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替普酶在急性肺栓塞的应用效果探讨论文_李强

荆州市中心医院 湖北荆州 434020

摘要:目的:探讨应用瑞替普酶溶栓治疗急性肺栓塞效果。方法:选择2013年1月至 2017年1月我院急诊科收治的急性肺栓塞患者80例为研究对象,对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根据患者的治疗方式分成瑞替普酶组(40例)与尿激酶组(40例)。比较分析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结果:溶检治疗后瑞替普酶组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各项指标改善情况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瑞替普酶在急性肺血栓患者治疗中的效果、安全性优于尿激酶,值得临床推广。

前言

2008年欧洲心脏协会新版指南[1]取消肺栓塞临床分型,代之以危险分层分为高危、中危及低危3组。临床资料一般是以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为特征的一种危急重症,其病死率较高,从而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对肺栓塞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诊断和治疗就显得十分重要。近年来已证明新型溶栓剂瑞替普酶在心血管疾病溶栓治疗中疗效确切[2]。本文研究主要针对急性肺栓塞患者分别采用瑞替普酶、尿激酶进行治疗,探讨瑞替普酶安全性及优势,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在我院2013年1月至 2017年1月接受治疗的急性肺栓塞疾病患者,共计80例。所有患者参照《急性肺血栓栓塞症诊断治疗中国专家共识》中的相关诊断标准及X线胸片、肺动脉造影等影像学检查结果被确诊。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分成观察组(n=40)与对照组(n=40)。观察组给予瑞替普酶溶栓,其中男女患者分别为24例、16例;年龄在40~7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5.8±3.0)岁。对照组给予尿激酶溶栓,其中男女患者分别为21例、19例,年龄在41~72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5.2±3.6)岁。两组患者基础资料数据进行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可进行临床对比。

排除标准:14 d内有活动性大出血,2个月内有颅内出血或颅、脊柱手术,2周内有分娩史、外伤史、大手术、胃肠道出血、不能压迫部位的血管穿刺史,有严重肝肾疾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出血性疾病及血小板计数<100×109/ L之一者。患者本人或受委托的患者家属接受溶栓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方法

80例患者均接受常规治疗措施,包括镇静、止痛、吸氧等治疗。观察组应用瑞替普酶(山东阿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S20070023),首次18mg缓慢静注>2min,30min后重复上述剂量,在注射完毕后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钙 6000U,每12小时1次,共7 d,停低分子肝素钙前3日,开始并用华法林3~5 mg/d,维持INR在2.0~3.0,连续3~6个月以上,观察疗效。对照组应用尿激酶(国药准字 H51021402,生产批号200901004)150万U加生理盐水100mL 静脉注射。注射完毕后低分子肝素钙针和华法令片用法同上。

1.3观察及评价指标

患者治疗后,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消失,肺动脉造影结果显示缺损肺段消失或明显减少,减少范围在75%及以上,则为治疗显效。缺损肺段减少范围在 25%~75%之间,则为有效。患者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及缺损肺段数量未见明显变化,或病情恶化则判定为治疗无效。治疗总有效=(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对两组患者治疗后临床指标的变化进行观察、记录与对比。

1.4统计学处理

将本次研究的数据录入SPSS19.0统计学软件中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数据采用()表示,并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表示,当P<0.05时视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后的临床效果对比:经治疗后,对照组患者总有效率为79.70%,观察组患者总有效率为95.00%,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明显要优于对照组,P<0.05。具体见表 1:

3.讨论

肺栓塞的高危因素包括了高龄、静脉曲张、血栓性静脉炎、活动减少、心肺疾病、肿瘤、创伤等,肺栓塞患者的临床表现为呼吸困难、先兆晕厥、胸痛、咯 血等,其中胸痛为常见症状,通常由远端肺栓塞引发的胸膜刺激导致,而既往存在肺部疾病或心衰的患者,呼吸困难加重则是肺栓塞的唯一症状[3]。高危肺栓塞 患者,如无绝对禁忌证,溶栓是一线治疗。早期有效溶栓治疗可促进患者肺部血栓部分或全部溶解,消除局部血流阻塞,提高肺部血流灌注量,最终在减轻心脏负荷的同时降低死亡率。Meta分析的结果显示瑞替普酶在疗效方面,瑞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肺栓塞的有效率高于尿激酶,且溶栓后能明显地降低肺动脉压、改善氧分压;在安全性方面,瑞替普酶出血发生率显著低于尿激酶。因此,瑞替普酶可作为肺栓塞静脉溶栓治疗的首要选择[4]。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瑞替普酶较尿激酶更加明显的改善有利于改善患者预后。观察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用瑞替普酶治疗肺栓塞的临床效果显著,并且安全性较高,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和使用。

参考文献:

[1]orbicki A,Perrier A,Konstantinides S,et al. Guidelines on the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f acute pulmonary embolism:the Task Force for the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f Acute Pulmonary Em- bolism of the 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ESC)[J]. Europe- anHeart J,2008,29(18):2276 - 2315.

[2]Lankeit M,Konstantinides S. Thrombolysis for pulmonary embol- ism:past,present and future[J]. Thromb Haemost,2010,103:877 -883.

[3]安娜,胡中保,肖晶,等 . 阿替普酶和替奈普酶溶栓治疗对急性次 大块肺栓塞的疗效及安全性的 Meta 分析 [J]. 重庆医学,2015,44(20):2799-2804.

[4]董娅,赵钰玲,等 . 瑞替普酶和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肺栓塞 疗效和安全性的 Meta 分析[J]. 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电子版),2016,10(19):2883-2884.

论文作者:李强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7年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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