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市场化改革中金融创新的现状与效果分析_金融论文

我国市场化改革中金融创新的现状与效果分析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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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0年代形成高潮至90年代仍方兴未艾的全球大规模全方位的金融创新,使世界金融业发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变化。广泛采用的新技术,不断形成的新市场,层出不穷的新工具、新交易、新服务,浪潮般地冲击着金融领域。不仅革新了传统的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方式,模糊了各类金融机构的界限,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打破了金融活动的国界局限,形成了放松管制的强大压力,而且改变了金融总量和结构,对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国虽自80年代初才开始尝试金融创新,逐渐吸纳各国的创新成果,但在转轨时期,随着市场化金融体制的建立和运作,在竞争和利益机制的作用下,中国的金融创新和吸纳活动会日益活跃起来,现有的和将有的金融创新也必然对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和宏观调控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是决不能忽视的问题。因此,研究市场化改革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分析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与效果,探讨如何提高金融创新的效率,就是很有必要并颇具现实意义的。

一、市场化改革与金融创新

1.对金融创新基本认识。西方金融创新的历程表明,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为适应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自发进行的创造性变革,经济的发展速度与程度决定了金融创新的规模与种类,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创新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相伴而生,带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同时,创新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交易活动与组织管理来说,是一种变革和进步,它冲破了与现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管制与束缚,引用了先进的科技成果,创造出许多新颖的、能满足国内外资金供求者不同需求的金融工具与交易,扩大了市场容易,提高了金融效率,增强了金融对经济的渗透力和推动力,从这个角度看,金融创新实际上是对传统金融的一种扬弃,是金融业自身的一种改革、发展和完善。尽管金融创新也带来了货币政策实施困难、金融业风险加大、稳定性下降等弊病,但这些弊病与其对金融和经济发展所起的强劲促进作用相比,毕竟是第二位的,而且并非是不可防范的。因此,如果我们把创新理解为是一种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要求、利大于弊的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话,那么,在中国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创新应该是必要的。

2.现代市场经济是孕育金融创新的沃土。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下,货币信用经济高度发达,一切经济活动与交易都需要借助货币信用形式来完成,货币信用关系渗透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使金融业在市场经济中居于特殊重要的地位,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动性和先导性作用,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对金融活动在数量、质量、种类、服务、管理上的要求日益提高,由此不断产生出强烈的创新需求。同时,金融业自身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多元化金融机构的并存与竞争,大规模、大范围的金融活动和发达的金融市场都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用武之地,创新的供给者们亦能从中获得丰厚的创新利益和竞争优势,这就使创新活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原动力。在当代有管理的市场经济制度下,还增加了回避管制的创新种类,当政府的干预或管制阻挠了金融的运行和发展时,就会出现各逃避或摆脱管制的创新种类,可见,大规模、全方位的金融创新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下才有必要和可能全面展开。中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中,随着金融的产业化和作用的强化,金融创新的需求和供给会随之增加,而市场金融体制的建立和运作,形成了激发创新的氛围和便于创新的条件,因此,在我国的市场化发展中,金融创新的出现与活跃似乎是必然的。

3.我国的市场化金融改革本身也是一种创新。按照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内部各种要素的重组和创造性变革的定义,中国的金融改革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体制和金融活动来说,亦是一种金融创新。因为我国的金融改革不是照搬西方或某一国家的现成模式,而是在立足于本国实际,借鉴他国经济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的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金融体制。它既是对不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状况的原有金融体制的主动调整,也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业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金融业已经并正在进行着卓有成效的改革与创新。16年来这些创新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革新。我国金融体制的革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银行组织体制的革新。1979年以来,我们打破了全国只有人民银行一家的“大一统”银行体系,建立了中央银行,设立了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发展了多层次、多种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至1994年底,全国除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和四大专业银行以外,还有11家全国性、区域性的商业银行,25家保险公司,391家信托投资公司,91家证券公司,56 家财务公司,14家融资租赁公司,此外还有393个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118家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1〕;1995 年四大专业银行加快了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化,试点组建了5家城市合作银行,批准筹建了民生、 海南发展银行和合资投资银行;1996年组建各地城市合作银行的步伐将会加快,同时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试点也将展开。总之,一个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已经架构起来,这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新型金融体系。第二,金融管理体制的革新。首先,中央银行的建立使我国从纯粹的计划金融管制转向金融宏观调控。随着改革的推进,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亦从计划性、行政性为主的直接调控向经济性为主的间接调控转化,为实现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正在逐步启用市场性货币政策工具;其次,我国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正逐步走向市场化,自1979年以来我们经历了“统存统贷”、“差额包干”、“实货实存”三个阶段后,从1994年开始采用“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的新型资金管理体制,迈出了从计划性金融转向市场化金融的重大步伐。第三,我国对金融机构的管理也从过去的计划性、行政性管制转向市场化金融监管。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的金融制度革新创造了“渐进式”的新模式,这种新型的渐进式制度革新以其“软着陆”的方式逐步深化,其最大优势在于保持了金融运行的稳定性和连贯性,为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有利的金融环境,这一点已被世人所瞩目和首肯。

2.工具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资产从过去唯一的银行储蓄存款形式起步发展为当前的多种金融资产并存,各类金融机构存款的期限、种类逐渐增多,如3、6、9个月的定期存款、保值储蓄存款、 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从无到有,不断增加,既有短期的商业票据、债券、融资券、回购协议、CD(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又发行了长期的国家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受益债券、股权证、基金证券等。 仅国债我国就设计发行过3-10年的国库券、财政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公债等6种;股票除了一般的优先股票、 普通股票等国际通用种类外,还设计发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B种股票、 法人股权证和内部职工股权证等。尽管我国金融工具的创新中有很大比例是对国外工具创新成果的吸纳运用,也尽管有些金融工具不甚完善,但能在短短的16年里从单一的银行存款形式发展到现有的几十种金融资产和近4 万亿元存量,实现了我国金融资产的多元化,这无疑是一个惊人变革。

3.技术创新。改革以来,我国金融业的技术创新速度较快。特别是在金融电子化方面,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进展。80年代初,我国金融机构仍停留在传统的手工作业阶段,“一把算盘一支笔”是业务处理的基本手段。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我国经过“六五”时期的准备和“七五”、“八五”时期的基础建设,已形成一个初具规模的电子化系统格局,金融机构的电子化装备迅速发展,目前已拥有200 余套中型计算机、数千套小型计算机和高档微机,数万余套微型机和几千台自动柜员机(ATM);我国采用卫星通讯技术及电传、传真、 电话专线等通讯方式、初步建立起全国和区域性金融专用通讯网络,为资金清算、股票交易和储蓄通存通兑等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数据通信通道;电子化营业网点发展迅猛,至1995年底分布全国的电子化营业网点已逾6万个, 占全部营业网点数的近1/2,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和工作质量; 各类金融市场的自动报价交易系统也开通运行,特别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电子化装备方面足以与香港联合交易所等世界级的证券交易所媲美;目前我国正在卓有成效地进行着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中国国家金融网络(CNFN)主干网和全国一体化的大额实时及小额批量资金清算系统、同城票据清算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证券报价交易系统、信用卡授信系统、外汇业务系统、金融市场交易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亦处于开发和完善过程之中,例如世界瞩目的中国金卡工程1995年底已从组织发动、制定规划阶段转入建设阶段,极大地推动了银行信用卡业务迅速发展,至1995年12月,全国已发行信用卡1040万张,特约商户14万个,安装自动存、取款机6700台,销售点终端3万多台, 取款网点12万个〔2〕,而这一切在1987年前却是一片空白!1987 年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发行了中国第一张信用卡,才拉开了我国信用卡工程的帷幕,短短的八年时间取得如此成就,表明我国金融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具有巨大的能量和潜力。

4.市场创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已不存在金融市场,资金融通只有银行间接融资这一条渠道。1981年财政部发行长期国库券,标志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视。15年来,我国已创立起一个多种类、分层次、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在种类上,除了参照国外经验建立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如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等)外,我国创立了颇具特色的A股市场、B股市场、法人股市场(STAQ系统和NET 系统)。建立了由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和银行与企业间的外汇零售市场组成的外汇交易统一市场。在结构上,我国初步建立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和以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为核心、各大城市证券交易中心为外围、各券商证券交易网点为基础的二级市场。在交易方式和交易手段方面,我国金融市场的起点较高,例如深圳证交所开业不到两年就实现了计算机自动撮合交易。在规模上,我国金融市场自80年代后期以来发展很快,到1995年三季度末,仅资本市场就发行了各类债券7800亿元,累计发行A股114亿元,B股35亿美元,海外上市股36.7亿美元, 两家证交所的上市公司304家,总市值4019亿元,个人投资者1千多万。〔3〕

三、对我国金融创新效果的分析与评价

对我国金融创新的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的金融创新是在经济体制转换的大背景下,与金融改革和发展同步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创新这个要素究竟起多大作用,因缺乏统计数据无法进行实证研究,很难作出定量分析,故只能作出利弊评价。

总的来看,我国的金融创新在促进经济改革与发展,实现金融的体制改革和产业化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较为明显的一点是金融制度革新,工具创新和市场创新有力地配合和支持了经济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在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这种积极作用就更为显著。例如银行组织体制和资金管理体制的革新,最终将切断资金供给制,把企业推向市场进行筹融资,使它们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创新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创造了必要条件,为企业市场筹融资开辟了渠道,同时也为财政利用国家信用形式筹集资金提供了基本前提,不仅支持了财政体制改革,而且因财政不再向银行透支而通过发行债券方式弥补赤字,有利于实现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

第二点鲜明的积极作用便是实现了金融产业自身空前的迅猛发展。16年的金融改革与创新使中国金融业从过去隶属于财政的“出纳机关”,转变为国民经济的枢纽和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在形成庞大的金融新体系的同时,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和发展能力亦急剧增强。至1994年底,国内已有20余万个金融机构(含分支),300余万从业人员; 金融机构的资产从1978年的1876.5亿元增长为60438.8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4%;金融业产值占GNP的比重大幅度上升; 金融机构的经营品种和服务领域不断扩展,其业务范围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日益增长。金融业的迅猛发展,提高了我国货币化程度和金融化程度,便利了储蓄和投融资活动,增强了金融在经济中的渗透力和作用力,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商品经济和货币信用经济的发展。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考察和评价我国金融创新效果,则可以给定一个“创新速度虽然不慢,但效率并不高”的基本评价。当然,这里说的“速度不慢”只是相对于改革开放前近乎窒息的金融环境而言的,是与自身相比而论,若与发达国家或新兴工业国家相比,目前中国的金融创新不仅分布面窄,而且速度亦远远落于其后。

之所以得出一个效率不高的基本评价,则是针对我国现有的创新活动中普遍存在着的不规范和不配套两个基本弱点而言的。所谓不配套,是指创新活动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导致许多创新成果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创新的综合性整体效能低下。例如我国金融业的技术创新中,由于电子系统规模小、应用范围窄、网络建设缓慢,加上技术水平低,使金融电子化仍停留在单机分散应用阶段,许多重要的或先进功能无法启用,系统的综合性整体效能差,虽投入巨额资本,但收效尚不显著。我国的金融制度创新中亦同样存在这个弱点。不规范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吸纳性创新中,把他国创新成果应该保留的长处舍弃了,却添加了某些不恰当的“特色”,这种不科学的解捆和重组往往丧失了创新成果的基本特征和优势,无法发挥其最佳效能。例如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基本特征是大面额(10万美元以上)和转让性强(流通市场极为活跃),而我国在吸纳此项美国的创新成果时,却丢弃了这两个基本点,面额小和转让难使CD在我国只成了银行高成本吸储的一种方式。另一种较普遍的不规范现象就是违背基本规律或事物发展的内在要求,亦不遵从国际惯例或运作秩序,使创新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反而产生较大副作用。例如我国创立的股票市场就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规范现象,并由此导致了股票市场结构失衡、投机风过盛、管理乏力、秩序混乱等问题,大大降低了我国股票市场的效率。1992年创立的国债期货市场因不规范而于1995年夭折。

四、提高我国金融创新效率的思考

笔者认为,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活动来说,在创新的初期阶段需要有一定的速度,以活跃创新活动并扩展创新面,但当创新达到一定规模以后,重要的就不在于速度,而在于其效率了。只有那些优势发挥最大、副作用最小的金融创新才能增加社会总福利,真正对金融、经济发挥促进作用。因此,未来中国的金融创新应力求务实创新以提高效率上,不能热衷于搞形式主义或不切实际地追求“世界一流”。为了提高我国的金融效率,近期应把创新的着力点放在以下方面:

第一,加快金融电子化步伐,大力提高支付结算系统的现代化程度,加快建设国家金融网络主干网和同城、区域、全国一体化资金清算系统,努力推进票据清算自动化系统、证券报价交易系统、信用卡授信系统,外汇业务系统、金融市场交易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的开发,早日实现金融系统计算机网络化,扩大商业票据、支票(特别是个人支票)的使用面,提高支付结算效率,加快企业周转速度,缓解企业间债务拖欠问题,节约现金流通量,减少货币需求,减轻中央银行货币供应的压力。同时,充分利用先进的现代化技术与设备提高金融活动的效率。在金融业中广泛应用以微电子技术为代表的科技成果,以科技促金融。除了在金融机构普遍装备电子计算机进行业务处理、交易撮合、信息沟通、分析预测外,还要大力开发金融软件,同时强化通讯设施的建设,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快速、准确、周到、便利的各种金融服务。这对于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间经济与金融合作及交流、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尤为必要。

第二,不断创造出新型的、切合我国实际的金融工具,以改善我国金融资产的质量,增加社会储蓄与投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资金供求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预算外资金、企业资金、居民资金和企业、公众的外汇资金大幅度增加,形成了国内资金供应的丰富来源;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单位对资金的需求十分旺盛,对资金融通的需要多种多样。随着市场直接融资的扩大,资金供求双方对金融工具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若得不到满足,有可能障碍资金的融通、打击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也可能形成巨额游资,随时冲击金融市场和金融运行。因此,针对现阶段我国市场上金融工具种类少、数量小、性能差、质量低的状况、积极地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很有必要。例如,目前亟待创新和吸纳推广的金融工具一是商业票据,既可解决企业短期资金的调剂问题,又可作为央行再贴现政策的工具;二是短期国库券,以满足财政短期融资的需要,又可作为金融机构的第二准备金和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工具;三是长期债券,尤其是企业债券,以满足旺盛的投资需求,减轻通胀压力。这些金融工具不仅对于搞活企业、搞活市场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有利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实施,应予以鼓励和支持。我们认为,在当前金融市场欠发达、金融交易不规范、金融秩序混乱和公众风险、投资意识较差的情况下,不宜立即照搬西方创新的所有金融工具,因为各种金融工具优势的发挥是有条件的,在条件不成熟时盲目采用会出现许多弊端,所以我们只能从实际出发,先有选择地吸纳和改造其中的一部分为我所用。同时努力创造出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新型金融工具。力争降低融资成本,合理搭配风险与收益,增强流动性、可交易性、灵活性和安全性,在增加我国金融资本种类的同时,提高其质量,以利于动员国内资金并使储蓄顺利地转化为投资。今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的金融工具再逐步向国际通用型和标准化方向靠拢,为我国金融走向世界创造条件。

第三,注重金融机构组织管理上的创新,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社会主义金融机构如何改革其自身的组织与管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因为我们既不能完全照搬西方金融机构的组织管理方式,又没有现成的理论或模式,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和创新。在具有开创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搞活金融机构,提高其活动的效率,除了有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外,改善金融机构自身的组织和管理极为关键。在组织创新方面,我们需要在金融体系的结构,金融机构的性能和内部组织等方面进行革新。例如,建立和完善在人民银行领导下,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相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调整和改造各类金融机构的性能,在严格的分业经营的原则下,既要有能从事全面银行业务的综合性的商业银行,又要有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专业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还要有从事专项金融业务(如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也应随着传统业务主导地位的变化和新交易、新业务的发展,在力量配备、部门设置等方面不断改组和整编等。在管理创新方面,宏观上中央银行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金融调控手段与措施,并且在金融政策、管理思想、目标体系、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在微观上金融机构的内外管理亟待革新。国有金融机构必须转变经营机制,加快国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的步伐,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技术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在资金证券化和表外业务日益重要的大趋势下,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管理的创新要求也逐渐突出,传统的存、贷、汇三大块管理显然不能适应新的情况,因此,需要随业务经营范围和种类的变化调整和创造出新型的业务管理目标、方式和手段,努力提高金融效率,切实搞活和办好社会主义金融机构。

第四、逐步建立开放型金融市场,增加金融机构的国际性业务,为扩大我国经济的开放和金融活动国际化创造条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地区面向世界,参与国际市场的活动,外商对华投资的领域和规模也日益扩大,国际间经济与技术交流频繁进行,国际贸易与合作不断扩展,这一切都在客观上要求我国能提供更多、更好的国际性金融服务。为此,金融机构需要开拓新的国际性金融业务种类,采用现代化的金融设备与处理手段,除利用适合于我国的国际通用型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以外,还可新创一些适宜于东西方经济交往与合作的新工具和新交易,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性金融服务的需求。从另一个角度说,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必然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成为世界经济和世界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和健全我国金融市场的过程中,我们再也不能仅限于国内,而应开阔眼界,面向世界,慎重而又积极地开拓国际性金融业务,从机构设置到市场开发,从业务经营到管理法规等,都需要突破传统的封闭型模式,建立开放型的金融体制、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

注释:

〔1〕《中国金融展望》1995

〔2〕《金融时报》1995年12月21日。

〔3〕参见《金融时报》199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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