致爆炸。在实际的井下工作环境中这些条件不难实现,较弱的明火也可以达到这个标准,进而引发瓦斯爆炸。

2 瓦斯灾害事故频发的原因

2.1 瓦斯积聚和潜在火源的隐患

通风系统不完善,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是目前煤矿井下出现瓦斯积聚的两个主要原因。如果通风系统不合理就很容易出现风流短路,频繁串联和循环风,进而会导致供风地点风量不足,然后瓦斯积聚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当出现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当时,局部通风机可能出现循环风,致使掘进工作面涌出的瓦斯反复回到掘进工作面,越积越多达到爆炸浓度,风筒断开也会引起供风点有效风量不足,导致瓦斯积聚。还有其他原因、因停电停风引起瓦斯积聚,或者是因盲巷积聚的瓦斯达到一定程度进而引发爆炸。爆破火花、电气火花、摩擦撞击火花、煤炭自燃等都属于井下点燃瓦斯的潜在火源隐患,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放炮和电器设备运行摩擦产生的火花是当前瓦斯灾害事故的主要明火。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就在近几年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大约40%是由放炮产生的火花导致的,由电器设备工作自然摩擦产生火花引爆的也大概占据40%。

2.2 开采条件恶劣,环境因素难以控制

我国的煤矿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复杂,现有煤矿超过90%的都是井工矿。随着开采的不断继续,煤矿开采深度平均每年会增加20米以上,而开采深度的增加必然会造成开采难度的变大。尽管相对开采之初而言瓦斯收获量平均每年每吨增加1立方米左右,但因而导致的矿井危险性加大更加不可控,冲击地压和热害等灾害比以前更加严重,收益并不能将损害抵消掉。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上煤矿瓦斯突出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几乎全是瓦斯大、涌出强度高、危险性大的瓦斯矿井。当开采深度增加到一定程度,瓦斯涌出量将增大到一个危险界限,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增加,危险区域也会扩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加。

2.3 安全管理有漏洞,技术装备更新频率较低

在部分煤矿企业中存在着管理不够细致,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保障基本工作不够到位等等一些问题。在通风管理、瓦斯防治工作上还有一些隐患没有得到排查,万一导致爆炸事故就为时过晚,必须尽早发现加强管理,不能只想着节约资金而不去更新技术装备,在生产工艺技术落后,缺乏必要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下,矿井防灾抗灾害事故能力,灾后挽救能力会大大降低。

3 瓦斯爆炸事故防治对策

双巷间贯通、角联巷道、高冒区等薄弱地点是引发爆炸事故的主要区域,在制定通风和瓦斯管理制度时要特别考虑这些区域。我们必须要去加强矿井监测监控和人员检查,这样能及时预警事故的发生并提高面对事故的解决能力。同时要求明确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煤矿安全生产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影响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责任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往往大部分瓦斯事故实则是责任事故,如果我们的安全责任制度踏踏实实全部落实下去,实际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将会大大减少。安全制度不落实就会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就会发生瓦斯超限,就会产生引爆瓦斯的火源,不落实制度发生瓦斯事故也只是时间问题。这不是对危险后果的预测,而是实实在在流血的事实。在实际的煤矿生产中我们想方设法从各个方面预防瓦斯爆炸的发生,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考虑到万一瓦斯事故发生了该如何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思考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方案并适当组织员工进行演习。在演习中员工也会进一步熟悉煤矿的情况,同时掌握瓦斯爆炸发生后进行应急救援的措施,在演习中了解问题,发现不足,改正加强体系系统,防治结合,防患于未然。

结语

总而言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多因素、多环节、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煤矿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甚至可以这样说,安全本身就是煤矿的最大效益。企业要把安全第一作为生产方针,制定并实施一套符合实情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规章,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避免煤矿特大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好保障工作以促进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的发展前进。

参考文献

[1]陈宝智,王金波.安全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9.

[2]张力,何学秋.安全流变理论及其在煤矿事故中的应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1,1:6~10.

论文作者:杨冬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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