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农村市场的类型及其转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农村市场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市场的状况如何,这是当前人们十分关心的。因为尽管农村市场的销售量并不很大,近几年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农村一般只占到百分之四十左右。但它关系到约九亿农民即全国大多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还影响到工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安定。
与城市市场相比,农村市场具有自身的特点。对农村市场进行专门考察和分析,可以有两个角度,一是研究农村市场的类型或性质,一是探讨农村市场的运行。本文试图考察前者,意在揭示农民在这一市场中的地位,阐明农村市场类型或性质及其对农民、农业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此外,还将对如何改造农村市场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农村市场的组成及其特点
在农村存在三种市场,即农村工业品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收购市场。
农村工业品市场,是农民购买所需消费品的市场,它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活。该市场上销售的商品的品种、规格、等级等,与城市消费品市场上的商品均有所不同。从整体上讲,它们的档次较城市市场要低一些,其中有些属于已经饱和而不再适合于在城市销售。如黑白电视机,现在就主要在农村市场出售,城市已很少有人购买。这是因为,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故而其需求水平也只能维持在较低层次。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是农村主要的生产要素市场,它与农民的生产密切相关。与城市不同,农村的每个农民家庭除了作为消费单位外,同时也是生产单位,并且其消费水平也取决于生产状况。所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地位至少不低于农村工业品市场。在该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是城市居民所不需要的,其主要品种是种子、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农机等,它们或者能直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或者有助于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为农民提高生产效率所必需。
农产品收购市场,是农民作为卖者向工业生产厂家或城市居民出售自己剩余产品的市场,但其直接的对象却是国家。它既关联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又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而农民无论对工业消费品还是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都取决于在该市场上出售农产品的收入。所以,农产品收购市场对整个农村市场的运行状况具有决定性影响,在农村市场中居核心地位。
另外,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农产品集贸市场,是农民向城市居民提供农产品——主要是瓜果蔬菜和副食品等——的场所,它也牵涉到农民的收入,因此,也将其列入研究范围。这样我们就将考察以上四种市场。
在进行上述分类时,我们忽略了农民的相互购买。因为它一般表现为农民之间的互通有无,有一部分甚至采取的是物物交换的形式,规模或交易数额也不大。更重要的是,它一般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的,与我们将要讨论的农村市场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故可将其舍弃不论。
二、农民在农村市场上所处的地位
我们从分析农民在市场上所处的地位开始,研究农村市场的性质。
1.农民在作为买方的市场上的地位。
农民作为买方的市场包括农村工业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首先看农村工业品市场。农村工业品市场上的商品主要是由城市企业提供的,一般表现为高位价格。该市场兴旺与否,取决于农民收入增长的程度。这里主要有两种情形:其一,农民的收入增加较快时,由于农民消费对象主要是生活必需品,一旦收入有所提高,需求将会迅速增加,此时,这些消费品的价格就会上涨得更高、更快。其二,农民收入增长较缓慢时,尽管此时农民的需求增长趋缓甚或没有增加,市场的实际销售额也将下降,但这些工业品的价格却决不会回落,反而继续上升,只是上涨得较慢而已。因为它们中的大部分是在劣等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其物质消耗等生产费用普遍较高,如果降低价格就可能意味着生产企业的亏损。实际上,1990年以来,农村市场上的工业品的价格一直在上涨,与上年比较,各年的涨幅如下:1990年为4.6%,1991年为3.0%,1992年为3.1%,1993年为11.8%,1994年更达到17.2%。唯有当农民收入出现大幅度的负增长,市场严重疲软,商品卖不出去时,农村工业品的价格才有可能下降,但即使这样,其价格相对下降的程度也往往是有限的。
再看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是农产品的投入品市场,所以它既影响农业生产又间接影响农民收入。现在,随着土地肥力的下降,农产品边际产量的提高主要依赖于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而农民纯收入又主要来自第一产业,其比例,1990年是74%、1992年是70% 、1993年和1994年都是64%。因此,生产资料对农民是不可或缺的,他们必定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拿出自己的一部分收入进行生产资料的购买。对有些农民来说,花费他们本来就不多的收入去购买生产资料,势必会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但即使这样,他们也没有别的选择。可是,我国农用生产资料工业发展缓慢,主要品种长期供应偏紧。如农业生产资料年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6.9%下降到1993年的2.6%,与农民对之的需求形成强烈反差,所以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必定居高不下。而实际情况则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从1990年到1995年逐年攀升,涨幅分别是:1990年为5.5%,1991年为2.9%,1992年为3.7%,1993年为4.1%,1994年为21.6%,1995年竟高达27.4%。也正因为如此,近些年,各种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如假种子、假农药等在市场上大量出现,坑害农民,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绝收。一些农资经营部门也乘机对生产资料层层加价,使得其出厂价与农民的实际购买价格相差甚大,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
农民作为买方的市场的运行状况表明:农民在生活上依赖于农村工业品市场和它的生产者,而在生产上更加依赖于生产要素市场及其生产者,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价格涨幅高于农村工业品,就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如果说农村工业品市场对农民是不利的,那么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就更加不利于农民。这种对农民不利的市场,一方面降低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同时也减少了他们对农业生产的投入,最终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2.农民在作为卖方的市场上的地位。
现在我们分析农民在作为卖方的市场上的情形,包括农产品收购市场和城市农产品市场。
农产品收购市场。这是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它具有某种垄断的性质,农产品收购价格是由国家制定的,它一般低于市场价格。近年来,农村消费品市场价格一直在上涨,但国家的农产品订购价格却增长有限,甚至在有些年份还会降低。如1990年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增加了4.5个百分点,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却下降了2.6个百分点,1991年又下降了2个百分点。这并不是说它不会提高,相反,名义上收购价格一般也是上升的,但它提高的幅度,除个别年份外,均明显低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如从1992年到1995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分别比上年增长了3.4%、13.4%、39.9%、19.9%,但除1994年外,均低于当年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增幅,农民实际上并不会从农副产品的提价中受益。只有在农产品减产严重,农民惜售,生产积极性被严重受挫之时,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才会真正有较大幅度提高,如1994年就是如此。
城市农产品市场。它与以上三个市场均不相同,在该市场上,农产品的价格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即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价格。在这里买卖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这是由于城市居民对这些农产品有一定需求,而农民由此也多了一个销售渠道,且比在其它市场上的售价高出许多,双方互利互惠。但问题是,能提供到市场上的农产品只是农民产量的一小部分。而卖方,也只是能支付得起较高费用(如运输和各种税费等)的一小部分农民,且必须承受较高的风险,如瓜果蔬菜的腐烂变质的损失等。
对农民在农村市场上的地位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农产品收购市场。从表面上看,在农民作为买者的二个市场上,交换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第三者的强迫,但由于在农产品收购市场上农民处于被动地位,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提供者主要是城市企业,这本是由于城乡分工的不同。从理论上讲,分工的双方应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不平等交换是不能持久存在的,因为交换乃双方利益的互换。但是由于国家对农产品收购价格的限制,农产品价格长期维持在过低的水平上,作为卖者的农民,就与间接作为买者的居民(以国家为中介)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上,农民显然处于劣势,他们不能得到其应得的全部价值补偿。这样,尽管在表形特征上,他们在工业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上与卖方平等,但后者在此前没有受到任何限制,而农民却是“带伤而入”,即交换双方地位原本就相差悬殊,现在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这样,农民作为买方的市场,是完全由卖方支配的市场:而农民作为卖方的市场,基本是由买方控制的市场。因此,从整体上来说,农村市场是农民处于劣势的市场。
三、农村市场所反映的城乡之间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城乡关系包括工农业之间以及职工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它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我国工业品的价格长期高于其价值,而农产品价格却大大低于其价值。这种不等价交换从建国初期开始形成,并且程度逐渐扩大,至今仍无根本改变。而近些年的高通货膨胀,使工农产品剪刀差更趋扩大,因为农产品的价格涨幅平均远远低于工业品,农民的损失就会更大。这使得农产品的价值得不到全部补偿,农业的发展缺乏最必需的动力。
制约农产品价格的一个重要变量,是多年以来国家给予粮食经营企业和城市居民大量的粮食和副食补贴。它制约着粮食价格的上升,同时抑制了粮食的生产。
2.市场化程度的差别。工业品的价格,除少数特殊商品仍由国家控制外,已几乎全部放开,由市场决定,而农产品却远没有做到这一点,尤其是粮食和棉花等主要的农产品的流通仍受到国家的严格限制。在农产品的投入品(工业品)价格已市场化,农产品成本不断增大之时,对农产品价格的限制,只能使农民的收益和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
3.相互依赖程度的差别。价格剪刀差以及市场化程度的差别,表明我国工业更需要农业的支撑,而非农业更依赖于工业。这是落后的农业国走向工业化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但是,这却是以农业滞后发展为代价的。因此,农业的这种贡献和牺牲在时间和程度上应是有限度的。因为农业毕竟是需要照顾的脆弱产业,它的单方面牺牲能力是极为有限的。否则,长此以往,它注定要发生萎缩。而农业滞后发展反过来又会影响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比如9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产品的产销率一直较低,一般在95%以下,压库严重,出现以前没有过的持续长时间的市场疲软。同时,因为农民的收入增长过慢,农村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商品容量长期没有显著增长,所有这一切均表明,靠农业来支持工业发展这条路已走到了尽头,而到了加以改变的时候了。
农村市场的此种非均衡态势,显然是不利于农业而只有利于工业,不利于农民而只有利于城市职工的。它的后果就是已初露端倪的所谓“马太效应”,即城市越来越富而农村却越来越贫穷,这一隐患必然对我们实现共同富裕产生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四、农村市场所反映的农民和政府的关系
在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农业又连续获得丰收的情况下,宏观决策中的重大失误就是:一方面对农业和农民问题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又限制过多。其突出表现在:
1.农产品订购价格。以粮食为例,粮食的价格受的限制最多,在国家收购的农产品中,粮食收购价与市场价格的差距也最大。农民卖粮越多损失就越大,如1995年,国家订购粮食451亿公斤,而每公斤粮食的订购价与市场价平均相差至少0.5元(其中小麦差价0.57元、早稻0.48元、中晚稻0.77元、玉米0.65元),这样农民就损失了大约225亿元,平均每个农村居民损失约25元,农民即使增产也不能增收。
另外,农产品收购资金也时常被一些部门截留或挪作他用,农民出售农副产品不能及时拿到现金,一些农民的基本生活因此受到影响。
2.农产品订购数量。当农业获得丰收时,经常困扰农民的是“卖粮难”。这一现象从1985年开始出现,因为在1984年粮食出现了创记录的大丰收,当时甚至认为我国的粮食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尽管粮食丰收,农民手中余粮很多,但订购数量并未相应增加。这不能不使农民对种粮收益的预期大为降低;而当农业欠收时,国家的粮食订购任务却并不减少。在缴纳订购粮食后,农民用于自己消费的已所剩不多,甚至还要到市场上购买,而此时粮食的市场价格大大高于订购价格。其他农副产品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如“实牲猪难”也是时常发生的。
3.通货膨胀。由于宏观调控失误,近年来物价一直居高不下。一方面,它使农民本来不多的收入贬值;另一方面,农民又要用贬值后的收入去购买价格已变得更高的农业生产资料。因此,农民是通货膨胀的双重受害者。而我国的城市居民,每当遇到农产品提价,财政就要对每个城市居民(和粮食经营部门)进行补贴,目前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一左右就是用于对企业和个人的此种补贴的。通货膨胀对他们造成的损失就可得到部分补偿,前文已指出这也是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的障碍因素之一。
4.农业投入。改革以来,虽然绝对数额也在逐年增加,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相对份额却不断下降。如农业基建投资在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的比重由1980年的9.1%下降到1993年的3.5%,财政支农支出占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4.3%下降到1993年的1.3%。农业为特殊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风险也比较大。而土地的边际效益是递减的,对于大型的农业基础设施等生产条件投资,农民根本无力也不敢投资,而必须由国家来进行。财政支持农业的力度不够,必然直接影响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我国农业至今仍没能摆脱靠天吃饭的境况,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处于徘徊或下降的状态,这与国家投入过少呈正相关关系。
5.农民负担。改革初期,农民收入曾出现快速增长,但1985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1985年到1988年进入缓增长阶段,年均实际增长4.89%,1989年到1991年为徘徊期,平均增长0.7%,其中1989年为负增长(一1.1%),1992年到1994年是恢复期,平均也只有4.7%,均大大低于同期城市居民生活费收入增长率。以最近几年为例,1992年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为2.33:1,1993年为2.50:1,1994年为2.60:1。但就在农民的收入和农业剩余产品增加也有限的同时,各种名目的额外负担却越来越多,令农民难以承受。尽管中央规定了农民负担的标准,但有些地方执行起来却总是大大超过;尽管反复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但农民负担却越减越多。
五、农村市场类型的转化
我国农业正面临严峻的形势。以最具典型意义的粮食问题为例,我国人口正在以每年1400万的速度增加,人们对粮食的直接和间接(如酿酒和畜牧业)的需求量也呈不断增加的态势,预计到本世纪末,对粮食的总需求将达到5200亿公斤。而与此同时,我国粮食生产正面临耕地减少、水土流失、资金投入萎缩、农业科技进步缓慢、水资源短缺、服务体系滞后等严峻威胁。同时,由于“谷贱伤农”,农民种粮积极性严重不足。在1984年粮食产量突破4000万吨大关后,就一直处于上下徘徊状态。从1985年到1989年,总产量只增加了9.1%,而人均产量由395公斤减少到370公斤。1990年达到44624万吨后,就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徘徊。长此以往,粮食供给将发生严重的困难,美国世界观察所所长莱斯特·布朗所预言的下个世纪中国将发生粮食供给危机,甚至会波及整个世界的结果,也许并不完全是危言耸听。对中国能养活自己我们应坚定信心,但盲目乐观也是危险的。
造成农业问题的症结,除了人口增加过快,工业化进程的负面影响(如对耕地的不合理占用),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外,重要的还有市场的因素—农村市场的非均衡运行。这种不完善的甚至可以说是缺陷严重的市场,使农民处于绝对的劣势,其主要表现就是工农产品之间的不等价交换。
我们知道,工业产品的消耗较高,其所含价值自然也较高,由此决定了它的价格必然是高位价格,但问题是它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又超过价值,并且只升不降。而我们也知道,我国的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不但明显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也低于我国的工业,加之农产品的投入品又是高价的工业品,所以农产品所包含的价值大于其可比的工业品价值,即它的价格本应更高,但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它的价格一直低于其价值。通过这样的剪刀差,大量的农业所创造的价值就被无偿转移到工业产品中去,而这些工业品中的相当大的部分又转回到农村销售,它无疑只能造就滞后的农业。
农业发展是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二者必须协调。因为农业不仅为工业提供原材料和燃料等,农村市场也是工业品的主要销售场所,滞后的农业根本没有能力支撑工业的快速增长,它最终必定导致工业生产的停滞,因此必须对这种非均衡的市场进行改造和完善。
但究竟从何入手来转化农村市场的类型?多年来,通过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有几千亿的资金无偿地由农业流入到工业部门,这是制约农业自我发展的因素之一,因此有人提出,应用工业反哺农业的办法来发展农业。但至少在目前我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所谓反哺,即是工业的部分剩余价值无偿转移到农业,据一些国家的经验,这样做的条件有:在全部GNP中农业所创造的部分不超过15%,农业就业人口小于全部就业人口的30%,人均GNP也要达到1500美元。我们远未实现以上条件,甚至连近似的条件也不存在。如果硬要进行反哺的话,只能像当初对待农业那样,采取“反剪刀差”的形式,而它的后果也是容易想见的,即工业将沦为第二个今天的农业。再者,从现实情况看,作为我国工业企业主体的国有企业,其自身正处困难之中,根本无力去顾及农业。
其实,我们不一定非依靠类似剪刀差的方法发展农业,只要我们对农业能实行不歧视的政策,同时也不反哺,让工农业各自独立发展,实行工农业产品的等价交换,允许农民将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保留在农业内部,就势必激发出农民的投入(包括劳动力和资金)热情,农业就会依靠自己的力量,虽缓慢但是确定无疑发展起来。同时,农民在市场上的本来地位也得以重现,即农民是粮食等农产品的唯一的供给者,而粮食的需求与供给相比可以说是无限的,它应与工业处于大致平等的地位。
所以,农村市场转化的方向,就是通过工农业产品的等价交换,形成均衡的农村市场,而不是目前这种只有利于一方,而不利于另外一方的市场。而这有待于改革的深化,也有赖于政策的调整。如有步骤地放开农产品的价格和流通;逐步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其中不只是数量的增加,还应使农业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占有适当高的比例;扩大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的规模,通过生产者之间的适度竞争,形成合理价格,并促使其提高质量;治理通货膨胀;清理农民负担等。仅靠工农业产品的等价交换并不能使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民达到小康水平。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根本上要靠乡镇企业的大力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农村城市化,但它的最终完成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近期只能在局部取得成功。所以,在目前农民收入主要来自农业收益的情形下,改造农村市场,实现工农业产品的等价交换就成为解决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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