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味”论之成因试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诗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自齐、梁时起,“味”就成了一个诗学概念。由此直到近代,一千四百多年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诗味论。尤其是钟嵘的“滋味”说,司空图的韵味说,梅尧臣、欧阳修、苏轼的平淡有味说,魏泰、张戒、杨万里、姜夔的含蓄有味说,刘将孙的“趣味”说,谢榛的“全味”说,陈时雍、朱承爵的意境致味说,王夫之的“风味”说等等,是诗味论发展史上一座座光辉的里程碑。到了近代,由于西方文艺美学理论传入中国,诗味论逐渐衰微,最终宣告自己的历史使命完结,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不管怎样,它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一种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一笔极其宝贵的历史遗产。
诗味论不仅历史悠久,而且是地地道道的富于中国特色的诗歌美学理论。西方人从古至今不但不以味觉意义的“味”来论诗、评诗,而是用“美”、“美感”、“审美”等字眼论诗,并在理论上认为味觉与美、美感无关。中国古人,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的诗论家,都以“味”论诗、评诗。其所谓“味”是一个美学概念。当其作名词用时,包括与其他字眼组成名词性词组时,大体是指诗作自身具备的美感。当其作动词用时,包括与其他字眼组成动词性词组时,大体是指欣赏诗的主体对作为审美客体的诗作进行的审美活动。“味”尽管是一个美学概念,但又始终没有完全脱离味觉的意义。如司空图、欧阳修、苏轼、杨万里等等,在论诗味时,无不把诗味同食物之味、味觉感受相联系。这就体现了中国古代诗味论同西方的诗歌美学理论的差异。
任何一种特殊现象的产生,都必然有其与众不同的原因。诗味论作为我国古代社会中一种与西方相区别的特殊的诗歌美学理论,它形成的原因,只能从中华民族历史传统这块特殊的土壤里去寻它的根。
一
中国极其发达的饮食文化是诗味论形成的文化基础
饮食是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首要的物质基础。但是,在不同国度、不同民族,不同地域都有不同的文化特色。从总情况来看,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历史特别悠久,比西方发达得多。在我们民族的开化史上,饮食文化是民族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
中华民族是最早使用火的民族。考古工作者在距今二百五十万年前元谋人居住的遗址里,发现了约有三米厚的炭屑和灰烬以及烧过的兽骨。火的使用,使我们的祖先的饮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由和其他动物一样生食变为烧烤熟食。熟食不仅味美,易于消化,而且减少了病菌,增强了人的体质,迅速促进了人脑的发达,“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①,为文明进步奠定了基础。
在制陶业产生之前,人们的饮食制作非常简单,只是“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②。制陶业产生后,陶制的鼎、甑、釜、罐等炊具应运而生,蒸、煮、煎、炒等烹调手段也随之产生了。尤其是进入青铜器时代后,炊具更加先进而多样化,饮食制作也更加复杂。从殷墟出土的青铜器,可知殷人已炖肉、炒菜、烧烤精制的肉食。《史记·殷本纪》载纣王“以酒为池”,“为长夜之饮”,可知殷人已经制酒,而且酒的生产量也相当大了。到了周代,饮食业更为发达,已有制作饮食的专业人员。《周礼·天官冢宰》载有王室许多专管饮食的官,他们就是制作饮食和品味的专家。如膳夫掌品食,内饔掌烹制肉食,食医掌按季节调味,腊人掌制作干肉,酒人掌造酒,浆人掌调制饮料等等。而且当时食品制作工序已相当复杂。《周礼·天官冢宰·膳夫》云:“珍用八物”。根据郑玄注可知这八物乃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擣珍、渍、熬、肝膋八种食品。《礼记·内则》详细记载了这八种食品的制作法,尤其是炮豚这一食品的制作要经过八道工序。可见,我国很早就有相当发达的饮食业。
在我国,饮食很早就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与人们各个生活领域存在着广泛而紧密的联系。从地下发掘的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中发现,其随葬品是陶制的炊煮、储盛和饮食用具。这说明当时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到了另一世界还须吃东西,人们的饮食观念同原始宗教迷信思想结合在一起了,据《仪礼》记载,古代男子成年时举行加冠礼、婚礼、职位相等的人相见、丧葬等活动中都有饮食伴随着。饮食也进入古代统治阶级的政治活动领域。《尚书·舜典》载舜与十二州牧商讨国事时说:“食哉惟时”,孔颖达疏云:“人君最所重者,在于民之食”。《尚书·洪范》载箕子为武王所陈天地大法中有所谓“八政”,其中第一条就是“食”。这些都反映了古代统治者把吃饭问题看作政治中的头等大事。据《仪礼》记载,古代乡大夫为从乡里选出荐于君的贤人送行、以射选士、诸侯无事时和卿大夫有勤劳之功时与群臣宴饮、使节归国和外国使节来国时的宴饮、诸侯互相遣使聘问、国君以礼小聘大夫、诸侯朝见天子等政治性礼仪活动中,都少不了饮食。至于古代的祭祀活动,无论是祭祖先,还是祭天、祭神,都要以饮食为祭品。《仪礼》之《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载诸侯之士、卿大夫祭其祖、父均用羊、猪及各种酒食。《大载礼·曾子天圆》:“诸侯之祭,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士之祭,特牲豕,曰馈食。”《礼记·郊特牲》郑玄注:“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吕氏春秋·仲春纪》:“以太牢祀于高禖。”高诱注:“因祭其神于郊,谓之效禖。‘郊’音与‘高’近,故或言高禖。……三牲具曰太牢。”“三牲”指用作祭品的猪、牛、羊。从《诗经》中一些描写祭祀的诗篇,亦可看出祭祀与饮食关系密切。如《小雅·楚茨》“是有关王者秋冬祭祀先祖,祭后私宴同姓诸侯之诗。”③从其诗所描写的来看,祭品既有酒饭,也有牛羊肉烹制的佳肴。饮食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很早也进入了文学领域。一部《诗经》涉及饮食的篇章相当多。尤其是《小雅》中许多篇直接写“饮食宾客……燕赐以怀诸侯”④,如《鹿鸣》、《伐木》、《鱼丽》、《南有嘉鱼》、《湛露》、《楚茨》、《宾之初筵》、《鱼藻》等就把饮食之事作为主要描写对象。《大雅》中如《行苇》、《既醉》、《凫鹥》等亦主要写饮食活动。总之,从饮食与人的生活的广泛联系来看,饮食不仅是物质文明的结晶,也是精神文明的表现。
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人们对于饮食则要求味道鲜美。大约在五千年前,凤姓氏族夙沙氏即以盐调味。《周礼·天官冢宰·醯人》为王室专管造醋之官,其中有“醯酱之物”一语,可见,周代已用醋、酱调味,《礼记·内则》记载以枣、栗、饴、蜜调和食物的甜味,还记载不同季节里用葱、芥、韭、蓼、薤、藙、醯、梅为调味的佐料。调味品的发现和生产,正是人们追求食物味美的结果。殷、周时代上层统治者的饮食就十分精致、味美。《诗经》中有不少诗就咏叹其酒食味美。《小雅·鱼丽》、《鹿鸣》、《大雅·凫鹥》就是这样的诗篇。
追求食物味道之美,本是人的自然的生理要求。荀子说:“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⑤所谓“口欲綦味”,指人喜欢吃好吃的东西。人的这种自然本性,随着物质文明程度的提高,就逐渐成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人们逐渐把食物之味上升为理论。从现存材料来看,早在周代这种理论就产生了。《周礼·天官冢宰·内饔》载其职掌为“辨腥臊羶香之不可食者”,认为牛夜叫,其肉如朽木臭;羊毛长而打结,其肉有膻气;狗腿毛脱光而举动急躁,则其肉腥臭;鸟羽无光而叫声沙哑,则其肉腐臭;猪眼远望而睫毛交叉,则其肉寄生有虫;马脊黑而前胫毛斑秃者,则其肉如蝼蛄臭。在宰杀动物前要判别其肉是否有异味,目的是保证王室成员的肉食味道鲜美。《礼记·内则》:“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按不同季节调味,也是为了满足人们味美的要求。中国封建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追求味美的著作,如《食珍录》、《食谱》、《膳夫经》之类,可谓汗牛充栋。这些著述本身也是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遗产。
调味理论的意义甚至超越了饮食本身。早在先秦时,人们就把它运用到政治、哲学领域。《国语·郑语》载史伯与郑桓公议论周朝是否衰落时,史伯就用“和五味以调口”的理论,强调政治上要讲把不同意见统一起来的“和”,反对只听相同意见、听不得不同意见的“同”。他认为周王朝必然灭亡,原因就在于“去和而取同”。《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晏婴与齐景公论“和”、“同”时说:
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
这就用调味理论,来说明君臣关系必须和谐,不能以人君一己之见为准绳。《吕氏春秋·本味》载伊尹大讲“以甘酸苦辛咸”调味的道理,来说明“天子不可强为,必先知道”的政治观点。
调味理论很早也进入了美学领域。味、声、色在先秦时期都是美学范畴讨论的对象。医和、子产都认为五味、五色、五声都能给人以感官享受和美的享受,但对它们的追求又不能过分,必须有节制。孟子、荀子都把追求味、声、色之美的享受看作人的感官本能和人本性的必然要求。(详见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这种把味、声、色相提并论、同等看待的观点,与西方人把味引起的快感排斥在美感范畴之外的观点,是迥不相同的。中国古代的美学是比较全面的美学,有味感美学,正是它的特点和长处。林乃燊先生曾精辟指出:
过去烹调学长期被象牙塔式美学归入零册,那些美学家把烹调看作满足低级感官的一种玩艺,认为美学是超功利的;他们贱视烹调业务和烹调工作者,实在是一种偏见,也是对美学本质的歪曲。其实,所有美学都是人类感性认识的升华。饮食之为味感美学,与音乐之为听感美学,绘画之为视感美学,文学作品之为意感美学一样,同是人类美学园地一簇永开不败的绚丽之花。⑥
西方美学具有片面性,没有味感美学,所以不会产生中国古代式的诗味论。而中国古代由于有独特的味感美学,所以早在先秦时人们就把“味”与音乐之美相联系。《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晏子的话中就明确地说“声亦如味”,认为五味调和而成美味,与五声、六律调和而成美的音乐是相通的。《论语·述而》载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至于斯也。’”《礼记·乐记》也把宗庙祭祀音乐之“遗音”与大羹之“遗味”联系起来。此外,如《老子》、《管子》等书中皆有此等情形。这种把音乐之美和味之美相联系的情形,可以说是诗味论的滥觞,因为先秦时诗乐是合一的。其后,人们又常把“味”与“言”、“文”相提并论。如《淮南子·说林》、《泰族》、荀悦《申鉴·杂言上》、扬雄《解难》、王充《论衡·自纪》等均是如此。尽管他们所谓“文”主要指立言的著述,一般不包括诗,但同样为诗味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为,作为独立文学体裁的诗本质上是语言艺术。所以,把“味”同“言”、“文”相联系,实质也是把“味”引向诗的前奏。到了晋代,人们开始把食物之味与诗联系了起来。陆机《文赋》批评缺乏美感的文“阙大羹之遗味”。他所谓“文”,首先就包括诗。葛洪《抱朴子外篇》之《钧世》、《辞义》等更明确地把“嘉味”、“美”与“古诗”、“今诗”相提并论。这时离真正的诗味论的产生已为期不远了。经过这一系列的酝酿、准备,到了齐、梁时,文论家们干脆就用“味”来指称诗的美感和对诗的审美活动,并围绕这一概念建立理论,于是诗味论就正式产生了。到了近代,诗味论所以由衰微而至于消失,就在于我国诗学界接受了西方美学的偏见,抛弃了自己民族的优良传统,味感美学不再受到重视。这是具有悠久历史的诗味论消失的重要原因。
二
中国古人独特的直觉感悟式的思维是诗味论形成的主观原因。
从总的情况来看,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与西方人不尽相同。中国古人是直觉感悟式的思维,西方人则是逻辑分析式的思维(详见曹顺庆《中西比较诗学》第25-29页)。这种区别正是中国古代有诗味论而西方没的原因。
直觉感悟式的思维也要凭借概念而进行。但其概念与逻辑分析式思维所运用的概念却不相同。西方人运用的概念是高度抽象的,如“物质”、“意识”、“本质”、“规律”等等,都不是某种事物或现象的名称,而是一定范围的事物或现象的概括。中国古人运用的概念则不是这样,常常是用指称具体事物或现象的字眼,来代替内涵复杂的抽象概念。例如,“道”原本指人走的路,可是先秦许多典籍中却借用它作为哲学概念。《老子》云:“有物混成,先天地而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这“道”实指宇宙万物的本原。《周易·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这“道”指事物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规律。孔、孟等儒家还借用“道”作为政治、伦理道德的概念。《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孟子·尽心下》:“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显然这些话中的“道”都指儒家一贯倡导的仁义原则。此外,如古代文论中“体”、“气”、“风骨”等概念,无不是以具体代指抽象。这是中国古代理论概念的一大特色,也是直觉感悟式思维的一大特色。诗味论中“味”这个核心概念正是这种思维环境的产物。“味”原本也不是抽象概念,而是指食物刺激人的口舌的特性,或口舌接受食物时引起的快感,指的是具体的现象。诗味论中以“味”指诗的美感和对诗的审美鉴赏,显然也是以具体代替抽象。因此,“味”在诗味论中虽然成了一个美学概念,但又未彻底抽象,始终未完全脱离味觉的意义。
逻辑分析式思维运用的概念,内涵和外延都很明确。如西方美学中“美”、“美感”、“审美”这三个概念,虽然相互有联系,但各自又有特定的内涵和外延,相互之间并不混同。而中国古代的理论概念,往往其外延和内涵都不十分明确,模糊而多样。如古代哲学和文学理论中都有“气”这样一个概念。它在不同情况下,所指就不一样。有时它指构成万物的物质元素;有时又指充满人体,作为人生命标志的自然物质;有时又指人的主观精神力量;有时又指人禀受于先天的个性、气质。在文学理论中,“气”有时指人(作家)之气,指人(作家)之气有时指人的个性、气质,有时又指人富于正义感的精神力量;有时又指文中之气,指文中之气有时指风格、艺术个性,有时又指文章的气势、力度,即折服人的力量。此外如“风骨”、“体”等概念无不如此。可见中国古人所使用的概念的内涵、外延之复杂、混沌,是西方人用的概念所无法比拟的。“味”的内涵和外延也很不确定。其本义就有指食物自身的特性和人之口舌对食物的感受这样两层稍有区别的意思。其引申义尚有事物的意义、旨趣和对事物的体察、辨别等涵义。移用到诗学理论上,它既可指诗自身的美感,又可指对诗进行的审美活动,间或可指对诗的研究、分析活动。可见,“味”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诗歌美学概念,正体现了中国古代直觉感悟式思维所决定的理论概念的特色。中国古代的诗学理论家,从来没有谁对“味”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作过精确的界定和说明。我们说它是一个美学概念,那只是我们体会古人的用法,分析他们直觉感悟式地点到的东西,而得出的结论。
由逻辑分析式思维形成的理论,特别注重逻辑规律、分析、论证、推理,力求一层深入一层地将实质剥开以说明论题。如讲求什么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充足理由律,讲求什么三段论、归纳、演绎、类比、假设、证明等等。而由直觉感悟式思维形成的理论,基本上不讲究这一套,甚至不进行精确、详细的分析、论证,而只将思维主体的感受、体会简要说出,点到为止,让他人自己去领悟其中深奥的道理。诗味论正是典型的感悟式的理论。如钟嵘《诗品序》中有一段谈诗的“滋味”,认为“滋味”来自“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来自“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但为什么这样就有滋味,他却不说什么道理。他还认为滋味来自兴、比、赋结合起来,“酌而用之”。虽然他提出了“专用比、兴”则“意深”,“意深则词踬”,“但用赋体”则“意浮”,“意浮则文散”的理由,但也仅到此为止,不再深入分析。司空图《与李生论诗书》,是一篇以“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为主旨的专文,他大讲“韵外之致”、“味外之旨”,可是他对这些论点既不加逻辑性的解说,也不对其实质作精确的界定,更不进行丝丝入扣的分析。他只一方面讲一通食物“咸酸之外”的“醇美”之味,另一方面将自己的一些诗句罗列出来,实质只将自己的直觉感受和体会摆出来,让读其文章的人自己去领悟其中的道理。又如朱承爵《存余堂诗话》中认为诗之“真味”的得来,“全在意境融彻”,但什么是“意境融彻”,意境如何才融彻,他只字不提,甚至连“意境融彻”的正面例子也不举一个。他只举出意境不融彻的两句诗:“孙康映雪寒窗下,车胤收萤败帙边”,让你自己去领会。中国古代的诗味论都是像这样的直觉感悟式的诗论,它是古人特殊的思维方式的产物。
这里还需论及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这就是从感觉角度讲,“味”指味觉感受,而诗之美并不靠口舌品尝,主要是靠内心的意感。中国古人为何以味感来代替意感?这恐怕存在一个运用“通感”原理的问题。
钱钟书先生在《通感》一文中指出,所谓“通感”,指“在日常经验里,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⑦他还列举了中国古代诗文和西方文学作品中许多描写通感经验的例子。
既然西方和中国古代都存在通感现象,并都在文学作品中予以描绘,都为何西方人不以味感代替意感,而形成诗味论呢?这归根结蒂恐怕还是由于西方人和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不同造成的。“按逻辑思维,五官各有所司,不兼差也不越职。”⑧黑格尔说:“嗅觉只涉及空气中飞扬的物质,味觉只涉及溶解的物质,触觉只涉及冷热平滑等等性质。”⑨因此,西方人虽在文学作品里也描写通感现象,但他们并不承认它是一种科学的实在,决不会把它作为某种理论的构成依据。所以西方人不会以味感代替意感,而形成“诗有味”的说法。中国古人虽非毫无逻辑思维,但主要则是直觉感悟式的思维,因此他们对感官职能的区分,对感觉与内感觉的区分,并不那么严格。他们不仅在诗文中描写通感经验,而且早从先秦时起就把通感经验运用到理论中,或作为某种理论的根据,或作为理论的表述。《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晏子论“和”时说:“声亦如味”把听觉和味觉沟通,运用于政治、哲学理论中。又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季札“观周乐”时说《大雅》曲而有直体”。杜预注:“论其声。”即谓乐声如有形状。《礼记·乐记》:“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队(坠),曲如折,止如槁木,句(勾)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孔颖达疏云:“言声音感动于人,令人心想形状如此。”《毛诗序》:“声成文,谓之音。”孔颖达疏:“使五声成曲,似五色成文。”凡此,均是把听觉和视觉沟通,而运用于音乐(诗乐)理论之中。可见,中国古人对待通感现象的观点与西方人不同,明乎我国古代这种特殊的习惯,那么对古代以味感代替意感而形成诗味论的现象,就毫不值得奇怪了。
三
魏晋南北朝的时代特征是诗味论产生的历史契机。
诗味论在晋代才具备了雏型,齐、梁时才正式产生。其所以这时才形成、产生,这恐怕还需要从当时去探究其历史原因。
某种理论的产生,决非由于某些人突然心血来潮的结果,而是基于某种实践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实践而能产生理论,那只是天方夜谈!诗味论这种诗歌美学理论的产生,必须以审美性为特征的诗歌创作实践的高度发展为前提。先秦时的《诗经》只是音乐艺术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形态的文学体裁的诗,所以当时人们只把味与乐相联系,不可能产生诗味论,两汉时期尽管独立的文学体裁之诗产生了,但一是创作并未大发展,二是作品审美性不足。如“班固《咏史》,质木无文”⑩,传为李陵、苏武、班婕妤之诗,事实上均系后人伪托,故当时也不能产生诗味论。东汉末,《古诗十九首》的出现,诗才渐趋于以审美性为特征。魏晋南北朝时,文学进入了鲁迅所谓“为艺术而艺术”的“自觉时代”(11),注重形象性、情感性、艺术性的文学大发展了起来。这当中尤其是五言诗更为高度发展,出现了建安诗、正始诗、太康诗、元嘉诗、永明诗等一个又一个的发展高峰,此外尚有郭璞的游仙诗、陶渊明的田园诗等等,使得诗在文学的各种门类中蔚为大国。审美性五言诗的高度发展,必然要求对它的美学特征进行理论总结,诗歌美学理论在当时出现,已经是一种不可遏止的必然趋势。同时,当时思想界玄学盛行,佛学广为传播。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思辨性,对促成文艺美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尤其是玄学力图从形而上的高度去探究世界的本质规律,无论是关于自然、通变、本末、有无、虚静、形神之辨,还是关于才性异同、人物品评等的论争,都力图从宏观角度探讨问题,从而促进了理论思维的发展,促成各种门类(包括文艺)理论的产生。在这种条件下,人们也力图探讨已经大发展了起来的诗的本质规律,建立诗歌美学理论。曹丕以“丽”论诗(12),陆机以“缘情而绮靡”论诗(13),陆机、葛洪还将食物之味与诗之美感相联系,凡此都反映了魏、晋时代人们力图探讨诗的审美特质的艰苦尝试。到了齐、梁之际,刘勰、钟嵘等人,确立了“味”这一美学概念,建立了诗味论,这实际上是在前人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
为什么齐、梁之际形成的诗歌美学理论要以“味”作为基本概念,而不选用其他术语呢?除了我国饮食文化发达,有独特的味感美学以及古人思维独特等原因外,也和魏晋南北朝的历史特点相关。当时,一方面是社会动乱,世道反覆;另一方面是儒学衰微,思想解放,人的觉醒。人们开始怀疑汉代宣扬的伦理道德、经术、谶纬迷信、鬼神之类,开始了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对生命、生活的执着追求。可是,现实世界中只有人的生离死别、哀伤不幸、人生短促无常的一幕幕悲剧。尽管东汉末年形成的道教,企图通过烧丹炼汞,达到肉体长生不死,以求在现世中永远适意、快乐,然而这在事实上只是一种幻想。这种现实促使社会上不少人主张及时追求现实世界的享乐。在各种享乐中,追求美食美味则是当时一种最为普遍的社会风尚。先秦时,美食美酒只有上层统治者才能享用,而且他们之中还有严格的等级规定,下层人士和普通老百姓则很难得到,汉代,仍是“贵人之子”,“饮食则温淳甘脆,脭肥厚”(14)。从东汉末年起,尤其是魏晋六朝,上层统治者、门阀世族、富豪以至下级官吏、普通士人无不以追求美食美味为时尚。《古诗十九首》中云:“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斗酒相娱乐,聊厚不为薄。”“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世说新语·汰侈》载王武子“以人乳饮”,“蒸肥美,异于常味。”追求美味,到了异乎寻常的地步。“竹林七贤”中,既有王戎、山涛这类达官,又有阮籍、嵇康这样失势的前朝旧臣,还有向秀、刘伶这样的普通士人。他们都以纵情地饮酒食肉而著称。阮籍在母死临葬之时则“蒸一肥豚,饮酒二斗”(15)甚至在守丧期间,冒着违反礼法的罪名,在晋文王的筵席上“进酒肉”,“饮噉不辍”(16)。刘伶外出,也要“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17)其妻命设誓戒酒,他便于神前“供酒肉”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斗,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18)为了酒肉美食已到了忘生死、外形骸的地步!张翰公然宣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19)甚至因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味美,而辞官还乡(20)。毕卓把追求美食美味当作人生的最高理想:“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21)他任吏部郎时,邻宅美酒酿熟,他于夜里至其瓮间盗饮,为掌酒者所缚,明旦视之,乃毕吏部,即解缚,因与主人共饮瓮侧,大醉而归(22)。陶渊明的家境并不富裕,然“偶有名酒,无夕不饮”(23)。他晚年曾一度贫病交加,无钱买酒。颜延之送钱二万与他,他全部拿去买好酒喝(24)。一有好酒,他就气派了起来,招人共饮:“我有旨酒,与汝乐之。”(25)其《和郭主簿二首》之一云:“舂秫作美酒,酒熟吾自斟。……此事真复乐,聊用忘华簪。”只要有美酒喝,荣华富贵可以置之度外。鲍照诗中非常怀恋少年时“好酒多芳气,肴味厌时新”的生活(26),认为人生最大的愿望是“床头桓有沽酒钱”,只要满足了这点,那么“功名竹帛非我事,存亡贵贱付皇天”(27)。梁元帝也高歌:“当垆擅旨酒,一巵堪十千。……人生行乐耳,何处不留连。……从兹忘物我,优游得自然。”(28)北朝时的北方人也改变了过去不重饮食味美的习惯。北魏迁都洛阳后,鲜卑人改从汉人饮食习惯,开始追求美味。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一书中,介绍了多种烹调技术以及近百种菜肴的名称和作法。如其烧烤菜肴中有一种“炙豘”,要经过十道工序,方能制成,此菜肴“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状若凌雪,含浆膏润,特异凡常”。仅此足证当时北方人也追求美食美味。
魏晋南北朝追求美食美味的普遍风尚,与诗味论在当时产生,似乎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因为,美食美味刺激人的口舌,引起的快感往往令人难忘,并嗜之成癖。这虽和阅读、吟诵一首好诗引起的快感不尽相同,但令人愉悦、心旷神怡却又有相似和相通之处。读一首美妙的诗,反复涵泳默会、沉潜讽诵,就和吃美食、饮美酒,细细地咀嚼、品尝其味的情景相似。正是由于有这种相似和相通之处,加上魏晋南北朝时期诗在文学的各种门类中是最富于美感的种类,以及我国长期具有味感美学,有将食物与音乐、言、文、诗相联系的传统,所以齐、梁之际的文学理论家,干脆就用“味”这个字眼来指称诗的美感和对诗进行审美的活动,从而正式使“味”成为了一个文艺美学的概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诗歌美学理论——诗味论。
注释:
①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54页
②《礼记·礼运》。
③陈子展《诗经直解》卷二十。
④孔颖达《毛诗·关睢序》疏。
⑤《荀子·王霸》。
⑥林乃燊《中国饮食文化》序言。
⑦《旧文四篇》第52页。
⑧钱钟书《通感》,《旧文四篇》第57页。
⑨《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版第48-49页。
⑩钟嵘《诗品》卷上序。
(11)《魏晋风度与文章及药与酒之关系》。
(12)见《典论·论文》。
(13)《文赋》。
(14)枚乘《七发》。
(15)(16)(18)(19)(21) 《世说新语·任诞》。
(17)《晋书·刘伶传》。
(20)见《晋书·张翰传》。
(22)见《晋书·毕卓传》。
(23)陶渊明《饮酒二十首》序。
(24)见《宋书·陶潜传》。
(25)陶渊明《答庞参军》。
(26)《代少年时至衰老行》。
(27)《拟行路难十八首》之十五。
(28)《乐府·长歌行》。
(附注:本文系根据作者所著《诗味论》一书之第六章删削而成。该书将由巴蜀书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