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成本法的交通BOT项目回购补偿模型研究论文

基于成本法的交通 BOT项目回购补偿模型研究

段玲巧 邝艳娟

(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广东 深圳 518060)

摘 要: 各国都在大力推进BOT模式应用于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建设中,这种融资和建设的创新模式不仅有效缓解了政府的资金压力,也为私人企业创造了投资机会,同时提高项目的运作能力和管理效率。但是,由于这种模式下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在实践中部分交通BOT项目面临着提前终止的问题。如何科学合理的确定补偿金额,有助于提高政府回购交通BOT项目的效率。本研究在提出相关假设的条件下,从项目建设期提前终止的角度出发,运用成本法构建建设期回购补偿模型,以一个交通BOT项目为实例运用成本法模型计算其回购补偿额,验证了模型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关键词: 交通BOT项目;提前终止;成本法;补偿模型

一、引言

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简称BOT模式),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实质是指政府部门同私人企业之间签订特许权协议,政府部门授予其特许权后进行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建设的融资、建造、管理、运营和维护,在特许期结束之后,私人企业根据特许协议的相关规定把项目移交给政府部门进行运营管理[1]。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对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建设的需求日益增加,政府为了缓解投资的财政压力,大力推进BOT模式应用于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建设中,从而改善市场投资结构以满足社会需求[2]。虽然,在交通 BOT模式运用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但是,由于BOT模式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不健全,再加上BOT项目本身投资规模大、融资成本高和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使得项目面临较大的风险,导致项目实际的运营情况与预期效果不符合,最终面临提前终止的问题,甚至有些项目在建设期就终止协议。为了加快政府部门与私人企业关于交通BOT项目提前终止的谈判过程,减少双方的纠纷以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加快政府政府回购交通BOT项目的效率。因此,科学合理的确定交通BOT项目提前终止补偿金额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关于补偿机制的研究如下,Lay等人认为回购补偿应包括项目全部投资以及投资人的投资回报[3];Mouraviev分析研究了补偿金额的量对私人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4];叶苏东关于交通BOT项目由谁补偿、补偿多少和怎么补偿等问题进行了定性的分析[5];潘海鸿针对公路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补偿法、净收益补偿法、合理回报补偿法和虚拟收费补偿法这四种方法来确定终止补偿[6];田振清从价格上限角度出发,提出了菜单式的补贴方法[7];Irwin认为BOT项目提前终止补偿是一种债务资金[8]

综上所述,大部分学者的研究主要是针对BOT项目运营期提前终止或者是确定补偿金额的方法,相关投资指标没有考虑由于参数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关于交通BOT项目建设期提前终止的研究不足。基于此,本文将交通BOT项目作为建设期提前终止补偿问题作为探讨对象,构建有效适用的补偿模型帮助确定这类项目的补偿金额。

二、方法分析

(一)成本法概述

成本法是目前最常用的资产估价方法之一,其基本思路是重建评估对象,在确定的基准日时点上,计算出评估项目在时点上重新建造的支出成本和建筑物折旧成本,并在重置价格的基础上扣除折旧额所得的余值作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故又称重置成本法。其中,重新建造的支出成本,是指重新开发建设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的必要支出;由于本文的评估对象是新建交通BOT项目,确定补偿金额时点发生在建设期,因此不考虑其折旧。成本法评估是先将资产的全部价值分解,然后计算出各个构成部分价值并进行累加。

(二)适用性分析

本研究对象为建设期提前终止补偿,处于正在开发或拟建项目,适合采用成本法对建设项目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综合这类项目的价值组成部分,评估项目的计算公式一般为:

空间核密度估计表征农村居民点在搜索领域内的分布密集程度,是其空间分布状况的可视化表达。研究在对比多次实验结果的基础上选择搜索半径为3 km,核密度估计结果见图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建筑工程成本+安装工程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1.各月实际投资额

n——从开始投资至项目提前终止时点发生投资的总月份

三、模型构建

(一)模型原理分析

It——第t月实际投资额

籽粒的灌浆过程是影响向日葵籽粒粒重及产量的重要生理过程之一[13]。深松措施可以打破土壤犁底层,有效的改善植株的生长环境,缓解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籽粒的灌浆能力增强,进一步提高粒重增加产量改善由于密度引起的拥挤效应[14-16]。通过研究食用向日葵籽粒的灌浆特性,有利于今后采取栽培调控措施来提高向日葵的产量。本研究综合分析结果表明,在S45处理D1密度下的向日葵的籽实特性各方面表现良好,对向日葵的稳产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

(二)补偿模型的构建

根据上述成本法构建建设期回购补偿模型的原理,假设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等于投资概算和各年投资回报率相等的前提下,本研究运用成本法构建的建设期回购补偿模型如下:

上式中:

t——投资发生在第t个月

成本法建设期终止补偿模型的原理为:首先将在建交通BOT项目分解为土地所有权和公路实体资产两部分,依据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现金流时的相关支付凭证,对项目公司的现金流进行审计,针对需要评估的建设期终止交通BOT项目,确定其评估基准日,根据审计报告中核算的实际投资额(不考虑利息)明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结合WACC模型和CAPM模型计算平均月投资回报率,累计各月的回购补偿金额,最中确定出回购补偿总额。

分析问卷数据了解到,住宅为一层的比例为78%,住宅为二层的比例为22%;住宅围护结构为砖房的比例为92%,土房比例为8%,说明一层砖房为北方农村住宅的典型形式。

r ——月投资回报率

上列式子中,土地取得成本是由租赁或购买土地时所支付的成本和取得土地发生相关手续费用和税金,一般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或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确定其数值;项目建设成本主要是由勘察测绘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及公共配套设施费等费用组成;利息是指开发建设过程中融资所发生的资金成本;管理费用是指开发建设过程中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销售税费是指销售费用和各种所需缴纳的税费。因为本研究对象为建设期终止补偿,所以不发生销售税费;投资回报为各年投资与各年投资回报率相乘积的累加和。

vc——回购补偿总额

(三)模型参数的确定

工程项目市场价值=土地取得成本+项目建设成本+利息+管理费用+销售税费+投资回报

各月实际投资额是指从建设投资开始直至评估基准日私人投资者每月所发生的全部建设投资额,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设备投资额(不包含抵扣的增值进项税额)和待摊投资额三大类组成。

各月实际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设备投资额+待摊投资额

③改善方法。对该工序作业环节的动作研究发现,该工序包括查看日期、查看阀门两个环节,由于每个钢瓶的日期规格不同、清晰度不一样,造成该工序工时的严重浪费,工人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查看日期,也容易造成眼部疲劳,这违反了动作经济原则,所以考虑采用扫码技术来取代人工查看日期的方法,经测时,循环时间由原来的12.24降低到了3秒,效率提高了75%,符合企业“降本增效”的要求。

2.投资回报率

投资回报是项目投资者付出资金所获得的机会成本,确定合理的投资回报率是补偿模型的关键所在,本研究结合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模型(WACC)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投资回报率,CAPM模型是用来测算权益资本收益率的一种工具[10],首先运用CAPM模型确定投资者的股本资金成本,由于资金结构包括股权资金和不同形式的债务资金,不同形式的资金成本差异可能较大,所以应计算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来确定最终的投资回报率更加合理,才能体现项目的整体价值,具体计算过程本文就不做详细介绍。

3.建设投资发生的总月份

建设投资发生的总月份指的是从建设投资开始发生的第一个月直至评估基准日的总月数。当评估基准日确定时,建设投资发生的总月数也就相应确定。

从这个意义上说,“困境儿童”的概念,比较好地反映了儿童权利的理论。儿童面临的任何生存和发展性困难,都和儿童个体没有关系,都是环境造成的。我们如果能够对儿童和家庭提供有效的支持,所有的儿童都可以健康成长,实现他们的潜力。

四、案例分析

(一)案例情况

A项目是C市采用BOT模式与S公司合作来修建高速公路的项目,该公路全长为32.4公里,该项目由负责高速公路的融资、建造、管理、运营和维护等。A项目静态总投资额约为584595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占比25%,债务资金占比75%;政府与S公司签订的特许期为28年,其中建设期和运营期分别为3年和25年;该项目2009年开工,计划于2012年竣工。但是,由于征地拆迁等问题导致该公路施工工期严重滞后;C市近年来,经济发展保持着稳健的上升趋势,城市化的脚步也不断加快,C市外扩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是A项目处在城市外扩规划范围之内,该项目正好阻隔了公路两侧区块的良好融合,同时限制了C市整体的协调发展。考虑到上述因素,C市在2015年7月决定提前终止特约协议,回购A项目并将该项目更改为城市快速路段,并与S公司协商回购补偿方案。最终经过审计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时,A项目的总投资成本为154454.15万元(不包括借款费用)。

山东地区气候温和,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降水量为600~750 mm,雨量集中。每年7—8月份葡萄果实成熟,却大量降雨,造成葡萄病害发生严重,裂果、烂果率高[5]。笔者对不同模式避雨棚搭建成本进行分析,筛选出低成本、寿命长的避雨棚搭建模式,以期为葡萄避雨栽培生产提供理论依据。

(二)确定补偿额

本文案例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根据《A高速公路专项审计报告》所提供的该项目各月投资明细确定各月实际投资额,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获得自有资金占比为25%、债务资金占比为75%以及贷款年利率为5.94%,所得税税率为25%,结合CAPM模型和WACC模型计算得出,平均月投资回报率为0.5483%,运用本文构建的建设期回购补偿模型,最终回购补偿额为176247.31万元。

(三)结果分析

根据本文建立的模型,通过上述实例计算得到案例公路项目的实体资产,该资产体现了项目的市场价值,结果显示补偿模型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可为政府与企业谈判提供一定的参考性。

综上所述,通过对病毒性肝炎患者展开血常规及生化检验,可对其血细胞功能及生化水平进行充分掌握,从而为临床诊治提供科学可靠的参考数据,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五、结论

可见,建立基于成本法的交通BOT项目建设期提前终止补偿模型,对于政府回购是一种比较简捷有效的方法。实用于部分因不同原因导致建设期提前终止的交通BOT项目,通过科学合理的定量分析结果更加直观明了,可为政府回购补偿提供可靠的参考数值,并加快政府与企业的谈判进度,减少双方由于意见不一致导致人力及物力的损失,最终促进双方获得合理的补偿,也为我国BOT项目回购决策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研究思路与方向。

参考文献 :

[1] 戴大双.BOT项目特许决策管理[C].//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获奖成果汇编[2009-2010年度].2013.

[2] 高小娜.浅析BOT融资项目的发展及运用[J].纳税,2018,000(017):P.196-196.

[3] Lay M G,Daley K F.The Melbourne City Link Project[J].Transport Policy.2002,9(3):261-267.

[4] MIN WU,KWONG WING CHAU,QIPING SHEN,et al.Net Asset Value-Based Concession Duration Model for BOT Contracts[J].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2012,2(2):304-308.

[5] 叶苏东.BOT模式开发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补偿机制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22-29.

[6] 潘海鸿.经营性收费公路提前终止收费补偿方式的分析研究[J].运输经理世界.2004(11):16-18.

[7] 田振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模式及参数研究[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10,10(1):33-37.

[8] Irwin T,Mokdad T.Managing Contingent Liabilities i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J].2010.

[9]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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