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避疫到防疫:晚清因应疫病观念的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疫病论文,晚清论文,因应论文,防疫论文,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以流行病监控、卫生监督、检疫和隔离等为主的卫生防疫举措,是一种由政府介入的公共行为,具有显著的积极主动的姿态。与现代防疫相比,传统时期对疫病的应对,则明显消极得多,基本属于一种以避为主的个人行为。这一观念演变,乃是近代以降在西方行为与观念的冲击下逐渐形成的。对于因应疫病观念的近代转变,现有的研究还缺乏专门系统的探讨,不过也不无可资利用的相关成果。医史学界从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就时有成果问世,其研究几乎都是在现代卫生防疫的理论框架下展开的,即从现代卫生防疫认识出发,去搜罗古代文献中关乎卫生防疫的论述,并以此来展现中国古代或中医在卫生防疫方面的贡献①。笔者曾探讨过清人对瘟疫的认识以及清代江南的避疫、隔离和检疫行为②,但对晚清卫生防疫观念的变动论述甚略,更未能对因应疫病观念的近代演变予以审视。路彩霞最新的博士论文列有专章《致疫防疫理念的碰撞与调合》讨论清末十年人们在防疫观念上的冲突和变动,不过文章主要只是呈现了清末有关致疫防疫的一些新认识,而未能让人比较清楚地看到因应疫病观念近代演变的具体内涵和内在逻辑③。另外,梁其姿梳理了元以降有关“杂气”、“疫气”认识的变动,认为其中“污秽的成分的看法无疑在明末清初之际有强化的趋势”,并探讨由此形成的预防疫病的认识是如何汇入近代卫生防疫观念的④。
本文拟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中国近世社会自身变迁的脉络中,对清人因应疫病观念及其近代演变做一探讨,希望能比较系统而全面地来呈现这一演变历程的复杂性及其内在理路,并进而对防疫观念的近代性和近代转型过程做出省思。
一、避疫与治疫:前近代因应疫病的观念
按照今天的认识,防疫的要点不外乎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等几个方面,医史学界的研究,可以说基本是在这一认识体系中来梳理传统时期的因应瘟疫的观念和行为的。根据这些研究,大凡从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到药物预防,再到隔离、检疫和免疫,古代中国基本都不无相关的史迹⑤。不过,这些从浩繁的古代文献中“精选”出来的史迹,几乎均是在脱离了具体的语境和当时的历史情境的情况下加以使用的,显然,由此“集萃”而成的历史论述,并不能表明古人已经形成了今日的防疫观念。个别的行为与当时整体的观念无疑有很大的距离,要真正厘清传统时期因应疫病的观念,首先必须将个别的史迹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和情境中来加以认识,同时也有必要将其与当时对瘟疫的认识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
自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问世以后,中国医学关于内科疾病基本将其分成因感受外邪引起的伤寒和由自身病变导致的杂病两大类,疫病无疑属于前者。对于引发伤寒的外邪,古人有不同的说法,比如“六气”、“时气”、“四时不正之气”、“异气”、“杂气”、“戾气”等等,而且也一直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但总体上基本都是在“气”这一认识框架下展开的,大体而言,较早时期,关注点较多地集中在反常的自然之气,如“六气”、“四时不正之气”等,而宋元以降,开始越来越重视“气”中的杂质与污秽的因素,特别是随着吴有性的《瘟疫论》的出版和清代温病学派的形成,到清前期,医界逐渐形成了有关疫病成因的较为系统的认识,即认为,戾气即疫气是由暑湿燥火等四时不正之气混入病气、尸气以及其他秽浊之气而形成的,并进一步密切了疫气与“毒”之间的关系,特别在乾隆晚期以后的医籍中,往往将疫气与毒气相连,认为“是毒气与瘟疫相为终始者也”⑥。与此同时,有关瘟疫的传染,理论上基本秉承疫气相染的认识,即认为瘟疫的传染通过“气”来传播,不过对接触传播、食物传播、水传播、虫媒传播等传播方式也产生了一些直观或隐约的认知,但总体上并没有突破疫气传染的认识框架⑦。
关于疫病的预防,《黄帝内经·素问·遗篇》中就有一段影响深远的论述:
黄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难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歧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气,天牝从来,复得其往。可以说,这一论述基本奠定了后世因应疫病的两大基本原则,即养内避外,一方面增强体质,巩固正气,使外邪无法侵入,另一方面避开疫气,不受其毒。这一论述对后世影响甚深,后世在谈论疾病的预防时,往往首先强调固本,主张宁静淡泊、节劳寡欲。比如明代著名医家张介宾在《景岳全书》卷十三《瘟疫》论及“避疫法”首先就说:
瘟疫乃天地之邪气,若人身正气内固,则邪不可干,自不相染。故避之之法,惟在节欲、节劳,或于房室劳倦之后,尤不可近仍,勿忍饥以受其气,皆要法也。
这一着眼于个人身体强健的防疫观念,虽在古人预防疫病的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其显然属于功在平时的举措,很难在直接面对疫病时发挥实际的指导作用,因此实际上更为关键的还是如何避疫却邪。由于传统时期,人们对于疫,基本都是从“气”的角度来认识的,故避疫主要就是如何防止被疫气或邪气感触。对此,《内经》中只有原则性的意见,而无具体的方法。后世随着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和医学的发展,相关的论述也不断增长,除了出于人之本性的外出躲避之外⑧,到明清时期,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躲避和消除疫邪的论述。
首先,古人很早就有登高避疫或避疫山中的习俗⑨,显然包含着通过寻求清新空气的环境以避疫的意味,到明清时期,随着对疫气中污秽因素的日渐重视,对此的论述亦也更见明确。明末的谢肇淛一反传统主张紧闭门窗以免中风寒的认识,批评闽俗不注意病人房中的通风,他说:
闽俗最可恨者,瘟疫之疾一起,即请邪神,香火奉事于庭,惴惴然朝夕拜礼许赛不已。一切医药,伏之罔闻。不知此病原郁热所致,投以同圣散,开辟门户。使阳气发泄,自不传染。而谨闭中门,香烟灯烛,焄蒿蓬勃,病者十人九死⑩。
其认为空气秽浊,不注意通风,会加重疫病的传染和病人病情。清代医家进一步认为,人气也是致疫之源,因为人气最热,人烟稠密之区,往往秽浊蒸郁,酿而成疫(11)。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嘉道时人王升指出:
宣气之法,不但用药为然,如衣被宜洁净,饮食宜淡泊,卧房宜宽绰,窗户宜开爽,侍人勿杂,灯火少燃,清风徐来,疫气自然消散,凡是则热气、浊气益为疫气树帜矣。病家医家,皆宜识此。(12)
差不多同时代的常熟文人郑光祖亦说:“历观时疫之兴,必甚于俦人广众往来之地,罕至人家深庭内院,故养静者不及也。”(13)由此可见,古代特别是到明清时期,人们认为预防疫病首先应尽可能身处空气清新的环境之中,以免秽浊之气的熏染。
其次,面对瘟疫,应尽力避免触疫气之锋芒。日常生活中,疫气常在,自然不可能人人都避处清新之环境,身处可能存在疫气的环境中,时人认为应尽可能地避免直接感触疫气。清初的一部有关养生的书指出:“时疫流行,……彼此传染,皆气感召,原其始,莫不因风而来,《内经》所谓‘风’者善行而数变,居常出入,少觉有风,即以衣袖掩口鼻,亦堪避疫。”(14)嘉道时期的著名医家陈道耕在论及避疫法则言:“凡入疫家视病,宜饱不宜饥,宜暂不宜久,宜日午不宜早晚,宜远坐不宜近对。即诊脉看喉,亦不宜与病者正对,宜存气少言,……”(15)晚清从传统之法来谈论防疫的医生陈虬,在回答“探病人有何防避之法”这一问题时,除了主张要注意“提起元神”,也要求“须谨避风口,视今日是何风?如属东南风,则直向西北方侧坐,切不可使病人之气,顺风吹入吾口,又须闭口不言”(16)。
再次,传统时期,人们还主张用比单纯避更为积极的方法来预防瘟疫,这主要是使用具有一定消毒除湿功能的香燥之剂,比如明代名医张介宾在《景岳全书》卷十三《瘟疫》论述避疫法时,附有一方:“治天行时气、宅舍怪异,用降真香烧焚,大解邪秽,小儿带之,能解诸邪,最验。”清初的名医赵学敏指出:“辟疫,凡入温疫之家,一麻油涂鼻孔中,然后如病家则不相传染。”(17)清代一份有关赈济灾民的告示也要求在灾民聚集的“庙内多爇苍术防疫气也”(18)。这类药物很多,不过大体上以苍术、白芷、大黄、雄黄、降真香、芸香、柴胡之类香燥之品为主,使用的以熏蒸、佩挂、涂抹和内服等方法为主(19)。时人不仅以此来避瘟,同时随着对疫气中秽恶因素的重视,到清代开始有人将这些药物作为除秽的手段,如清代温病学家刘奎论述瘟疫时,列有“除秽”一节,称:
凡凶年饥岁,僵尸遍野,臭气腾空,人受其熏触,已莫能堪,又兼之扶持病疾,殓埋道殣,则其气之秽,又洋洋而莫可御矣。夫人而日与此二气相习,又焉得不病者乎!使不思所以除之,纵服药亦不灵,即灵矣,幸愈此一二人,而秽气之弥沦布濩者,且方兴而未有艾也,可不大畏乎!兹定数方,开列于左,倘瘟疫之乡,果能焚烧佩带,则不觉,秽气之潜消,而沉疴之顿起矣。(20)
很明显,刘奎认为秽恶之气能致疫,要预防疫病,应该除秽,即焚烧、佩带、服用辟瘟药材,而不能仅仅依靠医药治疗,使用辟瘟丹之类的药来防避疫气,是明清时期普遍的观念,只是以往的多数著作没有直接将其视为除秽的手段而已。就此,我们可以看到,以药物来预防,虽然是比单纯的避较为积极的预防举措,不过与今日通过清洁整治环境以卫生的行为相比,依然是立足个人、内敛而消极的。
当然,当时也不是完全没有以清洁个人和环境卫生以预防疫病的行为和认识,既然“秽气熏蒸”会导致疾疫传染,那么涤秽、清洁以免感触秽气,对避免疫病自然就是必要的了。不过,这基本都是针对个人或特定人群(饥民、流民、囚犯)的特定行为,而非专门性的防疫举措,这类史迹也是相当个别的,绝非当时人们思考预防疫病的主要内容和方向(21)。
最后,在古代特别是明清的文献中,还可以发现一些今日看来更为积极的预防疫病的主张和行为。比如避免接触病人和病家的物品和消灭虫媒,单独安置病人乃至检疫以及种痘等等(22)。然而,这些行为或主张似乎不是当时主流的防疫观念,有的当时甚至未从防疫这一角度来加以认识。如关于前者,到清代,疫气致疫仍是当时的基本认识,而对水、食物、接触和虫媒等传播方式,仅有直观或隐约的感知,既无系统而理论化的阐释,也未对正统的瘟疫理论形成冲击(23)。而单独安置病人,大多数情况可以说是为了便于病人的治疗和照顾,而且本来不多的史料中也较少直接提及是为了防止传染。像清初的检查痘疫与隔离,也是满族人出于对天花的恐惧而实施的一种暂时性的“野蛮”行为,并未成为一种经常性的制度,更未见有相关的理论阐发。种痘自然算得上非常积极的防疫举措,但在当时的观念中,痘乃“胎毒”,“藏于脏腑骨脉,而发天时”,即由时气感召而出(24)。与一般的瘟疫不同,时人亦并未将其归入瘟疫或温病之列(25)。种痘是从以毒攻毒认识出发,以痘苗将体内的毒气激发出来。所以种痘在今天看来是非常积极的防疫行为,但在当时,却与防疫观念没有多大的关联。
由此可见,近代以前,国人预防瘟疫的行为涉及方方面面,但就观念来说,基本就是养内避外,除了认为巩固元气外,基本就是以避为主,大体上都是相对消极、内向的个人行为,并未成为官府介入的公共行政事务。而且,由于当时对瘟疫的认识基本都是建立在“气”的基础之上的,而疫气弥漫空中,往往给人无从防避的感觉。所以,时人往往将染疫视为命数,认为,“疫之来也,无从而避也;避疫之说,不过尽人事以听天尔”(26)。正因为如此,对瘟疫的预防并未成为古人重点思考和努力的方向,针对瘟疫,无论是官府还是地方社会力量,普遍采取的行为不外乎延医设局、施医送药、刊刻医书以及建醮祈禳等(27)。而众多医书的关注点基本以药物医疗为主,较少论及预防,即便是不够积极的预防。对此,清人尤乘《寿世青编》卷上就有批评:
《大藏经》曰:“救灾解难,不如防之为易,疗疾治病,不如避之为吉。”今人见左,不务防之而务救之,不务避之而务药之。……若病积于中,倾溃莫遏,萧墙祸起,恐非金石草木可攻。
近人的研究亦曾指出,虽然上古医学确认了预防的重要性,但“后世医学,重在治疗,偏差渐大”(28)。
二、晚清卫生防疫观念的演变
在传统时期,虽然国人不乏防避疫病的观念和行为,而且明清以降还有所进展,但总体而言,时人因应疫病的观念是内敛而相对消极的,基本被视为个人的而非公共的事务,而且医界思考的重点也在于治疗而非预防。不过,19世纪中期以降,随着国内外时局的变动和西方文明的影响不断加深,国人因应疫病的观念也开始出现了变动。
在晚清,卫生概念、观念与行为的变动明显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上海等租界的西方卫生机制的实践及其与城区的鲜明对照,西方(包括日本)卫生知识的引介与传播,甲午战后,民族危亡意识的日渐加剧,天津都统衙门的卫生制度和实践,清末国家卫生行政制度的建立等等。无论在从西方(包括日本)引介的有关卫生的知识,还是西人在租界等地的卫生实践中,卫生事务无疑都已不再被视为个人的私务,而是应由国家行政全面介入的关乎民众健康的公共事务(29)。作为当时卫生事务首要考虑内容的防疫,自然也不例外。晚清因应疫病观念的变动,首先出现在上海等受西方影响很大的沿海口岸城市。从早年的《申报》中,我们不难看到,至迟至同治末年,因为租界卫生状况明显好于华界,人们已开始对中国的防疫行为和观念进行反省和批评:
盖闻地方以洁净而人获康宁,街衢因污浊而易遭疫疠,斯言固确切而不诬也。观上海城乡内外,街巷似欠清洁,每交夏令,暑气熏蒸,真有不堪闻者也。……推原其故,总由中国保甲非比外国巡捕,终日梭行巡缉,以至疲玩成风,置通衢往来之地于度外。现虽已蒙大宪设局委员随时洒扫清理,然终不能如外国租界之认真。况往来行人及两岸住家,每因习惯糟蹋,任意小便堆积,在中国亦素无巡捕看管,以致终不能洁净可观也。(30)
随着西方影响的日渐加深和时局的变化,诸如此类讨论有关防疫行为和观念的论述也在不断加增,从这类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基本一致地认为疫病防治应由国家和官府负起责任外,也在以下一些方面体现出了变化。
首先,在疫气或戾气致疫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凸显秽浊之气的重要性,并主张以更积极主动的行动去清除和消弭秽浊之疫气。上文谈到,疫气致疫是中国传统医学一贯的主张,不过宋元以降,开始越来越重视“气”中的杂质与污秽的因素,这一点,到嘉道以后,应该与环境的恶化相关,一些医家做了更进一步的强调。比如,晚清的李炳曾就吴有性的天地间戾气说评论道:“天气清纯,决不为疫,亦不入于口鼻也。”(31)咸丰年间来到上海的著名温病学家王士雄则更明确地指出:“然人烟繁萃,地气愈热,室庐稠密,秽气愈盛,附郭之河,藏垢纳污,水皆恶浊不堪。今夏余避地来游适霍乱、臭毒、番痧诸证盛行。而臭毒二字,切中此地病因。”(32)
这些认识是传统观念的延续和发展,与西学应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不过与西方的防疫认识正好能够很好地衔接。在欧洲,18世纪中期以降,伴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对“臭味”的厌恶与警视和对居住环境整洁的要求促发了第一波近代公共卫生运动,这一运动希望通过公共权力的介入与扩张,以科学的方式来清除污秽和臭气,改善都市民众的居住和劳动条件(包括限制劳动时间等),进而通过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以达到增进财富的目的(33)。在中国,虽然宋元以降特别是清中期以后,医界对疫气中秽恶之气的强调日渐加强,但并未明显地促成更为积极的防疫观念的出现,不过也出现了若干相对积极防疫的因子,以温病大家王士雄为例,他不仅颇具慧眼地谈到“臭毒二字”最切中当时上海的病因,在如何防治上,也不乏新的见解,他指出:
一、人烟稠密之区,疫疠时行,以地气既热,秽气亦盛也。必湖池广而水清。井泉多而甘,可藉以消弭几分,否则必成燎原之势,故为民上及有心有力之人,平日即宜留意。或疏浚河道,毋须积污,或广凿井泉,毋须饮浊,直可登民寿域,不仅默消疫疠也。……
一、当此流离播越之时,卜居最宜审慎,住房不论大小,必要开爽通气,扫除洁净。……
一、食井中每交夏令宜入白矾、雄黄之整块者,解水毒而辟蛇虺也。水缸内宜浸石菖蒲根、降香。
一、天时潮蒸,室中宜焚大黄、茵陈之类,亦可以解秽气,或以艾搓为绳点之亦佳。
一、用川椒研末时涂鼻孔,则秽气不入矣。如觉稍吸秽恶,即服玉枢丹数分,且宜稍忍饥,俾其即时解散,切勿遽食,尤忌补物,恐其助桀为虐,譬如奸细来而得内应也。(34)
虽然总体来说,他的防疫举措基本仍属于传统的范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不仅多处提到了清除污秽等相对积极的举措以防疫,而且还要求“为民上者及有心有力之人”应负起责任,已开始具有一定的近代性。咸同以降,随着西方卫生知识和经验的传入,这些内容很快得到了一些与西方文明有所接触的精英人士的强调和放大。早年《申报》上的一些议论非常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点:
盖时疫似属气所漂流者,然地方秽污,亦能致此,是以工部局劝令诸人相勉,使污秽物不延积者,法莫善于此者也。吾又思得一端,水为人所日用,水不清洁,亦能致疫。……预防之术,未有善于引清洁之水,去秽污之物而已(35)。
诸如此类的议论在此后不断增多,大有渐成主流共识之势,到了清末,清洁环境以及水源不仅成了时人心目中防疫卫生的要务甚至首要之务,而且还是关涉国家和民族强盛的大事(36)。由此可见,晚清虽然继承了疫气致疫的传统认识,但在西方文明和现实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人们在防疫的观念上,明显发生了变化,除了突显秽浊之气在致疫中的重要性外,更为重要的是,主张以积极的清洁举措而非消避来防治疫气。
不仅如此,清洁的范围也不再仅限于秽浊之气,而进一步扩大到用水、食品等方面。传统对疫病传播途径的认识,虽然以“以气相染”的观念为主,但对接触和水传播也不无直接的认识,像城市水质的污染可导致疫病,由于污水会产生秽恶之气,至迟到宋代就有明确的论述(37),到清代中后期,这种认识则不断加强。19世纪末,随着西方细菌学说的传入,有关疫病的虫媒、接触、水等传染途径的个别直观性的认识也转化为具有理论基础的系统认识,如陈虬在世纪之交撰成的《瘟疫霍乱答问》就指出:
问:近日西医流行,其论此病,系毒虫为患,或由天风,或由流水,或由衣服食物,均能传染。一入肠胃,能使肠胃津液,立变为色白如乳之物,将吸管闭塞,不能收摄精华,以致阴阳失和,血气顿滞,险证迭呈。然否?答:理亦不谬。
在此基础上,以下的防疫观念也就自然形成。
一、蚊蝇最能传病,故食物必须遮盖,以免蚊蝇散毒。碗盏用时,须先洗净。卧宿须垂帐子,勿使蚊虫吮血,致生传染之病。
一、各种生冷之物,俱有微生物含其中,故食物必须煮透煮熟,各物亦勿越宿再食,且勿与未煮之物置在一室,庶微生物不致侵入。……(38)
进而有人认为,“大凡衢巷之间,秽气熏人,触之实易致疾,而鱼肉之类,偶经越宿,不宜付诸庖厨。今中国于清理街道等事情,视若具文,无复有人焉悉心整顿,而鱼肉之市,不似西国之责人专理,一任越宿之物出售与人。”故主张官府,“以西人之法为法,衢巷则勤于粪扫,市肆则严以稽查,庶民间灾害不生,咸登寿域乎”(39)。这些无疑如同街道、居室环境的清洁一样,属于在国家卫生行政框架内的积极的防疫观念。
其次,面对瘟疫,不再只是一味的躲避,而主张采取检疫、隔离和消毒等积极主动的行为来控制瘟疫。上文谈到,在防疫理念上,面对瘟疫,传统时期基本以“走避”为主,除此之外,也会采取施医送药、迎神赛会等举措。施医送药意在治而非防,迎神赛会等祈禳活动应该算是一种积极的防疫行为,但其显然是建立在“鬼神司疫”而非现实的医学认识的基础上的(40)。这样的防疫观念显然源自西方,由公权力介入的强制的隔离和检疫制度最早是14世纪意大利在同黑死病斗争中形成的(41),此后,特别是18世纪中期以降,隔离、检疫以及相应的消毒逐渐成为欧洲各国应对瘟疫时普遍甚至法律性的行为。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也开始采行西方的国家卫生行政制度,在文明和进步的名义下,在应对霍乱和麻风病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卫生、检疫、隔离、消毒等系列有关防疫的标准论述(42)。在中国,随着西方文明的侵入,这些举措也开始出现,同治十二年(1873),由于东南亚霍乱流行,在由西人主导的海关和各国领事的运作下,也在厦门和上海开始实行港口检疫制度(43),并制定专门的规条,其中规定:
查明该船从有传染病症之口开行及在路之时,并无一人患过此病,可准其进口;如船内曾经有人患过传染病症,而患病之人已在半路卸去,不在船上,该船到沪,亦准进口;如船内曾经有传染之病已故者,应令该船在泊船界外停泊一二日;如船内现有多人患传染之病,查船医生令其驶回吴淞口红浮椿外停泊,即将有病之人设法离开安置别处,并将船只货物妥为熏洗,所有在船人货仍不准上岸,亦不准外人上船,须听医生吩咐,方准上下,其停船时日,如需多定几日,医生与该船本国领事官酌办。(44)
与此同时,租界的殖民当局亦非常自然地用采用清洁、隔离、消毒和建立隔离病院等手段来预防和控制瘟疫,这在上海工部局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中,有非常多的记载。比如1888年7月3日的会议,“宣读了冯·基尔希的来信。来信称,香港等地发生了霍乱,他建议工部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霍乱病传入本租界。办法是指示医务官登上来自传染病港口的轮船,对可能染上此种疾病的船上人员进行隔离,对其他旅客进行烟熏和消毒。冯·基尔希先生还建议对所有阴沟进行消毒,在主要马路上经常喷洒石炭酸,还要注意静安寺井的阴沟”(45)。以后,会议多次讨论建立隔离病院的相关事宜,比如在1899年2月1日的会议“收到了卫生官的报告,提请董事会注意,迫切需要一所永久性建筑用于隔离华人传染病患者”(46)。
此外,西方和日本的卫生防疫举措也通过书籍传入国内,比如,光绪十年(1884)出版的德国人花之安所著的《自西徂东》在第二章《善治疾病》中列有一目《防传染》,其中谈到:“该人生疾病无常,半由传染而入,其最甚者则莫如瘟疫、天花,……按泰西昔无此症,乃由亚细亚洲传去,遂为民之大害。幸有良医稽查,想出善法,以防以未行之先,……若夫既发之后,凡属外来者不准入口,本处者徙之遐方,冀其调治,渐就痊愈。即父母、兄弟、妻子、医生亦小心翼翼,恐其传染而不轻近前。”(47)又如,多次出使西方各国的张德彝曾在光绪十四年的四月二十七日的记录中介绍了德国的防疫举措,称:“德国因瘟疫传染,前曾设法预防,近来考究愈详,总国设一公署,专管其事,曰御灾司。……凡易传染之证,皆须告知巡捕,巡捕应即照法使地洁净,如修治阴沟等类。凡有病人家之孩,不准上学,恐衣服中传染故也。……凡死尸,如欲运往他处,须先领一护照,倘未经医生出结,或地方官给凭者,必待三日后,方准入土。”(48)而当时特别是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众多考察日本新政的报告也往往对日本防疫消毒诸法多有介绍(49),清末众多的留日学生也纷纷介绍西人和日本的防疫之法,如陈谟在宣统三年(1911)二月初六日的《北京日报》就防疫之法介绍道:
文明国,首重卫生行政,与外国人交通之区,设海港检疫所、汽车检疫所,凡船舶及汽车之乘客,皆受卫生技师之检查,若有疑传染病之人,立将该患者精密检查,确诊时,将该船或车之乘客隔离一所,注意消毒。所载之货物,如有污染之疑,一切消毒。该船或车,办严重消毒。都会商场,设卫生检查所、卫生试验所,凡外国输入及本国所出之食物药品,用化学之定性、定量分析之,……有可疑传染病之患者,检查之。乡村警署,设检疫委员会,学校、工场,设卫生委员会,凡遇可疑传染病之人,由医师诊断,示其人以消毒方法,又通知该患者所在地之警官、卫生所长、检查委员会等,将该患者隔离一所。患者住宅,其屋内之什物,尽行消毒,患者家族行健康检查。
不仅如此,光绪二十年在广东和香港爆发的那场鼠疫中(50),港英当局的基于西方经验采行的防疫举措,也很快受到了远在上海的《申报》的撰稿者的关注和议论。光绪二十年四月十八日的《申报》,详细揭载了香港的防疫章程,当时,面对瘟疫,港英很快成立了专门防疫机构,《申报》称之为“洁净局”。报载,“香港洁净局初七日锁定防疫章程,业经批准施行,计共十二款,兹将大略译供众览”。所涉及的条款,主要隔离、送医和清洁消毒等事宜(51)。此后,也一直对香港和广东疫情予以关注(52)。
随着西方防疫观念和相关实践的不断传入,在国内向西方看齐的心态日渐增强的情况下,进入20世纪以后,清洁、检疫、隔离、消毒等应对疫病的举措已渐成为中国社会“先进”而主流的防疫观念。比如,光绪三十年《东方杂志》的一则言论指出,当前最可行的预防瘟疫的办法有三,“一曰设传染病院。……一曰行隔离之法。……一曰扫除法。”其所说的“扫除法”既有清洁的内容,更与消毒有关,其称:“故东西各国之遇有患疫而死也,则凡患者之所用,无一不加以消毒之药水而消灭之,甚则且投之于火。凡患者之所居,无处不用石灰水等洒濯之,甚则举其房屋亦投之以火。此非不知吝惜也,生命与财产,其轻重固自有别也。”(53)而宣统年间的一份防疫小册子更明确指出:“公众预防法,无非隔离、消毒、清洁、检疫四端。”(54)同时,这些在清末的防疫实践中也开始为官方所采用(55)。值得指出的是,与将清洁作为防疫举措受到普通的认同不同,检疫、隔离中和消毒等举措的必要性受到各界相当多的质疑。比如,光绪二十八年六月廿七日《大公报》的一则言论在表达了对清洁的赞成后,则对检疫、消毒等行为提出明确的批评:
至于西人防疫甚严,观其清洁房屋,涤除必勤,稽查市物,腐烂必倾,法良意美,华人昧焉,毫不措意。然其于轮舟出进之时,医官检验之法,却未善也。其人或晕船,或略有感冒,自彼视之,统以为疫,立将其人捉入病房,下铺石灰,令其仰睡于灰上,复用凉水浸灌。此在西人习惯,可以无妨,而中国起居饮食,与西人迥不相同,即强壮无病之人,尚须因而致病,何况旅居劳顿之后,小有不适,能堪此乎?
而对宣统年间东北鼠疫中的相关防疫行为,无论是官方和民间多有反对的声音。著名医生丁国瑞认为:
西医所谓百斯笃,即我中国所谓瘟疫也。……因西医视为不治,即认定为必死之症,于是不论是疫非疫,有疫无疫,拘留检验,如临大敌,由此则无人不疫,无人不死矣。置二三十人于三四间冰冷之空屋内,轻病者与重病者同床,无病者与有病者同居,衣食不足,益以冷浴消毒,惊魂未定,加之以虐待恐吓,虽无疫症,亦不敢不死。揆情度理,天下有此等隔离病室乎?反不如不隔离者,尚有一线之生路也。所以人民有不怕疫而怕防,实由于死于疫者少,而死于防疫者多也。(56)
同时也有官员对当时东北的防疫举措提出强烈质疑,指出,“防疫前途关系交涉,极为重要,此邦人士佥谓,防疫之扰甚于寇乱。三省民命不死于鼠疫,实多死于检验。”(57)
最后,对瘟疫以预防为先的观念日渐凸显。关于应对疫病的观念,传统时期,相对重视治疗而轻视预防。在抗生素发明以前,西方近代医学虽然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在应对瘟疫等感染性疾病上,并未获得突破性的进展,在治疗效果上,与中医相比,未必有明显的优势。在此之前,西方在社会健康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多半得益于始于18世纪中期的近代卫生机制的发展与确立。所以对疫病的防治,近代卫生防疫机制的重点明显在防而非治上,特别注重预防。这些在光绪以降出现的众多西方有关卫生的译著中多有反映,这些译著往往以中国人比较容易理解的方式来表达预防的重要,其虽然也像传统养生学说那样,谈的是总体上的预防疾病,但不同的是,其既包含了近代西方科学知识,也含有积极主动的防疫观念与举措。如由傅兰雅口译的《儒门医学》言:
保身之理为要务易于明之,……近时医学与保身之理,较精于昔,故人寿中数较昔时更多,……近时医学中增数种大有益于人之事,如设法种痘,及免瘰疬劳症等病。昔时之人,只能治已病,不能治未病也。又如饮食、洗浴以及行动各事,已明其理者多,且近时有人考得养身之理,而知呼吸清气为人生第一要事也。此书论保身之法,必略论人生紧要各事:一曰光,二曰热,三曰空气,四曰水,五曰饮食。保身之法,与此五者有相关,此五者缺一不可,难分缓急。(58)
其所说的卫生(即保身)包含近代西方科学知识显而易见。同年《格致汇编》上一则议论更明确表明:“况各种瘟疫之病,或易传染之病,苟不慎于防之,尤易致害。故有识者,能慎以保身,防病未然,则可寿命绵长矣。”(59)这些观念随着西方影响的加深和西方防疫经验在香港和租界的实践,也引起一些精英人士的关注,他们纷纷指责国人不注重疫病的预防,或委之于命,或只采用种种收效未必明显的治疗方法。比如,在光绪二十年香港鼠疫爆发期间,《申报》就有多则议论注意到这一区别,如《驱疫》称:
西人于此事极为讲求,凡其所以防之、避之、拒之于未来之前,止之于将来之际者,无法不备,无策不筹,而独于用药医疗之说,不甚有所见闻。而华人则专以用药疗治为先务,此则与西人之用心有相反者焉。(60)
题为《防患未然疏》的言论亦指出:“盖疫之来也,其势疾如风雨,苟既有疫而始谋施治,虽良医亦有力难施,诚不如防之于未然。”“西人之防疫可谓藻密虑周矣,不特防之于已然,且更防之于未然,诚可谓得未雨绸缪之道矣。”(61)当时的一些言论往往将华人的方法称为“治疫”,而西人的方法成为“防疫”。
甲午战争以后,随着国人对卫生事务的日渐重视,这样的认识更见普遍。比如,光绪二十三年报章的一则议论对西方的防疫成效大加赞赏,称:“昔年英国不知洁治道路,往往停潢积潦,居其旁者咸受秽气,发为疾疫。今各城市地下均砌阴沟,房屋高爽,令饮洁清之水,又设防病部以理之,曾不数年,疫气全销,同登寿域。其治印度也已然。”(62)光绪三十三年另一则讨论防疫之法的言论开头即言:“天下事防之于未然者上也。防之于事后者次也。事后而不防,或防之而不力者,又其次也。中国非不知疫之为害之烈,惟诿之于天灾流行之说,遂任天而不任人,听之于自生自灭而后已。”(63)而在清末东北鼠疫爆发期间,这类论说则更为常见,比如,当时民政司的一位官员在演讲中认为瘟疫特别是鼠疫:“惟有防患于未萌,待其既发而治之,虽有神医,终无返死之方。西人曾发明解疫药浆两种,以种牛痘之法,种在皮肤,可以幸免。”(64)
从以上这些议论不难看到,当时那些受西方影响较深的精英,已经充分意识到预防对防疫的重要性,而治疗效果是有限的,因而对于疫病,主张预防为先,同时也已把种痘、清洁等明确视为预防瘟疫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当时认识已经把种痘和清洁等事务明确放在防疫范畴中来加以认识了。这不仅突出了预防的重要性,而且也拓展了传统预防观念的内涵。
需要指出的是,在晚清吸纳西方防疫观念的过程中,一些传统的认识得到了继承并被纳入新的防疫认识体系之中。这首先体现在戾气与细菌学说的结合上。传统有关戾气或疫气的认识中,日渐突出了疫气中的秽恶之气对致疫的重要性,实际上这一认识与晚清人们很自然接受将清洁视为防疫要务的观念是密不可分的。在19世纪后半期的欧洲,关于瘟疫的病原,存在着“瘴气说”和“细菌说”的争论,但这样的争论在细菌学说传入中国后,似乎并没有发生,细菌学说传入以后,很快得到各阶层的认同,称其为疫虫,认为其为疫气组成部分之一。并且通过疫虫或微生物多存在于肮脏和秽恶之中这样的说法,将两者联系起来。比如当时报章指出:
疫症之理皆微生物为之,其地低洼,其气潮湿,积有腐烂物件,一经烈日熏蒸即发为霉毒气。此气之中含微生物最多,用显微镜看看,其形如球,不能分为动物植物。凡菜果鱼肉之腐败者,秽浊溲溺蕴积者,所发之臭气,微生物亦略与此等相同。(65)
而在相关的近代防疫的论述中,也往往融入戾气的说法,如清末一本专门论述近代防疫的著作称:
其上策,惟有使全国人民,均知卫生,能保性命,于身体衣服饮食居住四项,务求洁净,不令其身常受戾气,而又避天地之戾气,与特别之戾气,则疫气可以不作。(66)
其次,也体现在传统的养生被纳入到了近代疫病预防的论述之中。“卫生”这一概念在传统时期主要内涵为养生,1870年代以降,这一概念虽然逐渐演变为与hygiene、sanitary等对应的近代概念,但传统养生的内容仍得到保留,从而使晚清以后的“卫生”含义相当混杂而多样(67)。同时,应对瘟疫的策略逐渐由避疫和治疫转向防疫,突出了预防的重要性,而传统重在养内固本的养生正好是一种预防策略,也就十分自然地被纳入到近代疫病预防的认识中了。比如,1890年代的一则言论中,就城市劳工不知养生而导致容易感染瘟疫提出批评:
客曰:诚如子言,然则每当沪上时疫流行时,何以上等人家鲜致传染,其遇疫而死药石无功者,独此肩挑负贩之人与夫车夫船户等辈乎?曰:是亦有说,彼肩挑负贩之人与夫车夫船户等辈,但得卫生合度,断不致于遇疫丧身,且平日力作辛苦,四体时时运动,揆之于理,当较富者而筋骨充强。惟若辈昧于养身,食则饥饱不匀,睡则枕褥污秽,日以鸦片为性命,一灯相对,室小于蜗,臭味烝腾,不思澡祓,得资则更消耗于花烟之馆,云天雨地,耗精敝神,凡于卫生一切事宜,不特全不讲求,且事事与之相反,而欲不促其年寿,呜呼,盖亦难矣。(68)
光绪二十九年,江浙等地红痧流行,当时议论谓:“盖今岁之症,虽不至于殒命,而辗转传染,未易就痊,故人皆畏之如虎焉……然则红痧虽不足畏,而明哲保身之君子,不可不如治国者绸缪未雨,以防疫疠之猝然而兴乎。防之之道奈何?曰:洁饮食,慎起居,谨嗜欲,定心志,如是而已矣。”(69)这一预防之法明显体现了传统养生和近代清洁等方法的杂糅。此点与近代日本亦颇为相似(70)。
三、结语
以上,我们在近世中国自身社会变迁的脉络中,考察了晚清在西方文明的影响下,中国社会应对疫病观念的演变历程。从中可以看到,从传统到近代,应对疫病的重点基本上经历了从避疫、治疗到防疫的转变,近代的防疫除了更强调预防以外,也确立了清洁、检疫、隔离和消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模式,同时还将种痘等免疫行为纳入到防疫的范畴之中。这一转变,至少有以下几个值得关注之点:首先,传统时期对疫病的应对基本是一种比较消极的个人行为,相对积极的举措也主要是染病之后的治疗,而近代的防疫则是一种重在预防,作为卫生行政一部分的积极主动的行为。其次,传统有关戾气、养内防病等一些认识,并未与近代西方的防疫思想在观念上发生明显的冲突,相反,经过适当的改造,很自然地被融入到近代防疫体系之中。也就是说,传统的一些有关防疫的认识对近代防疫观念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铺垫作用。再次,晚清的社会精英们对西方防疫举措的认识显然不尽相同,而且对其中不同行为的态度也有明显的差异,比如对清洁行为,基本持赞成的态度,但对检疫和隔离等,态度上有所保留的人相当普遍,但不管怎样,到了清末,随着中国社会对西方文明的日渐推崇,这些举措均作为科学、文明和进步的象征成为了主流的近代防疫的基本内容。当时的诸多社会精英们接受它们,显然是将西方的制度当作了救治中国社会和种族贫病的灵丹妙药,而根本来不及去细致思考这些举措哪些是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当务之急,哪些真正切合中国社会的实际需要。而且,他们也来不及去考虑和理解普通民众的感受和实际需要,而往往将民众的抵制视为需要改造的愚昧和落后。他们较多考虑的是国家的体面、免被外人耻笑以及避免外人的干政。不仅如此,这一主流观念的确立,也为社会对贫民和病人等弱势群体的歧视和排斥披上了“科学”和“文明”外衣而大开了方便之门,而弱势群体的“牺牲”也被作为“近代化”的必然代价而为人所忽视(71)。
注释:
①⑤这类的研究不少,如李克蕙:《我国固有之防疫方法》,《中医新生命》第19期,1936年4月;萧熙:《中国防疫法考》,《江西中医药》1951年第3-4、5-6期,1952年第1-2期;何维中:《祖国医学在卫生防疫中的贡献》,《陕西中医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高明明:《中国古代消毒与防疫方法简述》,《安徽中医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吴大真、刘学春:《中医谈“瘟疫”的预防》,《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4年第1期;翁晓红、李丽华、消林榕:《明清时期疫病的预防思想与方法》,《福建中医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②⑧(11)(23)(25)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20-158、219-230页,第219-220页,第131页,第144-152页,第10页。
③路彩霞:《清末京津公共卫生机制演进研究(1900-1911)》,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第145-176页。
④黄克武主编:《“中央”研究院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历史组·性别与医疗》,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2年,第185-194页。
⑥(20)刘奎:《松峰说疫》,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7年,卷二,第52页,第63页。
⑦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第120-158页;梁其姿:《疾病与方士之关系:元至清间医界的看法》,见黄克武主编:《“中央”研究院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历史组·性别与医疗》,第185-194页。
⑨范行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上海:华东医务生活社,1953年,第82页。
⑩谢肇淛:《五杂俎》,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卷六,第178页。
(12)王学权:《重庆堂随笔》,王国祥注、王升校、王士雄刊,见沈洪瑞、梁秀清主编:《中国历代名医医话大观》(上册),太原:山西科技出版社,2002年,卷上,第608页。
(13)郑光祖:《一斑录·杂述二》,北京:中国书店1990年影印道光二十五年序刊本,第22b-24a页。
(14)曹庭栋:《老老恒言》,长沙:岳麓书社,2005年,卷二《防疾》,第42页。
(15)(26)陈道耕:《疫痧草》,见《吴中医集·瘟病类》,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卷上《辩论章》,第426页,第426页。
(16)陈虬:《瘟疫霍乱答问》,见曹炳章校刊:《中国医学大成》(第四册),北京:中国中医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707页。
(17)赵学敏:《串雅外篇》,李佳校注,见《串雅全书》,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8年,卷一《辟疫》,第163页。
(18)姚繸庵:《赈粥示》,见盘峤野人:《居官寡过录》,清道光青照堂丛书本,卷五,第33a页。
(19)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第199-200、221-222页;高明明:《中国古代消毒与防疫方法简述》,《安徽中医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吴大真、刘学春:《中医谈“瘟疫”的预防》,《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4年第1期。
(21)(36)余新忠:《防疫·卫生行政·身体控制——晚清清洁观念与行为的演变》,“社会文化视野下的中国疾病医疗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南开大学,2006年8月。
(22)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第221-249页;高明明:《中国古代消毒与防疫方法简述》,《安徽中医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翁晓红、李丽华、肖林榕:《明清时期疫病的预防思想与方法》,《福建中医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24)徐大椿:《医学源流论·痘科论》,见赵蕴坤等校勘:《徐灵胎医书全集》,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第169页。
(27)余新忠:《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探析——论清代国家与社会对瘟疫的反应》,《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28)萧熙:《中国防疫法考》,《江西中医药》1951年第3-4期。
(29)余新忠:『清朝末期における「衛生」概念の展開』(石野一晴译),『東洋史研究』 64卷第3号,2005年12月,第104-140页;"Treatment of Nightsoil and Waste in Modern China and Remarks o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Public Health Concepts",in Angela Ki Che Leung eds.Healthand Hygiene in Modern Chinese East Asia,Duke University Press,forthcoming; 《防疫·卫生行政·身体控制——晚清清洁观念与行为的演变》。
(30)《论沪城街道污浊官宜修洁事》,《申报》同治十二年三月廿三日,第1页。
(31)李炳:《辨疫琐言》,见《珍本医学丛书·内科类》,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第7-8页。
(32)(34)王士雄:《随息居霍乱论》,见《中国医学大成》(第四册),卷上,第654页,第667-668页。
(33)参阅Gerge Rosen:A Histroy of Public Health,Baltimore and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Press,1993,pp107-269;梁其姿:《医疗史与中国“现代性”问题》,见常建华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八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7页;Dorothy Porter ed.The History of Public Health and the Modern State,Amsterdam:Rodopi B.V.,1994,pp5-14。
(35)《却疫论》,《申报》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五日,第1页。
(37)粱庚尧:《南宋城市的公共卫生问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集刊》第70本第1分,1999年3月,第119-163页。
(38)绍兴医学会同人共撰:《湿温时疫治疗法》,见《珍本医学丛书·内科类》,第27-29页。
(39)(68)邵之棠:《皇朝经世文统编》卷九十九《格物部五·医学·续卫生说》,见沈云龙主编:《中国史料丛刊续编》72-719,台北:文海出版社,1980年,第4061页,第4060页。
(40)这种行为即使在传统时期,也往往会遭到一些精英人士的批评(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第278-279页)。
(41)力ル口Mチポラ緒 日野逸訳:『ペストと都市国家:ルネサンスの公衆衛生と医師』、東京:平凡社、1988年,第23-107页。
(42)安部安成:「“衛生”と いう秩序」、見齊藤修,脇村孝平,飯島涉編:『疾病·開発·帝国医療:アジアにおける病気と医療の歴史学』、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2001年,第107-130页。
(43)陈邦贤:《中国医学史》,上海:上海书店,1984年,第273页;宋志爱、金乃达:《我国海港检疫事物沿革》,《中华医学杂志》第25卷第12期,1939年12月。
(44)《申报》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第2-3页。
(45)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九册,第662页。
(46)上海市档案馆编:《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十四册,第470页。
(47)花之安:《自西徂东》,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6页。
(48)张德彝:《五述奇》卷四,光绪十四年四月,光绪十八年序抄本。
(49)刘瑞璘:《东游考政录》,见刘雪梅、刘雨珍编:《日本政法考察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光绪三十三年日本印刷本,第106-107页。
(50)关于这次鼠疫的情况,可参阅Carol Benedic.Bubonic Plagu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p131-149;飯島涉:『ペストと近代中国:衛生の「制度化」と社会変容』、東京:研文出版、2000,第28-40页。饭岛涉的著作还进一步论述了上海的应对,即当时上海租界殖民当局所采取的检疫举措。
(51)《香港治疫章程》,《申报》光绪二十年四月十八日,第10版。
(52)张中华曾摘录了部分相关资料,可参看《〈申报〉载1894年香港疫情及应对措施摘要》(《北京档案史料》2003年第3期,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年,第221-227页)。
(53)《东方杂志》第1卷第7期,1904年9月4日。
(54)《传染病四要抉微》,见陈修园编著:《陈修园医书七十二种》,上海:上海书店,1988年,第四册,第2532-2533页。
(55)这较多地体现在清末东北鼠疫的应对中,当时朝野的应对可参阅焦润明:《1910-1911年的东北大鼠疫及朝野应对措施》,《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3期。
(56)丁国瑞:《竹园丛话》第十集,天津:天津敬慎医室1924年,第113-114页。
(57)《给事中陈应禧为参奉省防疫总办道员张俊生事奏折》,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末东北地区爆发鼠疫史料》(下),《历史档案》2005年第2期。
(58)海得兰:《儒门医学》,傅兰雅口译,赵元益笔述,光绪二年刊本,卷上,第2a-3b页。
(59)《格致论略·论人类性情与源流》,见傅兰雅辑:《格致汇编》,光绪二年十二月,第4a页。
(60)《驱疫说》,《申报》光绪二十年四月廿二日,第1页。
(61)《申报》光绪二十年五月初一日,第2页;《申报》光绪二十年五月初五日,第1页。
(62)《金甸丞工部平治街道沟渠议》,《集成报》(第六册)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廿五日,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影印本,上册,第300页。
(63)《盛京时报》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初六日,第2版。
(64)《盛京时报》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第3版。
(65)《启蒙画报》(第一册)光绪二十八年五月,转引自路彩霞:《清末京津公共卫生机制演进研究(1900-1911)》,第155页。有关细菌学说与传统疫气说的关系,另可参阅该论文的第163-165页。
(66)曹廷杰:《重校防疫刍言》卷下《先时预防编》,民国七年京师警察厅重刊本(宣统三年初刊),第11b页。
(67)余新忠:『清朝末期における「衛生」概念の展開』,第104-140页;雷祥麟:《卫生为何不是保卫生命——民国时期另类的卫生、自我与疾病》,《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54期,2004年6月。
(69)张德彝:《醒目清心录》(第一册),北京:全国图书馆缩微文献中心,2004年,卷五,第527、532页。
(70)日本在1880年代以后,在西方卫生观念的影响下,逐步形成了以清洁、摄生、隔离和消毒为要点的传染病预防法,其中摄生法主要继承了传统养生的内容。见阿部安成:《预防传染病话语——转折期的日本近代国家与卫生》,孙茜译,见黄东兰主编:《身体·心性·权力》(新社会史2),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5-277页。
(71)有关这一点,有关清洁的部分,笔者已有论述,可参阅拙稿:"Treatment of Nightsoil and Waste in Modern China and Remarks o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PublicHealth Concepts";《防疫·卫生行政·身体控制——晚清清洁观念与行为的演变》。而有关检疫、隔离与消毒的部分,笔者拟另文做专门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