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_科学发展观论文

科学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_科学发展观论文

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世界观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新境界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12)05-0015-03

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其思想内涵是丰富而深邃的,涵盖了发展本体论、发展矛盾论、发展实践论和发展方法论等发展哲学问题。深刻领悟其理论真谛,对于实现科学发展常态化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首先立足于当代发展实践,坚持和弘扬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本体论,进一步揭示了发展世界的存在状况和演进规律。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把人看成是发展的本体,同样把自然、社会都看成是发展的本体。“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1]正是基于对自然本体的认知,科学发展观提出,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建设反映这种和谐的环境友好型社会;也正是基于对社会本体的认知,科学发展观提出,要构建反映自然、人、社会相统一的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不仅充分肯定了马克思关于自然、人、社会和谐关系的论述,而且认为,这种“既强调了社会关系的变革,也强调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变革,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2-1]。在科学发展观的论述中,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社会最根本、最集中反映的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3-1]。科学发展观在本体意涵上,最重要的贡献就在于突出人的核心地位。必须走出“以人为本”的单一本体论误区。科学发展观在本体论上绝不是单一“人本”论,而是“人本”核心论,它强调要在发展实践中正确处理好自然、人、社会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发挥人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体现了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科学发展观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本体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当代世界发展实践的深刻总结。当代发展问题的凸现说到底就是发展本体问题的凸现,所反映出来的发展矛盾、发展困境、发展危机无不涉及对发展本体的认识,都需要从自然、人、社会的相互关系上来加以解决。科学发展深刻揭示出,发展本体的历史发展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演进过程。人在本体系统演进过程中不仅具有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而且对象化程度越高,人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就越大,对象化运动越是向高级演进,对象化的速度、节奏就越快,人的需要就越高、越全面,对自然的利用就越高,自然的人工化就越强,社会组织程度就越高,这就越加需要考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发展本体系统演进从必然王国不断走向自由王国。

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科学性不仅在于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发展本体论,还在于坚持了发展的辩证法。在发展本体论上,科学发展观就把发展本体看成是有机的整体,主张发展本体的系统演进,同时又突出了人在发展本体系统演进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把发展本体的历史演进看成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全方位的、多层面的,由低级向高级的矛盾运动过程。科学发展观不仅坚持了唯物辩证法的全面发展观,而且深刻地揭示了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关系,形成了发展辩证法的系统理念。

——均衡与非均衡的矛盾:发展的协调性规律。在科学发展观看来,全面发展不等于笼统发展,而是强调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系统发展的各种矛盾关系。首先就是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均衡与非均衡的矛盾关系。均衡指的是发展的共性、一致性和无差异性,非均衡指的是发展的个性、不一致性和差异性。发展中的均衡与非均衡矛盾,从根本上说,就是根源于发展的系统性。均衡和非均衡虽然都反映了发展所应有的特定属性和要求,但不能成为独立的发展方式,否则就会片面化和极端化。在发展过程中既不能太均衡,也不能太不均衡,均衡与非均衡必须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关系,均衡到什么程度,非均衡到什么程度,这个结合点就是协调。协调发展是根源于复杂系统的均衡与非均衡的矛盾,是标志均衡与非均衡相统一的一种发展状态和过程,发展的均衡与非均衡矛盾运动的实质就在于协调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看来,协调发展本位是发展,是整体性的发展,是有重点、有轴心的发展,是着眼于可持续的发展。

——发展与再发展的矛盾:发展的可持续规律。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有着内在的逻辑性,人本核心论所突出的是发展的主体性,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三个基本点或基本要求,所强调的是发展的整体性、发展在空间结构上的协调性和在时序进程上的持续性。科学发展观不是简单地吸纳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而是将它融合到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之中,从而实现发展观的全面提升。发展不仅具有系统性,还具有过程性,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发展的过程性是发展与再发展矛盾产生的内在根据。发展与再发展是相互规定的,现实的发展可以规定未来的再发展,而未来的再发展作为现实发展的必然趋势,也要规定着现实的发展;发展与再发展更是相互作用的,既要以现实的发展去展示未来的再发展,又要以未来再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来“扬弃”现实的发展,高于现实发展形态的未来再发展,必须建立在现实发展基础之上,通过量的不断积累,发展形态的逐步提升,才能进入更高形态的再发展阶段;同样当现实发展对再发展有了充分的展示,又必须以更高形态的再发展来积极地“扬弃”现实低级形态的发展,这样才能使发展不仅不至于中断,而且伴随着发展形态的转型升级而得到更好的发展。这种发展与再发展矛盾运动的实质就是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根源于发展与再发展的矛盾,是标志发展与再发展相统一的一种状态和过程。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特性就在于持效性、优质性、协调性和公平性。

——进步与代价的矛盾:发展的最佳化规律。科学发展观虽然没有将“又好又快”纳入其内涵之中,但却明确认为,“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3-2]。“又好又快”固然存在着好与快的矛盾关系,但更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是科学发展所追求的统一目标,是科学发展最佳化的根本标志,也就是说,科学发展观倡导“又好又快”,其思想真谛就是要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进步。发展问题之所以要处理好进步与代价之间的矛盾关系,原因就在于发展是有条件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发展观或科学发展观最注重的就是发展的条件性。发展进程中的进步与代价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代价能够为进步提供动力支持,甚至开辟道路;另一方面进步能够“扬弃”代价、补偿代价。进步与代价相辅相成,但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对人们来讲,最理想的就是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进步。也就是说,进步与代价矛盾运动的实质就是要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进步。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必须做到,在实践之前要对代价进行科学的预测,实践之中要对代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实践之后要对代价进行积极的补偿。“又好又快”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就是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当代发展实践高风险、高代价的特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敢于发展、敢于改革、敢于创新,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代价的预测机制、控制机制和补偿机制,把敢于付出代价与善于付出代价辩证地统一起来,以最小的代价而获得最大的进步,实现发展的最佳化。

——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发展的正义性规律。科学发展观所反映的不仅仅是发展的效率问题,而且还反映发展的公平问题,主张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正义性发展。在发展观的视野里,效率是指主体进行对象化活动而形成文明进步的功能性标志,效率所反映的是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主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推动发展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掌控和配置发展资源,运用发展手段,获取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发展既反映着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也反映着主体与主体的关系。公平是指不同的主体在统一的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对所取得的文明进步成果享有一视同仁的平等权益。在发展过程中之所以会产生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发展的利益性。效率与公平的矛盾运动是互为前提、互为动力和互为约束的。效率与公平是统一发展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反映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相互关系的两种现象,没有离开公平的效率,也没有离开效率的公平;人们创造效率的对象化活动是公平关系得以确立和演进的源泉,而效率的提高及其所取得的文明成果,必然从物质上确保公平需求的实现,效率对公平的推动作用,不仅能够促进公平需求的实现,还能够促进公平关系以及公平理念的变革和提升;人们创造效率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对发展资源的配置利用都不是自发的,而是靠激发的,公平的利益关系或制度、体制和机制必将更有效地配置发展资源,更好地调动人们创造效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就是公平对效率的促进作用。公平和效率也是相互制约的,低下的效率会制约公平,同样不合理的公平关系也必然制约效率的创造。既然发展存在着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关系,那么,发展的正义性就不仅仅是效率的问题,或公平的问题,而应该是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这种辩证统一必须遵循历史进步的原则、差异适度的原则、双向互利的原则和包容共生的原则。

科学发展观不仅坚持了发展的唯物主义路线,充分体现了发展的辩证法,而且高度突出了发展的实践性。科学发展观是对“发展实践”的深刻总结,“是指导发展的科学思想”[4]。科学发展观重在贯彻和落实,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要“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2],而在对发展实践的要求中,最突出的就是“又好又快”的问题,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又好又快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3-2]。“又好又快”作为发展实践的目的和要求,既是面向世界更是着眼于中国还属于后发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方位而确立的。对于后发现代化或发展中国家来说,要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极为重要的就是要发挥后发优势,并积极地选择能够发挥后发优势的“跨越发展”的实践方式。“又好又快”是马克思主义跨越发展观中国化、实践化的集中体现,也是科学发展实践论的集中体现。“跨越发展”既不是局限于低形态的加快或加速发展,也不是越过低形态的跳跃发展,而是高形态与低形态的一体化发展,其本质就在于高形态与低形态的双向互动。这就决定了必须根据当下人类文明形态转型的程度和后发国家自己所处的历史方位,按照跨度合理化的原则来确定跨越发展的具体路子,即要选择反映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相统一的新型现代化之路。对我国来说,这种跨越发展至少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发展;二是发挥制度优势,实现生产力跨越与制度跨越的双向互动;三是以人为本,实现主客体的双重跨越;四是统筹兼顾,实现从局部跨越到整体跨越。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来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仅具有发展的世界观功能,还有发展的方法论功能。为了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功能,科学发展观还把统筹兼顾上升到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加以规定,这既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对我们党的工作方针、方法的继承和弘扬,更是体现了重大理论创新和现实要求。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首先是由科学发展观的系统性所规定的。科学发展观不是单向度的,而是多维度的,是发展观的集合体。它把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全面的发展观、协调的发展观和可持续的发展观结合为有机整体,形成统一的发展观,并以此来统领所有发展实践,所以,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就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从科学发展观的构成要素及其实现机制来看,无论是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还是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都必须处理好统筹兼顾的问题。统筹兼顾,固然有其总揽全局、全面规划、兼顾各方、综合平衡之义,但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其所体现的发展辩证法和辩证思维方式,有更深刻的思想内涵。它体现了整体与局部的统一、普遍与特殊的统一、重点与一般的统一、宏观与微观的统一、近期与长远的统一、一元与多元的统一。统筹兼顾的表现形态也是多方面的,如以主客体为坐标系的统筹兼顾,以时空为坐标系的统筹兼顾,以文明业态为坐标系的统筹兼顾,以利益关系为坐标系的统筹兼顾,以制度体制为坐标系的统筹兼顾,以战略决策为坐标系的统筹兼顾。当然这些也是相对的,在实际过程中是经常融合在一起的。

[收稿日期]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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