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私有化”与经济绩效——对转型国家私有化得失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得失论文,绩效论文,深度论文,国家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306(2003)04-0037-05
一、导言
“华盛顿共识”认为私有化即是将所有权变为私有,这种观点似乎过于简单化、绝对化。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转型国家的私有化在宏观经济层面有得有失,原因何在?
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在2001年递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个工作文本The Gains from Privatization in Transition Economies:Is "Change of Ownership"Enough?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并作出了相应的解释。他们认为,经济绩效的提高来自于“深度私有化”。所谓“深度私有化”,是指当主要的制度以及与“代理”有关问题的改革超过一定水平时而进行的私有化。而且,他们还发现由于初始条件的不同,同一政策在不同国家产生的经济绩效也不尽相同。因此,他们试图解释是哪些因素造成了过去十年中转型国家的私有化在宏观经济层面的得与失,并为经济转型国家的私有化政策的制定提出了一种修正的范式。
他们在研究中引入了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经济绩效的初始状况,二是转型的周期。他们采用OBCA指标来解释谨慎管制、公司治理、企业预算约束硬化和管理层目标等方面改革的问题。他们发现,当该指标本身促成了经济绩效的提高时,私有化真正得益于所有权变更和OBCA二者改革的结合。
二、“深度私有化”与经济绩效
(一)范式变迁
在历史上的经济萧条时期,政策制订者很少是根据一套原则在某一领域采取一些重要的、通常是激进的行动。情况往往是当这些混乱的、毫无规律可循的事情发生后很久,这些原则的确切性质和根本假设才日渐明朗,20世纪的许多事件如列宁的“新经济计划”、“罗斯福新政”及马歇尔的欧洲计划都是如此。
可以说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前10年,转型国家也是以这样一套原则为基础的,我们称之为“范式”,这个范式就是我们都非常熟悉的著名的“华盛顿共识”。对“华盛顿共识”的描述和分析很多,其核心原则可概括如下:迅速私有化、宏观经济稳定、迅速自由化、持续的财政政策、对外贸易和外资的经济开放。
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该范式中的一系列潜在的假设:首先,转型的关键是将经济部门的企业所有权转移到私人手中,而且越快越好,私人一旦拥有企业,虽然会有利己主义的行为,但同时会产生自我增强的有效的力量来要求建立私有产权所需要的一切制度,从而将它们在市场经济中固定下来;此外,新的股东阶层会使公司治理的结构有利于他们对企业管理者进行监督。
宏观经济稳定、私有化、结构调整以及后来的系统转型一直困扰着人们,而这些原则使人们对此问题的争论在过去10年里越演越烈。10年过去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资料也越来越多,而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在他们的文章中提出:私有化是否能提高经济绩效?私有化提高经济绩效的先决条件又是什么?而贯穿这些问题的主线是:需要建立哪些相关的制度才能使私有化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些制度主要是有关股东权利保护、银行业务健全、债权人保护、破产委员会、资本市场监管以及商业法规执行的种种制度。他们着重研究哪些能使私有化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的相关制度的作用,并认为政策制订者应实行“深度私有化”,即在所有权变更的同时加强相关制度的建立。
(二)私有化成效理论
进行私有化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和合同不完全导致的严重的激励问题以及公有权效率的严重缺失,这种激励——效率的问题便是所谓的“代理问题”。在公有体制下“代理”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从管理层面上看,国家不能有效的监管企业的管理者,这主要是因为缺少一个通过兼并破产来对企业进行规制和定价的市场;从政治层面上看,政府的干预使企业管理者的目标变为追求就业的最大化而不是利润的最大化,而且会使管理者形成一种“软预算约束”思想,期望通过事后补贴和注销方式来弥补生产低效带来的企业损失。
代理理论认为所有权变更的成效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法律、规章和制度环境对代理问题的作用,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把这些代理问题分为以下三类来进行实证研究:一是企业的目标函数(O)及其对利润最大化的反映,二是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化(BC),三是企业所有者监督和控制企业管理者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即所谓的委托——代理问题(A)。为简单起见,他们将这类问题总称为OBCA。
Havrylyshyn和McGettigan(1998)将对私有化实施问题的诸多观点分为两类。第一类观点强调所有权的竞争环境和市场结构的重要性,认为转型国家应通过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化而不是急速私有化来创造竞争环境,竞争的环境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的稳定对企业重组和破产的压力造成的。第二类观点强调急速私有化的必要性,尽管有时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不难看出,这两类观点均强调前面所讨论过的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和建立各种市场制度的重要性。
关于私有化对经济绩效影响的许多实证研究都受到Boardman和Vining(1989)以及Megginson,Nash和Van Randenburgh(1994)的影响,而他们的研究是在非转型国家中进行的。它们或是对少量公司进行的案例研究,或是对一国或多国进行跨行业的经济计量分析,但这些研究基本上是在微观经济层面上研究私有化对劳动生产率、就业水平、企业收入以及盈利能力的影响,而很少用计量分析方法来研究法律或制度条件对经济绩效的贡献。
对私有化成效问题除了在企业层面上的研究外,还可以考虑宏观层面的经济计量分析,而我们会发现这方面的研究文献相对要少得多,其中有两个观点值得我们研究。
第一个观点认为,私有化在宏观经济层面的绩效取决于相关的政策,而不是合理的制度。私有化意味着企业不再享有国家的财政补贴,但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将不再分享企业的利润,除非通过相关的改革制定适当的税收法规及其管理机制。私有化的潜在成效的发挥要求实行价格和工资的自由化,从而产生一个反映经济稀缺性的价格机制。因此,除非在实行私有化的同时实现现金和资本账户的自由化,否则那些新兴的私有化的国内公司将不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国外的技术、市场及资金。
第二个观点认为,私有化对短期和长期的经济绩效的影响是相反的。举例来说,从微观经济层面的企业重组以及相应的资源的重新配置会引起失业的大量增加,这种出乎意料的大量失业是因为私有企业管理者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主要目标,而不再受政府的干预。
从宏观经济层面对转型路径的决定性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的文献已有不少,它们通常是以真实GDP的增长作为解释变量,但几乎没有对私有化效果的进行宏观经济计量分析的研究,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的研究恰恰弥补这一空白。
(三)数据及方法
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研究框架中的第一个重要步骤是对经济绩效的初始状况进行分类,根据转型初始变量的相同之处对不同国家进行分组,这些变量代表了与一个国家转型成效的前景相关的不同方面。如表1所示,他们将转型国家分为七个不同的类型:
表1 根据经济绩效的初始状况对转型国家进行分类
国家类别
国家名称
欧盟周边国家
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波兰,
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巴尔干国家保加利亚,马其顿,罗马尼亚
波罗的海国家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
独联体西部白俄罗斯,摩尔多瓦,俄罗斯,乌克兰
地区国家
高加索地区国家
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
中亚国家 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
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
这种分类方法考虑到不同国家的经济绩效的不同初始状况,因而能更有效地比较转型期不同政策的成功或失败,而根据同一类型国家的不同情况,我们可以分析它们之间的差别并可以评价政策的有效性。
他们研究方法的第二个重要步骤是对将转型经历的时间而不是日历时间作为时间域的重要因素,因为他们假设无论实际的日历时间如何,每个国家都经历了从宏观经济稳定到重组而引起的一系列的经济衰退。他们用转型年度虚拟变量对转型期的每年的这种经济衰退做了回归分析,并用虚拟变量对宏观经济稳定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作了明确的解释。
他们使用了他们在2000年研究得出的1990~1998年的一套数据,这套数据包括一系列反映私有化深度和转型进程的成分指标。这些指标有两个来源:一是来源于许多国家公开发表的关于转型国家问题的现有资料,二是来源于他们在所有25个转型国家的调查机构设计和实施的包括100个问题的调查,这一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对国际资料搜集机构所没有报道的资料作一补充。
对于私有化的“深度”,他们根据前面的理论框架将其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所有权变更(COT)和OBCA。所有权变更这一指标是由欧洲复兴和开发银行(EBRD)的大规模和小规模私有化指数、GDP中私人部门的贡献、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比例以及私人部门的就业比例组成的。OBCA则是为了考查企业管理层目标、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化、公司治理的质量以及股东权利保护规则等方面的问题,它由GDP中欠税的比例、一定时期对平均GDP的预算补贴的比率、总贷款中的呆帐比例、电力税收比率、政府对中型企业紧急融资的可能性、破产委员会的存在以及EBRD的重组和法律制度指数组成。
除了所有权变更和OBCA指标外,他们还为同时进行的其它改革设计了一个总合指标(REF),以此来确保将私有化变量和其它改革区分开来。REF指标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社会安全,它是为了考查政府在各方面为减轻转型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而作出的努力;二是价格自由化,它包括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及工资和价格形成过程中的竞争程度;三是资本市场,它包括股票市场、证券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子指标;四是税制改革,它包括税收法规及其管理机制的改进;五是银行部门,它强调该部门的竞争程度以及它为其经济代理人提供充足的信贷和服务的程度;六是土地改革,它着重衡量土地市场的作用与市场经济要求相一致的程度。
为了衡量整个宏观经济的绩效,他们选择了4个标准:人均真实GDP、人均国外直接投资(FDI)、1989年单位GDP的FDI、1989年的单位GDP的出口额。
第一个经济绩效的衡量标准IGDP反映了国内的产出。他们根据EBRD的GDP增长率数据,设计了一个相对于1989年的真实GDP指数,这样,每个国家1989年的指数值均为100,通过转型前某一年产出的比例便可以反映出经济复苏的程度。这种方法便于我们对初始人均数值相差很大的不同国家的绩效进行比较。他们还将IGDP转化为对数LogIGDP并作为因变量对其进行了检验。
第二个经济绩效的衡量标准是国外对一国经济活动的环境质量的评价指标,它包括两个指标:一是FDIpop,它由国外直接投资除以总人口得到;二是FDIrel,它由国外直接投资除以按1989年购买力平价计算的转型前的GDP。这样就可以从两个方面对国外投资者在各国的活动指标进行比较。对FDIpop作回归分析得到INCpc89(按1989年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收入),作为另一个解释变量,它反映出高收入国家通常能吸引更多的国外直接投资。
最后一个经济绩效的衡量标准是指根据国际收支平衡统计报表得到的出口额EXPrel,它代表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它由出口额除以按1989年购买力平价计算的的GDP得到。该回归分析对人口求对数LogPOP,反映出小国的出口比大国要多。
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认为,虽然这些衡量一个国家真实经济绩效的每一个标准都很不完善,但他们希望若把这些标准结合起来,它们将会对这些转型国家的实际情况作出更为真实的评价。
(四)“所有权变更”能提高经济绩效吗
“华盛顿共识”认为所有权变更的本身会提高经济绩效,而对此最直接的检验方法就是以上述衡量经济绩效的标准为因变量对所有权变更(COT)作回归分析,见方程式(1):
其中,下标i和t分别代表国家和年度,g是要求的参数,γ[,i,t]为回归误差项。PERF代五个经济绩效衡量指标,即IGDP、LogIGDP、FDIpop、FDIrel和EXPrel。REF为衡量其它改革的总合指标。k、j、m分别是六组国家、八个转型期和三个宏观经济稳定时期的求和指数。CLUST(k)[,i]为每一组国家的虚拟变量,当国家i属于k类国家时CLUST(k)[,i]为1,否则为0,该变量强调了初始状态的重要性。T[,r]YEAR(j)[,i,t]为自转型开始起计算的年度的虚拟变量,当t为国家i的第j个转型年度时T[,r]YEAR(j)[,i,t]为1,否则为0,该变量反映了自转型开始起计算的年度内,系统化转型、人口期望值、干中学以及其它因素促使国家作出相应调整的过程。STAB(m)[,i,t]反映了宏观经济稳定的影响,它包括三个虚拟变量:当国家i处于宏观经济稳定的前两年的时期时STAB(1)[,i,t]为1,否则为0;当国家i处于宏观经济稳定后的第3至第5年的时期时STAB(1)[,i,t]为1,否则为0;当国家i处于宏观经济稳定后的第6年及6年以上时期时STAB(1)[,i,t]为1,否则为0。Z表示其它的控制变量。
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对方程式(1)中24个转型国家自转型开始至1998年底的不同样本作了回归分析,结果发现,不论采用什么样的经济绩效衡量标准,其结论均相同,即所有权变更并不会对经济绩效产生重要影响,这就意味着仅有所有权的变更还不足以提高经济绩效。
(五)“深度私有化”的配套改革
根据文章开始时所讲的关于范式争论的原则,上面得出的回归分析的结果是在意料之中的,对此的研究文献将主要原因归结于制度的缺失。这些制度包括与慎重的规章制度和预算当局相关的制度。处于这种考虑,Cilfford Zinnes,YairEilat和Jeffrey Sachs采用了OBCA这个变量来研究管理层目标、公司治理、股东权利保护及公司预算约束的硬化等问题。
为检验制度是重要的这一假设,他们将OBCA加入方程式(1),得到:
PERF[,i,t]=f[,1]COT[,i,t]+f[,2]OBCA[,i,t-1]+f[,3]REF[,it]+…γ[,i,t]
(2)
其中,PERF仍然指上面所讲的五个经济绩效衡量指标这一,“…”表示Z以及虚拟变量CLUST(k)、T[,r]YEAR(j)和STAB(m),fs是要求的参数。
他们对方程式(2)中的不同样本作回归分析,并得出两个结论:第一,无论采用何种经济绩效衡量指标,OBCA都能证明所有权变更对提高私有化成效的影响甚微这样一个事实;第二,对大多数样本来说,OBCA对提高私有化经济绩效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些结论表明,既然OBCA本身对经济绩效有积极作用,那么就有必要对其理论重要性加以证明。他们还将同时期的COT和OBCA换成一两年后的COT和OBCA,并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上述结论并不是说“深度私有化”或其它形式的私有化对经济绩效的提高没有积极作用,而是说单单所有权变更或代理制度本身对经济绩效的提高作用甚微。为了研究这一“新范式”,就必须检验经济绩效的提高是否要求COT和OBCA的同时改善。
为了找出是什么政策使“深度私有化”对经济绩效产生了积极的作用,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又在其模型中加入相互关系项,得到:
PERF[,i,t]=h[,1]COT[,i,t]+h[,2]OBCA[,i,t]+h[,3]REF[,i,t]+h[,4]COT[,i,t]*OBCA[,i,t]+...=γ[,i,t](3)
其中,PERF仍然指上面所讲的五个经济绩效衡量指标之一,“…”表示Z以及虚拟变量CLUST(k)、TrYEAR(j)和STAB(m),hs是要求的参数。
他们通过对方程式(3)中不同样本的回归分析,得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即OBCA对COT提高经济绩效有重要的作用,它主要反映在相互关系项COT[*]OBCA上。为检验该结论的可靠性,他们又对不同的样本和方法进行了多次回归分析,包括使用随机效应和OLS模型,列入其它的二次项COT[2]、OBCA[2]、COT[*]REF等,将样本根据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地理位置分为许多子样本、将虚拟变量由不同类别的国家和自转型开始计算的年度换为不同国家和日历年度,但结论基本相同。他们还将同时期的COT、OBCA和COT[*]OBCA换成一两年后的COT、OBCA和COT[*]OBCA,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这个重要结论表明,一个国家的OBCA的水平越高,所有权变更对经济绩效的积极作用也就越大。也就是说,如果所有权变更对经济绩效有积极的作用,那么OBCA水平越高,其作用也就越大;如果所有权变更对经济绩效有负面的影响,那么OBCA水平越高,其影响就会越小。后一种情况可以用来解释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没有一套制度来保证所有者行使其权利,那么所有权变更带来的只不过是以私人部门代替政府对管理层进行控制,而控制的力度和效果并没有得到加强。
为了弄清这一关系,可以用方程式(3)对COT求导,得到:
dPERF[,i,t]/dCOT[,i,t]=h[,1]OBCA[,i,t] (4)
从上式可以看出,如果h4为正数,OBCA值越大,COT的变化对积极绩效的影响也就越大。通过这个方程式还可以求出使COT的增加对经济绩效产生积极作用所必须的OBCA水平。
同理,用方程式(3)对OBCA求导,可以求出使OBCA的增加对经济绩效产生积极作用所必须的COT水平,如下所示:
dPERF[,i,t]/dOBCA[,i,t]=h[,2]COT[,i,t]
(5)
这里将所有国家和年度的OBCA和COT样本均值都设为0。这样,在方程式(4)中,因为COT(h1)的系数显然不为0,所有OBCA的平均水平不足以保证COT对经济绩效产生积极的作用。而在方程式(5)中,因为OBCA(h2)的系数显然为正数,这样COT的平均水平就可以保证OBCA对经济绩效产生积极的作用。
为了将所有权变更对经济绩效的作用精确化,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通过直接的统计分析来求OBCA的临界值。在此临界值以上,COT的提高会对经济绩效产生积极作用;在此临界值以下,COT的提高会对经济绩效产生负面影响。根据选取的置信度,求出能排除方程式(4)中dPERF/dCOT小于0的无效假设的OBCA的最小值,便能求出OBCA的上限值,求出能排除方程式(4)中dPERF/dCOT大于0的无效假设的OBCA的最大值,便能求出OBCA的下限值。根据方程式(5)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求出保证OBCA对经济绩效产生积极作用的COT的临界水平。
从表2可以看出当因变量为IGDP时,对置信度为90%和95%时的检验结果。当置信度为10%时,一个国家的OBCA水平若低于-1.0,即低于所有国家和年度的样本均差一个标准差,COT的任何增加均会使经济绩效降低;当置信度为5%时,一个国家的OBCA水平若高于0.5,COT的任何增加均会使经济绩效提高。
表2 保证COT(BOCA)的增加使GDP绩效提高或降低的OBCA(COT)值
表3 置信度为95%时OBCA水平可以保证COT的增加能提高IGDP的年度
国家名称
IGDP增
IGDP减少
国家名称
IGDP增
IGDP减
加年度
年度
加年度
少年度
亚美尼亚
1997
1994全年
立陶宛
1993全年 从未
自1996
阿塞拜疆
从未
1992马其顿
从未
从未
白俄罗斯
从未
自1997
摩尔多瓦
从未
从未
保加利亚
自1997
从未波兰自1994
从未
克罗地亚
自1996
从未罗马尼亚
1998
1991全年
捷克共和国 自1994
1990俄罗斯
从未
1996-97
爱沙尼亚
所有年度 从未斯洛伐克
自1994
从未
格鲁吉亚
从未
1994全年
斯洛文尼亚 自1994
从未
匈牙利
自1994
从未塔吉克斯坦 从未
1995全年
哈萨克斯坦 从未
1994土库曼斯坦 从未
从未
吉尔吉斯
从未
从未乌克兰
从未
1994全年
拉脱维亚
1993,
从未乌兹别克
从未
从未
自1996斯坦
另一方面,除了1990年的捷克,欧盟的周边国家以及波罗的海诸国中没有一个国家的OBCA低到使COT的增加会降低经济绩效的水平。
那么究竟哪些国家属于这些范围呢?从表3可以看出对COT变化有明确反映的置信度为95%时的国家有哪些。表3表明,除了1997年后的保加利亚及1997年的亚美尼亚,只有欧盟的周边国家以及波罗的海诸国有足够高的OBCA水平可以保证COT的增加能提高经济绩效。
如果对OBCA的变化的作一个类似的表格,我们将会发现,即使当置信度为90%时,也没有一个国家的COT低到使OBCA的增加会降低经济绩效的水平。也就是说,在短期内,OBCA不会总是带来经济绩效的提高,但它至少不会给经济绩效带来负面影响。
三、结语
Clifford Zinnes,Yair Eilat和Jeffrey Sachs在The Gains from Privatization in Transition Economies:Is "Change of Ownership"Enough?一文中的分析对政策制订者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他们认为,如果与OBCA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没有建立和完善,那么推行迅速私有化时就必须谨慎行事。他们的研究认为,与高加索和中亚搭界的西部前苏联一些加盟共和国就达不到这一条件,因而只能通过“深度私有化”,即在OBCA的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变更所有权来提高经济绩效。其次,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绩效的初始状态不同,同一政策在不同国家产生的经济成效也不尽相同,而是取决于相关的改革,尤其是与OBCA有关的改革的水平。因此可以推论,在转型国家中,同一政策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因而政策的制定不应该想当然,而是应该根据一个国家的制度环境和转型阶段来决定。制度变革与所有权变更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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