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竹简“厚父”新探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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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竹书《厚父》简文出自《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第五册,据整理者介绍,《厚父》共十三支简,除第一支简首尾两端残缺以外,其余皆为完简。简背标有竹简序号和“厚父”篇题。①经整理者的辛勤努力,简文大意明了,但仍存有少数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笔者就其中部分简文的释读、《厚父》的成篇与流传及其与《孟子》所引《书》、伪古文《泰誓》之关系等诸多问题提出肤浅认识,祈请方家指正。

       一、《厚父》疏证

       笔者在整理者研究基础上,将清华简《厚父》全文隶释断句如下(本文采取宽式隶定):

       ……王监嘉绩,闻前文人之龚明德。王若曰:“厚父,遹闻禹……【简1】川,乃降之民,建夏邦。启惟后,帝亦弗启之经德少,命咎下为卿事[1]。兹咸有神,能格于上【简2】,知天之畏哉,闻民之若否。惟天乃永保夏邑,在夏之哲王,迺严畏皇天上帝之命,朝夕肆祀,不【简3】盘不康,以庶民惟政之龚,天则弗斁,永保夏邦。其在此后王之飨国,肆祀三后[2],永叙在服。惟如台?”厚【简4】父拜稽首,曰:“者鲁,天子!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慝王[3],迺竭【简5】失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颠覆厥德,淫湎于非彝[4]。天迺弗若,迺坠厥命,亡厥邦【简6】。惟此下民,共帝之子[5],咸天之臣民,迺弗慎厥德,用叙在服。”王曰:“钦之哉,厚父!惟此余经【简7】念乃高祖克宪皇天之政功,迺虔秉厥德,作辟事三后。肆如其诺龟筮之言[6],亦勿可擅改,兹【简8】小人之德,惟如台?”厚父曰:“呜呼,天子!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7],民式克恭心敬畏,畏不祥,保教明德【简9】,慎肆祀,惟所役之司民启之。民其亡谅[8],迺弗畏不祥,亡显于民,亦惟祸之攸及,惟司民之所取【简10】。今民莫不曰:余保教明德,亦鲜克以诲。曰:民心惟本,厥作为叶,矧其能丁良②于友人,迺宣淑厥心【简11】。若山厥高,若水厥渊,如玉之在石,如丹之在朱,迺是惟人。曰:天阴司民,厥升汝佐之服于人[9]。民式克【简12】敬德,毋湛于酒。民曰:惟酒用肆祀,亦惟酒用康乐。曰:酒非食,惟神之乡,民亦惟酒用败威仪,亦惟酒用恒狂”【简13】。

       [1]帝亦弗

启之经德少命咎

下为卿事:此句整理者断作“帝亦弗

启之经德,少命咎

下为卿事”,认为

的异体字。“毛公鼎”(《殷周金文集成》2841)“不(丕)巩先王配命”作“巩”,文献一般作“巩”。《诗·瞻卬》“无不克巩”,毛传:“巩,固也”。马瑞辰《传笺通释》:“巩,固以双声为义,古音转,读巩为固。”此处为意动用法。经德,常德。《孟子·尽心下》:“经德不回”,朱熹《集注》:“经,常也”。少,不久。《孟子·万章上》:“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

       笔者以为,此句当断作“帝亦弗

启之经德少,命咎

下为卿事”。

,当读如“蛩”,恐也,非如整理者所谓巩固之意。王引之《经义述闻·大戴礼记》“恭而不难”条谓:

       君子恭而不难,安而不舒。引之谨案,难读为戁。《尔雅》曰:“戁,动也”。又曰:“戁,惧也”。《商颂·长发》篇:“不戁不竦”。毛传曰:“戁,恐也”。恭敬太过则近于恐惧。故曰君子恭而不戁。《荀子·君道篇》:“君子恭而不难,敬而不巩”。难亦读为戁。巩,《方言》作蛩,云蛩

,战栗也,荆吴曰蛩

。蛩

,又恐也。郭璞音巩。巩与蛩声义并同。又与恐声相近也。恭而不戁,敬而不巩。巩与戁义正相承。恭而不戁,安而不舒。舒与戁义正相反也。③

       王念孙《读书杂志·荀子第四》:“故君子恭而不难,敬而不巩。引之曰难读为《诗》‘不戁不竦’之戁,巩读《方言》‘蛩

战栗也’之蛩。”④显然,《厚父》中的“弗

”即是文献中的“不巩”,

从巩声,可读为荆吴之言中的“蛩”,表恐惧、担心之意。《厚父》的意思是在说上帝不但不恐启之经德少,而且还命咎

下为卿事。前后句之间是一种并列或递进的关系。据此,笔者以为“帝亦弗

启之经德少命咎

下为卿事”只能断为“帝亦弗

启之经德少,命咎

下为卿事”,而不能断作“帝亦弗

启之经德,少命咎

下为卿事”。⑤

       [2]其在此后王之飨国肆祀三后:此句整理断作“其在此后王之飨,或肆祀三后”。但又提供了另一种说法,断为“其在此后王之飨国,肆祀三后”。笔者以为,此处当以后说为是。“三后”,《厚父》简文共出现两次,整理者指出,文献中的“三后”含义非常丰富,或指禹、汤、文王,或指太王、王季、文王,或指禹、契、后稷等等。因语境而异。此处指夏代的三位贤君。赵平安先生指出,《厚父》简文中的“三后”疑指简文中出现的夏代三位国君,即禹、启和孔甲。⑥笔者以为,结合语境,可知王所咨询者为夏事,赵平安先生的意见当属可信。

       [3]之慝王:之,至也。“至慝王”,指情况到了“慝王”的时候。从后面简文所述“迺竭失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颠覆厥德,淫湎于非彝”的事情上看,显然,情况在“慝王”时,发生了不好的变化,这里的“慝王”,指的当是夏桀之流。

       [4]淫湎于非彝:“淫”字,整理者隶作“湳”,通作“沉”,认为湳字古音泥母侵部、沉字古音定母侵部,两者音近可通。但整理者同时又举出《书·召诰》:“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酒诰》:“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故笔者以为,整理者所隶定的“湳”字当读作“淫”。淫字古音余母侵部,与湳字音近可通。

       [5]惟此下民共帝之子:“共”字,整理者隶作

,通作“庸”,乃也。同时整理者又补充它说,认为

读为共,犹皆也,与下文的“咸”字同义。笔者以为,当从后者释读作“共”为是。

       [6]肆如其诺龟筮之言:“如其诺”,简文作“女其若”,整理者无释。笔者以为,“女”当读为“如”,“如其”辞例,此处表示至于之意,典籍多见。“若”当读为“诺”,许也。许龟之事,亦可见《尚书·金滕》。

       [7]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漗”字,理者隶作“漗”。然整理者读为“撞”,指冲撞,并提供另外一种看法,认为是“法”字的讹字,“法”可读为“废”。此句整理者断为“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同时还提供另说,认为“斯”字属上读,作句末语气词,断作“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

       笔者以为此句当断为“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斯”字作为语助词,一般不放句首,而是置于句末。“斯”字作为虚词如果放在句首,常表示承接。⑦“天命不可漗斯”之“斯”犹《诗·大雅·大明》“天难忱斯”之“斯”。“漗”字整理者读为“撞”,虽于古音无碍,然缺乏辞例,且于文意有隔。笔者以为,“漗”当读为“从”。“漗”字上古音属清母东部,“从”字上古音属从母东部。精、从旁纽,韵部相同,可知二字古音近同。究其辞例,《礼记·檀弓上》:“丧事欲其纵纵尔”。郑玄注:“纵,读如摠领之摠。”故“漗”可读为“从”。更为重要的是,《厚父》此处是在讲“天命不可从”而不是“天命不可冲撞”。我们先联系其下文来看,“天命不可漗斯”和其后的“民心难测”是紧密相关的。实际上两者是因果关系,“天命”之所以不可“漗”,乃是因为“民心难测”。这显然和周人的天命观存在密切联系。“天命”是周人精神世界的重要理念,周人信仰天命,但更为可贵的是,他们并不迷信“天命”,而是创造性地提出“天命靡常”“敬天保民”的思想。除了前文所引《大雅·大明》“天难忱斯”外,又如《尚书·康诰》“天命棐忱,民情大可见”“惟命不于常”,《孟子·万章上》引《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等。可见周人并不盲从天命,而是把天命贯之于民、于德。对此,学者已有很好的研究。⑧进一步联系《厚父》简文可知,前文是周王在问其诺龟筮之言亦勿可擅改的,那么小人之德,又该如何处理?该句显然是厚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回答,“天命”所对应的即是“龟筮之言”,“民”所对应的即是“小人”。一问一答,密合无间。厚父显然是在引导周王要重视民心而不是天命。

       综上,笔者以为,“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当断作“天命不可漗斯,民心难测”,“漗”当读为“从”。“天命不可从斯”所表达的观念其实与《诗·大雅·大明》“天难忱斯”,《尚书·康诰》“天命棐忱”等思想也是非常相近的,大意指天命不可信从。⑨

       [8]惟所役之司民启之民其亡谅:此句整理者断为“惟所役之司民,启之民其亡谅”,同时提供另说,以为当断作“惟所役之司民启之,民其亡谅”。此处当从后者所断为是。

       [9]天

司民,厥

之服于人:整理者读

为“监”,同时提供另说,以为读作“阴”,《诗经·桑柔》:“既之阴女”,《经典释文》:“谓覆阴也”。《洪范》:“惟天阴骘下民”,马注云:“阴,覆也”。

,整理者读为“征”,表迹象之意。

,整理者疑为“左”之异体,特指左手。

       笔者以为,

字当以另说为是,读为“阴”,覆也。

字从升,则当读为“升”,登也。简文

……

,当是《洪范》“阴骘”分别用法。《洪范》:“惟天阴骘下民。”《史记·宋世家》作:“维天阴定下民。”伪孔传作:“天不言而默定下民。”传统解释多从此说。然《经典释文》引马融注云:“阴,覆也”,“骘,升也”。如今《厚父》的发现足以证明马融的灼识。

      

字整理者疑为“左”之异文,当是。但认为特指左手,则可商榷。笔者以为,从字形上看,字从左,可读为佐。“女

”即“汝佐”,指王之辅佐,即是前文的“司民”。“服”,职事也。简文大意当言,上天阴庇司民,登举其职事于人。这显然是紧扣前文的,因为前文一直说“司民”的贤良及其重要作用。如此,则文意通晓。

       二、《厚父》的成篇与流传

       关于清华简《厚父》的写作时代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笔者以为,清华简《厚父》的最终成篇年代可能较晚,但其中大量内容应当都是源于西周,是真实可靠的重要文献。试析如下:

       其一,从文本创作背景上看,《厚父》显然是周王要借鉴夏王朝的美德,吸取他们灭亡的教训,以史为鉴,达到巩固自身王朝统治的目的。这种创作目的符合周初历史背景。《尚书》的“周书”中多有类似篇章。如《尚书·大诰》记:“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此周王监视夏商王朝之兴败以成己功。李学勤先生甚至认为《厚父》中的“王”乃是周武王,⑩这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确认了。(11)

       其二,从思想内容上看,《厚父》所论天命与民心,勿淫湎于酒等,也都是周初周人所重点关注的内容。如前文所引《尚书·康诰》及《孟子》所引《泰誓》等均言及周人不信从天命,而信从民心民情。《尚书·君奭》甚至直接说“天不可信”。关于周初戒酒事宜,《尚书·酒诰》记:

       王曰:“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德显越,尹人祗辟。’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尽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告诫周人勿淫湎于酒的情况,不仅见诸《尚书·酒诰》等诸篇经典,亦见诸于西周中前期的“大盂鼎”。“大盂鼎”(《集成》2837)记:“隹九月,王在宗周,令盂”。王若曰:“盂,丕显玟受天有大命,在珷嗣玟乍邦,辟氒慝,匍有四方,畯正氒民,在于御事。

!酒无敢酖,有祡蒸,祀无敢扰,故天翼临子,废保先王,□有四方。我闻殷坠命,唯殷边侯甸于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故丧师。”此皆周王告诫周人,要吸取殷王朝淫湎于酒而丧国丧师的历史教训。李学勤先生认为,《厚父》篇尾“民式克敬德,毋湛于酒”一段,与《尚书·酒诰》和大盂鼎铭文关于酒禁的论旨相同,均为针对商朝的覆灭而言。笔者以为,李先生指出《厚父》在酒禁事情上与周初历史之联系,这是颇为可信的。但能否认为《厚父》酒禁之事就是明确针对商朝覆灭而言,则尚需考虑。因为通读清华简《厚父》全篇,可以发现它并未言及任何商事,而后世文献亦记夏桀淫湎于酒事,如《大戴礼记·少闲》记:“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孙桀即位。桀不率先王之明德,乃荒耽于酒,淫泆于乐,德昏政乱,作宫室高台污池,土察,以民为虐,粒食之民惛焉几亡。”但不管怎样,关于戒酒与亡国之事,确属西周史实多为关注的重要内容,而西周晚期以后,周人统治已完全确立,历史背景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所关注的内容也在发生变化,戒酒等事宜已经不再为周人所注视,想要再去创作类似《厚父》这样的篇章是没有必要的。

       其三,从用词与书写角度上看,《厚父》也应当保存了大量西周中晚期以来的风格。我们先以“迺”“乃”二字为例来作探讨。“迺”“乃”二字早在商代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结合《殷墟甲骨刻辞类纂》所收“乃”字词条,从能够确定的辞例上看,(12)甲骨文中的“乃”字多为代词,少数作连词,罕见用作副词的情况。如:

       1、乙丑卜,宾贞:曰以乃邑。(《合集》8986)

       2、戊戌卜,

贞:王曰:侯豹,往。余不朿,其以乃使归。(《合集》3297正)

       3、癸巳卜,

贞:旬亡

。王占曰:乃兹亦有求,若爯。甲午,王往逐兕,小臣甾硪

王车,子央亦坠。(《合集》10405)

       以上卜辞中的“乃”字皆用作代词。尤其是“乃兹”辞例在甲骨文中较为常见,“乃”“兹”当是同义连用,皆为代词。

       4、丁巳卜,宾贞:令□赐

食,乃令西史。(《合集》9560)

       5、□亥贞:王令吴以子方,乃奠于并。(《合集》32833)

       6、翌日庚其秉,乃雩,邲至来庚亡有大雨。(《合集》31199)

       以上卜辞中的“乃”字,皆当为连词,表示并列或递进,可译作“并且”。而“迺”字在甲骨文中多用作副词。

       7、于壬,王迺田,亡哉。(《合集》28610)

       8、贞:方帝,迺酒岳。(《合集》14470)

       9、于父乙、父庚既

,迺酒。(《合集》27416)

       10、王先兽,迺飨,擒有鹿,亡哉。(《合集》28333)

       以上卜辞中的“迺”字皆用作副词。在商代甲骨中,“乃”主要承担了代词的功能,然后是连词,而“迺”字则主要承担着副词的功能。总的来说,“乃”字大量虚化作副词的时代较晚。

       我们可以根据《金文引得》进行统计。(13)《金文引得》所举“乃”字共191例,包括了商代的1例,西周的165例,春秋的19例,战国的6例。其中在共计166例的商西周铭文中,有161例用作了代词,只有5例“乃”字用作了虚词,而且多数都是时代明确的西周晚期的器物,它们分别是:

       “卫鼎”(《集成》2733):用祷寿,匄永福,

用飨王出入使人

多朋友。

       “鄂侯鼎”(《集成》2810):鄂侯驭方纳壶于王,

祼之。驭方右王,王休宴,

射。

       “驹父盨盖”(《集成》4464):我

至于淮。

       “多友鼎”(《集成》2835):

追于杨冢。

       “卫鼎”中的“乃”为连词,表并列,相当于“且”,其他4例皆作副词。除“卫鼎”时代为西周中期以外,其他器物的年代都在西周晚期。这实际上可以很好地说明“乃”字大量虚化,尤其是大量虚化作副词的时代较晚,是西周晚期以后的事情了。

       关于“迺”字,《金文引得》所举铭文共64例,其中商代1例,西周60例,春秋2例,战国1例。笔者查阅了所收“迺”字辞例,大致可知,商晚期器“亚

鼎”(《集成》2033)作“亚

孤竹迺”,“迺”字用与族氏铭文中,可以不计,其余西周、春秋、战国金文中的“迺”无一例外,皆用作虚词。因此,“迺”字用作代词的情况是很晚出现的,甚至要到春秋以后了。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晚期以后,“乃”字逐渐取代了“迺”字,承当其“迺”字原有的虚词功能,但自身的代词功能在逐渐弱化,东周以后的文献中“乃”字极少作用代词。“乃”字用作虚词,且在春秋战国时期大量被使用,而“迺”字则大量消失,我们可以视为“乃”字对“迺”字的一种取代。就目前所见东周金文及战国简帛资料中,“迺”字数量极少,而“乃”字则大量存在。(14)虽然“迺”字后来逐渐发展出代词功能,可以承当“乃”字原有的代词功能,但大概是因为“乃”字逐渐弱化的代词功能绝大部分为其他代词而不是“迺”字所取代,进而导致了“迺”字存在的必要性逐渐丧失。

       除了以上所论甲骨、金文材料以外,我们还可以大致再补充一些材料,尤其是近年大宗的简帛材料。如郭店楚简、北大简《老子》里只有“乃”字,而不见“迺”字。业已发表的上博简资料(1-9)充斥着大量的“乃”字,而“迺”字仅2例,分别在上博简(三)《周易》第42简和第47简,分别作“乃乱

萃”和“巳日

孚”,这两个“迺”字,典籍文献与之对应,皆作“乃”字,(15)均为虚词。

       可以说“迺”“乃”二字的历史演变为我们考察许多出土文献资料的年代与成书问题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标尺,凭借这一标尺,我们可以粗略衡量古书。以清华简《厚父》为例,在清华简《厚父》里,总共出现了9次“迺”字和3次“乃”字。其中9次“迺”字皆用作副词,而3次“乃”字中,只有一次用作代词,即是“余经念

高祖”中的“乃”字,其余两次皆用作副词,分别在《厚父》的第2简,作“

降之民”,以及第3简,作“惟天

永保夏邑”。可见,在清华简《厚父》所有的“迺”和“乃”字中,相比于“乃”字而言,“迺”字占据了绝对多数,使用率高达75%,“乃”字尚不能取代“迺”字,这是时代较早的用字特征。但就“乃”字自身而言,其虚词的功能已大为增强。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清华简《厚父》保存了大量西周中晚期的用词风格。

       关于清华简《厚父》的这一用词风格,我们还可以通过另一把标尺来粗略衡量,那就是《厚父》中所举到的“其”“厥”辞例。唐钰明先生曾对先秦时期典籍文献与出土资料中的“其”“厥”二字做过大量统计,大致廓清了两者的历史嬗变。他认为,在商代及西周早期,“其”是副词,“厥”是代词,两者互不相涉。但从西周中期开始,两者的界限开始模糊,“其”字开始逐渐出现代词的用法,而“厥”字也逐渐开始出现助词的用法。到了西周晚期,两者已经同义无别。西周以后,“其”字逐渐取代了“厥”字,“厥”字逐渐消失。凡用“其”作代词的器铭,必定属于西周晚期以后(见表1、表2)。(16)

      

      

       具体到清华简《厚父》中,可知简文共有10例“厥”字,其中8例作代词,2例作助词,即是《厚父》第12简中的“若山

高,若水

渊”。而“其”字共计6例,有3例是副词,分别是第4简的“

在此后王之乡国”,第8简的“肆如

诺龟筮之言”和第10简的“民

亡谅”。有3例则是代词,分别是第5简的“其助上帝乱下民”,第6简的“竭失其命”和第11简的“矧其能丁良于友人”。据唐钰明先生对“其”“厥”二字的研究,二字已经发生混用无别的情况了,即“厥”字有助词用法,而“其”字有了代词用法,但在清华简《厚父》全部的“厥”“其”二字中,“厥”字明显占优,使用率达到60%以上,“其”字尚未取代“厥”字。这与春秋战国以后的“其”字大量取代“厥”字的情况存在明显差异。在清华简中,“厥”字大量出现,而在其他楚简中,“厥”字恰恰是非常少见的。故除了“迺”字以外,大量使用“厥”字也是清华简在用字上的又一重要特征,而为其他简帛所罕有

       特别要注意的是,清华简《厚父》中的所有“其”字都作

形(

),这在目前所公布的全部清华简中是独一无二的。就目前所见出土材料而言,“其”字在商代甲骨及西周早期金文中常作

形或

形,西周早期以后“其”写法多样,(17)类似于清华简《厚父》“其”字的写法,即作

形,则多流行于西周晚期到春秋时期。春秋青铜铭文中,

、丌、亓等多种字形并用。笔者此处暂且把带有“

”形构件的“其”字写法统称为“箕形其”,而把丌和亓写法的“其”字称为“几形其”。春秋以后“箕形其”虽然也还存在,但较为少见,而且多数保留在了青铜铭文中,简帛中的“箕形其”非常罕见。简帛中绝大多数的“其”字都是作或亓形,即写作“几形其”。(18)笔者以为,这大概是因为青铜铭文材料不同于简帛,铭文常用正体字,尤其是祭祀铭文,简帛则多用俗体字。(19)裘锡圭先生曾指出,战国文字形体上最显著的特点是俗体流行,俗体之中最常见的是简体。(20)这是符合实际的。我们可以把春秋战国时期的“箕形其”视为正体字,“几形其”视为俗体字。但到了战国时期俗体字发展迅速,逐步侵蚀正体字。据《金文引得》一书统计,西周以前“其”字全作“箕形其”,未见有“几形其”。春秋青铜铭文中仅1例写作了“几形其”,其余200多例皆为“箕形其”。到了战国时期,“几形其”的数量急剧上升,仅战国青铜铭文中就有24例,(21)而“箕形其”的数量则大幅下降。特别是在战国简帛中,这种变动尤为显著,即罕见“箕形其”,常见“几形其”。

       “其”字的字形书写也为我们考察清华简《厚父》成书及流传提供了重要标准。《厚父》中的“其”字全写作

(

)形,说明清华简《厚父》确实保存了许多西周中晚期到春秋时期的用词与书写风格。我们通过“迺”“乃”和“其”“厥”以及“其”字的书写等多种标尺衡量出来的结果都是一致的。可见,清华简《厚父》的诸多内容应该是转抄的,而不是完全重新写定的,也就是说其文本虽然最终写定时代较晚,但文本里却保留了许多早期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是后来所没有的。

       再结合上文关于清华简《厚父》创作背景与思想内容可知,清华简《厚父》记述的应当是西周早中期的思想内容,但它带有许多西周中晚期以后的用词与书写风格。虽然清华简《厚父》最终的成篇年代较晚,但也足以说明《厚父》的内容当是渊源有自的,其文本写定时代至迟可以上溯到西周中晚期。

       清华简《厚父》既然保存了那么多西周晚期的用字风格,说明它可能是一个不完全的转抄本,而不是一个完全依据战国文字写成的新写本。传世《尚书》中只有“乃”而没有一例“迺”字,这显然是汉人用当时文字重新隶写的缘故。但清华简《厚父》则不然,亦可见其价值颇为珍贵。因为依据上述研究可知,其转抄的底本的时代还不会太晚。从《厚父》文本的创作背景及思想内容上看,这个转抄本可能存在一个更早的底本,用西周早中期的语词用字写成,到了西周晚期这一底本被重新编写,成了后来清华简《厚父》的新底本。当然也有可能是从西周早中期开始的口头流传,直到西周晚期才被写定,最后再为清华简《厚父》作者所转抄。换句话说,清华简《厚父》所据的定本最晚在西周中晚期时已经成篇。赵平安先生曾指出,清华简《厚父》中有明确的晋系文字元素,其本子是在晋系文本基础上用楚文字转抄而来的。(22)真是如此的话,清华简《厚父》文本至迟在西周中晚期形成后,可能又流传到晋地,形成晋系文本。这一晋系文本随后又为楚人所转抄,最终形成今天我们所看见的清华简《厚父》。由周而晋,再至于楚,这应该是当时知识跨界传播与交流中的一条重要路径。

       三、《厚父》与《孟子》引《书》之关系

       清华简《厚父》整理者曾指出,《孟子》一书也引到了《尚书》,其中的一些语句与清华简《厚父》非常相似。《孟子·梁惠王下》记:“《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这段话应当引起重视。句中“其助上帝”的“其”字与清华简《厚父》一致,而不是用的“厥”字,“其助上帝”中的“其”当属代词,指那些“君”“师”。唐钰明先生认为,“其”字用作代词较为晚出,是西周中晚期的事情了。此外,《孟子》所引此段《尚书》中还有个“厥”字,用作代词。据唐钰明先生的统计,在战国时代,“其”字取代“厥”字的百分比已经是非常高了,达到了98%以上。在不到2%的比例中,有很大一部分还是因为战国时代的作品转引了时代相对靠前的作品而产生的,如果再排除掉这部分“厥”字,那么战国时代使用“厥”字的比率会更低。《孟子·梁惠王下》所引此段《尚书》,前面用了“其”,而后面则用“厥”字,“其”“厥”没有明显的取代关系,说明它很有可能也是直接引用,意义较大。综上所论,笔者以为,《孟子·梁惠王下》所引此段《尚书》的时代亦当是西周晚期以后的文本,其时代与清华简《厚父》较为接近。

       但《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是否就是清华简《厚父》呢?对此,李学勤先生大体持肯定态度。笔者则认为,《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当是直接所引,而清华简《厚父》也当是转抄本,两者都直接保留了较早的模样,说明两者当属不同的文本,各自独立。依据下表,我们再来做进一步的比较。

      

       仔细对比《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与清华简《厚父》,可以发现两者在“前句”的语词上稍有差别,即清华简《厚父》多出了“古”“设万邦”和“乱下民”的语词。至于两者在“后句”上的语词差别更大。但更为重要的其实是两者的相似处,两者“前句”语词的相似度远大于相异处,其所要表达的思想基本一致。两者在“后句”的语词上差异较大,但这只是表象,因为它们所要表达的思想其实还是非常相似。首先,两者“后句”的主题对象一致,都是“王”;其次,它们的主题思想非常相似,都是要表达身为“王”的责任与作用,只不过清华简《厚父》是从反面角度来说的。

       因此,从总体上看,《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与清华简《厚父》之间确实存在相关性,它们可能是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即它们或是在较早时期(西周早中期)有着共同的底本,或是在较早时期口头流传,而在西周晚期两者各自独立成篇,又分别为《孟子·梁惠王下》所引和清华简《厚父》所传抄。后来《孟子·梁惠王下》所引的篇章被整理到了《书》中,故《梁惠王下》所引明确称之为《书》,但清华简《厚父》是不是可以称为《书》则有待更多的证据。

       整理者认为清华简《厚父》是《尚书》逸篇。赵平安先生认为,从体式、内容、文句和用词上看,《厚父》都与《尚书》相类,属《尚书》的逸篇。但同时,赵先生亦指出,考虑到“古天降下民,埶(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是类似于常语性质的东西,因此这段话在不同的《尚书》篇章中出现也是可能的。换句话说,《厚父》虽可能是《尚书》文献,但也有可能不是《梁惠王下》所引的《尚书》逸篇。李学勤先生认为,清华简《厚父》是战国时通行《书》中的一篇。根据笔者上述的讨论,我们不妨这样看,如果说《梁惠王下》所引为《尚书》逸篇,那么清华简《厚父》有可能是这个《尚书》逸篇的另一个版本,至于这个《尚书》逸篇的另一个版本是否可以称为《书》则需要进一步研究了。这就类似于清华简《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篇与《尚书·金滕》之间的关系,虽然我们可以说清华简《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是《尚书·金滕》的另一个版本,但这个版本并没有进入《书》的行列,而且其自题篇目亦称为“志”,与传统认为的作为训典的《书》有所差异,所以能否直接称之为《书》是需要考虑的。此外,伪古文《尚书·泰誓上》有类似语句作:“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23)李学勤先生已指出,《孟子·梁惠王下》所引《尚书》,从经学史的角度看,是不可能属于《泰誓》的。江声《尚书集注音疏》已指出,《泰誓》在汉代“列于学官,博士所课,不目之为逸《书》也”。还应当注意到,《孟子》书中还有两处征引《泰誓》,一处在《滕文公下》,引“我武维扬”语,冠以“《太誓》曰”;另一处在《万章上》,引“天视自我民视”等语,冠以“《泰誓》曰”,两处赵注都不认为是“逸《书》”,所以赵注明称“逸《书》”的,不会是《泰誓》。李先生的看法是很有道理的。

       总之,清华简《厚父》与《孟子·梁惠王下》所引《书》可能都是各自独立的版本。

       四、余论

       除了清华简《厚父》以外,“迺”“乃”和“其”“厥”,以及“其”字的写法也为我们衡量清华简以及其他出土材料、甚至是典籍文献的时代与成书问题提供重要标准。此处,笔者仅以清华简为例作些简要的考察。我们把清华简一到五册的“迺”“乃”和“其”“厥”,以及“其”字作一个简单归纳,如下表:

      

       据笔者前文所述,从“迺”“乃”和“其”“厥”,以及“其”字的写法上看,多数的文本都是后来新写定的。但有些文本相对来说保留前代的信息较多,他们是清华简第一册的《保训》《皇门》,清华简第三册的《说命》以及清华简第五册的《厚父》。尤其是《厚父》,保留了大量西周晚期以来的用词与书写风格,难能可贵。然后即是《保训》,《保训》全部都用“迺”,而且绝大多数都用“厥”字,仅一例写作了“亓”。无论是“乃”,还是“其”,都没有发生分别取代“迺”和“厥”的情况,说明《保训》应该包含了许多时代较早的书写,可以追溯到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

       在清华简《皇门》中,“迺”“乃”并用,“乃”字逐渐占优。但大量的“厥”字被保留了下来,只有1例写作了“其”。在《说命》里,“其”和“厥”的使用比例接近1比1,但“乃”字大量被使用,其16次的频率远较6次的“迺”字为多。但是6个“迺”字中的4个出现在了《说命上》里,远超过使用了3次的“乃”字,相对于《说命中》《说命下》而言,《说命上》保存了更多较早的书写风格。总之,无论是《皇门》还是《说命》,它们都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西周晚期到春秋时期的风格。但总的来说,他们所保留的这些早期书写要逊于《保训》,而远逊于《厚父》。

       至于清华简《芮良夫毖》,虽然也存在“迺”“乃”和“厥”“其”并用的情况,但无论是“乃”,还是“其”都已经占到了大多数,完全压倒了“迺”和“厥”的使用,其保存的早期书写较少,可能是春秋时人写定,而为后人所转抄。在清华简前五册中,《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祝辞》《赤

之集汤之屋》《筮法》《汤处于汤丘》《汤在啻门》《殷高宗问于三寿》等均未见“迺”和“厥”,而仅见“乃”和“亓”,《系年》仅见1例“厥”字,亦可想见其成文时代均属晚起。前五册的清华简共计“迺”字23例,“乃”字181例,“厥”字47例,“其”字138例。早期用字“迺”“厥”的使用频率远高于其他简帛材料和传世典籍。可见,仅就目前业已出土及公布的竹简材料而言,清华简在整体上保留了更多的早期书写和用字特征,意义非凡。

       近年来,竹简资料的大量公布,促进了古文字及先秦学术的迅猛发展,极大拓展了学界的视野,使我们对先秦古书的流传、成书、辨伪等方面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然而,出土材料所引发的诸多问题也是我们研究中难以回避而有待于进一步解决的。虽然出土文献的时代往往要早于传世刻本,但它们能早到什么时候,其中有哪些内容是早期书写,后来被转抄的?哪些内容又是后来新写的?如果能够剥离不同时代的书写,那对我们判定古书的真伪、流传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相较于传世典籍来说,出土文献的明显优势就在于它为我们保存了当时人们的书写风格与用字习惯,我们可以尝试尽可能地利用这些优势来进行研究,充分重视古文字的书写、用法以及与其他相近字词之间的关系问题。由于文字书写存在时代性和地域性等特征,如果我们能把出土文献中的多数个字分离到它们自身发展的时代和地域的序列中,建立起更多类似于“迺”“乃”和“厥”“其”的用字习惯和书写风格的断代标准,就可以较好地看到整个篇章的时代性和地域性,进而剥离出不同时代和地域的材料,为我们探讨古书的真伪与流传提供极大便利。

       本文承蒙罗新慧先生提出宝贵修改意见,深表谢忱!

       注释:

       ①参见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五),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以下所引整理者意见,不再标注。

       ②“丁良”,鹏宇先生读作“贞良”,甚是。鹏宇:《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零释》,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与保护中心网站,2015年4月10日。

       ③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一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79-280页。

       ④王念孙:《读书杂志·荀子第四》下册,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85年,第32页。

       ⑤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同仁告知,马楠先生《清华简第五册补释六则》已有断句作“帝亦弗

启之经德少,命咎

下为卿事”。笔者对此深表谢忱!由于笔者讨论所基材料及论证逻辑与马楠先生有所不同,且在辞例及“恐”字的解释上也稍有所别,权可视为马先生意见的进一步补充。参见马楠:《清华简第五册补释六则》,见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6辑,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

       ⑥参见赵平安:《〈厚父〉的性质及其蕴含的夏代历史文化》,《文物》2014年第12期。以下所引赵先生观点,如未作特别说明,皆出此文。

       ⑦参见杨树达:《词诠》,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322页。

       ⑧参见罗新慧:《周代天命观念的发展与嬗变》,《历史研究》2012年第5期。

       ⑨马楠先生读为“漗”为“聪”,释为察也,亦可通。马楠:《清华简第五册补释六则》,见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6辑。

       ⑩参见李学勤:《清华简〈厚父〉与〈孟子〉引〈书〉》,《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以下所引李学勤先生观点,如未作特别说明,皆出此文。程浩先生亦持相似意见,参见程浩:《清华简〈厚父〉“周书”说》,《出土文献》第5辑,上海:中西书局,2014年。

       (11)此外,郭永秉先生认为《厚父》当为“夏书”。其中的重要原因是郭先生将简5中的“之慝”属上读,作:“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慝。王迺竭失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颠覆厥德,淫湎于非彝。天迺弗若,迺坠厥命,亡厥邦”。郭先生认为“王迺竭失其命”中的“迺”可读为若,表假设,并由此推论王为夏王。笔者以为,郭先生的看法确实很有启发性,但是这种解释在说明下文“天迺弗若,迺坠厥命,亡厥邦”中的两个“厥”字时还有点隔。且《厚父》简文所论勤政、用人、畏天命、知民心、重司民、严戒酒、谨慎祭祀等诸多内容均有着浓厚的周初色彩。故笔者此处暂以《厚父》为周人作品。参见郭永秉:《论清华简〈厚父〉应为〈夏书〉之一篇》,《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5年6月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办。

       (12)参见姚孝遂主编:《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21-1022页。

       (13)参见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编:《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金文引得·春秋战国卷》,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

       (14)张国艳先生对先秦两汉时期的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所见大量的“迺”、“乃”二字做过很好的统计和研究。除了甲骨、金文的材料外,张先生的统计大致可信。简单说来,“乃”字用作代词的,在其所统计的传世文献中共计100例,而且大量保存在了内容较早的《尚书》中,共计94例,其余文献总的加起来不过6例。但总共有1000余例的“乃”字用作了虚词。而“迺”字在传世文献中很少见到,仅有20例保存在了《诗经》“雅”的部分,其他文献中不过2例而已,而且全部的“迺”字都用作虚词。在出土文献中,甲骨、金文的情况,笔者已有重新统计和论述,兹不赘言。除此以外,在其所统计简牍材料中,仅有1例“乃”字用作了代词,其余150余例全部用作了虚词。“迺”字仅见12例,全部用作代词。见张国艳:《居延汉简的“乃”和“迺”》,《中国文字研究》第5辑,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

       (15)参见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94、199页。

       (16)参见唐钰明:《其厥考辨》,《中国语文》1990年第4期。

       (17)参见容庚:《金文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05页。

       (18)参见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444页。

       (19)所谓正体就是在比较郑重的场合使用的正规字体,所谓俗体就是日常使用的比较简便的字体。参见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3页。

       (20)参见裘锡圭:《文字学概要》,第56页。

       (21)参见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编:《金文引得·春秋战国卷》,第284页。

       (22)参见赵平安:《谈谈战国文字中值得注意的一些现象——以清华简〈厚父〉为例》,《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6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23)此句传统多断作:“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清华简《厚父》公布后,赵平安、李学勤等先生均已指出,其句当断为:“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专家所论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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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竹简“厚父”新探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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