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论文_刘美丽

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论文_刘美丽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水务局

摘要:获得安全饮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和基本人权,据统计,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饮水和恶劣卫生条件造成。农村饮水设施建设的滞后,不仅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民的身心健康,也成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饮用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开展改善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关键词: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解决措施

前言

解决农村人饮困难,加强农村供水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首要任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应加强农村供水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延长供水时间,保证供水质量,实行以量计征,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现状

2005 年以来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建集中供水工程22.1 万处,大幅度改善了农村供水状况。到2015年年底,全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有75 万处,受益人口7.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0%。其中跨乡镇或联村工程5.2 万处,占10%,供水人口3.10亿人,占55.7%;单村供水工程47.3万处,占90%,供水人口2.47 亿人,占44.3%。为充分发挥农村供水工程效益,实现持续安全供水,迫切需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机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政策文件,在各地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适合地区特点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模式和水价政策,积累了经验。但由于大多数工程规模小,2/3 以上工程由乡镇或村委会管理,存在产权不清、管护主体不明、水价低于供水成本、缺乏专业管理等问题,难以实现可持续运行和安全供水。最近一些单村供水工程出现停止供水问题,提醒我们深入思考今后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模式。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和条件是:产权清晰、经营主体明确、专业化和规模化管理、水价政策合理、政府监管与扶持到位、能够实现财务收支平衡。通过梳理国家有关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政策,深入安徽、山东、湖北、河北、四川、天津、辽宁等地调研,总结分析国际供水工程管理模式的特点及适用条件,研究提出了现阶段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模式,以期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可持续安全供水。

2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规体系建设滞后,运行管理不规范

由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速度较快,有关运行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等出台的速度较慢,国家和地方没有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工程运行管理缺少相应的法规依据,难以实现依法管理、规范化管理。

2.2 机构设置不健全,行政管理不到位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职能合并到农田股等股、室,没有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安排专职的管理人员,政府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的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不充分。

2.3 管理模式不科学,运行管理不正规

农村供水工程没有统一的科学管理模式和管理标准,一般为用户自行管理,只雇佣一名兼职的看水员,出现问题由村、乡领导直接解决,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达不到正规化、标准化管理要求。

2.4 管理经费不足,保证运行能力差

现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费用主要靠水费收入,水费收取标准由管理单位自定。由于水费标准低,收入少,收取的水费仅能维持运行管理的电费、人工费等日常管理费用,大修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向用水户另行收取,运行管理经费保证能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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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存在问题的主要措施

3.1 加快法规体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工程管理实际,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方式、经费来源、水费核定等运行管理的法规、政策;省和地方政府根据本省、本地的特点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和制度,补充和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法规体系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岗位设置、考核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目标等运行管理控制性规章制度,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2 加强行政管理,设置农村供水工程专管机构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职能机构(股、办),编制2 ~ 3 人,纳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负责国家有关农村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定、修改和完善县级有关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推广节水先进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检查、指导乡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监督供水单位水费收缴、大修理基金使用及财务运行情况等。结合落实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要求,将农村供水工作纳入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工作职能,设专职岗位,按工程数量及供水人口核定编制人数。

3.3 明晰产权,建立专群结合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队伍

以县为单位,组建农村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县各级财政投资为主建设的国有农村供水工程的经营与管理,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纳入准公益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来源为供水水费和财政补助。农村自来水公司在乡镇和供水规模较大的单项工程设立分公司,可以接受委托经营管理非国有农村供水工程。以社会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为主、国家补助资金为辅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应根据各方投资比例确定股权,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机构。非国有农村供水工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维护用水户权益的前提下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运行管理。

3.4 保障民生,运行管理费纳入财政补助项目

农村供水工程属保障民生工程,具有公益性特征,是农民群众都可以参与共享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产品,符合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村屯布局分散,人口密度低,使得农村供水工程比城市自来水的受益范围小,利用效率相对较低,运行成本高于城市;农村的经济收入低于城市,主要供水为居民生活用水,企业用水较少,工程经营收益甚微,靠供水收益难以保证长久运行。所以,农村供水工程应参照城市供水补助方式,纳入政府公共财政补助项目,建立完善的各级财政补助基金机制,对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大修理、更新改造等费用进行补助,保证农村供水工程长久运行。

3.5 合理确定水价,实行计量收费

水是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同时也是商品。目前农村供水仍然吃的是“大锅水”,交的是平均费,用多用少都一样,根本没有反映出它的商品属性。这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也不利于农村供水的良性运行。因此必须实行水价改革。在建立一户一表、提高供水标准前提下,根据供水成本,科学合理的制定水价,实行以量计征、按量收费,充分体现水的商品属性。同时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改革旧的供水管理体制,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使农村供水真正走向市场,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结束语

总之,由于每个农村供水不同模式的形成与应用有其社会经济条件、管理经验、主客观因素等,不能完全照搬,而应结合本地实际应用。由于我国大规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起步晚,运行管理经验相对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实践,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杨永涛.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与维护[J].北京农业.2014(21)

[2] 黄恒康,徐国俊,黄光辉. 农村供水工程节能降耗改造分析设计与实践[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4(01)

[3] 刘吉萍,倪红举. 泵井技术在农村供水工程中的应用[J].山西水利科技.2014(01)

[4] 张玉欣,赵友敏,曲小兴,曲钧浦,徐佳. 我国农村供水工程现状分析[J].中国水利.2013(07)

论文作者:刘美丽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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