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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是以手的动作为主,配合身体姿势、表情以及口形进行交流的语言表达形式。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类似于有声语言,存在众多的地方手语,给2000万聋人之间交流带来了不便。
确定规范和统一的手语,对于实现聋人“平等、参与、共享”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就开始手语的规范和统一工作。
一、建国以来规范、统一手语的历程
1.20世纪50年代~1988年制订统一的通用手语
1959年,当时的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整理修订了《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报请原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批准试行,先后共出版了4辑,含2000个手势图示。
1960年,原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批转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关于修订聋哑人通用手语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修订通用手语的原则,即:手语与现实生活相一致的原则,手势与手指字母相结合的原则,手语与口头语、书面语相一致或接近的原则,保持形象化和清晰易辨的原则,要求各地在试行期间应向聋人群众宣传通用手语的重要性,并应说明,推行通用手语并不排除地方手语,两者可以并存。
1979年,原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在草图的基础上重新绘图,又出版了《聋哑人通用手语图》,1982年讨论和制定了640个新词手势动作,并由民政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批准试行和推广。
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召开过四次手语工作会议,为我国通用手语的规范统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87年5月在山东泰安举行的全国第三次手语工作会议确定将《聋哑人通用手语图》易名为《中国手语》,这是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举措。
2.1988~2003年编辑出版《中国手语》,确立通用手语地位
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后进一步加强手语研究,1990年5月正式出版《中国手语》,1994年出版了《中国手语》(续集),标志着我国手语规范、统一的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家历次残疾人事业计划工作纲要中,在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教育文件中,明确以《中国手语》作为我国官方推广的通用手语推行使用。1991年,民政部、原国家教委、国家语委、中国残联共同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广应用(中国手语)的通知》([1991]残联宣字第138号),要求在公共场合、学校教育教学方面必须使用《中国手语》,高校特教专业应将《中国手语》列为教学内容。
2001年7月,为适应新形势需要,中国残联和中国聋人协会共同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组织对原《中国手语》进行修订,最终于2003年5月出版发行。邓朴方同志为修订本题词:“规范中国手语,畅通交流渠道。”
二、推广使用《中国手语》
1.开展全国性问卷调查
2004年6月,中国残联和中国聋人协会开展问卷调查,广泛了解特教学校聋生、社会成年聋人、聋校教师、手语翻译以及热心学习手语的健听人对手语研究推广工作的意见。全国共有27个省、市、自治区参与调查,收回有效问卷5547份。采用问卷编码处理和SPSS软件包联表统计分析,数据显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工作为继续解决手语统一和规范问题,特别是手语为教学服务、手语拼打规则研究和手语词汇丰富问题;近80%的被调查者同意将《中国手语》作为全国统一、规范的聋人手语加以推广,认为《中国手语》推广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系统培训和宣传。
2.研究编辑专业手语
中国残联分别委托天津理工学院聋人工学院研究编辑《计算机专业手语》、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编辑《美术专业手语》、上海市教委教研室编辑《理科专业手语》、天津体育学院编辑《体育专业手语》等,不断增加词汇,作为《中国手语》的补充。
在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中国残联和北京奥组委编写了《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常用手语》,从《中国手语》中收录了与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有关的基本词汇和常用句子,新编了吉祥物等新词语的手势动作,供奥组委工作人员、志愿者、商业服务行业以及社会各界手语爱好者学习、培训时使用。
3.编写培训教材和软件
2003~2006年,中国残联和中国聋协组织编写了《中国手语日常会话》,与北京青少年音像出版社合作拍摄《牵手》系列情景剧,采取情景对话形式,满足越来越多的健听人特别是服务业从业人员学习常用手语的要求,为聋人服务。中国残联还组织编写了《中国手语培训教材(试用)》,遴选1000多个常用词和近百个基本句型,依据手语学习培训实践性强的特点,编写培训教材。
中科院计算所将人工智能识别与合成技术应用到手语中,开发了“中国手语合成系统”软件;中国聋人百科网(郑州)研究开发了一系列《中国手语》辅助教学软件。
4.在部分聋校开展试点工作
2008年,在教育部的支持下,正式印发了《“十一五”期间在全国部分聋校开展推广〈中国手语〉试点工作方案(2008年~2010年)》,在全国不同地区挑选11所聋校开展推广中国手语试点工作,举办了骨干师资培训班,编写了推荐教材,制定了《推广试点工作教学指导纲要》。11所试点学校按要求制定本校试点方案,并于2008年秋季开学正式试点,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5.其他形式的推广工作
各级残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手语研究推广工作,定期开展培训。浙江省建立省手语培训中心,广州市、北京市、苏州市建立了手语研究会,北京市残联举办了“中国手语”公开赛,上海市、浙江省、重庆市出台了“手语翻译等级考核办法”,发放手语翻译津贴。
中央电视台和部分地方电视台开办了手语专栏节目,许多高校建立了手语社团,开展爱心助残志愿者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为志愿服务奥运会、残奥会,仅北京地区就有近40万人报名参加各种形式的《中国手语》的培训活动。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了健听人和聋人共同“学手语、用手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手语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
1.高层次手语人才的专业化培养
近年来,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陆续有以手语为研究课题的博士、硕士论文通过答辩;河南中州大学特教学院、吉林长春大学特教学院、江苏南京特殊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大专层次的手语专业,培养应用型手语翻译人才,标志着我国手语学科专业化发展到一个新水平。
2.审定颁布《手语翻译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2007年,国家正式将“手语翻译员”列为新职业,11月,中国残联组织审定《手语翻译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征求了包括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聋人代表、长期从事手语研究及翻译的专家、特教学校校长等人员的意见。中国劳动技能鉴定中心全部采纳了我们提出的审定意见,确定了4个职业资格等级(即初级手语翻译员、中级手语翻译员、高级手语翻译员、手语翻译师)和分级职业标准及需求,并报经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于2008年4月正式颁布。
3.手语学术研究
我国手语学术研究已步入正轨,并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目前,从语言学、心理学、神经生理学等多学科角度,开展了手语词汇分类、手语语法、地方手语、手语性质、手语认知特点及其脑功能定位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同时,还组织出版手语研究的专著,另外,国际或地区间的手语学术研究交流也日渐广泛。这些都为进一步发展中国手语的学科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研究热点问题
1.手语性质
手语是否为语言?目前,国内外看法不一。挪威等国已立法将其确定为语言。中国学界争议颇多,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手语的语素语法等要素都依附于有声语言存在,不是独立的语言;有的学者认为,手语有独有的语言系统,且是天然存在的,是一门语言。对于这个问题,目前仍无定论,需进一步研究。
2.手语拼打规则
目前,手语研究停留在词汇阶段,对于手语拼打规则层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存在使用汉语语法规则和聋人习惯的分歧。但聋人日常使用手语习惯尚未归纳总结出来。
3.手语研究工作
目前,全国研究手语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缺乏,少数具有一定研究水准的研究人员相对集中在高校,其他人员属操作应用层面,如:特教学校教师大多从事教学工作,重度听力残疾人和手语翻译多为手语的熟练使用者。手语研究学术性、专业性、技术性强,在缺乏人力资源、技术资源支持的情况下,手语研究质量有待提高。
4.手语推广工作
中国手语作为手语中的通用手语,其地位相当于有声语言中的“普通话”。推广中国手语是一个系统工程,难度大,涉及面广,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普及面不广,培训教材缺乏系统性,培训时效性有待提高。国家应在制定通用手语规范标准、加强手语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方面,为公民学习和使用中国手语,进一步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