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工会工作方针的发展演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改革开放论文,方针论文,工会工作论文,年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D4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2375(2008)05-0006-0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会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工作方针与时俱进,工会理论不断创新。回顾中国工会30年的历程,工会工作方针的演进轨迹大致为:工会九大至十一大,工会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在改革中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工会十二大至十三大,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提出和实施,凸显了工会在社会转型时期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工会十四大以来,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的提出和阐释,架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理论体系。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会工作方针
从工会九大到工会十一大,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逐步形成为:“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维护”——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四项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这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工会积极探索改革的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1.拨乱反正的工会九大
197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工会九大,是中国工人阶级在结束“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之后,向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进军的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起点,标志着工会运动拨乱反正的开始。
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向工会九大的致词,充分肯定了建国以来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成绩,指明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致词明确提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是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伟大目标,也是工人阶级新的伟大历史使命和新时期工人运动的主要任务。邓小平为工会九大的致词,对引导中国工会把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关于工会的自身建设,邓小平强调:“工会组织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工人都感到工会确实是工人自己的组织,是工人信得过的、能替工人说话、为工人办事的组织,是不会对工人说瞎话、拿工会的会费做官当老爷、替少数人谋私利的组织。工会要为工人的民主权利而奋斗,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它本身就必须是民主的模范。”这是对建国以来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指明了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发展的方向。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工运领域冤假错案平反的积极进展,弄清楚了一些最基本的历史是非和理论是非,明确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是“经济主义”,反映职工呼声和要求不是“工团主义”,推动了工会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倪志福在全总九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文化大革命”以前,在工会工作中正确路线占主导地位,不存在“工团主义”,也不存在“经济主义”。全总九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后,整个工会工作基本上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为重点,坚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不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的格局。
2.在改革中探索的工会十大
1983年10月,工会十大明确提出了“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针。工会十大以来的五年,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五年,是工会在改革中积极探索的五年。
工会十大前后,1983年3月讨论工会十大报告提纲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李先念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向工会十大的致词,基本厘清了工会的性质、任务及其工会与党的关系等基本工会理论问题,强调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为工人阶级办事的群众性组织”;“工会是党领导下的有职有权、能够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重要团体”,并对当时工会的现状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认为:建国以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工会工作受到很大干扰,长期强调党的领导(这是应当的),但是忽视了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工会变成了行政机关,脱离了工人群众。要求工会必须改变这种状况,一定要从自己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这个特点出发,切实为职工办事,把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定要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起积极作用;一定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职工呼声,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正式提上日程。为了在改革中的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全总十届二次执委会议确立了“关心全局,投入中心,发扬特色”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路子。1987年8月,国家经委、中央组织部和全总共同制订并决定实施《三个条例》,明确了在厂长负责制之下,党、政、工会在企业中的权责,强调厂长负责制必须和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使厂长的权威建立在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基础之上。同时,全总十届六次主席团会议适时提出了各级工会参政议政的任务。全国总工会一方面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工会参加党和政府有关会议和工作机构的请示》,使工会参政议政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社会的普遍认同;一方面在实践中创造了工会和政府联席会议,协商讨论改革中涉及职工各种利益问题的经验,使工会能够对企业改革的重大政策,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社会福利政策等各项改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3.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
工会十一大前后酝酿制定的《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系统地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维护,四项职能。1988年10月召开工会的十一大,明确提出: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作为工会工作基本指导原则。
《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是在党中央的领导和直接指导下制订的。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提出,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工人阶级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民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要理顺党和行政组织同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使工会组织能够按照自己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同年12月,全总十届五次执委会重点讨论了工会改革的问题,1988年9月,全总十届六次执委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
《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在理论上确认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会仍然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工会的真实地位是在政府和企业面前代表职工群众;在工会工作方针上,明确了必须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指导原则;在工会的社会职能上,明确了工会在上述方针和原则指导下,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强调工会在全面履行四项职能时,要突出维护职能。
《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提出的工会改革的目标是:“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独立自主、充分民主、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政治团体。”为此,一要理顺工会的外部关系,主要是工会与党和工会与政府的关系,使工会能够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成为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有组织的民主渠道,以更好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和政府的坚强社会支柱的作用。二要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环节,逐步进行工会组织制度和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转变工会活动方式,防止和克服“行政化”的倾向,努力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并对工会的运行机制提出了“上级代表下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努力方向。
二、工会工作总体思路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工会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适时提出了旨在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的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凸显了工会在社会转型时期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
1.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提出和发展
1992年,以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在1993年10月召开的工会十二大上,江泽民向工会提出了“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的新路子,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推动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工会工作新思路的探索与实践。
1994年6月,在全总十二届三次主席团会议上,尉健行作了《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提出,必须进一步认清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工会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1994年7月,《劳动法》颁布,并决定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国总工会抓住这一时机,在十二届二次执委会上,提出了“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工会工作总体思路。
1998年10月,在历史即将跨入新世纪的时刻,中国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和党的十五大对我国跨世纪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的新形势下,中国工会十三大深刻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工会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了使工会工作适应这一新的形势,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坚持服务全局,必须突出依法维权,必须抓住工作重点,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为此,工会十三大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和发展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并在全总十三届二次、三次、四次执委会议上,先后提出了贯彻这一总体思路的“五突破一加强”的基本工作框架、“三个最大限度”的工作目标和“抓机制、办实事、转作风、求实效、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强调一手抓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一手抓为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实事。
2.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实质
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是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的产物。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实质是,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明确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能,通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这种维护是坚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在维护职工群众经济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群众的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利益;在突出维护职能的同时,全面履行建设、参与、教育等各项社会职能。总体思路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对工运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继承与创新,是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的积极探索。
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的三方格局逐步形成,工会的实际地位是在政府和企业面前代表职工群众,是职工群众利益的社会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工会重要的社会责任。工作总体思路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适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抓住调整日趋复杂多元的劳动关系矛盾这个要害问题,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实际地位和工会的基本职能,提出和回答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工会运动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实践问题,揭示了社会主义工会的本质。
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抓住以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劳动法》颁布的机遇,把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作为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从而在急剧变化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中,更加明确了工会工作的方向、明确了工会工作的路子,使工会组织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的过程中取得了积极进展,指导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工会十四大以来,为迎接新世纪新形势下中国工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应运而生。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的提出和阐释,架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理论体系。
1.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2004年12月,全总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明确提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途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工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具体内容和集中体现,为新形势下“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明确了重点,为找准和把握工会在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定位提出了要求。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组织起来是切实维权的基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扩大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密切联系党与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群众组织,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人民团体,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渠道,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的大学校,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工运新秩序、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我国职工权益的积极力量。
切实维权是组织起来的关键。工会十四大以来,王兆国多次强调,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会组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2005年12月,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进一步提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把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推动建立和谐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作为工会维权的一个重要的目标。
2.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
2005年7月,全总第十四届六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强调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明确了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
《决议》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坚定不移地走适应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工会性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这不仅事关党的事业发展全局,事关工人阶级根本利益,也事关中国工会的前途命运。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工会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承担繁重艰巨的国内任务,抓住新机遇,赢得新挑战,实现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工会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者维护者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把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和中国工运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创中国工会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中国工人阶级特点,发展壮大工人阶级队伍,提高工人阶级整体素质,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必然要求。
《决议》从指导思想、政治保证、根本任务、职能作用、组织体制、对外交往、内在动力等方面进行科学归纳,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丰富内涵,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对外交往,坚持推进工会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
2006年12月,王兆国在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会议上,首次鲜明地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他指出,工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就是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推动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国家和企业发展。
有什么样的维权观,就有什么样的维权模式和维权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相统一的维权原则;坚持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维权宗旨;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维权方法;坚持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维权格局。这五个坚持,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的基本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在企业层面上的具体要求,就是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是维护职工权益的根本保证;维护职工权益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企业工会工作的特点,就是通过平等协商、组织职工民主管理、引导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开展职工经济技术活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形式,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大框架下,进一步诠释了中国工会组织维权的基本职责,全面体现了党对工会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回答了工会“维护什么”和“怎样维护”的问题,是工会维权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工会维权工作指导思想的最新发展,对于指导新世纪新阶段的工会维权工作,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收稿日期]2008-08-20
标签:劳动关系论文; 中国工会论文; 工会工作总结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组织职能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 工人阶级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