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史学的衡评模式与衡评标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学论文,评标论文,传统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传统史学通过衡评既往树立一面镜子规范社会。而镜子的“保真度”取决于其衡评模式及衡评标准。从方法论层面看,其衡评模式从低级到高级依次为书法义例衡评、论赞衡评、史论衡评和叙事衡评。而其衡评标准依史家不同的是非观有“异端”史学、“正统”史学和御用史学三种情况。这三种标准对镜子的“保真度”影响至为重大。
关键词 传统史学 衡评 标准 模式
中国的传统史学,以政治劝诫和道德垂训为致用目的。通过对过往人和事的是非曲直、善恶忠奸、得失成败的衡评,树立一面镜子,来照示后人,应该作什么,不该作什么,从而达到规范社会的目的。但是,传统史学树立的这面镜子并不是清澈透明的,而是有色的,甚至是哈哈镜,美的照丑了,丑的照美了。因为不同史家在衡评既往时所使用的并非同一既定的模式和标准,所以他们笔下的“镜子”的“保真度”也就千差万别。我们在对传统史学作总体估价的时候,与其讨论镜子的“保真度”,还不如讨论制造镜子的模式和标准,更能切近主旨,也更有助于问题的冰释。
一
所谓衡评模式,是史家褒贬史事人物的手段和方法。我们对古代重要史著加以梳理之后,大致可以界划出以下四种衡评模式:书法义例衡评、论赞衡评,史论衡评和叙事衡评。
书法义例衡评是指在史著的遣词用字、格式体例上直接标明对记述对象的褒贬与夺。遣词用字衡评起源很早,可以追溯到编年体史书的开山之作《春秋》。孔子为了实现他尊周复礼的政治理想,借助修史来定名分,寓褒贬,以示劝惩,从而确立了一套褒贬人事的义法。如对自称为王的吴楚之君书之为“子”,对自称为公的齐桓、晋文书之为“侯”,袭周天子封号书弱宋之君为“公”等等。随孔子的声望地位日益提高,其“义法”为后世许多史家赞同和取法。北宋欧阳修便是《春秋》家法的嫡系传人,所撰《新五代史》刻意追求书法褒贬人物,如“攻”、“伐”、“讨”、“征”等军事行动,“降”、“附”、“反”、“叛”等政务活动,都含有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是非判断。南宋袁枢撰《通鉴纪事本末》,“病司马《通鉴》之合而分之以事类”,因事命篇,每篇一题,每题用一动词,褒贬尽在其中。用“平”字29次,用“灭”字23次,用“叛”字23次,用“乱”字20次,用“篡”字20次,用“寇”字10次,用“逆”字8次。①每一个字,都是作者对事件的定性判断。此种衡评简单明了,一针见血,“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片言,而诛深斧钺。”②格式体例衡评肇始于太史公司马迁。《史记》作为纪传体的圭臬建立了“本纪”、“世家”、“列传”、“书”、“表”并行,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修史模式。其中,本纪、世家、列传是记述人物或政权的,采取何种记述形式就是对这个人物或政权的定性判决。《汉书》继承并发展了这种衡评模式。比如在《古今人表》中把古今人物分为九等叙述,是一篇奖惩人物的分类名录。最为典型的格式体例衡评模式是纪传体史书中的“类传”。“类传”在一个传目下把同类人物事件安排到一起叙述。其传目有三种类型:一类是表示人物身份的中性传目,如儒林、文苑、外戚、后妃、宦者、民族等。另外两类,传目就包含对人物的褒贬。褒义者,如循吏、良吏、良政等,说明传主的政绩,孝义、孝感、孝行、孝友、节义、诚节、忠义、死节、一行、卓行、独行、高逸等,表明人物的节操。贬义的,如酷吏、幸、恩幸、幸臣、二凶、叛逆、贼臣、奸臣、叛臣、臣、逆臣、僭伪附庸、阉党、流贼等,都是从不同角度对传主的否定。把某一人物归入这种褒贬鲜明的传目之下,不啻发给他一张升“天堂”或是下“地狱”的入场券。凭借这些类传,史家对他笔下的人物生杀在手,褒贬任意。“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③
论赞衡评,是史家叙事终了之后,于篇末对所述事件、人物发表的议论,以示褒贬,惩劝未来。这种衡评模式在先秦史著《左传》中即已权舆。《左传》作者以“君子曰”发论,或用“君子谓”、“君子是以知”、“君子以为”等语,共有80条,试图通过议论达到以史入世的目的。司马迁以“太史公曰”的形式立论,或在篇中,或在篇末,是作者紧扣史实发表的评论文字,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编者按”。④此后,史著中的议论文字成为一种固定的衡评模式,历代史书多循其例。《汉书》曰“赞”,《汉纪》曰“论”,《东观汉纪》曰“序”,《三国志》曰“评”,《后汉书》则“论”“赞”并列。其名虽殊,其意一揆,阐明作者对史事人物的褒贬、衡评意见,以警诫后人。欧阳修《新五代史》发论必以“呜呼”,以寄托对“乱世”兴衰的感叹;司马光《资治通鉴》则以119条“臣光曰”表明他对史事人物的衡评意见。论赞衡评针对性强,一事一议,褒贬判然,惩劝分明,颇受历代统治者嘉赏。如唐初官修《晋书》,唐太宗亲自为部分传、纪写了论赞,《晋书》也因而取得“御撰”的称誉。
史论衡评,是指那些并非以介绍史实为目的,而专门议论史事的史著而言。这种衡评模式,滥觞于先秦诸子散文中的论史文字,发展于汉代政论家的史论专文,定型于唐宋学人的史论专著。先秦诸子在阐明自己政治主张的时候莫不取证于历史。取证的同时,往往包含着对史事的裁断于评判。汉代陆贾撰《楚汉春秋》,贾谊撰《过秦》三论,着重评判前代的政治得失,总结秦朝兴亡的教训。唐宋以来,科举以策论取士,撰写史论与功名仕进直接挂钩,论史之风日趋兴盛。如石介的《唐鉴》、孙甫的《唐史论断》、范祖禹的《唐鉴》、吕祖谦的《东莱博议》、胡寅的《读史管见》等,都是称道一时的史论专著。而明清之际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宋论》则是最负盛名的史论作品。史论著作从叙事类史书中分离出来,逐渐成为史书中的重要部类。
叙事衡评是指史家在叙事之中所加的论断或是把论断寓于叙事之中使读者自见善恶的衡评模式。叙事之中加议论的模式发轫于《左传》。此书在叙事之中以“礼也”、“非礼也”来进行褒贬的判断,或是引证权威人士的言论来帮助判断。司马迁光大了这种衡评模式。清人顾炎武对司马迁“寓论断于序事”的笔法推崇备至:“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旨者,惟太史公能之。《平准书》末载卜式语,《王翦传》末载邓公与景帝语,《武安侯田传》末载武帝语,皆史家于序事之中寓论断法也。”⑤于序事中自见善恶的形式也首推《史记》。司马迁反对妄加评论史事,“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观之于行事而深切著明也。”⑥如读罢《高祖本纪》、《项羽本纪》,不待议论,前者流氓无赖的嘴脸和后者光明磊落的英雄形象便跃然纸上。其实,后世史家也刻意追求于叙事中见褒贬的衡评模式,顾炎武所谓“惟太史公能之”只是说司马迁所达到的境界后人难以企及罢了。比如,司马光也是一位寓褒贬于叙事的大师,《资治通鉴》描绘战争的技巧也为后世称道。其中对淝水之战一节的记述,并没有用“臣光曰”的形式对战役胜负、双方主帅发表评论意见,但通读全篇,掩卷之余,成败之因历历在目,对活的苻坚、活的谢安读者可自去盖棺论定。《通鉴》对谢安得战报后的表现,寥寥几笔,刻划得极为传神:“谢安得驿书,知秦兵已败,时方与客围棋,摄书置床上,了无喜色,围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以破贼。’即罢,还内,过户限,不觉屐齿之折。”⑦一个沉着镇定、临变不惊的统帅形象呼之欲出。
影射史学是不是一种衡评模式?如果单从表面上看,影射史学是一种借喻式衡评,即史家不敢或不便于直接对当代权贵或政敌提出批评责难,而是通过叙史和论史把这种意图含沙射影、曲折迂回地表达出来。但是,严格地说,借喻衡评不是一种衡评模式,而是衡评目的。史家衡评既往,无疑都有借古喻今的目的,但所“喻”的对象有不同。一般的衡评只是就事论事,直陈己见,所“喻”的对象并不明确,是要后人自己对号入座的。而借喻衡评则事先选定了所“喻”的对象,有针对性地发表议论进行衡评。而衡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划一。因而,我们不把它当做一种衡评模式对待。
古人对上述衡评模式,褒贬不一。对书法义例衡评、论赞衡评,贬多于褒。如欧阳修刻意追求《春秋》义法,宋人陈师锡、苏辙、清人赵翼等,都表示赞同;而吕夏卿、吴缜、刘敞、刘、王安石等人,都表示不满,清人王鸣盛、章学诚等,都提出批评。这些批评概括起来是说,史为记事之书,义例是为内容服务的,过分强调义例以致“以文循例”,影响内容的表达或是造成混乱,就得不偿失了。对论赞衡评的批评主要是:(1)论赞应有感而发,不必每篇都赞;(2)避免失当之议、蛇足之论;(3)赞文不宜过长,使读者不胜其繁;(4)不要玩弄词藻,有“苟炫文彩”之嫌。批评最激烈的是刘知几和郑樵。郑樵甚至把撰写论赞比做“当家之妇,不事饔飧,专鼓唇舌,纵然得胜,岂能肥家!”⑧对于叙事衡评,则褒多于贬,郑樵、顾炎武等人,都充分肯定这种模式,“读萧曹之行事,岂不知其忠良,见莽卓之所为,岂不知其凶逆。”⑨今人白寿彝专文论述司马迁“寓论断于序事”的笔法,大为赞誉。
上述四种衡评模式,从史学方法论的层面看,并非处在同一档次上。书法义例衡评是低级的衡评模式,它节省了议论的文字,简明直观地反映史事人物的是非曲直、忠奸善恶。一字之褒贬,以定人事的性质;本纪、世家、载记以定政权的正闰;循吏传、酷吏传等以定官员行事的善恶;忠义传、叛臣传等以定大臣的忠奸;卓行传、幸传等以定人物品格高卑。但是,这种“一刀切”的衡评模式,有简单化、片面化的弊端,无法反映对史事人物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和评判。论赞衡评,是高一档次的衡评模式。它是在史事叙述之后,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议论,比书法义例衡评“先入为主”的认识方法显然全面而客观。它既能褒,又能贬,还可既褒又贬。如司马迁《项羽本纪赞》用了短短二百多个字,充分肯定了项羽的历史功绩,认为他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同时也指出项羽的崛起是时势造英雄,继而批评项羽的过失,否定“天道”对“人事”的决定作用,论证精密独到,是赞文中褒中含贬的典型范例。但是,论赞有“按语”的性质,不宜太长,容量有限,往往就事论事,一事一议,缺乏展开论证、自由驰骋的空间。历代史书中的论赞干瘪乏味、文不对题的也不少见。史论衡评受论赞衡评的影响,是一种独立于叙事性史体之外的论事性史体。它论题的选择不一定就事论事,可以是微观的,也可以是宏观的,取材也更加广阔,往往通过众所周知的历史材料,阐明抽象的道理,评论的对象不宥于人物的忠奸善恶,更注重政治的得失成败,因而是更高级的衡评模式,如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秦始皇》一节,论述了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优劣问题,选题是古代两种主要地方制度的论争,而取材几乎涵盖了从传说时代到明清之际的全部历史内容。文中指出郡县制的兴起是时势所然,它之所以优于封国制是用人制度上选举制优于世袭制,后世地方长吏为害百姓是选举不善,并非郡县制本身的过失。文章立意高远,论证周严,所达到的境界是论赞衡评无法企及的。叙事衡评是“此地无声胜有声”的评论,它把史家鲜明的爱憎感情和褒贬与夺的思想倾向不露痕迹地溶入叙事之中,使读者从字里行间强烈地感受到作者的意图,但却要自己把它提炼出来。它对史事的论定是靠作者和读者双向完成的,给读者留有自己思考和鉴别的余地,因而是最高层次的衡评模式,这种模式的实质是用文学的表现手法完成对历史的论定,它需要史家扎实的语言功底和高超的驾驭文字的能力。
诚然,无论哪种衡评模式,都是史家裁断史事的形式和方法,而衡评标准,才是裁断史事的原则和尺度,它对历史这面镜子的“保真度”影响更大。
二
传统史学的衡评标准,论者大多认为是儒家的纲常名教,这与传统儒学在古代观念世界的地位以及传统史学强调道德垂训功能有关。其实,把传统史学的衡评标准简单地归结为儒家伦理是不尽全面的。这是因为,史家对历史有目的地记述和解喻才成其为史学,而史家所处的社会环境、个人的社会地位、生活经历和史学素养并不相同,因而他们对历史现象的认识和评判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尽管变幻的政治气候和强制推行的道德观念对思想的自由表达影响很大,但是,有社会责任感的史家总是要把自己的思想观点曲折迂回地表达出来。史家在对过往的人和事进行是非仲裁和道德判断的时候,至少有三种是非观可供选择:一是以个人的是非为是非,二是以“圣人”的是非为是非,三是以现实的政治需要为是非。在一般的情形下,史家读“圣贤”书,习周公礼,接受传统儒学的熏陶,个人的是非和“圣人”的是非是高度重合的;当着史家广泛地了解历史、接触社会之后,发现历史的存在与现实的存在与“圣人”之言相去甚远,于是便产生了个人的是非;当着史家把自己的史学活动不是当做社会责任而是当做谋生求进的手段的时候,个人的是非又往往和现实统治者的是非高度重合起来。这三种是非观,表现在具体的史学操作上,就派生了“异端”史学、“正统”史学和御用史学三种不同的衡评标准。
当然,要用这三种衡评标准为古代的史家和史著区分厘然之界划,是有困难的。因为“圣人”的是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更革损益。而且它又常常与史家个人的是非、现实统治者的是非混淆不清,因此这三种标准呈互相包含、互相渗透的态势,但是尽管如此,仍不影响这三种衡评标准的客观存在。
“异端”史学起源于《春秋》。孔子因不满于当时“礼崩乐坏”的局面,企图借助修史来贯彻西周时期的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后世“异端”史学正是继承了孔子不苟从于现实政治的叛逆精神,把《春秋》“拨乱世反之正”的矫世宗旨奉为圭臬。古代“异端”史学的发展有三次高峰期,第一次是在西汉前期,以司马迁为代表;第二次是在唐朝前期,以刘知几为代表;第三次是在明清时期,以李贽、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章学诚为代表。
《史记》是“异端”史学的光辉范例。司马迁所处的时代,封建社会处于上升时期。先秦百家争鸣的余韵犹存,汉初“黄老无为”的遗风尚在。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春秋》公羊学派刚刚取得独尊地位,还远远没有深入人心。加上司马迁卓越的史家素质和独特的人生遭际,造就了他“颇谬于圣人”的是非观。在天人关系上,主张“究天人之际”,反对“天人感应”说,强调人事的作用;在古今关系上,主张“通古今之变”,反对今不如古的倒退论和“天不变道亦不变”的静止论,认为古往今来无时无刻不在变,甚至透过武帝时的繁荣预见到“物盛而衰”的社会变动已为期不远;在“正闰”关系上,反对“汉绍尧运”、“五德终始”说,把刘氏和秦、项放到平等竞争的位置上,用时势和人事解释刘氏的成功;在义利关系上,重视物质生产活动的作用,肯定追求物质利益的合理性,反对把追求“义”还是追求“利”作为“君子”、“小人”的最后界限。在名实关系上,不拘泥于人物的名分、地位,而注重人物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作用。总之,在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上,司马迁与董仲舒建立起来的“正统”儒学,几乎格格不入。所以,班固批评他“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力而羞贱贫。”⑩
刘知几所处的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魏晋以来儒学独尊地位业已丧失,发端于中唐的儒学复兴运动尚在酝酿。唐初统治者在文化政策上也显示出一定程度的宽容和大度。所有这些,又造就了《史通》这部具有鲜明的“异端”倾向的史学作品。刘知几继承了“异端”史学“疑经非圣”的精神,对过往的史学包括“圣人”和经书在内都做了批判和清算。他以扬雄、王充、应劭、刘勰等自况,在《史通》中“多讥往哲,喜述前非”。(11)史学前辈翦伯赞用班氏父子批评太史公的笔法评论刘知几说:“其论大道,则先《论衡》则后《六经》;述史观,则反天命而正人事;疑古史,则黜尧舜而宣桀纣;辨是非,则贬周公而恕管蔡;评文献,则疑《春秋》而申《左传》;叙体裁,则耻模拟而倡创造。”(12)但是,刘知几的史学批评较之司马迁还是大为逊色的,他没有触及渗透于史学领域的儒家伦理的原则问题,其衡评标准还带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和森严的等级观念,因而在他致力倡导的“直书”精神与“名教”发生冲突的时候,便毫不犹豫地牺牲前者而维护后者了。
明清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衰落时期。明代中叶以来新的生产方式的萌芽折射到意识形态领域就是一批启蒙思想家的出现。这些启蒙思想家的史学活动构成了这一时期“异端”史学的基本内容。古代思想家认识领域里有两个“禁区”:一是君,二是“圣”。明清时期“异端”史学的重要价值就在于突破这两个禁区,跳出“尊君矩圣”的认识藩蓠,向这两个观念世界的堡垒挑战。李贽是向“圣”挑战的勇敢斗士,公然提出以李卓吾之是非取代“圣人”之是非,从而“颠倒千百世之是非”。他在《藏书》、《续藏书》里对历史人物的评论“一切断以己意,不必合于儒者前沿之是非”。(13)而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三人则对专制君权提出大胆的怀疑和否定,提出“不主于一尊”、“公天下”的民主思想,并从理论上否定“君权神授”论,提出“公仆”说。章学诚的主要贡献在于经史关系上的新见解。他把传统儒学的“经本史末”,“经体史用”改造成“六经皆史”,使史学从经学的桎梏下解放出来,从理论上动摇了“圣人”是非在历史认识领域的支配地位。李、顾、黄、王、章等人还继承了“异端”史学的矫世精神,以矫正世风、矫正学风为己任,在宋学为尊、汉学为盛的时代,独树一帜,把治学与“致用”联系起来,开启了一代治学新风气。
“正统”史学也起源于《春秋》,因为《春秋》的作者孔子就是“圣人”。这样,“圣人”的是非与史家个人的是非就完整的重合了。后世“正统”史学把《春秋》尊君卫道的治史原则和褒贬人事的义例家法奉为不祧之宗。尽管“圣人”的是非在后代屡经变化,但孔子和《春秋》在“正统”史学中的地位却不曾动摇。《汉书》是“正统”史学的奠基之作。班固所处的时代已与司马迁的时代大不相同了。豪强地主势力不断膨胀并日趋保守、反动,随着经学的谶纬化儒学独尊地位更加巩固。班固的家学渊源以及班氏一家与东汉王朝的血肉联系,都促使他不能不迎合统治者的需要把尊儒宣汉作为治史的指导原则。他一改司马迁进步的“异端”思想,把“天人感应”、“君权神授”当做永恒的规律宣扬,用“五德终始”说和“三统论”解释王朝的更替,把儒家的“三纲六纪”奉为最高的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并以之裁断历史人物。在《古今人表》中为历代人物“强立差等”;取法《春秋》为尊者讳的书法原则为统治者隐恶扬善。梁人刘勰称《史记》为“爱奇反经之尤”,《汉书》为“宗经矩圣之典”,(14)可谓至言。
《汉书》以后,“正统”史学一直是封建史学的主流。荀悦、袁宏、范晔、李延寿、杜佑、欧阳修、司马光、袁枢、马端临等,无不在尊儒卫道的治史道路上步班氏后尘。但是,随时代的发展,“正统”史家也在不断修正自己的史观,如唐宋史家对传统儒学的一些原则问题的认识,已与汉儒大不相同了。在天人关系上,就连刻意取法《春秋》的欧阳修,也反对《春秋》的“天人备”,主张“书人而不书天”。(15)在古今关系上,杜佑反对传统儒学的“法先王”和汉儒的“非今是古”,认为“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汉隋大唐,“三代莫俦”。(16)在义利关系上,杜佑主张“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17)因而《通典》以“食货”为首,“食货”又以“田制”为先。在“正闰”关系上,司马光既反对汉儒以“五德终始”的神学观定“正闰”,也反对魏晋学者以现实政治需要定“正闰”,而提出“但据其功业之实而言之”(18)的原则,那就是统一政权为“正统”,割据时代无“正统”,而以上下相传承的政权的年号纪年。上述表明,在唐宋史家的观念世界里“圣人”的是非与史家个人的是非相互交融渗透,已经难分彼此了。
御用史学多产生于割据混战、政权对峙、民族矛盾尖锐的时代。因为这些时期政局动荡,人们的命运犹如朝露。政治格局、阶级关系和思想文化领域都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促使一些史家被迫放弃“圣”人的是非,甚至把个人的是非也隐蔽起来,和现实的统治者合作,为其统治的合法性提供理论依据,以求得存身或仕进。
古代的御用史学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此后,南宋时期和清朝前期仍有两度猖獗。主要表现在:(1)政权对峙时代“正闰”问题的确定。“曹魏指吴蜀为寇,北朝指东晋为僭”。(19)如西晋陈寿撰《三国志》正魏而伪蜀吴;东晋习凿齿撰《汉晋春秋》又正蜀而伪魏;北魏梁祚撰《魏国统》又以魏为“正统”,南宋时张、朱熹等修改《三国志》,以正蜀、伪魏为主要特征。这些看似学术论争都是现实政治在史学领域的折光。(2)政权禅代与更替环节上的人物史事的评价。“《齐史》称梁军为义兵”;“《隋书》又称唐兵为义兵”;“《晋史》党晋而不有魏,凡忠于魏者,目为叛臣”;“《齐史》党晋而不有宋,凡忠于宋者,目为逆党”。在政权更迭频繁的情况下,后朝为前朝修史时,总是站在本朝的立场上,凡忠于前朝的历史人物,不是“含冤九泉”就是“抱屈黄壤”。(20)清前期对明降臣的态度从优礼称颂到《贰臣传》的编定从而打入冷宫,更是御用史学的典型范例,褒贬人物的原则在儒家名教与现实政治需要之间摇摆不定。(3)政权对峙时期民族问题的处理。两晋南北朝时期,民族间仇杀、对立,并与其它矛盾交织在一起,反映到史学上,则南北互相攻讦,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如“魏收以元氏出于边裔,见侮诸华,遂高自标举,比桑乾于姬汉之国;曲加排抑,同建邺于蛮貊之邦。”(21)
在上述三种衡评标准指导下的史学活动及其成果,表现出若干明显的差异。“异端”史学以史家个人的是非为衡评标准,其史学活动以批判现实、改造社会、矫正世风为目的,因而采用据事直书的笔法。“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其成果是“保真度”最高的历史宝鉴,代表传统史学的最高成就。这是因为这些史家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天下为己任。他们的是非观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在当时条件下所能认识到的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因而以之认识历史现象所得出的结论往往经得住历史的检验。“正统”史学以“圣人”的是非为衡评标准,其史学活动以捍卫儒家道统、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为目的,因而往往采用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记事原则。但对一般历史现象还是据事直书的,所得出的历史结论和所完成的史学成果也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这是因为,所谓“圣人”的是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代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是把他们的统治要求抽象到伦理道德和历史哲学的高度,再反过来指导史学活动。这一标准不仅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而且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也具有相对合理性。我们不能因为它用伦理道德的单一维度衡量历史现象而没有把历史现象置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去考察就认为它是“反历史”的,否则我们也没有把这一衡评标准作为历史现象放到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去考察,我们也成了“反历史”的了。御用史学以现实政治需要为衡评标准,其史学活动以维护现实的统治秩序为目的,因而只要政治需要不惜曲笔回护甚至颠倒是非,这一奇特现象是古代史学上的赘,它所完成的史学成果的思想价值、史学价值都是可想而知的。因为御用史学的衡评标准反映现实统治者的个别利益,它不具备客观性和稳定性。但是,一些史家迫于政治高压表面上迎合现实政治的要求,而把个人的是非曲折迂回、含蓄婉转地表达出来,这是要求读者认真领会的。因而,御用史学、御用史家及其成果,也不能都当做糟粕摒弃,而应具体分析。
应当指出,上述三种衡评标准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在这一点上,三者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异端”史学对现实社会是挑剔的,但挑剔的目的不是推翻它,而是使它免于被推翻;“正统”史学对现实社会是宽容的,它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论证现实秩序的合理性从而使之绵延无穷;御用史学对现实社会是歌颂的,尽管这种歌颂是无原则的“短期行为”,但是,主观上也是想取得长期效应的。
注释:
①柴德赓:《关于资治通鉴》,载吴泽等编《中国史学史论集》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②(14)刘勰《文心雕龙·史传》。
③《北史·魏收传》。
④唐贤全:《论“太史公曰”的春秋笔法》,载《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辑刊》1982年第2期。
⑤顾炎武:《日知录》卷26。
⑥《史记·太史公自序》。
⑦《资治通鉴》卷105。
⑧⑨郑樵《通志·总序》。
⑩《汉书·司马迁传》。
(11)《史通·自叙》。
(12)见《刘知几的史学》,载《中国史学史论集》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13)梅国桢:《藏书序》。
(15)《新五代史·司天考序》。
(16)(17)《通典》卷31、《通典·总序》。
(18)《资治通鉴》卷69。
(19)《通志·总序》。
(20)以上引文均见《通志·总序》。
(21)《史通·曲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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