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宅基地转型的理论与证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宅基地论文,中国农村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继中止于2003年11月的IGBP核心研究计划—全球环境变化与陆地生态系统(GCTE)和2005年10月结束的由IGBP和IHDP联合发起的土地利用/覆被变化(LUCC)研究计划之后,IGBP和IHDP于2005年9月联合发起了全球土地研究计划(Global Land Project,GLP)[1]。GLP的主要研究目标是通过测度、模拟和认识社会—环境耦合的陆地系统(也即土地系统),以帮助解释地表过程的变化及其引起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后果。土地利用转型研究是一种整合社会和环境变化的时间尺度和历史背景的LUCC研究方法,属于GLP涉及的主要科学问题之列[1]。土地利用转型,即土地利用形态(一个区域在特定时期内由主要土地利用类型构成的结构,或指单一土地利用类型在高一级类型中所占的份额)在时间序列上的变化,是土地利用变化的表现形式之一[2,3]。通常情况下,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土地利用形态,土地利用形态又反过来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形态的这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促成了土地利用转型。
短时期(几年或几十年)的土地利用变化,主要是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影响所致。因此,区域土地利用形态的变化基本上都能从与人类生产活动最为密切的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的变化上得到反映[4]。2000年国土资源部统计数据表明,全国的农村宅基地面积达1650万hm[2],占城乡建设总用地的67.3%。英国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的Sargeson博士在研究中国的农村建房时曾发问:为什么在中国人口稠密的农业高产区农民粗放地使用原本稀缺的耕地来建造住宅?为什么曾经为确保国家食物安全而立法保护耕地的中国政府却难以控制农村建房的扩张态势[5]? 近年来有关城市扩展导致耕地损失等方面的LUCC研究比比皆是[6,7],而对农村建房/居民点用地扩展的研究相对被忽视[8]。
中国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土地利用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势在必行。随着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的加快,今后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与此同时,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现象也比较严重,目前我国许多省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现象。为了集约节约用地,实现“内涵挖潜出效益”,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底开始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工作,即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目前我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订的农村宅基地标准存在一定的问题,其结果将导致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相差不大的地方农村宅基地标准有较大的差别,不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9]。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用地定额标准,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是我国“十一五”期间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10]。
本文试图探讨中国农村宅基地转型研究的理论问题,为制订农村宅基地整理目标、模式及有关政策规章提供科学依据,进而促进中国的GLP研究及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 中国农村宅基地建设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英国著名地理学家Harvey在其著作《地理学中的解释》中提到,通往科学解释之路有归纳法和演绎法两种,其中以演绎法较为常用,即通过知觉经验了解真实世界结构的形象,在此基础上抽象出先验模型(形象的形式表示),随后借助先验模型的描画可以假设一种理论,再对照官能—感知数据并求助于一种后验模型(以另一种方式来表示包蕴在理论中的观念,如用数学符号的方式)对理论中的假说予以验证[11]。本文拟采用该方法来探讨中国农村宅基地转型的理论问题。在提出中国农村宅基地转型的理论框架之先,需要仔细分析特定时期内农村建房的影响因素及相应的管理政策。
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建房增长非常缓慢。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实行传统的计划经济,中国农村人口大都在集体农场上劳作,并分享相差不大的劳动产出。尽管中国在自然资源条件及人力资源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12,13],但那时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并不明显,较低的经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农民想改善自身住房条件的愿望。另一方面,类似“四世同堂”的传统观念,以及对宽敞或多套住房的渴求将会被看成“资本主义尾巴”,限制了农村住房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农民收入得到明显提高,希望拥有功能多样、舒适宽敞的住宅。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四世同堂”式的生活不再流行,许多青年人渴望拥有自己独立的住房。农村人口的增长、户型结构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变化刺激了农村住房的增长[5]。期间,农村宅基地选址有从山上向山下推移,由行路不便区域向交通要道逼近,由偏僻地域向城镇郊区集中的趋向。家庭居住条件具有家庭规模小型化、多院落、新旧房屋更替周期短期化的特点。农村建房的扩张不可避免地导致耕地的流失[14,15]。为了保护耕地,各省都出台了有关农村建房的限制标准,但仍未能有效地控制农村建房发展过快的局势[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中国东部沿海发达的农村地区,有不少空置的农村住宅。空置的主要原因是房主拥有两套甚至多套住房,或进城打工后永久居住在城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和“一户多宅”现象的出现导致对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通常情况下,由于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而空闲的郊区农村宅基地将会变更为城镇或其他建设用地。郊外农村地区零散的空闲宅基地通常被转让给有此需要的村民。而成片的大量空闲农村宅基地将通过实施中央或地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而被转变成耕地。
3 中国农村宅基地转型的理论假设
3.1 理论需求与学科基础
土地变化科学的发展受制于综合不同现象、时空格局和社会自然过程时遇到的数据、方法和分析等方面的困难,以及用以解释它们的不同学科手段所产生的复杂性[16]。尽管20年来我们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认识已逐步提高,但相关的理论成果仍比较匮乏,LUCC研究仍然有待理论化[17]。对未来土地利用变化的认识主要依赖于模型模拟,但所建立的模型离不开相关理论的支持[18,19]。模型模拟精度的提高对相关问题的理论解释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充分认识和完整模拟所涉及的复杂的相互作用。
中国地域辽阔,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显著,使得同一时段内含有不同的区域土地利用转型阶段。某区域农村宅基地目前的土地利用形态在其整个转型阶段中所处的位置,及其变化趋势可以给管理部门在具体制订农村宅基地整理目标、模式及有关政策规章的过程中提供决策依据。如何理解某区域农村宅基地目前所处的转型阶段并准确预测其变化趋势?在理解和预测人类对陆地生态系统的影响时,最根本的障碍就是缺乏全面的、综合的人地关系理论,土地变化科学的集成特点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地方或区域从这些理论中总结一些原理以便于理解和模拟。通常情况下,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经验往往能表明一些规律,如实证研究表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20,21]、人口和城市化发展的S型曲线以及许多地理现象的距离衰减曲线等[22,23]都为许多环境和发展问题的预测提供了理论依据。因此,基于学科综合与集成的农村宅基地转型理论假设对于理解和预测农村宅基地转型至关重要。
农村宅基地转型研究需要寻求一种综合的方法,来对社会和环境变化的时间尺度和历史背景进行整合。对此,作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桥梁的地理学是最能满足这一需求的学科[3,24]。地理学之所以能满足这一需求,有赖于其独特的地理视角—通过运用地理技术对世界进行动态观察、综合研究和空间表达[24,25]。发生在各种类型和各种尺度的区域中的过程必然产生一定的农村宅基地形态,而农村宅基地形态在时序上的变化(农村宅基地转型)又会影响到自然、生态、社会发展的进程。可见,农村宅基地转型研究涉及的范围甚广, 需要地理学中自然研究和人文研究的交叉和融合,也即地理学的综合。Massey研究表明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在概念化空间、时间以及时空的表现形式上具有共性[26]。这一共性,加上地理学在思维和方法上的独特性将有助于农村宅基地转型研究的概念化和理论化。
3.2 理论假设
当前,我国农村和城市的发展都处在转型时期[27,28];一方面是社会转型,即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城市社会转型;另一方面是经济转型,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的市场经济转轨。我国无论是在社会转型还是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都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距[13,29]。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性极为突出,各地区有着不同的发展条件,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30,31]。同时,在区域发展阶段性规律的制约下[32],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量的变化和质的飞跃使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33]。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决策往往是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这就决定了土地利用变化与社会经济转型之间的密切关系[23,34,35]。社会经济转型和土地利用变化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必须结合历史的和空间的分析来看待[36,37]。
尽管土地利用变化受制于自然条件,但主要还是社会经济因子的驱动所致[35,38]。短期的变化基本上都能从与人类生产活动最为密切的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的变化上得到反映[4]。土地利用转型研究往往需要长时间序列的数据,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来的几次大规模的政治、经济运动打断了统计数据的连续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但我们可以采用以区域发展上的差异来弥补长时间序列数据缺乏的横向比较研究方法来开展中国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2]。在可获得有关研究数据的近20年内, 庞大的基数使得建设用地总量的逐年变化并不明显,但通过分析建设用地的年增加量有助于揭示变化的区域差异[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总量将会增加。农村宅基地在增加的建设用地总量中所占比例将会由于农村人口比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条件的不同而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笔者假定:农村宅基地在总的建设用地中所占比例将会随着城市化进程而降低;随着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农村宅基地将逐渐被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在城市化的后期阶段这一比例将会趋向一个固定值。通常情况下,在我国的发达地区,城市化速度较快[39],农村宅基地在增加的建设用地总量中所占比例会有降低趋势;而在不发达地区,这一比例会有上升趋势,因其城市化水平较低,地区的发展仍以农村为主。据此,提出中国农村宅基地转型趋势的理论假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宅基地在增加的建设用地总量中所占比例将由高逐渐降低,直到这一比例趋向于一个固定值(图1)。
图1 农村宅基地转型趋势的理论假设
Fig.1 Theoretical hypothesis on rural housing land transition trend
4 案例证实
蔡运龙指出:“人地关系的实证研究是以观察和经验为证据,并依据公理和逻辑推导来建立人地系统的定律、模型、理论和方法体系[40]。”上述理论假设需要凭借观察和经验予以证实。改革开放后,中国沿海地区凭借其区位优势最先发展起来。目前中国已形成了东部、中部和西部的非均衡发展格局[41,42]。长江沿线样带存在明显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梯度,可看成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一个缩影,一个地理和历史的连续统一体,代表着中国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9]。Walker曾提出城市和农村发展两段论的假设,并指出区域经济发展程度是农村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43]。农村建房的发展密切联系着城市和农村这两个部门,也受制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据此,选取长江沿线样带来研究中国的农村宅基地转型具有很好的代表性。龙花楼和李秀彬运用聚集度指数分析了长江沿线样带农村宅基地变化的空间格局,并将其划分为5个农村宅基地变化的区域类型:上海—巢湖区;铜陵—宜昌区;恩施—重庆区;泸州—迪庆区;甘孜—玉树区(图2)[44]。通过计算各区的购买力平价值,发现各区分属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表1)[9,44]。
图2 长江沿线样带农村宅基地变化的区域类型
Fig.2 Regional types of rural housing land change in the transect of the Yangtse River
注:①数据来源:社会经济因子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概要—200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环境因子数据来源于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LASA)。②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先算出各区的人均GDP,再除以系数1.959(据李善同和侯永志,2001)[31] 得到各区的购买力平价值(1998年美元),再结合各区的购买力平价值并参考李善同和侯永志[31]以购买力平价标准(人均GDP,1998年美元)划分的经济发展阶段来确定各区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44]。
根据龙花楼和李秀彬的长江沿线样带农村宅基转型研究成果[44],近10年中,长江沿线样带各区段农村宅基地在增加的建设用地总量中所占比例,从上游至下游即从甘孜—玉树区到泸州—迪庆区、恩施—重庆区、铜陵—宜昌区直至上海—巢湖区逐渐降低;长江沿线样带各区段所处的农村宅基地转型阶段与样带内各区段所处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很好地验证了上述理论假设(图3)。
图3 1992—2001年长江沿线样带各区所处的农村宅基地转型阶段
Fig.3 Rural housing land transition phase of every region in the transect of the Yangtse River over the period from 1992 to 2001
5 结论
土地利用转型,即土地利用形态在时间序列上的变化,是土地利用变化的表现形式之一。土地利用转型研究是一种整合社会和环境变化的时间尺度和历史背景的LUCC研究方法,属于GLP涉及的主要科学问题之列。尽管我们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认识已逐步提高,但LUCC研究仍然有待进一步理论化。在学科综合与集成的基础上提出的假设对土地变化科学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桥梁的地理学以其独特的视角,加上其在思维和方法上的独特性有助于土地利用转型研究的概念化和理论化。本项研究通过分析特定时期内中国农村建房的影响因素及相应的管理政策,在了解中国农村建房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农村宅基地转型趋势的理论假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宅基地在增加的建设用地总量中所占比例将由高逐渐降低,直到这一比例趋向于一个固定值。随后运用长江沿线样带农村宅基地转型研究结果验证了上述理论假设。当然,该理论有待在长江沿线样带以外的其他省市进一步证实完善。
该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LUCC研究的理论化,可为建立健全我国农村宅基地用地定额标准,制订农村宅基地整理的目标、模式及有关政策规章提供科学依据,并有助于指导我国“十一五”期间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
收稿日期:2006—02—06;修订日期:2006—06—2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635029;40201001);国土资源部“百人计划”项目[Foundation: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r China,No.40635029;No.40201001;Programme for Hundred Excellent Young Scientists of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