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实践与经验--对厦门市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调查与思考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实践与经验--对厦门市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调查与思考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实践及经验启示——厦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非公有制论文,厦门市论文,党的建设论文,企业论文,创新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5684(2009)03-0027-07

改革开放30年来,厦门市经济社会得到了持续、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尤其迅猛,已成为厦门特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据统计,全市现有外资企业3000余家,从业人员40万余人;民营企业13000余家,从业人员98万余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就业职工和经济总量均已占全市的9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859家。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改变了原有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上层建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何根据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和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是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厦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发展态势健康良好,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

厦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和福建省委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特别是2007年以来,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使过去“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变。截止2007年12月底,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1859家(其中,外资企业667家),应建立党组织的1859家,已建立党组织的1859家,实现了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全覆盖。

厦门市在开展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践中的经验主要是:

1.加强党委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厦门市各级党组织从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视角高度重视抓紧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从2007年起,厦门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厦门市基层党(工)委兼职组织员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市委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层层落实组建工作责任,总体规划组建工作步骤。各区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规划,形成了区委书记负总责,组织部重点负责建立党组织,宣传部负责有关党的政策宣传,研究指导党员教育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工商、税务部门结合业务工作,负责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负责指导在企业中建立各自组织,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员工的党建工作网络机制。形成了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建立组织,配备班子,整章建制,加强管理,条块结合,集散有序的非公企业党建网络体系。

2.灵活设置管理,落实保障。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特殊性、经营范围的多样性、地域分布的广泛性、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这一实际出发,厦门市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建立和管理上体现了很大的灵活性。本着“有利于党委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按照“积极主动,总体规划,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要求,厦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形成了以独立式组建(即在生产经营相对稳定、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为主,在初期党员人数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也灵活采用联合、挂靠等其他多种组建形式。在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实践中,灵活调整隶属关系,推进属地化管理,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工业园区较强的组织工作力量和党建工作资源,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从市级党费中拨出150.09万元、区级党费配套700多万元,对新建党组织由市、区、街道三级给予2000元左右的经费补助,确保非公企业党组织运作和发挥作用。提高兼职组织员、党建指导员工作补贴标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书记每月给予一定的通讯补贴。

3.选配好支部班子。厦门市在选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班子的实践中,坚持“配齐、配准、配强”的原则,按照“四加强一提高”(加强管理、加强指导、加强协调、加强调整,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要求,探索出了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产生党支部的三个渠道。一是企业内部产生;二是从与企业有一定利益关系或用工关系的外部单位中产生,有的企业聘请或雇用了法律顾问、技术顾问、业务指导等人员,可以在这些人员中通过企业自主、自愿,组织考察推荐的方式产生支部负责人;三是由上级党组织或业务主管部门委派产生。近年来,厦门市尝试从行政事业单位的后备干部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担任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不仅解决了党组织负责人的配备问题,也为加强青年干部的交流开辟了新的途径。在党组织组建时,对书记人选分级开展党组织书记培训。2007年以来全市共举办80余期培训班,培训3000余人(次)。

4.壮大党员队伍。实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全组建,前提是使企业党员人数达到建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厦门市通过业主支持找党员、通过基层党务力量找党员、发挥工会优势找党员的做法,得到中组部组织局的充分肯定。市人才服务中心成功举办两场“厦门市非公有制企业招聘党员人才专场交流会”,148家非公有制企业和1100多名党员人才进场对接,76家企业招聘党员员工389名。此外,着力指导企业党组织制定发展党员计划,重点发展中方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工会和共青团骨干、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的优秀员工等,增强党组织自身“造血”功能。

5.严格党员管理。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何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一直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中的一个难点。厦门市制定和实行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包含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二是原所在党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情况;三是原所在党组织在外出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上记载的有关内容;四是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验证后要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五是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断档、失控问题。

6.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厦门市坚持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发挥作用的实绩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引导企业党组织创新活动载体,激发组织活力,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一是准确定位发挥党组织作用。引导企业党组织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结合点,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引导、协调、支持和保障作用。推广建立“党支部参与企业决策制度”,畅通党组织作用发挥渠道;普遍开展党员献策和技术创新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二是搭建平台发挥党员作用。各企业党组织以“当先锋、作表率”为主题,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组织党员开展科技攻关、劳动竞赛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凝聚合力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采取组织同建、资源共享、活动联办的办法,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共青团组建率分别达80%和50.5%,许多企业建立了“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青年之家”融为一体的综合活动阵地。

(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尚存在的问题

厦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有益经验,但是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视角看,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员工流动性强,绝大多数党员是“流动党员”,由于从业不稳定,流动性大,在教育管理方面也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党员教育不经常,“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得不到很好的坚持;党员管理不严格,有的连党费都不能按时缴纳,有的长期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同时,正是由于员工流动性大,入党愿望比较淡漠,也就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带来了一定困难。

2.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管理不规范。尽管我们一直在探求灵活管理的途径与模式,但如何理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实现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这仍然是个难题。目前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主要采用了两种形式:一是行业归口管理,即隶属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二是属地管理,即隶属于镇(街道)党委。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但也明显地存在分散管理、多头管理和管理不到位的弊端。

3.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组织生活难保正常,效果不够理想。从调查的情况看,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党组织如何开展活动,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所以,基层党组织在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开展活动方面有一定的难度。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成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而党员大部分是“打工族”,他们的活动和行为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要服从“老板”的意志,加上工作繁忙、竞争激烈,平时很难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活动效果不够理想。

4.党组织负责人选配难度大。一是限于党员人数少,选择余地小。二是非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与企业“老板”或多或少有亲缘、朋友、师生等关系,在经济利益上又依附于“老板”。因此,要寻找一位既能为企业主接受,又能独立从事党务工作,既有文化、懂党务,又经验丰富、擅长经营管理的党务干部,难度较大。

上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客观上讲,在非公企业开展党的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个新领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理论上“老祖宗”没有讲过,在实践上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第二,从主观上讲,无论是部分领导、还是企业主和在非公企业中从业的党员,对开展非公经济领域中的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还认识不足,在理论和实践上还存在诸多困惑、疑虑和顾忌。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创新

1.在党建工作目标的确定上,应树立“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促进发展”的观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身份和明确的趋利目标,党的建设的目标指向就应定位在与企业发展的同向性上。即通过党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的发挥,使其成为企业发展的促进者、文化建设和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劳资关系的协调者,扬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组织工作之长,补非公有制企业刚性管理有余、柔性管理不足之短,形成优势互补的合力,把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求发展的目标引向更高层面。

2.在党组织的设置上,应树立“因企制宜,合理规划”的观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的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党员的来源、构成、数量分布都较为复杂。因此,在党组织的设置上,除严格遵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基本原则外,还应充分考虑其自身的特点,注重质量,因企制宜,合理规划,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要十分注意党组织建设的质量。真正做到建立一个支部,形成一个核心;建立一个小组,占领一块阵地。

3.在党员的发展上,应树立“注重质量,改善结构,突出重点”的观念。党员力量薄弱,是目前制约厦门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厦门市的实际出发,一要把重点放在业主及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骨干上,尤其是要放在业主及经营管理层上,以提高决策层中的党员比例。二要把重点放在那些职工人数较多、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较稳定的无党员企业上。此外,要充分考虑到业主身份的特殊性、员工思想的多维性、动机行为的易变性,严格培养、考察制度和入党后跟踪教育制度及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4.在对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上,应树立“发展经济的‘能人’与政治上‘红人’”相统一的观念。实践表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企业党组织的整体形象及影响力和感召力主要是通过党员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的,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首先最直接的是通过党员在发展经济中的能力表现出来的。因此,党员只有成为发展经济的“能人”,才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好政治上的“红人”。

5.在开展党建工作的思路上,应树立“服务、促进、引导”的观念。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所遇到的最大和最普遍的问题是企业主对党建工作态度冷淡,党组织在企业中没有地位。因此,必须树立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观念,实现由“就党建抓党建”的自我循环向“围绕生产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大循环的转变。把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放在支持和促进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上,寓党建工作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文化建设之中,使企业主切实感受到党建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促进推动作用,从而自觉地接受党在企业的建设工作。

(二)从实际出发,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组建步伐

目前,厦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采取“谁主管,谁负责”,没有统一的做法和明确的规定。因此,从厦门市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有序的新型组织管理体系,就成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1.从近期看,对党组织的管理上,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强求形式上的整齐划一,哪种方式有利于加强党组织管理和开展党的工作,就采取哪种方式。对党员的管理上,可分别采取单位管理、社区管理、行业管理、挂靠管理等形式,初步建立党员管理网络系统。(1)单位管理:即在正式党员达3人以上的具备建党条件的企业中单独组建党组织,管理本单位党员。(2)社区管理: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等为基本单位建立党组织,对流动党员实行统一管理。(3)行业管理: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在律师协会、会计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统管党委,对本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统一管理。(4)挂靠管理:在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人才代理机构建立党组织,对部分有人事挂靠关系,暂时未能纳入其他管理渠道的流动党员实施挂靠管理。

2.从长远看,应构建“属地为主,条块互补”的新型组织管理体系。(1)属地管理: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由所在地的镇、村、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有利于所在地党组织加强同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传达党在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了解并掌握企业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状况,指导企业党组织积极开展活动。从便于加强领导的角度看,可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数量较多、分布相对较集中的镇(街道)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总支),统一管理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在镇(街道)企业办设立企业党总支,下辖若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把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升格为总支,下设企业支部;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成立企业党工委(党委、总支)统一管理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2)行业归口管理: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管理。实行归口管理,有利于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活动,提高党建工作的成效。对于行业比较独特、行业关联密切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可采用归口管理模式。当前实行归口管理的常见形式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党组织统一管理个体工商户的党组织:由个体劳动者协会或市场建设管理机构设立党组织统一管理个体工商户中的零星党员;由外经贸系统党组织统一管理“三资”企业党组织;由企业项目批准登记中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其他企业相比,在人、财、物上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因此不论采取哪一种管理模式,在确定隶属关系时,应着眼于上级党组织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调控力的强化。即上级党组织或党组织所在的部门与所管辖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必须有经济上的调控关系,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人、财、物上的调控。

(三)正确定位,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优势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产权结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这类组织中的党组织如何正确定位?职责任务如何确定?作用如何发挥?在实践中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正确定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的正确定位应是:本企业职工中的政治核心。这是因为,第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产权性质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明显不同。在生产经营决策权上,不可能拥有像国有企业党组织那样直接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力,而只能采取建议等间接方式。在人事任免权上,不可能像国有企业党组织那样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拥有其推荐、考察权,而只能通过对职工的教育、塑造、引导等工作体现出来。第二,虽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产权性质不同,但其员工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和根本立场是完全一致的,同样是党的阶级基础。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理应在职工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只有这样认识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才能理直气壮。

2.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我们认为,厦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履行八项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围绕生产经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维护企业、业主和职工的合法权益;(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3.积极探寻发挥党组织在职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上述八项职责,就应积极探寻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从近年来厦门市的实践和探索看,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在“三点”上下功夫。

(1)优化班子结构,准确把握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与维护企业法人地位的结合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一般应要求既熟悉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又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并熟悉党务工作;既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又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理论水平。在班子其他成员的选配上,要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中的党员在班子成员中的比例,使党的工作渗透到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之中。通过建立兼职型为主的领导体制,实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与维护企业法人地位的有机结合。

(2)强化“服务”意识,找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切入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工作的切入点应放在为企业服务上。特别对有关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提前深入调查研究,能够提出带有前瞻性、方向性的意见;决策中要努力发挥决策层中党员的作用,宣传党组织的意图,保证决策正确、可行;决策后,要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决策的有效实施。在发挥作用的形式上,要把党组织的整体作用与发挥党员个体及群团组织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以党的组织纪律来规范约束党员的个体行为,以党员个体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党组织的整体影响力和作用力。

(3)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着力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在发挥作用时应把工作着力点放在:①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落实;②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督促企业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③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业主与职工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内在发展动力。同时,党组织要善于把企业发展中的难点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点,把党的工作有机地融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充分展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风范。

(四)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

从近些年厦门市的探索与实践来看,非公有制领域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取决于党员的素质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当前要针对这一领域中党员意识泛化、作用力弱化、影响力淡化等突出问题,可考虑开展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三大工程”。

一是党员意识工程。即通过十七大精神的学习教育,唤醒和确立党员主体意识。在实践这一工程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改进教育方式和方法,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好党员的实际思想问题,强化党员的角色意识,促使党员自我反省、自我提高、自觉进取。同时,要加强典型宣传教育,大力挖掘和培养在推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在广大党员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干部表率工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多样性、不确定性的特点,这就要求从事这一领域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创新的勇气、与时俱进的精神,在推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创造性地工作,充分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出表率。

三是党员先锋工程。即指非公有制领域从业的每个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使党员都能够成为创新型人才。实施这一工程,重点要抓好党员的岗位技能培训这一环节,要用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知识来改善党员的知识结构。广大党员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行为,应该成为党的先进性的时代要求。事实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从根本上来说,正是通过创新充分体现出来的。

三、需要深层次思考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必要性问题

非公有制企业的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是依国家的法律、法规运行的,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那么,为什么还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呢?依据是什么呢?这是一个人们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

我们认为,之所以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第一,是为了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政治领导。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既是从全局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对经济、政治、文化领域领导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二,《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应该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应该正常开展工作并发挥作用,做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第三,是加快和保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从实践看,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员素质高于一般员工,理应通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影响职工、带动职工,凝聚职工,形成合力,为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而出力献策。第四,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建设的新领域,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必须加强建设,夯实基础,提高水平。

(二)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定位问题

如何给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定位,这是实践中遇到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难题。从目前情况看,首先,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不可能、也无法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因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产归私人所有,且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企业仍处于层次低、管理粗放、家族化倾向较严重的初级发展阶段。如果硬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定位生搬硬套到非公有制企业中去,既不符合实际、缺乏基础,也会在实践中起到负面作用。其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也无法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因为企业主是企业的“主宰”,有权支配企业的一切,包括党组织负责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可以说一无保障,二无手段,发挥保证监督作用根本无从谈起。第三,“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提法,虽然从实践层面上看,是比较切实可行的。但党组织与企业、企业主究竟是什么关系,仍是一个尚待进一步界定的问题。因此,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定位问题,仍需继续研究。

(三)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由谁担任更合适的问题

谁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更合适、更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实践来看,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上级组织委派或指定;一种是由企业中的一般党员担任;一种是由有党员身份的企业主担任。我们认为,由有党员身份的企业主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更合适。其一,本身是党员,具备一定的素质;其二,本身是企业“主宰”,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基础;其三,会想办法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其四,具有一定的上进心和政治荣誉感。

(四)关于私营企业主入党的问题

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已经排除了“不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的障碍。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私营企业主毕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有着多重的社会身份和行为动机。因此,吸收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就应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严把入口关。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降低标准,更不能用“能人”、“富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认为,对他们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提出以下五条要求:(1)财产来源必须合法;(2)税后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3)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德;(5)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同时,对他们的审批权限也应做一些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可提高审查权限,但不提高批准权限;对有些诸如企业规模较大、跨地区跨国经营或担任较高社会职务的发展对象,则既要提高审查权限,也要提高批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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