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再认识_政治论文

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再认识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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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3)03-0117-05

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问题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元叙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的基石范畴。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灵魂,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总是体现着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追求。一般认为,按照价值主体划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包括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个体价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个体的内在价值,社会价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等所呈现出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价值[1](P173)。应该说这种认识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同时,这种理论认识也克服了传统认识中仅仅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仅仅将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命线”价值局限于经济工作等物化领域,而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对于人的价值和意义,人的需求、利益和权利得不到满足和实现的弊端,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说,个人与社会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必然也是统一的。本文试从总体上探讨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挖掘其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二者统一的基础,以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做进一步的深入思考。

一、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概念界定

马克思认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2](P406),“人在把成为满足他的需要的资料的外界物……进行估价,赋予它们以价值或使它们具有‘价值’属性”[2](P409),“它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3](P139)。根据马克思的思想,人们一般认为,在哲学中,价值是以人为主体用以表示事物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作用和意义的概念[4](P51)。

作为对人的需要满足的价值,是最直观的价值表现,学界对此已经达成了高度共识。但是,从本质上看,在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满足与被满足的价值关系中,价值对于人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绝对超越的指向意义[5](P11)。价值的本质包括以下三层含义:其一,价值始终是以作为主体的人为中心的,是对于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肯定。在价值关系中不是人趋近于对象物,而是对象物趋近于人。尽管价值体现在具有某种属性的对象物身上,但对象物的属性本身并不是价值。主体现实的需要以及这种需要的程度,是衡量对象物的价值的内在尺度。其二,价值在本质上体现的是人的主动追求和创造性活动。与其他动物不同,人的需要是从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仅仅依靠自然存在物直接的、现成的存在形态,不能满足人所特有的需要。因此,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的关系,也不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随机形成的关系,而是对这两种关系的超越,因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6](P308)。因此,“价值的崇高性表现在,它不只是体现了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而且还表现着人的主动追求。”[7]其三,价值体现的是人对人的本质的追求和选择。“人的价值追求的最高目标不是物,而是人自己,是人自身本质的实现,也就是要使人成为‘人’。”[8]可见,价值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客观存在的关系,其突出特征是具有超越性,“所谓价值,虽然不排除满足需要的涵义,但它并非只是这样一个表示这类直观意义和简单涵义的概念,本质上它是一个表现人的主体性、超越性和目的性的范畴……价值选择的奥秘,正在于人对人的本质的追求和选择。”[8]

但是,价值的超越本性却常常为人们所忽略,正如高清海教授所言,“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在谈论价值时,往往只是注意到它的满足需要的属性,而常常忽视其本身的目的性质和超越本性。”[8]从根本上说,价值的超越本性根源于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是一种不同于动物的存在方式。动物是在其求生本能的驱动下习惯性地或一贯性地存活,动物的生存虽有“进化”意义却鲜有“发展”意义。生存同样也是人类生活的基础,但人却总是在自己的生存环境中不断地摆脱和超越自然生命对人的框限,积极地追求更为丰富、更加完美、更加符合人的理想的生活样式。正如赫舍尔所说:“人的存在从来就不是纯粹的存在,它总是牵涉到意义。意义的向度是做人所固有的,正如空间的向度对于恒星和石头来说是固有的一样。”[9](P46)人不是一种由外部条件盲目支配和随意支配的存在,也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和社会所提供的现成条件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是通过运用自己的力量和活动去改变和创造对象世界的属人方式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人的这种存在方式要求不断地超越有机体、生物心理和客观环境强加于自身的限制。人不会停留在某一种已有的存在状况,也不会满足于某种已有的规定性,而是力求创造自己新的存在状况,力求生产自己新的规定性,人始终具有一种基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指向性。正如列宁所说,人“对对象的肯定性关系只是作为环节而蕴涵于对于对象的否定性的关系之中”[10](P183)。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也指出:人“与包围着他的现实永不休战,永远在想方设法打破他的此时——此地——以此方式的存在和他的周围世界的樊篱,其中也包括他自己当时的自身现实。”[11](P42)人总是不断扬弃对象和自身的自在规定性,从而在超越自在的客观实在的同时,既不断地重构人的世界,也不断地重构自己的本质。人的存在就是一种可能性,他生活在希望和未来之中。人对超越存在的追求,使人类建立起价值世界,从而把人提高到真正主体的地位。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和普遍的社会现象,其中渗入了主体的价值追求,是人类的一种自觉选择。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便成为其普遍存在的根基和客观依据。所谓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是指作为客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即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通过创造性活动所实现的对人的超越性本质的追求。

二、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思维路径

价值产生于人与对象物的关系,任何价值的主体都是人,人是一切事物的价值主体,也是一切价值的归属。总之,人是价值世界生成的主体性根据。同样,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也是指向人的,其价值主体也只能是人。具体地说,是指参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关系的人,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所归属的对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的人包括人的个体、群体(社会)和人的类,但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思想政治教育最基本的价值主体还是作为个体的人,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首先体现为对现实的个人的价值,现实的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基本向度。

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人是社会的主体,个人是这种主体最基本的形态;其他主体形态,包括群体主体、社会主体乃至整个人类主体,都是在个人或个人主体的基础上形成的。“‘人’在其现实性上,只能通过个人而存在,离开现实的个人,‘人’不过是一种空洞的抽象。”[12](P138)马克思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13](P523)“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13](P524)可见,社会并不是反映某种独立存在的实体范畴,而是反映人与人的关系的范畴,是由个人所构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马克思提醒人们:“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13](P188)马克思把现实的个人看作人类社会历史的起点,并从现实的个人出发,考察了人的现实生活过程,揭示了个人从现实的生存条件中解放出来的自然的历史过程,也为历史找到了真正的主体。由此,从现实的个人出发也成为唯物史观观察社会历史现象的根本观点和方法,也是唯物史观区别于其他非科学的社会历史观的根本点。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反复强调了这个思想,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3](P516),“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13](P525)。这就是要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去说明社会,而不是相反,把社会当作现成的东西去说明个人。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陷入困境,也许是因为我们只把人理解为人格化的范畴,而不是理解为个人。”[14](P189)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把人还原为现实的个人,而不是纯粹的人格化的范畴,才能获得对人、对社会真实的、具体的理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把马克思的学说叫做“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15](P295)。那么,我们应该看到而不能忽略这种事实:现实的个人是社会的核心和主题,这种逻辑地位是不能颠倒的。同样,思想政治教育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首先体现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与现实的个人之间的关系,现实的个人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基本向度。

思想政治教育之于现实的个人的价值,亦即人们通常提到的个体价值。与个体价值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学界一般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发展之间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从现实来看,思想政治教育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属性,主要体现在为社会各个子系统如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系统,乃至为整个社会大系统提供以特定意识形态为核心内容的思想引导,力求使整个社会的思想观念符合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要求。意识形态是对一定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是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主要包括哲学、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等[5](P115)。在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体现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还证明了什么呢?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16](P51)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作为对一定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是统治阶级对其物质利益在思想领域中的维护,“反映和代表了某一方面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资源,而并不能代表所有人的观点,也不能反映所有群体的价值”[17](P147),因此,“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信仰。”[18](P239)统治阶级往往采取各种手段来巩固本阶级的意识形态,抑制和消除有害于本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以发挥意识形态维护或批判现实社会的功能。这不仅是维护其思想统治的客观要求,也是进而维护其经济、政治统治地位的客观需要。由于“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13](P320),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意识形态掌握群众的重要手段。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价值的实现,就是把意识形态转变为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而“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3](P11),这样就使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得以巩固和发展,进而影响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可见,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价值的实现不是直接的,而是要通过现实的个人这个中介。这样就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其统一的基础就是现实的个人及其实践活动。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产生于思想政治教育与现实的个人的关系,这就要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个人向度,探讨思想政治教育与现实的个人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探讨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满足人的何种需要,体现的是人的何种主动追求和创造以及人的超越性本质的实现程度。这就是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思维路径,其思维的成果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具体内涵与本质。

三、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内涵与本质

在思想政治教育与现实的个人之间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中,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满足个人对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规范理解与认同的需要。这种需要根源于人的存在状态,根植于人的存在的二重性特征。人类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表明,一方面,任何人都是一个个体的存在物,有属于自己的肉体和精神,而且各不相同,这是由每个人都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自然机体而决定的。另一方面,人同时又是社会的存在物,任何人都不是纯粹的个人,人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存在。这就是说,人同时又是一定群体、社会的成员,是一定群体、社会的存在物。人把自身的个体性与社会的整体性内在于一身,成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9](P6)。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人的特殊性使人成为个体,成为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人也是总体,是观念的总体,是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正如人在现实中既作为对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13](P188)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进行生产,人们在生产的过程中必然形成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和矛盾。这些矛盾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其中最根本的就是经济利益的矛盾。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人,人的活动需要并逐渐形成了一定的秩序;在人与人尤其是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也相应地产生了一定的维持社会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的要求。秩序、公理、要求相对于个人而言是一种“应当”,是维系社会生活的必要纽带。经过阶级、国家等群体有意识地加工,就形成了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13](P603)这些“社会规范反映着各种社会、阶级、集体和团体的利益,而它们主要的、直接的任务是在社会利益居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来协调各种利益。所以,统一的规范按其实质是统一的利益的另一种反映。如果没有这种统一,要使人们按所希望的方向确定价值目标,以及使调节人们行为的机制有效地发挥功能都是不可能的。”[20](P291)这些规范在阶级社会里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具体表现,将人与人、人与社会联系在一起,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作为生存于特定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中的个人,那些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规范和要求必须在他身上再现出来,他必然要取得这种在社会中生活所必需的现实规定性,成为现实社会规范的占有者和体现者,成为一个为社会所接纳的人,从而使人的存在获得了根本性的前提。它们不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外在物,不只是为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也是为了发展人自身。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10](P160)黑格尔也认为,“谁要在这现实世界中行动,他就得服从现实世界的规律,并承认客观性的法。”[21](P134)因此,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对以一定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社会规范的认识与把握。马克思指出,“不言而喻,人们的观念和思想是关于自己和关于人们的各种关系的观念和思想……关于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整个社会的意识。”[22](P82)掌握和认同一定社会的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社会规范,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必然性需要。正是由于人的这种必然性需要,才使意识形态和社会规范最终摆脱“抽象观念”的形态,成为对社会共同体起保证作用的积极因素,具有现实感与生命力。客观地看,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结果和价值的实现,就是促进个人把外在的社会规范内化为自身的思想品德素质,从而满足个人对意识形态和社会规范的理解与认同的需要。这也正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基本内涵。

从本质上看,思想政治教育满足了个人对意识形态和社会规范的理解与认同的需要,体现的是个人对自身主体性的主动追求和对理想自我的不断创造。这是因为,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产生的动力源泉,实质上在于现实的个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结果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即是通过使人掌握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规范,掌握和占有社会思想文化领域的经验和内容,把个体的思想道德认识和经验水平提高到“类”的认识和经验水平。这些规范体系的掌握与遵守使人据此与自然、社会和他人建立全面、和谐的关系,使自身从一个孤立、片面、偶然的个体转变为掌握了必然的个体,从而使人充分发挥自身的本质力量。思想政治教育不但使人获得了现实的社会规定性,成为适应现实社会生活的人,而且还不断唤醒人对理想自我的更高追求,扩大理想自我的价值时空,从而给人展现出无限的精神追求视域,并增强了人的思想品德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总之,正是在这种规定和制约中,个人逐渐取得自己的独立自主性和积极创造性,即获得真正的主体性。同时,个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而实现的对社会规范的内化,是人的思想品德素质从无到有、从旧到新的过程,实质上是现实的个人创造自我和自我生成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是对人自身的创造,因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更高层次的价值活动。

更深层地看,个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而实现的对社会规范的内化,并不是为了使人保持这种规定性而驻足不前,而是为了使人超越这种规定性,从而获得新的规定性,成为新的自我创造主体。思想政治教育在赋予人以种种现实规定性的同时,也使人积累了突破这种规定性的“种子”。可以说,思想政治教育对人的价值,不在于使人“接受”、“适应”已有的现实规定而成为现实性的人,而在于为其能够利用现有的一切社会规定,并超越社会对人的现实规定性提供了可能。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个人对现实规定性的每一次占有,理想自我向现实的每一次转化,便是对现实规定性的一次否定,也是一次自我确证、自我超越、自我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并不以现实个人的具体需求和特殊目的为内容,而是对这种目标和理想的现实具体性的一种否定和扬弃,是对其共同性、普遍性和本质性的一种理想表达。因此,个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体现的对自身主体性的主动追求和对理想自我的不断创造,也实现了个人对人的超越性本质的不断追求,从而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对于人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绝对超越的指向意义。

综上所述可知,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在于满足个人对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规范的理解与认同的需要,通过人的自我创造活动,实现人的超越性本质。那么,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就应该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与现实的个人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坚持“人本”的价值取向,把现实的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价值目标,关照现实的个人的地位与价值、人的独立与自由、人的尊严与人格、人的发展可能等,并为人的思想品德发展的超越性追求提供现实的方式与路径,使思想政治教育朝着更有利于现实的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方向转变,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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