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脱轨到耦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价值诉求论文

从脱轨到耦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价值诉求论文

从脱轨到耦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价值诉求

王 杨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摘 要] 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上下或政社关系是一个热点议题。在现实中,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时常出现“有余”与“不足”并存的现象,这一结构性“文化贫困”实际是由上下脱轨引发的。当行政逻辑代替服务逻辑,自上而下的“一刀切”式标准化就会吞噬自下而上的个体性,上下脱轨就会发生。耦合作为一个跨界概念,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解释空间主要体现在上下关系上,从脱轨走向耦合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价值诉求,上下耦合理念要求公共文化服务在供给中向民赋权并规制公共权力。

[关键词] 政府治理;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治理;政社关系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范畴中,文化治理现代化毫无疑问是一个重要维度和形式,文化的治理意义恰如托尼.本尼特所言,若将文化视为一系列历史特定制度形成的治理关系,是通过审美智性文化的形式、技术和规则的社会体系来实现思想行为的转变[1](P10)。文化不仅是一种治理关系,而且具有工具意义。要实现文化的治理价值,离不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治理的实现路径之一。“公共文化服务涉及资源分配、社会整合、政治认同,以及这些过程的象征化、美学化和合理化,而所有这些无疑都属于文化治理的议题。”[2]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而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过程中,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则是重中之重。

学界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研究已经形成较为丰富的成果,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文献基础。总体来看,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研究主要有结构主义与行动主义两大视角。从结构主义视角,安彦林与李齐云分析了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认为以财政支出衡量的财政分权和以财政收入衡量的财政分权对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均有正向影响,其中东部地区的影响较大[3];陈建基于当前供给主体碎片化的特点,认为应通过构建整体性政府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水平[4];许昳婷与陈鸣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审视当前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认为应尽快建成“纯公共品”的文化服务和低盈利式的文化服务并存的公益性文化服务供给新机制[5];李金龙与刘巧兰从话语赋权的角度,认为应通过建立健全话语保障制度等措施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质量[6];根据问卷调查分析结果,吴理财提出在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民意决策机制[7]。从行动主义视角,黄威认为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是公共文化服务结构性改革的基础环节[8];兰剑提出以“官民合作”与志愿性服务为手段,来弥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现象[9];在林敏娟与贾思远看来,政府和企业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型政企关系构建的两大行动者要素,二者的良好关系能够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10];毛雁冰与龙新亚根据31个省市的面板数据,认为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之间具有正相关[11]

审视既有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研究成果,无论是理论层面的反思还是实证层面的检视,结构主义方面的研究都较为丰富且角度多元,但也存在部分理念相对滞后的情况。而行动主义方面,学者主要是从政策建议层面论述主体参与、合作治理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重要意义和操作路径,但对于这一过程中上下关系的内在逻辑以及运行背后的系统性学理反思却相对不足。笔者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进行理论建构时应遵循文化本身的特质。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立足于结构行动主义这一框架,引入“耦合”(Coupling)这一理论工具,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上下关系调适即政府行为与民意反馈精准对接这一议题,强调在二者对接机制上应引入人工智能、“种文化”、参与式考核以及协商决策等新式理念。

二、上下脱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阶段性问题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涉及一对最为基本的关系形式,即上下关系,上表现为政府的作为,下则寓指民众的需求反馈。在当前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自上而下的“一刀切”式标准供给与自下而上的多元需求呈现是其中一个基本矛盾,这种矛盾并非是量的匮乏,而是结构性的。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进入新时代,民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已经基本告别过去量的缺乏状态,与量相比,质的提升尤为关键。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精准对接需求,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的结构则是应对之举。在经济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热点议题。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习近平指出:“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12]这一观点在公共文化供给领域具有同样解释力。无效供给有余、有效供给不足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一个真实写照,之所以会出现“有余”与“不足”并存的现象,主要还是因为供给结构出了问题,供给端与需求端未能实现有效对接,上下关系走向“脱轨”。

(一)上下脱轨现象:标准化吞噬个体性

标准化这一概念最初主要是用于工业生产与管理领域。1769年英国人乔赛亚·韦奇伍德建立埃特鲁利亚陶瓷工厂,在陶瓷生产中采用的流水线作业方式就是工业生产标准化的最早形式。此后,标准化开始向其他领域拓展。20世纪下半叶,在全球化、现代化与工业化浪潮的冲击下,国家对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日益重视起来,标准化正是在这一阶段引入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按照《标准化工作指南》的定义,所谓标准化就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条款的活动。可见,标准化被赋予了很强的工具理性。作为一种提升治理效率的手段,在政府治理尤其是公共服务领域中,“标准化已不仅仅是传统单一的一项技术工具,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发展使标准从纯粹的技术理性向行为规范转变”[13](P46)。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领域,标准化的存在意义不容置疑。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总量有限、配置不均衡的情景下,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是政府行动的理性选择,资源配置标准化是实现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当然手段。在标准化的规制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方法、技术与手段上建立起诸多行为规范,不仅克服了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信息反馈的不对称问题,而且在推动地区均衡、城乡均衡、民族均衡等方面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李国新看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主要覆盖三个方面内容即保障标准、业务和技术标准以及评价标准[14]

2014年3月19日,文化部召集相关国家部委共同召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会议,讨论并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标准化正式进入国家实践层面。在地方落实中,一项基于东莞的研究表明,借鉴标准化精神,东莞在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考评中建立起16套、50项指标的考核体系,为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发展提供了保障[15]。在完善的标准化考核机制驱动下,东莞的各项文化事业发展势头日益向好,对基层文化建设形成科学的引导,政府“越位”或“错位”现象得到有效解决。标准化的初衷在于解决基本性供给不足问题,旨在以标准化来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在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生产日益丰盈之际,民众需求已经超越兜底保障,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消费上,“吃得饱”已经不再是民众之所求,“吃得好”才是民众的真正期待。同时,城乡民众在“个体化”的洗礼之下,从传统的公共范畴与社会形式中“脱嵌”出来[16](P128),“为自己而活”的现实主义需求日益高涨,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由此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与特殊化的特征。正是在国家、个体双场景的变迁中,多元个体需求与标准化供给之间的张力开始呈现。在“一刀切”式的标准化之下,资源配置注重科学性与技术性,简单的量化方式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下沉中往往缺乏民意反馈的过程,财政兜底、条框约束以及刚性监督等手段使得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缺乏底层回应的理念,结果就是“一刀切”式标准化化压抑个体性。而个体性的张扬,倒逼国家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既有标准化供给模式进行变革,政府若无法适应这一变化趋势,势必导致民众需求陷入“伪满足”状态,个体就会选择从政府供给之外的场域寻求文化服务消费,藉此,一些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文化就获得了生长空间。另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下沉仅仅是对既有存量的重复性添加,进而出现增量不足的局面,导致国家资源的结构性浪费,这显然与集约化的现代国家治理路线相背离。

(二)上下脱轨原因:行政逻辑代替服务逻辑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服务”话语表述蕴含了其真正的行为逻辑,服务的主体是政府,服务的对象是民众,自下而上的民意呈现才是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供给导向,供给的效果最终应由民众来评价,而不是只有上级政府在场,仅对上级负责的供给方式只会令民众趋于服务场域的边缘化,导致民众话语的丧失。在对中国各级政府行动过程的考察中,荣敬本以“压力型体制”来描绘政府体系内部的结构,“它生动描绘出中国各级政府是在各种压力的驱动下运行的,从上而下的政治行政命令是其中最核心的压力”[17]。在“压力型体制”之下,各级政府善于把任务指标进行层层放大,旨在期待下级政府更好执行其政治指令并分担更多职责,从而为自己的政绩增长“添砖加瓦”,现实中政策落地的“层层加码”就源于此。为了保证指令的畅通无阻,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建立起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其中,政治考核或激励则是“压力型体制”的一种形式,“一票否决”式的政治责任追究或许是地方政府官员最不愿意接受的形式。在政绩考核与行政压力倒逼之下,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别无选择,只能急功近利。目前的干部考核制度使得地方干部千方百计地通过表面能够被领导看到的“经济成就”来向上级展示自己的政绩,由此造成各种“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非常盛行[18]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领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在国家级、省级示范区创建中,示范区的初衷是以创建来带动各地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但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自己所谓的“政绩”一味追求“高”“大”“上”,并未考虑民众的真正需求。在一些地方,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建设千篇一律,基层政府按照标准进行投入、建设。即使最终沦为摆设,基层政府依然投入专门的土地、资金与人员。陈楚洁与袁梦倩基于江苏省J市农村调研发现,基层干部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行动逻辑“主要是因为上级政府要求的政绩考核,而并非基于对当地农民的调查。结果往往是造成农村文化建设的‘悬浮’式的低水平重复投资”[19]。农家书屋建设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导下的惠民工程,旨在解决农村阅读资源匮乏的问题,截至2012年8月底,农家书屋在全国的建设数量达到60余万家,实现了村村有农家书屋。笔者在湖北J县调研时发现,大量的农家书屋处于闲置状态,里面书籍摆放混乱,布满灰尘,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只有当上级部门来检查时,村里才会安排人进行清理与“装饰”。显然,农家书屋的迎检价值大于其服务意义,这实则是功能的错位。同时,书籍类型的配置也呈现“格式化”,供给“格式化”是农家书屋在资源配置中因长期遵循“自上而下”的运行逻辑而导致的配置手段、内容和路径的同质化与标准化[20]。“格式化”带来的问题就是供给内容与需求的错位。显然,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一旦行政逻辑占优,就容易导致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供给沦为形式,趋于浪费,其结果是财政投入与服务收益失衡的“内卷化”现象。

在中国历史的长卷里,西夏王朝在不足200年的时间里,创制了西夏文,翻译了大量汉文献,创造了灿烂多姿的文化,但随着王朝的灭亡一切似乎也戛然而止。正是这残破苍凉的古城,和那残留的佛塔、在落日里吟唱的经卷诗文,揭开了昙花一现的西夏文明的神秘面纱。

③ 墙体变形过大原因分析:支撑架设滞后(且未完全到位),每道钢支撑架设都存在滞后情况;土方开挖过程,基坑内积水情况较严重,基坑内(含基坑外)的积水沿连续墙向下渗透,造成土体含水率增加,土体的工程性能降低,特别是造成嵌固端的土体嵌固力减弱,因而墙体向基坑内的变形过大。

三、从脱轨到耦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价值生产

与网络时代、大数据时代相比,人工智能时代更加关注数据的再生产能力。当下,对于人工智能的认知主要存在三个角度即逻辑主义、仿生学派以及行为主义。但在人工智能的发展上,人机互动是主体内容,机器是客体,其会把自己的“客体信息”作用于主体,于是有智能 (有目的,有知识) 的主体就根据自己的目的和知识生成相应的“智能策略”并将它转换为“智能行为”反作用于客体,以图达到自己的目的[31]。作为一种技术手段,人工智能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它可以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精准化提供技术支撑,从现实诉求来看,精准化无疑已经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一个发展方向。“感知-行为”是人工智能运行中的一种基本模式。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领域,人工智能可以根据外部环境的期待,全面感知分散个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精准识别不同个体之间的共性与差异,在此基础之上作出科学的判断,从而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配置提供决策依据。另外,在一些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中,人工智能技术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交软件、搜索引擎以及移动地图等网络工具,在海量的数据中进行信息筛选和整合,并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数据再生产,反馈分析结果,寻求个体文化消费习惯的最大交集,从而为公共文化场馆的设计选择合适的位置。

(一)耦合理念的引介与厘定

耦合在英文中表述为coupling,是源于物理、电子领域的专业术语,在物理领域有机械耦合、电子领域有耦合电路一说;在物电领域,耦合主要是用来强调两个系统在流程中的关联程度,二者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耦合程度意味着两者的联系紧密与否,耦合程度越高,意味着两个系统间的关系越紧密。在中国古代汉语中,耦是一个形声字,左形右声,意指二人并肩,共同施力于耒耜。引申到当前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领域中,耦合主要关注的是一种主体间的关系形式,尤其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两个或多个主体处在同一个利益相关的网络中,在这一网络中,多个主体之间呈现出有机联系的状态,彼此之间存在天然的关联,当二者或多者合力而为时,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一致性程度会不断趋于强化,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也会有所消减,主体间的关联强化利于产生“共鸣”的效果,规避“单奏”之困。简单来说,耦合理念渗透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主要有两个表征:一是耦合理念强调治理的网络化,治理过程中会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相互对话、博弈;二是耦合理念主张建立有机联系而非机械联系,即强调主体之间的利益一致性,而非单纯的零和博弈,参与主体具有合作的动机。

从居民维度来看,有利于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幸福感已经被普遍用来评价居民生活的满意程度,成为社会福利的衡量指标[25]。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伊壁鸠鲁在论述幸福与人的关系时就提出趋利避害、追求幸福是人类的天性,同时认为对幸福感的诉求是人类向前迈进的驱动力。幸福感的获得并不仅仅来自于经济收入。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针对经济发达地区的研究,提出所谓“伊斯特林悖论”[26],即经济收入的增长不一定会增加居民的幸福感。在经济之外,文化需求的满足是幸福感实现的又一个重要路径。对于文化消费与居民幸福感的关联,在宏观方面,贾小玫与文启湘在批判传统物质主义幸福观的基础上,认为单纯的物质消费无法满足居民精神层次的追求,只有通过文化产品与服务的选择——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人力资本提升与人的全面发展,才能为居民带来精神愉悦和幸福满足[27]。在微观方面,李小文和陈冬雪的研究发现,文化消费的结构影响居民幸福感的得失,换言之,并不是所有内容的文化影响都与居民幸福感呈正相关,“看电视碟片、购书、看报、读杂志对主观幸福感存在着显著的正向效应,玩牌、打麻将及经常到体育馆健身房锻炼则无法有效提升主观幸福感”[28]。居民在接受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后,如欣赏一部高雅的文艺作品,其所获取的不仅是精神的愉悦、品格的锤炼,更是文化权利的自我成长。文艺作品在生产时被赋予诸多人类的思想、价值与观念,这些都是人类社会的价值期待与情感共鸣之处,个体在参与文艺作品再生产过程中会逐步习得其中的意识、信仰与审美,从而不断增强自己的社会适应性与文化再生产能力。

(二)耦合理念规制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价值

从国家维度来看,有利于国家文化治理目标的实现。国家在向社会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时,立足点是保障公共利益,但客观上也实现了文化治理的效果。对于什么是文化治理,我国台湾学者王志弘的定义较为系统,他在整合福柯、托尼.本尼特以及布迪厄等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文化治理是一个结合了“治理”和“治理性”的概念,一方面须注重文化治理不局限于政府机构的性质以及治理组织网络化的复杂状态,另一方面还必须关注文化治理乃是权力规制、统治机构和知识形态(及其再现模式)的复杂联结。文化治理概念的根本意蕴,在于将其视为文化政治场域,亦即透过再现、象征、表意作用而运作和争论的权力操作、资源分配以及认识世界与自我认识的制度性机制[29]。在此,文化被视为一种治理工具,“文化能够整合中产阶级、贵族和普通民众,带来国家团结,政府必须要依靠文化来规训现代国民。文化、自我、国家三者共同形成现代性,使人们服从于理性的权威”[30](P55)。在我国部分地区,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供给或滞后或结构失灵的情况下,少部分居民转而选择低俗、劣质的文化消费,如黄色唢呐、脱衣舞表演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在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无法有效满足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的目标就是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消费内容,国家以此为手段,在农村社会中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量与质,不断充实农民的文化生活,并在这一过程中提升农民的文化识别能力,进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挤压传统低俗文化生存空间的目标。另外,国家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赋予国家的意志与情感,更是一种文化治理的表现形式。

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领域中,上与下即政府与民众是一对基本的主体关系,两者共存于现代国家建设的网络中。“在现代国家,公民是国家的主体,只要在法律所及的范围内,公民就当拥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22]其中,文化权利是现代国家民众的一项基本权益,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公民权利。联合国发布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指出:在那些存在着人种的、宗教的或语言的少数人的国家中,不得否认这种少数人同他们的集团中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实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在《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中,联合国主张文化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当然人权,是人权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文化权利的内容则一直处于不断厘定与拓展的状态。笔者较为认同雅努兹·西摩尼迪斯的观点。在他看来,文化权利包括受教育的权利、文化认同权、文化信息权、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文化创造权、享受科学进步的权利,保护作者物质和精神利益的权利、国际文化合作的权利[23]。权利的实现需要主体责任的履行。在公民文化权利的驱动下,向社会大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是政府的一项当然职责,也是其合法性建构的基石。在现代国家建设中,民众具有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选择的话语权利,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中应注重吸纳来自底层民众的意见,减少行政惰性思维,在基本兜底保障之外,还应尊重各地民众的自主性。要实现这一目标,耦合思维的引入尤为必要,嵌入耦合理念,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政府与民众才可能上下一致,二者的话语被同等赋权,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遵循服务优先逻辑。

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涉及多个主体,其中,政府与民众是两个核心主体,单一的主体并不符合“耦合”的价值诉求。在耦合理念下,权力主体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保障者,发挥主导作用,但权力在运转中设有边界,边界就是权利生长的空间,在权利的诉求之下,权力选择让步,并制定出更加符合权利诉求的公共政策。由此,在耦合理念之下,政府的权威体系以及强制能力不再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决策的唯一主导要素,权威系统的能量趋于式微,恰如华尔德所言,正式的权威系统是空壳,关系网络决定了组织的实际运行过程[24]。现实语境中,政府与民众都处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决策话语的中心地带,共同融合于一个利益网络中,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遵循上下共同在场的原则,上或下均不是单一的考量尺度,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既要考虑政府财政支出与政府能力,又要兼顾民众声音与服务效益。换言之,政府与民众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都是利益分享者,二者是一种非零和博弈关系,在合力作用中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社会价值。具体来说,在耦合理念嵌入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所产生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居民与国家两个维度。

从脱轨走向耦合,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一个现代转向。在脱轨阶段,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要遵循对上负责的逻辑,各级政府“理性人”思维膨胀,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供给中盲目上“徒有其表”的项目,以期在短时间内向上级政府展示自己的政绩。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者,“理性人”“公司化”等标签显然是与政府角色相悖的,回归政府的公共属性,矫正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行为尤为必要。耦合理念转向,无疑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必然选择。耦合所涉及的上下关系中,上指的是政府,下指的是普遍民众,二者相互作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之中。践行耦合理念,应着重从政府、民众的关系处理上入手,实现上、下的有效沟通,并扩大民众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话语权。

四、上下耦合理念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路径选择

中国梦涵盖了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人民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习近平幸福观的重要体现,同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需要每个人脚踏实地、拼搏进取,依靠自己的双手去实现。

我国中小企业想要在国际金融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将法律作为发展的前提保障,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国际贸易融资法律相对缺乏,我国中小企业在进行国际金融贸易融资的过程中遭到不公平对待。因此,我国政府应结合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中小企业的实际特点,制定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国际金融贸易融资法律,以此来确保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外,相关法律中还要明确银行及企业的权力和责任,约束双方的不合理行为,促使双方达成有效的合作,继而实现共同的发展。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中小型企业抵御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能力将会得到有效提升。

(一)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精准识别公共文化服务需求

贫困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正如美国学者艾利斯·戴维斯在《社会下层工人动机之研究》一文中所提出的,穷人由于长期生活于贫穷之中,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体系等。这种亚文化一旦形成,便会对周围的人(特别是后代)产生影响,从而代代相传,使贫困本身得以在这种亚文化的保护下维持和繁衍[21]。与贫困的文化不同,文化的贫困主要体现在规模与结构上,规模主要是从量的维度来评判文化资源生产与供给的不足,结构则是体现在供给端与需求端的对接上。在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上下脱轨是一种结构性张力,这种脱轨并不意味着国家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上的不足,相反,近年来国家在公共文化服务上的投入呈日益增长态势,从2012和2016年的数据来看,2016年全国文化事业经费投入达到770.69亿,比2012年增长60.5%。实际上,这种脱轨主要体现在自上而下的“供给失灵”上,其所呈现的“文化资源贫困”主要是一种“结构性贫困”,一方面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资源的富余、闲置,另一方面则是自下而上的民众真正的文化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供给端与需求端出现失衡,从而引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伪”阙如。

(二)注重对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挖掘

长期以来,在文化福利思维的支配下,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习惯于“送文化”,即政府根据财政计划、行政便利以及政绩观等因素,遵循标准化理念,向民众供给各种文化场馆、乡村舞台、文化室,民众在这个过程中基本上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人的参与性是文化活动的一个灵魂,正如约翰·斯道雷所言:“文化并非供我们消费的某种现成物,而是我们在各种文化消费实践中所生产之物。消费是文化的生产。”[32]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要积极发挥民众的参与性与自主性,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本地生产,实现“种文化”的目标。“种文化”是一种文化赋权的体现,以此捍卫民众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权利与主体地位。从“送文化”到“种文化”,不仅仅是国家行为的转变,更是文化观念的升级,即从文化福利走向文化权利。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进行“种文化”,首先,要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做好基本的“送文化”保障,为各界民众提供兜底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其次,挖掘具有地方性特色文化资源,如民族地区的各种习俗等,实现地方性文化资源与国家文化建设的融合,前者服务于后者;最后,要重视地方文化人才的培养,优质的公共文化资源需要传承与引领,加大对地方性文化领军人物的支持,不但能形成精英带动效应,而且能引领更多的民众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建设中。

(三)建立参与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考核

从压力型体制向回应型体制转变是“善政”的体现。在压力型体制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绩效考核只能是目标责任制,上级政府在任务层层分解中向下级政府赋权、分摊责任,这种任务下沉是自上而下单向的,具有非常明显的“控制性取向”[33]。 在“责任-利益”的控制之下,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处于依赖关系,并以任务完成来向上级政府获取“政治激励”。在这种考核模式中,下级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行为只是“乞讨”上级政府的满意,高大上的“面子工程”容易出场,同时诱发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庇护共谋”。与压力型体制不同,在回应型体制中,民意在场所形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考核是参与式考核。这种考核模式针对科层体制的弊端,一方面肯定政府在绩效考核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吸纳社会力量、民众的参与,形成内外共同参与的格局。在参与导向的绩效考核中,有两个考核方向,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前者强调的是政府内部,上级政府承担组织者、保障者与监督者的角色,组织专家、第三方以及民众参与,统筹考虑设置考核流程与标准,并制定奖惩措施;后者是民众与社会力量的外部参与,民众在其中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问卷调查、电话咨询以及专门的现场论证会,在参与中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切实履职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建言献策。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与亚太经济体的贸易潜力研究—基于贸易便利化水平变动视角的分析……袁晓莉,周琛(3,16)

(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决策制定中要强化协商民主

寻求善治的制度平台,转换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无疑是适应当下政治社会变迁的一个治理选择。这里所说的善治,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34]。作为一个制度平台,协商民主诉求主体平等、公共理性、偏好转换的过程,尤其是在公共决策制定中,协商民主是一个向民众赋权、规制公权的过程。在地方实践中,罗伯特议事规则、开放空间会议技术以及参与式预算都是典型的形式。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决策中,政府部门理应借鉴这一思维,在涉及文化预算安排、文化服务目录制定、文化场地位置选择以及服务数量投放等方面,利用协商民主的理论和技术,为决策制定提供更加充分的公共理性支持。以公共文化服务的预算制定来说,政府一方的理性是有限的,预算制定前,在选择参与协商代表时,一方面推选或遴选具有专业知识水平的民众作为协商代表,知晓国家有关财政预算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吸纳具有参与意愿的普通民众到场,避免民意落空。同时,政府部门要设置明确的预算内容开放清单以及边界,保障参与主体的信息对称与参与的平等性,在预算制定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多方意见,即使发生意见不一,也应进行反复协商,最后形成所谓的“重叠共识”。在预算制定后,参与主体应持续跟进监督,保证预算严格按照规范来加以落实。

五、结语

文化事业是“铸魂”工程,在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上,民众所需求的远不止眼前的“苟且”,“诗与远方”才是真正的渴望。2015年1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阶段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全建成并非一日之功,需要久久为功,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之外,更应重视民众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民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诚如王列生所言:“人的文化参与权是人的文化权益义项结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剥夺人的文化参与权至少在学理层面具有反人类属性。”[35]人在文化参与中与文化进程互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也是如此。民众所需求的不仅是被动的消费,更需要在供给端“编码”“解码”以及“再编码”流程中的主体地位。从上下脱轨走向上下耦合,这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本质要求,至于上下的耦合机制,在未来的探索中,一方面要始终遵循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属性,另一方面则应不断赋予政治社会变迁中以价值、理性以及技术。

对于那些只是单纯热爱篮球运动,还没有决定未来发展方向的孩子来说,在广东也可以有很多尝试。由现役CBA当家球星易建联发起的“薪火阵营”青少年篮球训练计划每年都会在深圳、广州、佛山等城市开办定期训练营,其中不乏公益免费性质的课程,而广东篮球的金字招牌宏远篮球近年来也在省内多地开班授课,各种假期班和周末班贯穿全年,为孩子们提供了多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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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24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8487( 2019) 06-0054-13

王杨.从脱轨到耦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价值诉求[J].求实,2019,(6):54-66.

[收稿日期] 2019-09-19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事业单位改革的衔接机制研究”(14AZZ012)。

[作者简介] 王杨(1993-),男,安徽宿州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政治、地方治理研究。

责任编辑 刘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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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脱轨到耦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价值诉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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