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内涵_市场经济论文

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内涵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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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现代企业制度?它的法律内涵是什么?如何从法律上领会和理解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描述?本文拟从法学理论角度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属性、市场要求以及其概念、特征进行探讨。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属性

企业制度是投资、经营、劳动三者有机结合的规范整体。在投资、经营、劳动三种要素组合的任何场合都可能产生企业,但其组合的方式和三要素的相互关系却大不相同,因而规范企业活动的一系列制度也各具特点、属性不一。社会的宏观经济制度通过对投资、经营、劳动三要素的干预和影响,制约着企业,确定了企业制度的基本属性。

在自然经济的宏观背景下,人们为创造使用价值而自发地将投资、经营、劳动三者组合起来。人们从劳动要素出发,追加相应的物资,经营无足轻重,三要素在一个人身上或一个家庭中结合起来。简单商品经济介入自然经济以后,出于扩大使用价值的本意,人们为创造交换价值而将投资、经营、劳动三者结合起来。在技术劳动和简单劳动相对分离的前提下,投资与技术劳动结合于师傅一身,经营仅对管理简单劳动的帮工产生意义,企业组合三要素的相对分离刚刚开始。

在商品经济的宏观背景下,人们为创造价值而自觉地将投资、经营、劳动三者组合起来。在投资与劳动二要素分离与对立的大前提下,人们从投资要素出发,经营针对劳动要素而真正地发展起来。最初是手工业工场,后来是无限责任的工厂或公司。这里,投资与经营二要素紧密结合,共同体现为资本对劳动的剩余价值的剥削,企业中的经营要素围绕着投资者的自身利益而针对劳动者展开。企业在这个发展阶段还不需要民法上的法人制度和商法上的公司制度;以至这种企业在后来的发展中,虽跻身于法制度和公司制度之列,但财产责任的无限性仍类同于自然人。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规模扩大,资本这个最活跃的经济要素,创造了自身的各种组合形式及其与经营要素的崭新关系。在投资要素与经营要素相对分离的基础上,法人制度中企业独立实体的概念、投资收益的概念和有限责任的概念应运而生,从而促成了公司制度的诞生。

现代企业制度源自上述两种企业制度,但又区别于这两种“旧时的”企业制度。旧中国由于资本主义没有获得发展,企业制度主要是自然经济类型的,商品经济类型的企业制度仅存在于力量薄弱的民族工商业中。企业国有化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企业制度的自发发展中断了,国有国营成为企业的基本模式。在企业组合的三要素相互关系中,全民所有制将劳动要素与投资要素在国家的范围内结合起来,劳动合作那种小规模地组合劳动与投资二要素的社会主义原理,被极度地放大了。于是造成了三个方面的后果。一是经营要素被劳动、投资二要素高层(超企业地)组合的格局所驾空,劳动者自我经营成为当然,投资收益理论上也属于劳动者,企业三要素合一而唯独牺牲了经营要素。二是国家的虚幻共同体的本性不久就以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名义把企业的投资要素独立起来,政府以国有资产管理人的身份获得了企业经营权,社会(经济)管理与资产经营两项职能合于政府一身,经营要素成为来自于企业外部的附加物。三是劳动要素一半与投资要素紧紧粘连,职工就业、生老病死与企业资产脱不了钩,其另一半又与投资要素若即若离,企业资产收益职工也有份,从各种渠道分出来的收益的多或少直接影响着劳动积极性。这种放大了的劳动合作制将把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暗自混淆起来,经营权在投资要素与劳动要素之间无所适从。中国的企业制度陷入了投资、经营、劳动三要素无法分离、互相箝制的难堪境地,没有从根本上跳出自然经济类型的企业制度的旧有轨道。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迅速,法人制度和公司制度先后建立,企业制度进入了改革的最前沿。一改计划经济下的传统企业制度,成为当务之急。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之后,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把企业制度的改造集中于经营机制的转换上。随着企业独立实体、有限责任、股份制等概念逐步深入企业制度,中国企业制度已经摆脱了旧时的、传统的企业制度的轨道,成为商品经济类型的企业制度,其特征是企业组合中的三要素开始相互分离,但仍允许投资要素与经营要素的结合。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资本主义是如此,社会主义也是如此,这是生产力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在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宏观经济的大格局在不断发生变化,企业开始摆脱投资、经营、劳动三要素的胶着状况,以经营要素为中心走向市场,接受市场的挑战,适应市场经济的新要求。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对现代企业制度的描述,首先就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中国企业制度的全面改造,就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始。

通观企业制度的演变历程,仅从摒弃旧时的、传统的企业制度的角度来说,现代企业制度就应该在投资、经营、劳动三要素相对分离的前提下,以投资要素的资本化为基础,以经营要素的市场化为核心,展开企业制度的重构。这是市场经济对现代企业制度的总要求,这个总要求赋予了现代企业制度以全新的属性,这就是“资本经营”。这个基本属性的法律内涵是法人制度、公司制度和企业独立实体原则、有限责任原则、投资收益原则、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企业财产资本化与股份化原则等等。

二、市场经济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高级阶段,它在经济形态上尚不能并行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而成为独立的经济形态(至少上前是这样)。也许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市场经济完善到了足以与商品经济相区别并推动生产力达到一个更高阶段的时候,人们才有可能将它划分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形态。那时,人们会把今天的市场经济视作其雏型,萌生于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是当代工业化和经济高度商品化条件下,全社会资本大规模、多轨道、高速度交叉运行以求资本保值增殖的一种经济模式。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不再仅仅满足于商品消费市场,而且要求社会在把一切尽可能商品化的同时,提供生产资料市场、物资市场、劳动力市场、投资市场和金融市场等等条件,促使一切生产领域、生产要素及其相关环节、手段和衍生活动市场化。这种经济模式的主线不是市场活动本身,而是资本的市场化运行。无论从经济学的眼光还是从法律学的眼光来审视,资本都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的投资要素无论处于产供销或物资、物业、现金等何种状态,它都是介入市场活动过程某一时点的静止的资本表现形态。企业的经营要素和劳动要素以资本经营的核心围绕确保资本(投资要素)的保值、增殖而参与市场活动、展开企业运营。

从资本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来说,资本运行的特征和资本的属性就是牟取资本增殖的最大化和资本经营的利润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中,全社会的财产会最大可能地以资本形式聚集与运行,并以增殖为目标向物质或现金形态依次转化。如果法律把运行中的资本静止在某一个时点上,那么它可以表现为股份、债权、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商品、物业乃至票据或其他金融工具等等。就资本的自然属性而言,市场经济由于以资本为其基本细胞,便不可避免地穿上了“自由经济”的外衣,即具备了“自由经济”的性质。即使是社会主义市场中大量活动着的以国有资产为内容的资本,也会因牟利本能而参与或组成无序化的资本运行。一切或多或少地掌握着资本的自然人、法人都无例外地追求增殖这一目标,竭力逃脱资本贬值、蚀灭的命运。这种从社会学意义上发现的个人或法人的牟利本能,一方面通过资本在市场经济中形成无数单体的无序运动,另一方面这种状况又被人们出于理智的利益均衡和市场平均增殖率的考虑,或单体盲动的抵销和市场对抗与制约的人为举动所改变,从而使市场经济产生了规则和制衡机制。市场经济由此又穿上了一件“法治经济”的外衣,即具备了“法治经济”的性质。

市场经济这种“自由经济”与“法治经济”的表里关系和双重属性,表明了它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特殊要求。从如下三点来分析市场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首先,从投资要素与企业独立实体地位的相互关系来说,市场经济要求现代企业本质上必须以资本化的人格出现。奴隶制时代商品与人身的合一,封建制时代土地与身份的依附,早期资本主义时代资本与所有人的一切财产责任连带等等,都与此格格不入。企业之间相互承认并依法昭示其投入市场的资本情况,相互通过资本的形态转换以求各自使用的劳动最大限度地价值化,从而取得资本的增殖。因此,现代企业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法人资产,包括注册资本、流动资金以及物化了的物业、设备、物资和无形资产,企业由此获得了法人资格,资本成为企业法人人格的法律内容。企业因资本经营而成为市场经济的独立实体,也因资本组合的方式各异而形成自己的属种。

其次,从经营要素与投资要素的相互关系来看,市场经济要求现代企业在经营机制上必须以竞争主体的姿态出现。市场主体的众多和市场主体运用资本的行为方向的不确定性,造成了市场的竞争。在效益最大化和增殖最大化的意愿驱动下,市场主体之间从无序对抗转向理性地回避互耗,最终凭借信息、技术、资本实力和经营者的才智取得竞争优势。增强应付无序对抗、回避互耗的能力,在变动的市场中有效地调整自己的行为能量和方向,是现代企业成为竞争主体的关键。要能够适应市场变化而取得竞争优势,经营机制是现代企业的内功。正在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把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基点放在转换经营机制上,是促使国有企业变成市场竞争主体的先决条件。

再次,从经营要素与劳动要素的相互关系来说,市场经济要求现代企业具备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在企业制度范围内,市场经济将国民收入分配上的大三角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浓缩为企业盈利分配上的小三角关系——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关系。由此,现代企业的组织机构、内部关系、管理体制、分配机制等等都围绕着这个小三角关系展开。企业的自律包括了小三角关系的协调,经营者在协调投资者与劳动者、资本增殖与劳动价值最大化的关系过程中,唯独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而企业自律的矛盾焦点却集中在经营者身上。虽然说资本实力、经营机制、员工素质是企业自我发展的基础,但三者中资本实力、员工素质相对地可视为次要因素,而经营机制却始终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

无论从市场经济赋予现代企业以资本经营的全新属性来说,还是从现代企业不断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来说,围绕着资本经营来构造企业的经营机制都是问题的根本。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由此形成。为此,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表述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点。

第一个特征,产权清晰。

现代企业制度从资本经营的角度出发,首先要求企业有资本化的独立财产,由此开成的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清晰无误。国家财产资本化的部分、法人财产投入的部分、个人财产投入的部分,在企业财产权中份额明晰、权益确定。其次,现代企业制度的这一特征,在法律上明确了企业在自身的投资要素中没有一席之地。这就是说,法律不承认自身有独立于投资主体(投资者或股东)之外的资产或财产权;换言之,企业的财产是由投资产生的,企业的资本金和资本收益(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全部属于投资主体,而不属于企业自身。“拨改贷”以后国有企业用贷款形成的资产在自行还贷后产生的所谓企业自有资产(以区别于国家投入的资产),特别是用贷款注册成立的公司还贷后形成的企业自有资产,在法律上均是产权不清晰、存在暇疵的资产。再次,现代企业制度的这一特征,否定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体制,企业财产所有权在投资主体这一方面明确了自身的地位及其与经营权的关系。所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应是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这一特征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个特征,权责明确。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谈权责问题,资本经营这一企业制度的属性,首先要求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问题上体现出来,还经营者的职能以本来面目,原先附加其身的投资者授权代表身份和行政领导身份必须剥离。其次,投资人的权、责、利明确,在投资收益和有限责任相辅相成的原则下,不同的投资人同权、同责、同利,排除经营者乃至企业自身在投资收益上的权利。真正做到,谁投资谁收益,谁投资谁负责,投多少资收多少益,投多少资负多少责。再次,投资人授权之权与经营者受权之责明确,此权此责明确于企业章程,经营者根据投资人的合法授权从事经营活动,在受权经营的范围内对投资人负责。投资人的利益就是经营者的管理目标,经营者在这个职位上不允许有有损于乃至不同于投资者利益的利益。

第三个特征,政企分开。

在企业资产国有化的制度下,政府是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人。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政府并不是国有财产的所有人。但由于国家这种虚拟人格和国有资产这种虚拟的所有权性质,法律只能在理论上而不能在实际上确定财产所有人之所在。因此,明确政府这个管理人代行国有资产所有权人的权能,就成为法律上的既定制度。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由此产生。然而,政府有政府的固有职能,受权管理国有资产只是它的附加职能。这样,政企分开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就具有了双重意义。

其一,政府自身具有的社会管理职能同政府兼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职能应当分开。政府执行社会管理职能的经济基础是国家的赋税,而政府兼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经济基础是企业资产。前者属税收管理的范畴,后者属投资利润的范畴。政府在自身社会职能与兼管企业国有资产职能的分工上,应当先行分开,税与利分流、分管,防止利代税或税代利,在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其二,政府在兼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政府应弄清自己国有资产管理人和国有资产所有权受权人的身份。政府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但不经营企业国有资产。这里的“政企分开”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同时也是落实国有资产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的关键。相应地,厂长的行政领导职能应同附加其身的国有资产授权代理的职能一同剥离,让厂长们一心只管经营,在企业董事会或国有资产授权代理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企业经营权,并在此授权范围内对国有资产管理人负责。政府作为企业有资产管理人对企业经营的干预,保留或载明于企业章程的由其授权代表行使的各项决策权、任免权的范围之内。

此外,政企分开的含义不仅包括上述从政府角度与企业分离的两点内容,而且还应包括关于从企业角度与政府职能分离的内容。在几十年计划经济的成果中,企业兼管社会管理、承担政府职能现象,在国营农场、国家大型集团化企业中几乎成为常规惯例,企业及其辖区内的大部分社会事务独立于当地政府,而不是政府还权于企业。这同样是政企分开的重要内容。

第四个特征,管理科学。

企业的科学管理历来着眼于六个字,即人、财、物、供、产、销。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企业经营权的具体内容远远超过这六个字。过去的“六字管理模式”究竟缺什么?现代企业制度告诉我们,它缺的是未曾从资本经营的角度出发设计其管理体系,它不具备资本运行的若干权能,已具备的某些权能尚不完整。

现代企业制度中的科学管理,应当符合资本经营的要求。资本经营要求企业的科学管理包含两大内容,一是生产过程的管理,二是资本运行的管理,二者有分有合、相互制约、各有侧重。以资本增殖为目标的生产管理,销售居于首位,以销定产是起码的经营策略。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市场调查与预测,以此为基础的新产品的开发,将成为日常应坚持不懈的管理任务。相比之下,提高工艺、技术改造、降低成本等等管理目标,更成为基础的基础。以资本增殖为目标的资本管理,比生产管理更为重要。企业使用资本金投资固定资产的新建和改建项目,企业筹措资金或合理负债,企业为盘活存量资产而出租、承包部分厂房和设备。企业根据自身产业性质而利用地租级差来置换产权,企业对外投资或参股、控股,企业与其他经济实体联营或合作经营,企业兼并其他企业等等,这都属于资本管理的范畴。这些资本管理的活动在企业中的作用及其对资本增殖的意义,远大于生产管理。所以,企业的科学管理决不止“人、财、物、产、供、销”六个字,更重要的是从资本经营的基点出发,在经济管理体系中创设资本运行的各项权能并使之完善起来,有效地为资本增殖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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