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政治取向话语谱系下的“一国两制”考证_两岸政治论文

两岸政治取向话语谱系下的“一国两制”考证_两岸政治论文

两岸政治定位话语谱系下的“一国两区”考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谱系论文,一国论文,两岸论文,话语论文,两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3)03-0032-08

2012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在会见过程中,吴伯雄提出“两岸并非国与国关系,而是特殊关系”,并援引“一国两区”为之注脚。这是“一国两区”首次在国共交流平台上亮相,由此引发两岸多方对这一概念的热议。相较于政界和民间的声音,两岸关系的研究学界也应该对“一国两区”给出自己的理论思考。这种思考的出发点在于:“一国两区”先后两次被用来定位两岸政治关系都没有成功,而这次,它能否承担起“我们需要给予一国两区更多的意义内容,甚至于更周延的论述,包括研究其操作性的功能”?①这种思考的落脚点在于:对于海峡两岸之间的政治定位,究竟有无一个概念、术语乃至陈述是最佳选择,真正做到台海双方“接受并满意”?如果目前还没有这样一个说法出现的话,那么,探寻它的路径又是什么?

受话语理论的启发,可以得知:话语的意义固然和结构词法有关,但更来自于具体使用和社会环境。每个新术语、新概念产生之后,它的话语意义和运转周期都有其自身规律。结合两岸实际来看,“长期分离之下出现的中国政治文化大系统下的两岸文化系统差异,使两岸政治分歧的解决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②在这样的台海多元政治文化格局下,任何两岸话语的厘清、界定乃至解释,都不尽然归于单方,它是一个受不同话语规则和策略建构、规训的复杂过程。基于此种认识,笔者展开对“一国两区”的进一步探讨。

一、“一国两区”的两岸话语流变

英国政治学者、剑桥学派的代表人物昆汀·斯金纳在谈及近代政治概念的发展历程时曾经提到:说明一个社会开始自觉地掌握一种新概念的最明确的迹象是:一套新的词汇开始出现,然后据此表现和讨论这一概念。③“一国两区”作为两岸关系的政治词汇,其出现和演进行程也始终伴随着台海脉动。因此,为了不孤立、静止地看待它,就需要将之置于两岸关系发展的话语脉络中加以考证,并寻求相应的演化轨迹。检索台海之间的政策文件和政治谈话,可以发现作为符号意义上的“一国两区”,从上世纪90年代伊始,主要集中出现在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1992年的法律话语时期。1990年8月30日,台“行政院长”郝柏村在向“立法院”提交的施政报告中首次提出“一国两地区”阶段性政策主张。台“总统府发言人”邱进益也于同年9月27日表示:“一国两区”是“行政院”郝“院长”所提出,自然代表政府的政策,“总统府”与“行政院”的立场完全一致。1992年5月20日,台湾当局公布颁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其中的第11条出现“自由地区”、“大陆地区”概念。条文称:“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之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④同年7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台“立法院”通过,沿用了“一国两区”概念,但是将“自由地区”调整为“台湾地区”,并在第一条、第二条中对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及大陆地区人民、台湾地区人民的定义做出专门解释。这一调整,据台湾学者郑安国的回忆,是因为“宪法修正不易,所以采取宽、较弹性的概念来界定,不是以地域为限制……可是在《条例》中,范围就比较清楚,基本上是为了处理两岸人民交流的事务,以《条例》为特别限制,以‘宪法’发源为基础”。⑤1992年10月,“陆委会”主委黄昆辉在回答“立法院”民进党“立委”咨询时,也承认“我大陆政策确是分为一国两区三阶段,但我方目前治权仅及于台、澎、金、马”。⑥

在此之后,台湾方面相继出台“国统纲领”、《台海关系说明书》等政治文件,开始力推“一国两体”的两岸政治定位,而“一国两区”则更多地承担起法律语言的角色,淡出了两岸政治话语的视野。

第二阶段:2005—2008年竞选话语时期。2005年8月5日,接任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公开表示,两岸双方“既非一边一国,也不是两个国家,而是‘一国两区’,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并认为“一国两区”是大陆目前可以接受的概念。2008年马英九当选为台湾地区新一任领导人,在9月3日接受墨西哥《太阳报》采访时提出:我们双方是一种特别的关系,但不是国与国的关系。台“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随后补充说明:两岸关系是“台湾地区对大陆地区”、“两个地区是对等地区,每个地区上都有统治当局”。⑦

“一国两区”的再次出现却由于岛内政治生态的变化,引起绿营方面的激烈反弹。时任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在“1026大游行”中指责:马英九处理主权问题“模糊不清”,将两岸之间“国与国关系降成区与区”,更有绿营人物将“一国两区”歪化为与香港一样的“特别行政区”,称马英九为“马区长”。⑧

在这样的反对声音下,马英九在接受《联合报》专访时,一方面反驳民进党的“一国两区,我是区长”是歪曲事实,但另一方面也开始对“一国两区”的诠释突出“中华民国”,表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台湾和大陆的关系就是“中华民国底下的台湾地区,与中华民国底下的大陆地区”。⑨此后,“一国两区”在马英九的政治谈话中鲜有提及,再次在台湾政坛沉寂。

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的两岸话语时期。在2012年3月22日的“胡吴会”上,吴伯雄提出:“我们现在推行的两岸关系的依据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这是以‘一国两区’的概念作为法理的基础,我们处理两岸事务的部门是‘大陆委员会’,不是‘外交部’,这就足以说明,两岸并非国与国的关系,而是特殊的关系”。⑩在随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吴伯雄又做进一步说明:“我们‘宪法’的增修条文,请大家看一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很清楚,是不是,本来就是大陆地区、台湾地区的概念,所以才叫做人民关系条例”。(11)但这番回应并没有阻止“一国两区”话语效应的持续发酵,台当局一度应对失措,“陆委会”和“国安局”的负责人在接受“立法院”质询时竟称对“一国两区”的主张完全不知情,由此造成岛内对“一国两区”内涵乃至合法性的质疑。在这样的情况下,马英九在3月28日国民党中常会上力挺“一国两区”,指出:“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两个地区指的是台湾地区及大陆地区,这是“宪法”架构下的现状,也彰显“中华民国主体性”,并强调“这不是新的东西,也没有人赋予新的意义,廿年了,从李登辉‘总统’、陈水扁‘总统’到我,都没有改变”。(12)台“行政院院长”陈冲、“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也在不同场合阐述“一国两区”。

马英九的“一国两区”诠释,在岛内引起了不同的反应。民进党整体上仍持反对态度,内涵上他们不同意“一国”是“两岸一国”,台湾是被“矮化”的“两区”之一;在机制上他们不接受两岸政治定位变成“国、共两党私相授受”,而“马却没有台湾人民的授权”。令人意外的岛内声音有两类:一是民进党有人开始认可“一国两区”,如新潮流系元老洪奇昌、前“立委”郭正亮在台北论坛上就表示“一国两区不违宪”;二是同为泛蓝阵营的宋楚瑜对“一国两区”大唱反调,提出三项质疑,即“决策模式专断独行”、“错将事务层次混为宪法层次”、“概念、名词混为一谈”。(13)

在岛内政坛对“一国两区”攻讦不休的情况下,马英九的2012年连任“就职”演说只提“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陆委会”负责人赖幸媛在同年5月22日也表示:外界不应该将“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简化为“一国两区”。此后,与“一国两区”在学界乃至民间继续得到关注形成反差的是,台湾官方对这一概念在两岸政治定位上的运用开始做“冷处理”。

二、“一国两区”的台湾文本分析

目前,台湾方面对“一国两区”的文本诠释最完整的为“三版本说”,即“完整版”的“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一是台湾地区,一是大陆地区”;“简要版”的“一国两区”;“折中版”的“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14)根据国民党的党内说明,三个版本都正确反映现行“宪法”及法律规定,但完整版较长,简要版容易被歪曲,所以,当前“一国两区”采用的是“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这样的折中版。在这种文本下的“一国两区”,其意义内核来自于两个概念的意义组合,即“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及两者之间的组合关系。

“一个中华民国”目前没有任何官方解读,对它的理解只能是仁智互见。在文法结构上,两岸官方文本下的“一个中国”、“中华民国”都不是新概念,前者指向国家认同原则,后者导入政权象征符号,但两个概念的叠加并不能自然引申出一个新概念。因为政治学意义上的国家观念本身就包含着政权要素,将两个不同属性的词汇叠加在一起自然会引起语义的解读混乱。而且,语言的意义一部分来自比较,正如“一个中国”的出现,是因为国际社会有了“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分裂话语。而“一个中华民国”目前尚无这样的条件,即两岸及国际上从来就没有“两个中华民国”或“一个中华民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挑战概念。所以,单从词法结构来获取“一个中华民国”的概念周延甚为困难,这就只能从话语使用上去寻求它的释义。

从上文可知,每当“一国两区”要强调“中华民国”符号时,都是在遭到岛内“台独”话语围攻之际。故此,“一个中华民国”的出台是马英九借助“中华民国”增强话语合法性的产物,更是在岛内话语秩序下对“一个中国”、“一国两制”刻意闪避的结果。

“两个地区”指“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其中的“地区”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它是法律术语,对应的是英文的“Territory”,即译作“法定疆域”,持这种观点的有台湾学者林碧炤、洪奇昌;还有一种认为“区”并不是严谨的法律文字,只是行政区域或事物的名词,持这种观点的有台湾学者张亚中。对此争议,国民党通过党内说明,指称属于行政单位的“区”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地区”意义完全不同。(15)

在“地区”概念衍生的“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都经过相应的话语调整,前者在《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中被称为“沦陷区”,在随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才被修正为“大陆地区”;后者在“中华民国宪法”中被称为“自由地区”,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被修正为“台湾地区”。“两个地区”在《条例》中都有专门的释义,其中“大陆地区”的解释为“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台湾地区”,对它的解释为“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

“一个中华民国”和“两个地区”之间在不同的国家构成要素视角下可以有迥异的构成关系。从领土上讲,两者是并列关系,即“一个中华民国”是由“两个地区”组成的“一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是“一个中华民国”之内的“两个地区”;在主权上,两者是代表关系,即两个地区的主权属于“中华民国”;在政府和人民这一层次,“中华民国”政府依照治权范围区隔开了两个地区,相对应的民众则拥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又是一种差异关系。

笔者认为,在国民党和马英九执政当局的话语系统下的“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可以如此理解:在当今国际格局中,存在着一个以“中华民国”为国号,执行“五权宪法”,治权限于台澎金马的“国际法人”。在它内部的“两个地区”,“台湾地区”为“主权和治权相一致的统治区域”,“大陆地区”为主权覆盖但治权不及的统治区域,前者明确固定,后者模糊弹性(理论上未来依“中华民国”的治权扩展有所改变),两者之间存在着一条因治权而非主权的边界,由此衍生出的“大陆地区人民”和“台湾地区人民”是在这一治权边界内外生活的民众。“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的法律意义在于区隔了在“同一个宪法框架下”两类公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政治意义是为台方在两岸之间谋求政治定位对等性提供了话语保障。

三、“一国两区”的两岸语境讨论

任何一个活跃在台海之间的概念、术语,在目前的两岸话语格局之下,它的原创者都不能垄断话语的解释权、使用权,遑论对方的接受权。在这里探讨“一国两区”,固然要尊重台湾方面的话语权利,但这不意味着只能听取对岸的“一家之言”。“我们需要将我们所要研究的文本放在一种思想的语境和话语的框架中,以便于我们识别那些文本的作者在写作这些文本时想做什么”,(16)讨论“一国两区”,自然也离不开台湾的政治文化、岛内的权力分布、两岸情势的阶段性发展这样的两岸语境。

结合两岸语境,对“一国两区”的“三起三落”话语轨迹可以作此观照:

在第一阶段,正值两岸恢复交流、接触,台湾方面急需解决的政治议题是对岸的政治身份定性;事务议题是两岸交流的可控性;法律议题是两地民众在同一个“宪法”架构下差别对待的法理解释,此等问题都需要对“沦陷区”、“共匪”等冷战话语做“有破有立”的调整,而之前出现的“一国两制”、“一国两府”又提供了基本的概念模型,由此催生出了“一国两区”这一法律/政治双重话语。此后台湾方面又希望用“一国两体”这一概念来切割“一国两区”的双重属性,但这一努力因为“一国两体”与大陆的政治知识结构格格不入且两岸缺乏互信而遭到否决。这一阶段的“一国两区”,台湾方面还没有放弃对“一个中国”的话语权追求,这在随后的《国统纲领》、“九二共识”中都有所反映,所以它应该被诠释为“一个中国,两个地区”。

第二阶段的“一国两区”,集中出现在两个时间点,即2005年、2008年。提出者均为马英九,政治身份分别是国民党主席和台湾地区领导人。台海情势是自1999年起,两岸关系长期徘徊停滞,处于冰点;岛内的民意趋势是统降“独”升,“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低迷,“台湾主体性”话语大行其道。在此语境下,马英九首当其冲的使命是如何摆脱前两任留下的“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两国论”、“一边一国论”政治包袱,完成国民党、新执政团队的两岸关系新论述。“一国两区”的出台,可以视为对“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两国论”、“一边一国”的话语反动,并希望在这一定位上实现两岸关系的改善。但这种努力受到岛内“台独”话语的强势阻击。这一阶段的“一国两区”在继承1992年版的“一国两区”基础上,马英九为了避免绿营的攻击,规避“一国两制”,开始突出“中华民国”在概念中的关联性,将两岸关系解释为“中华民国底下的台湾地区与中华民国底下的大陆地区”,有学者视此一变化为“一国两区”的新阶段,即“新两区论”。(17)

“一国两区”在2012年再次出现,其特殊之处在于,这是它第一次跨过海峡在国共交流平台上出现,而吴伯雄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一语,让人联想到这是马英九在连任后对两岸政治定位的一次公开试探。结合过往四年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以及2012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结果,那么,“一国两区”此番亮相的两岸语境就是:两岸确立了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建立起“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互信,进而产生了探讨两岸政治定位的必要环境和积极气氛。正是如此,外界才会揣测吴伯雄提出“一国两区”的话语动机,认为这一行为不仅仅是为了增加政治互信,还有可能是在政治定位上试探大陆能否接受,并努力寻找“一国两区”法律定义之外的政治内涵。然而马英九当局所谓的“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诠释,“陆委会”反对使用“一国两区”简称的表态又限制了这一概念的讨论空间。这是因为在看似愈加精确、清晰的背后,恰恰丧失了在当前语境下两岸话语的“创造性模糊”。现在需要观察的是,随着和平发展的两岸关系深入推进,台海之间能否依照两岸政治定位话语的自身逻辑,使“一国两区”朝“一个中国,两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两个地区”这样的方向发展。

四、“一国两区”与两岸政治定位话语谱系

通过上文对“一国两区”的话语检视,可以发现“一国两区”并没有成功地界定和规范两岸政治关系,并由此上升为两岸政治定位的有效概念。那随之要讨论的是:“一国两区”受挫,是它的文字含义的表述张力所限还是受阻于岛内的权力纠葛,或者是两岸的认知偏差;这些因素又对其他的两岸政治定位话语是否产生同样影响?台湾学者李建荣就建议:“这次讨论‘一国两区’最大意义,在往后马英九任期当中,政治谈判一时做不了,但是政治对话、二轨的对谈,不管是‘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国两实体’等概念,都可以抛出来重新再谈。”(18)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一国两区”的分析就不能止步于它的本身,而是要将其放在两岸政治定位的话语谱系中加以辨识。

1.两岸政治定位与话语谱系的辩证看待。从两岸隔绝衍生出台海问题以来,对于如何界定对岸政权就始终在考验着两岸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这种探索过程延伸至今,大致可以归结为两条认知线索:一是国家认同—政治定位—统一路径的三重递进;二是政治定位本身的认知图景铺陈和话语形式演变。在前者,政治定位是在解决了国家认同之后,如何看待“国家尚未统一但未分裂”的非正常状态下两个竞争性政权并存的现实,它还直接决定了统一议题的启动与否,并会反向影响到国家认同的巩固或损害。在后者,政治定位又具体化为两个竞争性政权的隶属关系,各自政权的权力来源以及合法性、两个政权的对立关系的时间维度等等。

两岸之间的政治定位反映了双方各自的认知模式,而这种政治定位又需要通过话语信息传递给对岸及两岸民众。在两岸政治定位和政治话语之间存在着如此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是台海现状产生出两岸认知,进而产生政治话语;另一方面是两岸政治定位的话语又规范、制约两岸各自的政治认知,并进而左右实际的台海现状。在这样的辩证关系下,就会产生如下的话语逻辑和对应的话语谱系:两岸政治定位必须从是否存在“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出发,开启随后的统一进程,这三者必须保持连续性,不能产生出话语冲突;存在着这样一组概念、术语,它们有着共同的指涉对象,相似的表意符号,由此构成了一个两岸政治定位的话语谱系;谱系成员可以来源自两岸任何一方的话语系统,但认定权归两岸共享;这个话语谱系应该是描述性概念的集合,因为两岸政治定位话语的本质是反映统一之前的两岸政治关系现状“是什么”。但规范性因素也同样存在其中,这又是因为两岸政治定位话语的意义是要回答统一之后的两岸政治关系“应该是什么”。

2.两岸政治定位的话语谱系构成。狭义上的两岸政治定位话语就是专门对两岸政治关系进行描述和界定的概念,而广义上的两岸政治定位话语则可以是囊括了指涉两岸政治关系现状和未来前景的概念。同时,考虑到话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又必须将能够在两岸之间获得传播并具切实影响作为衡量尺度。在这样的界定下,可以认为当前的两岸政治定位的话语谱系包括:“一国两制”、“一国两府”、“一国两区”、“一国两体”、“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一边一国”。这其中,“一国两制”是大陆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它预设了未来对岸政权,即台湾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府”最早来自于1989年民进党籍“立委”在“立法院”的质询,认为在统一之前,两岸之间是一个国家,两个对等政府。“一国两区”在上文已有详述。“一国两体”源自台湾方面发表的“国家统一纲领”(1991年)和“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1994年),主张“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此后的“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一边一国”则是两岸政治定位话语的“另类”,它们并没有将两岸对彼此间的政治定位认识推向深入,反而对“一个中国”造成话语反噬,认为两岸之间是“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通过对两岸政治话语谱系的简述,说明当前的两岸政治定位话语存在如下特点:

第一,两岸的话语意图迥异。大陆是问题导向,国家认同是前提,两岸统一也注定要实现,所以两岸定位的话语意图就是巩固“一个中国”的框架,加快祖国统一进程。台湾是现状导向,政治定位上着眼于两岸对等和事实承认,这样的话语意图是通过大陆对其话语的接受来获得平等地位进而承认其在台湾统治的合法性,从而维持政权安全。

第二,两岸的话语逻辑倒置。“一X两Y”是两岸政治定位话语谱系中使用较多的词法结构,根据台湾学者张亚中的解读,在“一X两Y”的相关论述中,“一X”应指涉主权的规范;“两Y”则着重在治权的基础与权力实践。(19)但形式上的归类并不能说明双方思考方式的接近,而是恰恰相反。“词义的变化与每一概念的多种含义,反映了在含义的细微差别中包含了相互对抗的生活方式的对立”。(20)大陆认为“一X”是前提,“两Y”是可以谈判的议题;而台湾方面,重心在于用“两Y”体现出两岸之间的对等性,而“一X”更多地具有吸引大陆同意接受的“诱饵”意味。

第三,两岸政治定位话语多排他关系少互补关系。从两岸之间的话语互动看,双方都知晓政治定位需要海峡两岸的共同采用方能有效,也均希望对岸能接受己方的概念,但实际的情况是大陆并不支持“一国两府”、“一国两体”,坚决反对“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一边一国”。而台湾方面对于“一国两制”,无论蓝绿,均坚决反对。这说明在两岸政治定位的话语谱系内部,充满着矛盾、冲突和分裂的对抗话语,并没有形成一个描述性概念和规范性概念梯次分布、秩序良好的话语场。

3.“一国两区”在两岸政治定位话语谱系中的坐标方位。参照上文分析,在对两岸政治定位的话语界定中,存在着一个由二元政治话语系统共同构成的话语谱系。在不同的话语规则和相应策略下,该话语谱系缺乏稳定的话语格局。这种状况并不有利于两岸政治定位的清晰界定。在这种认识下,再去看“一国两区”的话语命运,可以有这样四个基本判断:

首先,“一国两区”是两岸政治话语合成的产物。“一国”源自两岸都熟悉的“一个中国”,它在大陆是“新三段论”,在台湾则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目前两岸的基本共识是“两岸同属一中”。“两区”是国共内战时期彼此定位的话语残留,在随后的演变中逐渐褪去了意识形态的外衣,如“两岸”一样,采用地理名词来暂时替代政治名词。在这样的语境下,“两区”在时间维度上是暂时的,在空间维度上是弹性的。它的政治意涵是对另一方管治现实的默认和统治合法性的否认。

其次,“一国两区”是台湾方面两岸政治定位的“元话语”。所谓“元话语”有两个指标:一是作为基础概念,其他概念都可以在其上衍生、扩展;二是具有权威地位,构成了整个话语系统的边界。台湾方面的“一国两府”、“一国两体”就其内容而言,与“一国两区”并不排斥,可以视为对“一国两区”的深入阐发;而“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一边一国”在出台之后,始终受到“一国两区”的话语制约,无法完成由个人政治谈话向机构话语的转变。“一国两区”能成为“元话语”,除了“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赋予它的法理权威外,更在于它从产生之日起,就无时无刻不在两岸事务性往来中发挥作用,是一个通过话语实践“固化”起来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上还承载着对应的官僚机构和组织权力,这一点,是岛内其他两岸政治定位话语无法比拟的。

再次,“一国两区”具备两岸认可和接受的可能性。做出这种判断的理由主要在于:“一国两区”有利于巩固当前“一个中国”的认知框架,贴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节奏。正如民进党人士林浊水所言:“一国两区真正的要害很清楚的,并不在目前争议不休的‘两区’两字,而在‘一国’两字。”(21)无论“一国两区”怎样诠释,都无法改变“两岸同属一中”的内涵实质,而这一点,对于巩固当前因“九二共识”而形成的两岸“基础性互信”大有裨益。更要说明的是,“一国两区”作为两岸政治定位的阶段性话语,为进一步的界定预留了扩展可能性,即在两个地区之上的政府关系,两个地区各自的政权性质等问题都提供了一个谈判协商的可能。再从由描述性概念向规范性概念的过渡层次看,“一国两区”可以作为“九二共识”的递进话语,培植起两岸的“成长性互信”。(22)

最后,“一国两区”要作为两岸政治定位的共同话语,从内容到形式乃至它的使用都需要进一步的修正调整。“一套政治上的论述如果要具有可行性,至少要能兼顾到两个方面。首先,它必须以逻辑性为必要条件,再来则是以能兼顾相关各方的利益为充分条件”。(23)使用“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不符合两岸默契,不妨先将“一个中国,两个地区”当做共同话语。在此基础上,按照大陆学者刘国深的建议,由于两岸存在着政治话语的知识错位、概念偏差,“现在有必要把两岸现有的知识系统做一个总的梳理,‘知道我们在哪些方面存在着问题’”,(24)对“中国”、“中华民国”进行知识重建。在形式上,“一国两区”目前是台湾单方的政治话语,还具有法律属性,对它的直接接受就意味着对台湾现行法律承认,这明显不符合两岸实际。在使用上,“一国两区”概念要从单向称谓转变为双向称谓,即大陆能称自己为“大陆地区”,台湾称自己为“台湾地区”,如此,才能让“一国两区”成为两岸谈判中的有效概念。

总之,“一国两区”作为两岸政治定位的话语谱系中的一类,具备了成为共同话语的潜质,但它只能作为两岸政治定位的早期话语形式即描述性概念的最初阶段。它的内涵意义乃至于外在表述都需要做出调整才能真正完成界定两岸政治关系的历史使命。

注释:

①⑤(18)思想者论坛一:《“一国两区”概念的意涵与影响》,香港《中国评论》,2012年6月号。

②刘国深:《加强两岸政治互信ABC》,香港《中国评论》,2009年12月号。

③昆汀·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前言第3页。

④《“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台湾“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65。

⑥《马英九:“一国两区”从李登辉陈水扁至今未变过》,凤凰网,2012年3月29日,http://news.ifeng.com/taiwan/3/detail_2012_03/29/13527147_0.shtml

⑦《一国两区提法背后有信号?》,华夏经纬网,2012年3月28日,http://www.huaxia.com/tslj/jjsp/2012/03/2795407.html。

⑧⑨(17)黄光国:《两岸间的“法理现实”与“政治现实”》,香港《中国评论》,2009年1月号。

⑩“吴荣誉主席与胡总书记会面新闻稿”,国民党中央党部网站,2012年3月22日,http://www.kmt.org.tw/hc.aspx?id=32&aid=6934。

(11)《胡锦涛晤吴伯雄 吴提“一国两区”概念》,凤凰网,2012年3月22日,http://news.ifeng.com/taiwan/detail_2012_03/22/13384971_0.shtml。

(12)《马英九:“一国两区”从李登辉陈水扁至今末变过》,环球网,2012年3月29日,http://taiwan.huanqiu.com/ news/2012-03/2566635.html。

(13)《事务层次非宪法层次 竟混为一谈》,新新闻,2012年4月2日,http://www.new7.com.tw/News View.aspx?t=03&i=TXT20120328194615TRC。

(14)(15)《驳斥“一国四区”仅涉内 马批蔡挺吴》,中国评论网,2012年3月27日,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20/5/5/3/102055363.html?coluid=93&kindid=2910&docid=102055363。

(16)昆汀·斯金纳:《政治的视界》三卷本,总序,剑桥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8页。

(19)张亚中:《和平发展期的两岸政治定位与路径——从“一X两Y”到“一X三Y”》,香港《中国评论》,2011年9月号。

(20)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第82-83页。

(21)林浊水:《从胡吴会看马总统现阶段的两岸战略》,台湾新社会智库网站,2012年5月11日,http://www.taiwansig.tw/index.phy?option=com content&task=view&id=4226&Itemid=136&userid=92&content type=article。

(22)“基础性互信”、“成长性互信”,参见刘国深:《增进两岸政治互信的理论思考》,《台湾研究集刊》,2010年,2010年第6期。

(23)张亚中、谢大宁、黄光国:《两岸政治定位探索》,台北:生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0年,第236-237页。

(24)此处参见刘国深教授在2012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两岸关系没有表面热闹,却已进入深水区》一文中的发言建议。

标签:;  ;  ;  ;  ;  ;  ;  

两岸政治取向话语谱系下的“一国两制”考证_两岸政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