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模式的选择及国际经验借鉴_企业信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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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675(2008)01-130-06

一、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二种成功的典型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地政府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政府,纷纷在信用担保业中试水,深圳、上海的信用担保模式较有特色。

(一)中科智模式

广东省在90年代末为金融改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它的金融政策由开放日趋于保守,广东省对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并不积极,而其经济发展状况却很需要信用担保机构的介入。于是便有市场来解决这样的供需矛盾,一些具有商业性质的民营担保公司应运而生,所以广东省目前的信用担保模式有别于其他地区浓厚的政府背景,以市场运作为主,其中深圳中科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便是其典型,我们可以先称之为“中科智模式”。

1.以股权质押方式换取信用担保

深圳中科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全国首家民营担保机构。中科智这一模式主要开展以担保服务与风险投资相结合,以项目运作与资本运作相结合,资产抵押与股权质押相结合的担保业务。该模式下的以股权质押方式换取信用担保的特点使其具有了投资的功能。在企业获得担保的同时,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担保公司,这些对企业主有相当的督促作用,一旦还款有问题,那么企业自身也将受到严重的损失,企业主将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在该模式严格的防范机制下,中科智公司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一笔代偿。

2.信用担保具有风险投资的性质

中科智公司与深圳的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建立了担保代理、风险分担的机制,使原来分散的小额担保基金集中起来,形成规模,让其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放大;另一方面,在担保的同时获得更多关于企业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在担保过程中,互助基金的成员向担保公司推荐担保项目,担保公司负责审核,准备担保项目的文件,并最后交由基金理事会进行决策。在利益的分配上,担保基金获得2/3的担保费,担保公司只收取1/3。发生代偿时,首先由基金代偿,达到基金贷款额度以后,再由担保公司进行代偿。发生代偿后,基金和公司对企业的债权则转换为股权。这样的模式下,使信用担保公司的担保即中科智的担保又具有了风险投资的性质。

(二)上海模式

目前,上海正逐步向世界金融中心的目标迈进,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各级政府都作出了很多努力。上海市各级政府出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同时,为了避免各级财政的不协调,上海市政府组织各级财政建立了共同担保基金,委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管理和运作,政府与担保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1.信用担保主角是各级政府

上海模式的担保过程中,各区县政府向担保公司提供企业资信证明,对被担保企业具有一定的推荐权与否决权,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有最终决策权。主管基金的市财政部门不参与担保决策过程,而是制定担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方案,对中投保上海分公司进行监督,通过一系列运作机制实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担保机构一旦发生代偿,市财政与区财政的各分担50%的责任。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不承担代偿责任。由于不涉及代偿,故在该模式下,中投保上海分公司只是起了中介的作用,该模式的信用担保主角其实是上海各级政府。

图1上海模式运作示意图

2.经济区位优势使上海模式得到很好运用

上海的担保基金靠政府的财力支持,这就需要政府有雄厚的财力,才能对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必要的投入,对经济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这一模式将得到很好地运用。但是要在中西部地区实施这样的模式,就需要当地政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拿出大量资金建立担保基金,这对于我国很多地方来说,会对当地财政造成很大的压力,从而操作难度大。最重要的是,由担保基金所产生的风险并不是当地政府所能消化的,再加上政府效率的低下,很有可能使担保基金成为某些人的小金库。

(三)不管是深圳模式还是上海模式,都不宜简单照搬到中西部地区

目前,在部分经济发达的地区,商业性和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探讨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的发展、政府效率、国家政策等各方面原因,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还很不完善,甚至在部分地区,还是处于真空阶段。

上文提到的中科智运营方式在民间资本雄厚、互助担保基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方可取得较好的效果,而且担保对象多是高科技公司。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低技术含量低资金成本的企业,该类企业不是该模式下担保公司的主要客户对象。所以,建立合适制度既需要按照实地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够照搬东部地区的成功经验,必须借鉴国内、国外的先进经验。

二、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构建的国际经验借鉴

从世界各国的信用担保经验看,越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其信用担保模式越成熟、信用担保体系越完善。其中以日本、美国、中国台湾的信用担保模式最为典型。

(一)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模式

1.信用保险公库是日本模式的最突出特点。日本在实施综合保证保险制度下,当信用保证协会对中小企业承诺担保,并由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时,无论偿还风险大小,均需参加保险。信用保证协会向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一旦信用保证协会替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代位偿还债务,即通知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保险公库将代位偿还款额的70%作为保险金交付给信用保证协会①。信用保证协会领用保险金后,当从中小企业回收债务时,再将款额交回中小企业保险公库。一旦发了代偿的问题,损失补偿制度就开始发挥作用。该制度下保险公库的补偿金弥补了信用保证协会的损失,使风险得到分流,保证了信用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转。

我国中西部地区现在的情况和日本50年代的经济发展程度差不多,如果能够建立一个类似于蓄水池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公库,将有效地分散担保机构的风险,使担保机构有制度保障获得损失补偿,这对进一步发挥中西部地区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有直接的积极影响。

2.日本模式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融资基金制度。融资基金制度赋予了信用保证协会向保险公库取得一定量低息贷款的权力。信用保证协会将这些贷款存入协作银行,可以大幅提升其信用保证能力。有了一定的资金保障,还可以大幅增加了的信用担保基金的杠杆效应。②在该模式下建立起来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体系为成千上万日本企业的发展,为日本经济80年代的持续高增长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还在90年代的日本经济萧条中挽救了很多资金链脱节的企业,为经济衰退时期的日本保持国内稳定起到了相当重要作用。

图2日本信用担保模式示意图

我国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融资缺口巨大,很多中小企业的好项目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启动,或者启动后由于后续资金无法跟上,造成资金链脱节而破产。笔者在中部地区的湖南省望城县调研,就发现这样一个例子。某食品加工企业,有一个非常好的项目,前期已经投入企业自筹资金1500万元,但是由于是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有效抵押,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如果有了相应的融资基金制度,这一项目就能够获得银行贷款,使这样一个很好的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3.日本的信用担保与保险的相互结合能够带动保险资金进入担保市场。这一特点很适合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展开,既解决了大多数地区的担保资金难以到位的问题,同时也为保险资金保值、增值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但是因为涉及的面比较广,所以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政府横向解决好保险公司、税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使用好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

(二)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

1.评审顾问团是美国模式成功的基石

美国的联邦政府于1953年设立中小企业管理局标志着美国模式的开端。中小企业管理局是为那些不能满足正常贷款条件,但却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并进行相关的项目评审③。项目评审对担保业务的安全运作至关重要,也是担保业的核心,中小企业管理局有一个强大的评审队伍。在中小企业管理局拥有13000余名退休经理、会计、法律和企业界人士所组成的自愿者评审团。评审团对宏观经济运行、微观经济分析都有独到的见解,能很好的进行政策、行业分析,从而对担保提供具有相当重要价值的意见。评审团中的分析师、投资专家、财务专家、融资顾问对担保项目提出不同角度的多种意见之后,最后交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得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在最大限度上理解宏观经济的需求,保证了信用担保的安全。可以这么说,评审顾问团是美国模式成功的基石。

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刚刚起步,专业的信用担保人才培养模式尚未成型,具有实际经验和相关财务和会计知识的综合性担保人才群体还没有出现。所以,中西部地区无法复制美国基于成熟的担保市场形成的评审顾问团模式。

2.美国模式的目标在于培育经济增长的亮点

由于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的目的是为了培育经济增长的亮点,所以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是属于政府控制的部门,它可以得到的运营资金来源相当丰富,这一优势又很难被其他经济体所仿照,故美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模式有很大地域限制性,在我国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但是,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政府没有丰富的财政资金,不可能给具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充足的运营资金,所以无法达到培育经济增长亮点的目的。

(三)我国台湾地区信用担保模式

台湾模式的核心是信用保证基金。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由各级政府捐助和防有利于分散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其运作如图3所示。

图3 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模式

从其作用过程来看,台湾的担保基金由于和金融机构的关系较为密切,因而和很多地方不一样的是,台湾的担保基金在融资中扮演得是一个中介的角色,并且作用非常明显。台湾地区的保证机构的运行效率以及安全程度都很高,其整个组织模式对我国大陆地区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很有借鉴意义。

三、建立中西部地区适用的信用担保模式的启示和思考

(一)政府介入是中西部地区信用担保模式建立的基础

纵观日本、美国和台湾地区多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不难发现各种不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之间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均具有相当浓重的政策色彩。例如:日本是一个中小企业占有很重要地位的经济体,政府为了保护危机中的中小企业,制定了担保条件相对比较宽松的信用担保机制;美国是将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中小企业的孵化器,以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样风险相对比较大,担保损失通常由国家买单。因此,担保机构不仅仅是一个金融企业,也是对政府政策有很强放大效应的一个机构。所以,信用担保机构得到政府的支持对于其本身的生存和发展来说,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没有政府的介入,信用担保机构将寸步难行。

(1)信用担保业是国际公认的风险大,而收益小的行业。信用担保机构一旦发生代偿,就有可能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经营收入损失得一干二净。因为一般担保合同所约定的代偿比例都在60%—80%之间,而中小企业自身资金实力有限,不可能对其收取高额的担保费,所以一般的担保费均控制在1%—3%之间。

试取70%的代偿比例与2%的担保费进行计算,假设在35等额的担保贷款中,追偿金和运营成本暂不考虑,只要有一笔发生代偿,担保公司将恰好收支将相抵,在假设条件下,担保公司损益平衡点在2.86%的代偿率。通常,这样的指标比较难以达到的。

因此担保公司必须在此基础上“开源节流”。所谓“开源”,即需要政府承诺的风险补偿金定时定量的补充流入;“节流”就是靠成熟稳定的商业运作,使代偿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如果没有政府的“开源”,担保公司所进行的“节流”也是于事无补,这样担保公司很难得到健康地发展。当然,公司自身也要“节流”才能保证政府的资金作用发挥到最大,才能给政府对信用担保领域长期投入的信心。

(2)信用担保业是一个外部效应相当大的行业。由前文所述可知,信用担保公司风险大而收益较小,这就决定了其内部不经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是因为担保公司把贷款风险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上,企业获得贷款,迅速成长。企业成长带来的是税收的增加,劳动力的吸纳,为市场提供更多的产品,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些都是担保所产生的影响。由经济学原理我们知道,外部效应明显的产品应当由政府提供,而外部效应不明显的产品可以由市场提供。信用担保业这么一个内部不经济的行业,无疑非常需要政府的扶持,如果没有政府这“一只手”的介入,仅仅靠市场这“一只手”进行调控和完善是远远不够的。

(二)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是中西部地区信用担保机构的首选

如前文所述,信用担保机构的一些特点决定了政府必须在整个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有所作为,即我们所说的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如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日本的信用保证协会以及台湾地区的信用担保基金都是有政府力量在支持其发展和壮大。因此,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将是大势所趋。

为什么中西部地区主要发展的是政府支持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基本原理是利用自身的信用优势提升所担保企业的信用等级。自身的信用等级将是信用担保生存的根本。因此,信用担保机构本身的信用程度将直接影响到担保的最终效果,而政策性的事物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下有着特殊的优势。如图4所示

图4担保机构效果分析图

图中,R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L为贷款企业在商业银行的资信评分,S为担保机构在商业银行的资信评分,P(%)为某中小企业的资信评分④。在第一象限中,曲线H代表企业资信程度与贷款风险之间的关系,资信程度越高,风险越少;第二象限中,曲线I表示担保公司代偿率与贷款风险的关系,担保机构代偿率越高,商业银行的资金越安全;第三象限中,曲线J表示,担保公司代偿率与担保公司资信程度搭配的效果;第四象限中,曲线K表示信用担保公司对提审企业的信用等级所发挥的作用。

如图,假设某企业需要一笔贷款。而他的资信评分在这A点,低于商业银行的最低可接收限度点M。此时,企业向担保公司寻求援助。经协商,担保公司以100%的代偿率为该企业进行担保,则该企业的资信程度便由于担保公司的介入发生了变化,由点A上身到点B,超过了点M。此时,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也从点E下降到点F,在信用担保机构的帮助下,该企业便可以从银行获得这笔担保贷款。

以上担保过程中,担保公司的资信程度对整个担保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要让担保公司的作用得到发挥,信用担保机构就必须有一个较高的资信等级。就目前银行对客户的资信等级评定看,银行最看重的无非是两点,一是客户现有资产状况,二是克服畏难现金流的预期。对于信用担保公司,这些情况也一样。但是作为一个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它又有自身的优势。最明显的,无疑是引入政府信用以提高担保公司本身的信用水平。这一优势在中西部地区的作用将更为明显。

四、几点意见

1.中西部地区需要政府提供软硬件设施

目前中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普遍比较分散,资本比较单薄,靠其自身的号召力与影响力要组建信用担保体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且很多企业目前还没有依靠信用担保获得贷款的意识,或者觉得信用担保离自己太过遥远,以一个比较消极的态度看待信用担保。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地搭台,做好基础建设,提供各种软硬件设施,加大信用担保体系的宣传力度,使信用担保体系在中西部地区建立并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2.政策性的担保机构是中西部地区适用的机构模式

中西部地区的大部分企业资信等级都比较低,担保公司也一样。就目前存在的一部分担保公司的情况看,他们的资信水平普遍比较低,最直接的后果是,担保公司的资本放大率比较低,一般在两倍到三倍左右,其资本所起到的杠杆作用体现得不明显。在发达国家,资本放大倍数多在30倍以上。担保公司自身的信用等级太低,使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受阻,银行不愿意接受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一旦政府积极地介入,有一定的政府财力以及政府信用对担保公司的支持。担保机构将发生质的转变。中西部地区的信用担保机构由于政府的介入,信用等级提升的幅度将大大高于一部地区同样政策所带来的效果。因此,政策性的担保机构,将是中西部地区比较适用的信用担保模式。

3.中西部地区适用信用担保机构框架模式

比较日本、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担保机构,我们发现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决定于各国家地区担保基金的不同的出资方式。日本主要为中央、地方两级财政出资,因此,他们建立的是“担保——再担保——保险”这么一个构架;美国主要由联邦政府出资支持担保机构的运作,因此,他们由政府的中小企业管理局管理相应的业务;台湾地区的“企业互助圈+担保协会”形式起因于该地区是由企业出资与政府出资相结合的出资方式。

而我国中西部地区,目前由于发展经济的需要,财政压力比较重,不可能抽出大量的资金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因而像美国政府那样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不合适的;加上中西部地区不少中小企业还缺乏规范的管理,中小企业的质量参差不齐,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有资格并适合进行信用担保贷款。因此,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应该采取“企业会员+基金管理公司+政府监督部门”的框架模式。具体做法是:区域内一部分有强烈资金需求而且质地较好的中小企业自愿加入地方信用担保协会,注册成为会员,根据自身实力交纳一定会费,并派代表加入理事会;由政府出面组织地方信用担保基金管理公司,政府在每年财政预算中拨出一部分款项用于信用担保基金,并组成监事会。由政府部门联系各商业银行,作为风险分担的受益对象之一,银行要积极与担保基金达成协议,双方互相支持。具体组织结构建议如图5:

图5我国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构想

总之,我国信用担保体系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各地政府要逐步摸索适合自己的当地情况的道路,一步一步地探索与实践,找到适合各地方信用担保及其发展的方向。

注释:

①此处代位是指:当担保损失发生时,保险公库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②杠杆效应是指:由于固定费用的存在而导致的,当某一财务变量以较小幅度变动时,另一相关变量会以较大幅度变动的现象。

③项目评审:就是关于审查和批准项目计划,项目变更和工作进展评价的一个步骤。

④资信评分:企业在商业银行的资信评分越高,它的信用等级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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