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与俄狄浦斯王论文_李黎

读者与俄狄浦斯王论文_李黎

——再论《罗杰疑案》中第一人称罪犯

李 黎

西安科技大学 人文与外语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54

摘要:在侦探小说《罗杰疑案》中,阿加莎·克里斯蒂巧妙地借用坡《失窃的信》的模式,以在传统侦探小说中作为忠实助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作为罪案的凶手。而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由于与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心理认同而使侦探与罪犯的角逐变成了读者自己与自己的智力较量,不自知地做了一回俄狄浦斯王。

关键词: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第一人称叙述者

中图分类号 I106.2 文献识别码 A

在侦探小说《罗杰疑案》中,阿加莎·克里斯蒂表面上沿袭了爱伦·坡创立的“侦探+助手”的传统模式,实际上却巧妙地借用坡《失窃的信》的模式,以在传统侦探小说中作为忠实助手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作为罪案的凶手,极大地挑战了读者的智力,冲击了读者的阅读体验。本文中,我们先从侦探小说作为智力游戏的角度来看看第一人称叙述者作为罪犯的问题。范·达因的《侦探小说二十准则》中提到侦探小说应是读者与侦探间的“智力竞争”(intellectual game),因而应该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所有线索都应交代清楚”,以使读者和侦探拥有平等的破案机会。[1] 托多洛夫(Todorov) 曾将侦探小说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表述为“作者:读者=罪犯:侦探”。[2] 这样,侦探小说家们就面临着一个两难的处境:“情节的建构既要让读者了解所有的线索,同时又要设法使这些线索变得朦朦胧胧、含混不清”。[2]224

于是,如何使读者“误入歧途”是侦探小说作家的首要课题。袁洪庚教授认为侦探小说作者有几种误导读者的手法,其中一种便是设置“一个华生式的人物让读者觉得自己更高明,同时又使事件更加扑朔迷离,因为这个人物自己也无法理解其中的意蕴。”[2]224 而我们知道,这个华生式的人物往往就是以第一人称叙述者的身份登场的。为什么要用第一人称叙述者呢?申丹教授在其《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中指出第一人称经验视角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其局限性,读者仅能看到聚焦人物视野之内的事物,这样就容易产生悬念。”[3] 那么,在侦探小说这个以制造悬念为主要卖点的次文类中,第一人称叙述者显然是小说家们的首选。然而,这种叙述方式还有另一个特质。申丹教授指出,由于在第一人称叙述中,读者通过某个人物的眼光来观察一切,就容易对这个人物产生同情,倾向于站在这个人物的立场上观察事物,而带上主观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3]186 杰弗里·N·里奇(Geoffrey N. Leech)和迈克尔·H·肖特(Micheal H. Short)也认为,第一人称叙述者“我”同时又是故事的主要人物时,读者会与之产生一种切身的联系(personal relationship),而不可避免地偏向这个叙述者。[4] 由此看来,读者通过第一人称叙述者的眼睛观察虚构的小说世界时,很容易与其产生认同感,而从这个第一人称叙述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侦探文学的读者尤其如此。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往往就是读者的耳目,读者所有信息的来源,读者在心理上因此会对其产生盲目的信赖,而失去应有的戒心。同时,由之前的阅读经验而形成的思维定势也使读者先入为主地相信这个第一人称叙述者的清白。于是,《罗杰疑案》的读者身上就出现了两个有趣的现象。一方面,读者将第一人称叙述者的眼睛作为摄像机镜头观察文本中那个充满罪与罚的世界,试图在视野中搜寻出那个潜藏的罪犯,然而随着疑犯被逐个排除却依然徒劳无功。因为,他怎么也没有料到,那个聪明的凶犯就是这个为他架起摄像机的摄影师本人。无怪乎目之所及竟没有罪犯的踪迹。另一方面,读者与“我”产生了认同感,把这个“我”当作了自己在文本世界的化身。读者将自己与“我”融为了一体,鞍前马后地追随着侦探,密切关注案情的进展,想赶在侦探之前找出凶手好与作家一较高下。可是,他没有想到,这场智力上的争夺战竟是一场孙悟空与六耳猕猴的争斗——一场无论自己多么聪明多么强大也打不赢的战斗——因为这个对手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这是一场自己与自己的战斗,一场自身越强大,对手也就越强大的战斗。试问有几人能赢得了自己?

这样一来,读者就毫无察觉地成了俄狄浦斯王,雄心勃勃地要揪出凶手却没想到自己就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罪人。从这个意义上讲,《罗杰疑案》成为了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的《俄狄浦斯王》的互文文本。在《诗学》里,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的功用是“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5] 而之所以产生怜悯与恐惧,罗念生在译后记中解释道“因为剧中人物是与观众相似善良的人,他们遭受了不应遭受的苦难”而产生怜悯。剧中人物“之所以陷于厄运,不是由于他们为非作歹,而是由于他们看事不明,犯了错误,因此他们对于他们所受的苦难,应付一部分责任。观众想起自身可能也遭受同样的苦难,因此发生恐惧之情”。[5]101那么,读者之所以迷恋这个第一人称的凶犯,从一定程度上或许也可以解释为:读者无意识中想到自己其实也和这个“我”一样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然而命运将他推上了凶手的被告席,同样的悲剧其实也完全有可能降临到自己身上,于是对其产生惺惺相惜之感。

总之,在《罗杰疑案》中,阿加莎·克里斯蒂表面上不动声色地沿袭了第一人称叙述的写作模式,实际上却打破了侦探小说的桎梏,叛逆性地将第一人称的叙述者设置为疑案凶手。她这种君临天下的气魄使之可以无愧于“侦探女王”的桂冠。或许在文章结尾,我们可以借用黑兹利特(William Hazlitt)评价弥尔顿(John Milton)的话献给这位侦探小说女王——在阅读她的作品时,“我们感到我们处在一股强大的智力影响之下,这股力越是靠近别人,就越是与别人不同。”[6]

参考文献

[1] Van Dine S.S. Twenty Rules for Writing Detective Stories[EB/OL]. [2010-5-11]. www.feedbooks.com/book/1769.pdf.

[2] 袁洪庚. 欧美侦探小说之叙事研究述评[J]. 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1(5): 228.

[3] 申丹. 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186.

[4] Leech Geoffrey N., Micheal H. Short. Style in Fiction: 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Fictional Prose[M]. Longman Group Limited, 1981:265. 转引自郝玉梅.《月亮宝石》——玄学侦探小说的创新[J]. 语文学刊·外语教育教学, 2010(1): 19.

[5] 亚里士多德. 诗学[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2: 16.

[6] 哈罗德·布鲁姆. 影响的焦虑[M]. 徐文博, 译. 北京: 三联书店, 1989: 35.

[作者简介] 李黎(1983- ),女,河南新乡人,英语语言文学硕士,西安科技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论文作者:李黎

论文发表刊物:《语言文字学》2017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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