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世界观改造与坚持民主集中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世界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认真领会这一精神,努力加强世界观改造,对于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至关重要。因为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它根植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生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丰富的思想内容。因而,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是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世界观改造,也必将贯穿于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过程的始终。
一
民主集中制作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和党的活动规律的集中概括,是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为理论基础的。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首先把握好民主集中制的知行统一观、群众路线观、辩证统一观。
(一)民主集中制的知行统一观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一切真知灼见都源于实践,离开实践,既无法获得认识,也无法检验已有认识的正确性。这种认识论,毛泽东将其概括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6~297页。)不难看出,这种知与行的统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思维模式,正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再民主——再集中”的思想理论基石。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之所以正确,就是因为在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群众的意见、愿望、要求和智慧的结果。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我们所做的只不过是将群众的创造加以归纳、总结,上升为理论、政策而已。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这样,目前推广的农业产业化也是如此。当然有些决策,虽然是从实践中来的,但在更大范围内是否可行,还要经过实践的进一步检验,需要在实践中改进和完善。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就是在参与群众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虚心向群众学习,发现、总结、概括群众创造出来的有效经验,上升为党的理论,同时,又用来动员、组织和领导群众的实践,从而推动历史向前发展。因此,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既是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途径,也是民主集中制知行统一观的真谛所在。
(二)民主集中制的群众路线观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领导的本质就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因为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真正的创造者,他们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必须体现群众的意愿、主张,代表群众的利益。在做决策时,必须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这是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的最基本体现。从群众中来,就是要求在决策前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经过筛选、加工将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再回到群众中去,指导群众的行动。只有这样的决策,群众才能够自觉执行。相反,“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19~820页。)所以,在我们党的组织和领导中,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群众路线观,注意倾听群众带有普遍性的呼声,特别是在不同时期把握他们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思想脉博,才能形成科学的决策,使党的正确主张化为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保证党的组织领导切实可行并充满生机活力。
(三)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观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这种辩证统一观,首先表现在民主与集中的内在辩证统一上,即二者有着内在联系的差别,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愿望、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既不是单纯的民主,也不是单纯的集中,而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广泛的民主作基础,就不能有正确而有效地集中;集中是民主的归宿和方向,民主离开了集中的指导,就会走到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邪路上去。人为的割裂民主和集中的联系,只强调其中某一方面,认为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就是民主制或集中制的认识和观点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极为有害的。
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观,不仅表现在民主与集中关系的本身,同时还生动地体现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所必须处理好的各种关系上,如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牢固树立地方服从中央的观念;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的关系,牢固树立下级服从上级的观念;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牢固树立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正确处理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牢固树立党员无条件服从组织决议的观念;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牢固树立分工不分家的观念;正确处理纪律与自由的关系,牢固树立纪律观念;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创造出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算真正坚持了民主集中制。
二
民主集中制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实践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实践过程,实质上就是坚持党性,按照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方法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这一过程进一步说明,坚持民主集中制与世界观改造是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关键就在于领导干部世界观的改造,党性觉悟的提高。
从我党历史看,凡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的时候,一般都是党的思想路线正确,特别是领导人“慎独”,重视世界观的改造之时。如1935年遵义会议,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冲破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束缚,广开言路,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党的力量,较好地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从而使党的革命事业转危为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世界观改造为前提,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和生产力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促进了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使政治气氛活跃,党的战斗力增强。当前,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尤其高度重视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加强党员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不仅很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而且在实践中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不断地加以健全和完善,从而使群众思想活跃,领导决策科学,党组织更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革命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反之,凡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或被践踏破坏的时候,也往往是党内放松世界观改造之时,特别是与领导者世界观不够端正相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主观专断,决策随意,民主遭到破坏,组织涣散,是非不分,最终必然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陈独秀、王明时期如此,“文革”十年也是如此。实践证明,缺乏党性锻炼,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是绝对不可能坚持好民主集中制的。不注重世界观改造的人,即使本质和主观愿望是好的,其实践结果也只能是给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损失。这是历史的真实写照和总结。
从现实来看,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情况也是如此,凡是民主集中制得不到认真贯彻的地方和单位,无不与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修养,党性觉悟,世界观改造较差有着直接的关系。那些自我迷信,自命不凡,唯我正确,唯我独尊,脱离实际,武断专制的人,其错误根源就在于陷入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泥坑。同样,凡是民主集中制贯彻好的地方和部门,与该地区该部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不断加强世界观改造不无关系。那些能够坚持原则,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主见,决策民主的人,无不是因为平时注重学习,不断提高党性觉悟,牢固地确立起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结果。
由此可见,只有加强世界观改造,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才能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也正是我们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根本途径。
三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一个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同各种错误思想不断斗争的过程,当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应突出克服极端个人主义、自由分散主义和集权专断主义。
(一)坚决克服极端个人主义 极端个人主义是私有制意识形态在个人思想上的反映。它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表现为极端的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党内不论什么人,只要受了个人主义的毒害,就会在考虑个人同党、他人、社会相关的各种问题时,只强调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而不考虑对党、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只注重个人的自我价值,而不考虑集体和社会的利益。这种极端个人主义,在贯彻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突出表现是把民主和集中割裂开来,并加以扭曲。体现在主要领导身上就是家长制作风,把自己看作高于组织,高于其他领导成员,压抑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体现在班子成员上,就是没有一盘棋思想,不顾大局过分地计较个人利益;体现在一般党员身上,就是只要求民主,而不要集中,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等等。这些现象和行为的结果就是严重脱离群众,阻碍广大干部和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所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克服非无产阶级世界观,必须首先从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入手。当然,我们说克服个人主义,并非不要个人利益,而是通过民主集中制来调整各种利益关系,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使个人的思想、抱负和追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从而达到全党意志的统一、行动的一致。
(二)坚决克服自由分散主义 民主集中制强调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在重大问题上的统一行动。而自由分散主义是一种削弱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突出表现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搞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以及在领导活动中处理不好分工负责与集中统一的关系。前者经常借口地方、部门情况特殊而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甚至将本地区本部门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而置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于不顾。后者则存在极端民主化和组织纪律观念差的问题,往往以民主为借口议而不决或者对集体决议不认真执行各行其是,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全国政令的统一和步调的一致,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扩大了地区、行业间发展不平衡,不利于全党全国人民的大团结。要克服自由分散主义,各级党组织首先应增强集中、组织观念,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另外在党组织内部,要教育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特别强调作为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要维护党的威信和利益,不能在群众中散布不负责任的议论,更不允许搞任何派别活动。
(三)坚决克服集权专断主义 民主集中制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从群众中来”,虚心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充分集中广大干部群众的集体智慧和经验。而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时期,一些领导却借口市场经济讲究效益性和个人创造性而大行集权之道,实行个人独断专行的家长制作风,决策时不倾听干部群众意见,更听不得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轻易拍板作决定。这种粗暴践踏民主集中制的行为,不仅无助于效率与效益的提高,反而容易造成决策失误,且易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因经,首先应特别需要进一步强调,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我们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因为制度问题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早就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3页,第221页。)当务之急, 就是要使民主集中制本身所需的一系列具体制度尽快健全和完善。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各级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更好地发挥地方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另外,我们还要全面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素质。健全的制度,需要有较高素质的人去运用,因为“任何事情都是人干的,没有大批的人才,我们的事业就不能成功。”(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3页,第221页。)素质好、党性强、作风好的人才能自觉地遵守、坚持制度,并在实践中使制度日臻完善,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综上所述,民主集中制是搞好党的组织建设首要的、长期性的问题,也是反映党的领导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全面地分析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基础,科学把握其哲学内涵,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坚持和健全,促进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对此,应当引起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