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模块化、信息化研究论文_余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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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特点、内容、意义进行分析,并结合先进的信息技术设计出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其应用到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阐述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重难点与风险控制以及系统的优化措施,力求通过该系统的应用,使招投标模块化、信息化特征更加显著,促进轨道交通的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模块化;信息化

引言: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之下,城市交通网日益完善,轨道交通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此类项目具有周期长、专业性强、内容复杂等特点,与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在新时期背景下,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逐渐朝着模块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轨道交通项目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1.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特点和内容

1.1特点

新时期背景下,轨道交通招投标不断成熟和完善,呈现出模块化和信息化两大特点,其中,模块化是指明确招标功能模块,纵观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文件审查、公告发布和开标评标等模块,只有确保各个模块落实到位,才可顺利实现轨道交通招投标目标。各个模块分别落实到相应部门,实施责任分配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完成招标工作。例如,在招标文件编制时,责任单位作为招标人,由地方发改委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在招标公告发布、开标、答疑澄清、开标评标等方面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另一个特征为信息化,是指将招标文件划分为输入信息和固定信息两个部分,前者具有统一数据结构,由招标参与者完成自身负责范围内的信息输入,优化工作量,提高信息交流和共享效率;后者作为固定部分,存储到文件中,与输入信息一同形成完整的文件[1]。

1.2内容

(1)招标文件编制

根据不同章节可将招标文件划分为多项内容,即任务数、投标邀请函、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须知等。招标者应对招标内容、合同条款、评审细则、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控制价等信息进行准确表述。由于招标文件的章节不尽相同,一些为固定信息,还有一些为项目特有信息,即便对于相同类型的项目来说,也存在不同内容。因此,同类项目中的专有内容可为同行业招标人提供借鉴作用,为招标文件模块化、信息化转变提供数据支持。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划分,可分为固定信息和输入信息两个方面,其中,固定信息包括合同条款、投标须知、预付款保函等,输入信息包括招标内容、评审细则、资格要求、合同付款等。在输入信息存储方面,可为信息共享提供便利,形成行业标准,并朝着固定信息转化,使固定信息量增加,审核备案期限有效缩短,使投标文件的通用性增强,节约更多的投标成本。

(2)招标文件审查

在构建招标代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实施招标文件审查备案。现阶段,政府相关部门仍需深入优化平台建设,使平台能够延伸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中,对传统纸质文件的报审模式进行转变,在电子招标平台中,对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使审查备案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3)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数据来自于招标文件中的输入信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管理后,由招标人盖上电子印章,然后经过交易中心或机构确认,将招标信息上传到平台进行发布。在答疑澄清方面,大多数发生在输入信息中,由于投标人的不同理解,通常对信息进行调整以此增加中标概率。对于固定信息来说,经过以往实践活动,通常禁止更改。在答疑澄清方面可通过平台来完成,对投标单位设置提问的权限,并对发布的问题加盖电子印章,对于招标人和代理在平台中回答的问题,也要加盖电子印章后明确其权限。

(4)开标与评标

现阶段,部分城市陆续在电子化平台中设置开标和评标模块,通过该模块可进行指纹签到、结果打印、过程记录、文件存储等。在该模块中,专家所看到的投标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可有效减少投标人信息造假等情况发生,使未中标单位能够认可,减少投诉。但评标模块无法进行评分,只好单纯依靠人工操作的方式来完成,使应用效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

2.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信息化的意义

招标信息化是在模块化的基础上实现的,信息化可使模块化更具特色,在信息化过程中应对招标模块的不同功能以及用户不同需求进行分析,与传统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区分。在现代化开标过程中,采用指纹识别的方式对交易员进行验证和签到,与财务系统相对接,通过系统显示保证金到账情况,在系统中对开标过程的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对关键信息进行存储,为资源查找和数据共享提供便利,在系统打印开标时对需要书面确认的文件进行会签,具有以下现实意义。

2.1完善招投标程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业规定等内容构建电子招投标系统,使各个节点、时间的设置在技术层面进行限定,无法通过人为力量更改,以此来提高规范程度。目前,招标项目中的全部信息均可在系统中进行公布,包括中标结果、招标公告、答疑澄清等等,通过完善招投标程序,使该项活动更加公正、公开、公平。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由CA数字证书为交易双方通信安全提供电子认证,利用电子签证确保电子招投标文件的完整与安全,使招标文件更加真实完整,招投标网络更加安全。

2.2增强透明度

项目投标信息可通过网络公布,投标人可匿名提问,招标方和其他投标者均无法获取投标人信息,招标人答疑也不会将投标人信息进行体现,并对系统中其他潜在投标方进行开放,最大限度的防治暗箱操作发生,使透明度得以增强,有效抑制投标人串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技术评审方面,评标专家可将各项评审分值记录到系统中,由系统将分数汇总后生成详细评审结果;在报价评审方面,将随机抽取的信息录入系统后,由系统中动对各投标方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生成全面的评审结果,通过系统评审的方式可有效避免人为干扰,使系统的更加科学、规范。

2.3提高工作效率

现阶段,电子招投标系统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投标方可免费对招标公告、评分方式进行查阅和了解后,再确定是否缴纳费用获取招标文件。与以往招投标模式相比,该系统可对招标、投标文件进行售卖,减少以往人为印刷、装订、运输等流程,使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另外,通过系统评标的方式,还可使评传专家的效率得到显著提升。例如,系统可对投标文件、报价等进行横向对比,以往评标是对清单中项目编码、特征、工程数量等多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查,费时费力,效率低下,而电子系统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巨大工作量,并且与人为相比工作效率更高,有效减少疏漏产生,轻松高效的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2.4节约资源

与传统招投标模式相比,电子系统无需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份数也随之降低,通过网络平台的应用基本可实现无纸化投标,减少大量纸质文件,达到节约环保的目标;其次,电子系统无需招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图纸,在无形中节省大量人力成本和差旅成本投入,提高招投标活动的经济性;另外,电子招投标文件便于存储和查阅,对电子数据进行归档省时省力,节约空间,还有便于后续查询和使用[3]。

3.轨道交通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应用

江苏省作为我国电子招投标的早期试点省份之一,已经开通全国首个轨道交通远程评标系统,并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应用,掀开了我国电子招投标时代的帷幕。本文以无锡地铁1号线为例,该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发布公告和中标公示,近年来,逐渐引入CA招标,目前电子招投标已经在正线招标项目中普及,充分显示出招投标模块化、信息化特点。

3.1评标指标的确定

在最低投标价法应用背景下,商务性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中标具有关键作用。对于项目投标人来说,轨道交通项目的经济标是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等依据的基础上选取,在评标的过程中,主要选取以下指标作为评标依据。

(1)总投标报价。在轨道交通项目中,招标人编制的经济标底、报价、工程量清单等可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投标的总报价应最大限度的接近招标经济标底,通常在允许范围内浮动,总投标报价与该范围内数值相比较大或者较小均属于无效报价,标书也因此作废;

(2)项目费用分项明细。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方除了注重投标方的总报价之外,还应对各个分项的明细情况进行审查,对分项的正确性进行核对,以免出现不科学报价等行为。此外,还要对关键分项的报价进行重点检查,如若综合单价与评标单价相比较高,则说明投标人使用不科学报价的手段进行竞标,则本项的评分为0,相当于废标;

(3)投资收益率。从本质上来看,该指标是融资费用计算的基础,招标方系统投标方上报的收益率越低越好,但对于投标方来说,投资收益率可体现出该项目的获利情况,指标应超过社会折现率,我国目前折现率为8%左右,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轨道交通基准收益率为3%。在此基础上,投标书中要求的投标收益率越低,在评标时该项指标的分值便越高[4]。

3.2重难点与风险控制

3.2.1投标积极性

无锡地铁的投标者来源众多,但本地企业较少,外地投标单位对CA锁办理和诚信入库程序较为陌生,因此潜在投标人在办理CA锁和电子印章锁时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时间和精力,特别对于具有一定背景的外资企业来说,难度相对更大;其次,企业信息进行更改时应随时更新;第三,CA锁的使用需要缴纳一定费用,为投标使用提供便利。由于投标需要准备的工作较多,对投标者的积极性造成一定打击。对此,应加强与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的联系,争取使手续得到简化,费用得到优惠,以此来提高投标者的参与欲望。

3.2.2网上投标操作

在电子招投标中,对于如何网上报名、怎样上传文件等问题,在实施电子招标初期,潜在投标人往往延续传统的投标思维,加上电子投标无法获取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即便在招标公告中已经公布多个联系方式,但由于投标者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参差不齐,加上软件自身问题,有许多项目在临近开标时还有部分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文件信息。对此,电子招标文件的后方已经附带了“电子招投标人注意事项”,减少投标方犯低级错误,并在后续应用中加强与软件公司的交流,对招标平台进行不断的完善,力求能够更便于投标人使用,使不同类型投标人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3.2.3招标网络流程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包括CA系统、RA系统、证书管理员、采购方、电子签证系统、时间戳系统、供应商、评标专家等,如下图1所示。经过多次磨合,招标流程已经较为流畅,如若后续使用中出现异常,则及时与软件公司联系,对系统进行优化处理,以免问题堆积[5]。

图1 轨道交通电子招投标系统

3.3系统优化措施

(1)在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后,参与该项工程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均要办理电子签章、诚信库和CA锁,并且需要按时缴纳维修费用,各地电子投标系统也有所不同,许多潜在投标者都需要从“零”学起,一旦出现人为失误还要交一定的“学费”。对此,应积极提高投标经办人员的责任心,对招标文件中的重点内容给予明显标记,为投标者给予充分提醒。

(2)投标者的信息均录入到诚信库中,包括人员、业绩等,难以对不同类型的招标项目进行有效区分。例如,某投标者以往参与过土建、房建、钢结构等项目投标,如若想参与机电类项目投标,则以往录入的信息将混入到当前投标项目中,影响其资格审查。对此,相关人员应认真核对投标人的信息,并在诚信库中对资料进行自查,并与软件公司进行交流,及时对诚信库进行优化调整,使新录入的信息更具针对性[6]。

(3)在新型电子招投标中开展两阶段开评标,也就是先对商务技术进行评标,再对报价进行评标。这将需要分两次上传投标文件,但无锡市当前电子招投标系统只支持一个文件上传,而商务技术标书则需要在开标后用U盘导入,通过线下方式进行评审,如若标书中存在问题,则没有机会改正,系统灵活性较差。对此,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和优化电子系统,使系统的灵活性得以提升,当招标人分两阶段进行评标时,投标者在开标之前可将商务和报价两份标书均进行上传,充分满足最新政策和发展的要求。

结论:综上所述,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招投标模块化、信息化发展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在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应积极转变传统思想,主动引入电子招投标平台,加强与软件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联系,不断根据实际项目需求优化系统功能,形成电子招投标统一标准,促进资源和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参考文献:

[1]方昊天.地铁车站模块化施工进度控制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8.

[2]邵瑞,苏婷,白忠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信息化管理研究[J].中国房地产业,2017(4).

[3]余向海.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自动监控系统模块分析[J].信息化研究,2017,26(5):33-36.

[4]李洋.基于知识管理的地铁车站工程投标价估算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6.

[5]刘平.从业主角度探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化[J].中国建设信息,2017(24):68-71.

论文作者:余卓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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