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与制度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制度创新论文,教育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七大报告肯定了我国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的成绩,对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紧紧围绕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体系支撑和制度保障。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与制度创新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中明确提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这一新的要求清晰地表明了教育在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新任务,要求我们把教育工作对于小康社会的贡献集中到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上来。
我国教育经过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然而,总起来说,我国全民受教育程度仍然不够高。我国义务教育入学率已经达到了96%以上,但是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只有近6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22%,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只有7000万人,占相应人口的比例不到10%,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许多世界级顶尖创新人才,我们还不能自己培养。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还长期存在。据统计,我国目前产业对国外的依赖度达到了50%,而美国不到10%,日本仅为5%。应当承认,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不够高,没有雄厚的人才基础和大批世界一流的创新人才。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势必影响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和提高。
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要求我们把教育体系建设与制度创新放到重要位置上,形成更为系统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全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更加需要在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引导下,宏观教育体系和具体教育制度的成功设计、相互配套和有效实施,需要国家资源、社会资源和个人资源的大力投放和合理配置,需要政府各个部门有关政策和措施对于教育的有力支持和坚实保障,需要全社会对利于创新拔尖人才成长的家庭氛围、学校环境和学术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创新文化等方面的全方位营造和建设。总起来说,需要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的保障,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体系、教育体制、机制和教育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近年来,党和国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出发,强化教育立法,加强教育制度建设,系统地采取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就。我们应当在已取得成绩基础上,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教育基础和创新人才的保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
在新的形势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我国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是推进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方针和根本原则,也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任务。
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教育是培养人的专门领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的核心。在教育政策领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在教育体系和制度建设(包括入学制度、考试制度、管理制度、学习制度)、教育的政策研究中,更为注重受教育者主动学习、全面发展的要求;在教育法制建设中,注重教育法律关系和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保护和保障,使我国的教育事业真正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事业。只有体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才是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才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
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教育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开放不断拓展,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全社会支持教育和广大教职工发展教育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事业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新时期,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与时俱进仍然是推动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的根本动力。如果说,过去的改革注重体现并正确界定和处理教育的外部关系,如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与经济建设、学校与政府等之间的关系,把握教育的外部规律,那么,新一轮教育改革和开放,要进一步注重体现教育的内部规律和教育发展内在需要,更为深刻地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反映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要在深化对教育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在公益性的主导下,调动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多方面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全面支持教育的体制和制度。
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我国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创新,不仅是教育事业本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权益,体现在教育领域,就是要坚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现在教育领域,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和法治要求的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为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为我国教育的繁荣和稳定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证。
推进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要求强有力的法制引导和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不断提高教育立法质量,进一步切实落实新一轮教育立法规划。要加强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经验,积极推动学校章程建设,进一步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
按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
党的十七大不仅提出了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原则,而且提出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具体要求和内容。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是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七大关心的重点教育政策内容。这一从体系建设角度提出的要求,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必将为加强现代化教育体系和制度建设带来新的视角、活力和设计构想。
第一,着力构建优先发展教育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党的十七大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重要战略。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提出了对于教育“三个优先”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优先发展教育,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内容。优先发展教育,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应当大力推进《教育投入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的研究制订工作,全力构建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
第二,努力构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制度。国民教育制度,一般是指义务教育制度。现代国民教育已经具有了更广泛的含义,更为注重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高。党的十七大指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这一论述较为全面地概括了现代国民教育的内涵。国民教育制度的核心是学校教育制度,要加快《学校法》起草进程,依法建立完善的学校制度,全面加强现代国民教育制度的建设。
第三,大力构建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制度。党的十七大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这些要求不仅仅涉及教育体系的构建,也涉及未来社会的设计,而且也是具体教育制度和政策的体现。这要求我们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手段,促进全社会各种学习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打造开放、灵活、方便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平台,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要加快《终身学习法》起草进程,发挥自学考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办好广播电视大学,积极促进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第四,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与制度,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是崇高的公益事业。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当前促进教育公平,应当着力于从制度上保障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强化教育对口支援,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完善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其中,要特别注意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目前,全方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和政策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今后,应当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研究提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继续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
第五,大力加强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内容、方式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同时,要积极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制度和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大力倡导启发式等新的教育教学方法,使学生喜欢学习、学会学习。这就需要加快《考试法》起草进程,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形成新的招生考试制度。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实行就近、免试入学。高中阶段要探索考试方法的改革,特别是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改革,确保在考试公平和择优的前提下,推进新教育观念,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六,着力构建提高教师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要培养创新人才,教师首先应当是人才。具有培养创新人才能力的教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当务之急。要认真贯彻实施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坚持实施好教师的资格制度、职务制度和聘任制度,积极制订出台推进教师职务制度和聘任制度的具体规定,形成敢于创新、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职业竞争环境和机制,以竞争激励活力,以业绩改善待遇,以水平晋升职务。还要积极研究支持教师探索、发现、创新的制度,奖励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在加强师德建设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教师的待遇,研究教师的津贴补贴制度,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做到从制度上保障教师队伍水平不断提高。
第七,构建并完善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的监测制度和高等学校的评估制度,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构建促进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既要从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的角度,也要注重从创新人才培养的角度来建设。要建立明确的、分级分类的国家教育质量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探索满足受教育者个性化需求的学习形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符合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体现自身特色的育人制度,依法完善保障师生学术研究、教学研究的制度规范,形成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和学习激励机制。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定期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评估。在科学评价教育质量的同时,要加强对教育的监督。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条例》,做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和舆论导向工作,为提高教育质量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构建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制度。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是推进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社会力量办学不仅对于教育的发展规模具有积极意义,而且从长远看有望在培养创新人才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培养更多更好的创新人才。当前,要进一步落实好《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的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和办学的积极性。在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同时,研究制订更为积极的鼓励政策。对于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要予以积极鼓励和依法规范,强调学校和社会组织合作办学双方的平等地位和权益,从体制、制度上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良好的环境。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有关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构建和完善教育体系与制度的政策内容非常丰富,将对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起到新的巨大推动作用。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战略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