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交叉就业试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_党政领导干部论文

党政领导干部交叉就业试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_党政领导干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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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适当扩大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的要求,2005年3月以来,湖北省委组织部在黄石市铁山区开展了扩大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试点。试点工作围绕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组成结构、减少分工交叉重叠等问题进行探索,积累了新的经验,也提出了一些需要研究的问题。

做法与成效

(一)采取“9+1”职位设置模式。所谓“9+1”模式,即党政班子由9名常委和1名党外副区长组成,其中区委书记1名,副书记、区长1名,副书记1名;4名常委分别兼任常务副区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人武部长;1名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副区长;1名常委兼任宣传部长、副区长。另设置党外副区长1名。即党委1正2副6常委,共9名(专职常委5名);政府1正4副,共5名(交叉任职4名)。与交叉任职前相比,党委副书记职数由3名减少至2名,党政领导班子职数由12名减少至10名,党员副区长均由常委兼任。政府班子进入常委会的人数由2名增加到4名,占常委总数的44%。

(二)规范运行机制。一是明确划分工作职权。以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为依据,制定职位说明书,对每一职位都实行“七定”,即定职位名称、职位编码、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标准、素质能力要求和考核标准。同时,按照常委分工负责、分工不交叉的要求,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在一起,由一位常委分管,并适当考虑班子成员个人特长进行分工,保证工作连续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的议事规则。对党、政两个决策集体的决策范围、内容、程序、执行等问题进行界定,明晰各自的权责关系,做到职位交叉,但决策不交叉、不重叠。三是创造性地制定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工作报告制度。书记联席会议由区委正副书记、人大党组书记、政府党组正副书记、政协党组书记参加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酝酿工作、加强协调,促进四大班子达成共识,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工作报告制度,具体规定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要工作事项、报告方式和报告对象,并对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重大事项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理办法。

(三)完善政绩考核。针对交叉任职后对政绩考核的新要求,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对每一职位都确定了涵盖主管、分管工作及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任务的考核指标,建立起由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复合型考核评价体系,扩大下级和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加强对决策环节的监督,还建立了广泛征求意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并提出一系列配套措施。

铁山区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试点工作,总体上达到了规范党政机构设置、优化常委会组成结构、减少领导职数、解决分工重叠问题的预期目的,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一是进一步发挥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扩大交叉任职后,区政府领导成员中除非党副区长外,都成为区委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直接参与常委会的领导工作和相关决策,在更大程度上提高了区委常委会和区委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常委、宣传部长和常委、政法委书记与副区长的交叉任职,使原来横跨党委和政府、由两位领导甚至多位领导共同负责的一项工作,成为现在的一位领导独自负责,大大简化了日常工作大量的协调程序。新建立的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的范围和力度更大,确保了常委分工负责制下的全区工作一盘棋。

二是进一步促进了政府“管人”与“管事”的统一。实行交叉任职后,政府组成人员中除非党副区长外都是常委会成员,都参与干部任用和管理,政府“管事”与“管人”的职能结合得更加紧密,使政府的威信和行政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三是进一步增进了班子成员的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交叉任职使领导干部的权责更为对等和相称,党政领导班子分工不分家,共同维护一个集体形象。同时,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之后,使平行领导之间就一项具体工作的协调沟通和请示汇报大为减少,有利于避免工作中的掣肘和不协调。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保证了交叉任职工作的落实,而且构建了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保证了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同时,科学的职位说明书和规范的常委负责制,鲜明地界定了班子成员的职责。从试点情况看,党政领导普遍感到肩负的责任更为具体,也更加不可推卸了。

四是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从直接的行政成本看,按照当地目前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测算,因减少2名领导职数,每年可节省直接行政开支近20万元。从决策成本看,由于减少了副书记这个中间环节,解决了多位党政领导干部共管一事带来的问题,决策和执行的层次都相应减少。以前下发一个文件需要五、六名领导会签,现在只需要二至三名甚至一名领导签字同意即可,工作运转速度明显加快,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问题与思考

扩大交叉任职,也带来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科学设置职位问题。如专职副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常委的工作,主要是协助书记管好常务工作,以及群团、统战工作,但何为“常务工作”不好界定。又如,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副区长,也存在定位上的障碍。一方面,作为常委,可以对法院、检察院实施领导;另一方面,作为副区长,又必须与法、检两长同时接受人大的监督,相互之间并无领导关系。

二是正确处理地方人大与政府关系的问题。根据党的领导的原则,作为常委的区政府组成人员依法享有对人大工作进行领导的权力;而政府组成人员依法要接受人大的监督,如何处理好接受监督与加强领导的关系,值得研究。另外,政协领导成员都未进入党委常委会,在新的领导格局中是否影响到工作,也值得分析和评估。

三是对地方党委与政府的关系提出了新挑战。如政府将好决策、出政绩的事项交由自己决策,而将难度大、风险大的事项上交给常委会决策,会出现以政府决策代替党委决策的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实行了常委分工负责制,常委随意处置决策权的情况也有可能发生,必须从机制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改革不同步给相关配套改革的展开提出了新要求。上级领导班子尚未相应地扩大交叉任职,区级直属部门的职能整合也没有展开,对于横跨区委和区政府任职的领导干部来说,对上对下都要面对更多的部门、更多的工作、更多的责任,难以应付。

五是对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比如,实行交叉任职,减少了副书记这个中间协调环节,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上直接面对常委或政府副职,工作量加大了,担子也更重了。因此,在人选配备上,要更加注重综合素质、工作经验和驾驭能力,对党委书记更应突出统御能力,对政府正职要突出相容性,自觉摆正与党委的关系。同样,交叉任职后,常委一人两职或多职,素质要求更全面,需要选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真正做到“人职相匹”,需要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实行交叉任职后,党员政府副职领导干部在经党代会选举后还需经人代会选举,这在客观上可能出现“选不上”的问题。可否考虑设置过渡期职数,即:如参加人大会选举的常委落选,则其常委职数可配备为过渡期职数,设立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即速调整到核定的职数范围内。

为解决这些问题,湖北省、市、区三级正在实践中探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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