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协整与因果关系分析_竞技体育论文

国民收入、竞技体育与大众体育协整和因果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民收入论文,体育论文,大众论文,因果论文,竞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0X(2009)04-0013-06

修回日期:2009-01-27

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到2004年雅典奥运会以32枚金牌的骄人战绩排名第二,再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勇夺51金实现金牌第一,奖牌总数100枚第二的优异成绩,展现了中国竞技体育的长足进步和不菲实力。20世纪90年代奥运争光计划问世以来,我国就明确了以奥运会奖牌为核心的体育工作目标。因此发展竞技体育夺取金牌成为我国体育工作上的首要目标,纷纷加大对竞技体育的投入,通过金牌数量来体现体育的社会效益和国际影响。尽管“举国体制”能让我国体坛捷报频传、凯歌高奏,但它只是落后国家在较短时期内毕力攻坚以求在有限目标上实现“赶超”的有效武器,并不能带来竞技运动的普及和经济效益的增长,在普通民众心目中竞技体育依然只是少数精英的特权与专利。据报道,2006年9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表明,近年来,中国6~22岁学生的肺活量、速度、爆发力、力量、耐力等体能素质持续下降;近视率、肥胖率却不断攀升。同时,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第二次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指出,中国成年人因体力活动减少和营养过剩出现身体素质下降,肥胖率上升等问题。这些数据表明,现在中国只是金牌大国,并非体育大国。和美国、俄罗斯等体育大国相比,我们无论在体育大众普及程度还是国民体质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1-3]。

1979年至200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实际增长9.8%,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2360美元。学者认为恩格尔系数在40%以下体育消费才有可能在消费需求中明显活跃起来,体育消费水平才能进一步得到提高,2006年在我国农村的恩格尔系数在43%,城镇为35%,人们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赋予体育更多的政治含义,提高国民素质和“体育回归大众”的呼声逐渐成为主旋律。在这种情形下,实行了50多年的举国体制,在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也受到人们的质疑。正如现代奥运会创始人顾拜旦所说:“体育为大众”。民众更广泛地参与体育活动,不仅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和内涵,还是衡量一个国家体育是否兴旺发达的标准。我们为竞技体育的成就欢呼雀跃,更期待这辉煌的成就加速推动中国大众体育的发展,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平稳过渡。那么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究竟有什么关系[4]?竞技体育对大众体育有什么影响?收入的提高对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有什么影响?本文将予以探讨。

1 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两种观点:提高普及说和相对独立说

多年来,关于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关系的研究一直没有中断过,并形成“提高普及说”和“相对独立说”两种观点。竞技体育是人类为发挥自身潜力,以他人或自然障碍物为挑战对象,以体验娱乐丰富文化生活为目的,以训练和竞赛为主要手段的一种身体娱乐文化,具有娱乐功能、教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等社会的稳定发挥特有功能。群众体育是指人们在余暇时间里自愿参加的,以健身、健美、医疗、消遣、娱乐和社交为目的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具有活动目的的非竞争性、活动形式的灵活性、参与主体广泛以及参与时间业余性的基本特点,同时也具有健身功能、娱乐功能、社会功能以及教育功能等。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在结构和功能上具有相通的方面,都属于身体活动范畴,但是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在结构和功能上也存在明显差别,突出表现为是否强调竞争性。

“提高普及说”首先将体育事业看作是由提高和普及两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谓提高就是“培养少数优秀运动队伍”,所谓普及就是“开展群众性业余体育运动”,认为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具体表现为普及、提高、再普及、再提高的过程。任海从体育分化角度提出了竞技体育与大众体育的“互补关系”学说,认为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是体育高度分化的结果,两者同质异形、相互依存、功能互补。互补关系存在的理论基础在于,两者具有相同的手段和目标:身体活动和人的全面发展,包括四个方面体育发展的互补、体育需要的互补、体育教育的互补和体育道德的互补。

“相对独立说”以上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的“真义体育”思想为逻辑起点,认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竞技体育本质上是一种娱乐活动,竞技运动的本质是夺标,而要夺标尤其是精英性竞技运动的夺标往往需要运动员付出一定程度的健康损失作为代价,而这恰恰是违背体育宗旨的。我国的竞技运动之所以能够“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其根本原因恰恰是我们的决策者没有把高水平竞技运动建立在以健身为主体的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基础之上,而是重视了各类学校运动队、各级体校运动队、省市运动队的竞技教育和竞技科学研究的结果,是我们采取了竞技运动优先发展的战略,是我们建立了富有成效的发展竞技运动的“举国体制”的原因。裴立新等人认为“举国体制”破坏了竞技体育按照娱乐规律而自发组织和发展的条件,竞技体育提高不是必然带动群众体育普及,群众体育普及也不必然促进竞技体育提高,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子系统”,具有各自的普及与提高的任务,而且各自受到不同社会经济环境及人体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同时也认为,竞技运动具有政治、经济、教育以及带动群众体育普及等一系列潜功能,有条件地通过国家管理的形式,发挥竞技体育潜在功能和价值,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大众体育的发展并非不可取。裴立新等人从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视角出发,提出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相互取予”的关系理论框架。“相互取予”就是肯定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是体育系统中两个相互独立的子系统,同时认为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邻近的部分存在着功能的“相互取予”关系,有着正反馈影响。

那么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关系是如“提高普及说”那样存在普及、提高、再普及、再提高的过程;还是如“相对独立说”那样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存在二元对立性?还是它们之间存在着正反馈的关系?本论文就用实际数据对此进行验证。

2 数据来源和方法

在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所选用的指标上,对于竞技体育可获得性指标来说来说,可以选用获得的奖牌数、运动员数、运动健将和等级运动数,大众体育的指标可以选用达标人数、县级及以上运动会次数和参加运动会的人员数。从统计年鉴上来看,运动健将这个指标2004年以后就没有统计,等级运动员数2003年以后也没有统计,只有运动员人数和奖牌数的数据比较完整。但本文认为选等级运动员数作为竞技体育的指标更好,因为不是每个运动员都能获得奖牌,一般来说获得奖牌越多,这个方面运动员的数量也会越多,花费也越多,这个指标更能反映竞技体育的情况。在现有的大众体育活动中,只有体育锻炼达标人数和县级运动会的次数的数据比较完整,而参加运动会的人员数2003年以后没有统计。无论是大众体育还是竞技体育,都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有关,尤其在我国由温饱水平达到小康水平,这个方面的影响更为巨大。由于本论文的目标是讨论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关系,所以可以将人均收入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到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分析之中。本文将采用常用的协整理论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来论述竞技体育与大众体育之间的关系。这些指标的数据均选自1985到2006年对应的《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

协整是对非平稳变量长期均衡关系的统计描述,非平稳变量间存在的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称作协整关系。虽然变量经常会离开均衡点,但内在的均衡机制将不断地消除偏差,以维持这种均衡关系。协整检验的意义是:对于两个具有各自长期波动规律的变量,如果它们之间是协整的,则它们之间存在一个长期的均衡关系。在本文中,协整检验的目的是检验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是否存在长期相互影响,为下一步确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作准备。用Granger Causality的因果关系检验法研究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因果关系。Granger Causality因果关系检验法的基本思想是:如果X的变化引起Y的变化,则X应该有助于预测Y,即在Y关于Y过去值的回归中,增加X的过去值作为独立变量应当显著的增加回归模型的方差解释能力。

3 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协整分析

协整理论告诉我们,要检验时间序列变量相关且具有因果关系,必须保证时间序列是平稳的。而且如果存在协整,必须保证时间序列数据有单位根,如果不能保证所用的时间序列有单位根,所用样本数据建立回归模型,会产生“虚假回归”的结果。因此,我们没有直接根据样本数据建立回归方程。因此,本文首先对运动员数、达标人数和县及县以上运动会次数(分别用ATH、NP和NSC)单位根检验,采用Dickry-Fuller的ADF检验方法,对变量及其一阶单位根检验,检验的结果如结果如表1所示。

对运动员数(ATH)、国家体育锻炼达标人数(NP)、县及县以上运动会次数(NSC)和人均个人可支配共收入(CDI),进行单位根检验,表明它们的时间序列有单位根,也就是非平稳的时间序列。对于它们的一阶差分检验,一阶差分后的序列是平稳序列(CDI的二阶差分是平稳序列),符合协整检验的前提。

协整是对非平稳变量长期影响关系的统计描述,非平稳经济变量间存在的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称作协整关系。虽然经济变量经常会离开均衡点,但内在的均衡机制将不断地消除偏差,以维持这种均衡关系。协整检验的意义是:对于几个具有各自长期波动规律的变量,如果它们之间是协整的,则它们之间存在一个长期的均衡关系。在本文中,分别对ATH、NP、CDI和ATH、CDI、NSC进行协整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对运动员数、达标人数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协整检验可得出具有长期均衡关系,而运动员数、县及县以上运动会次数不能通过协整检验,没有长期均衡关系。这说明县及县以上运动会次数和个人可支配收入没有关系,实际的原因可能是这些运动会是按例行的规矩举办的,比如高校的运动会一年或者两年举行一次,这样就表现出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不会对召开这些运动会产生影响,同样作为竞技体育指标的运动员数也不会产生影响,因为我国举国体制的竞技体育是通过参加国际比赛,赢得金牌或奖牌数量来体现体育的社会效益和国际影响,增加全民的自信和自豪感,国内只有很少的体育赛事和这些运动员有关系。标准化之后的协整等式如(1)式。

CointEql:ATH=23460.45-1.339 NP+79.160 CDI(1)

由(1)式可得出:运动员数和达标人数长期均衡是负相关关系,运动员数每增加一个人,就导致达标人数降低1.3万人,实证结果否定了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的互补说,也否定了独立说。它们之间有关系,但是是负相关,而不是正反馈关系。这可以解释为由于举国体制的竞技体育导致对大众体育经费的挤占,我们国家的体育建设主要集中在大型的体育设施,体育馆建设上,而实际的更加贴近人们生活的体育健身设施却很少,从而对大众体育的投入不足。本来,由于收入的增加,无论是大众体育还是竞技体育的投入都会增加,从协整的结果可以判断,竞技体育的投入是大大增加了,而大众体育的投入结果是减少了,以前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都有一定量的体育锻炼设施如篮球场,但现在企业是很难见到了,一般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才有,可能总量和人均大众体育的投入都减少了,最有可能的是总量增加了而人均投入减少了,也就说明了竞技体育对大众体育有很强的挤出效应。

运动员数、达标人数和个人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是这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怎样?运动员数是达标人数的原因还是结果?个人可支配收入是达标人数的原因还是结果?这就需要对三者之间两两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验证(表3)。

由于Granger因果检验对于滞后期数比较敏感,所以对于三个变量之间的两两的因果关系检验选取了1到4的滞后期数。从运动员数和达标人数因果关系看:运动员数不是达标人数的原因在1到4期的滞后期数中都被拒绝,也就是说运动员数是达标人数的原因,结合协整分析的结果,是因为运动员人数的增加导致了对达标人数的负影响,对大众体育的投入有着挤出效应;相反达标人数是运动员数的原因只有在3和4期的滞后期数中接受,而在1和2期的滞后期数中拒绝,说明达标人数的增加不是运动员数增加的原因,也就是说大众体育水平的提高对于竞技体育没有什么影响。从运动员数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因果关系来看: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不是运动员数增加的原因在1到4期的滞后期数中都被拒绝,也就是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是运动员数增加的原因,由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和国家财政收入的提高还有很强的正向关系,这恰恰验证了举国体制投入是竞技体育提高的原因;而运动员数的增加不是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的原因在1到4期的滞后期数中都被接受,这说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不是因为竞技体育的提高导致的,而是由别的原因导致的,这符合我们通常的认识。从个人可支配收入和达标人数的关系来看:个人可支配收入不是达标人数的提高的原因在1和4期的滞后期数被接受,而在2和3期的滞后期数中被拒绝,说明个人可支配收入提高是达标人数的增加的原因的关系不确定,也就是说收入的提高对大众体育的影响不确定。我们通常认为,随着收入的提高,人们更加关心自己的身体,也更加乐意参加体育锻炼,使自己的身体素质增强,但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要锻炼身体一是需要闲暇的时间,另外还需要场地,对于很多高收入阶层来说,没有多少时间来锻炼,对于中、低收入阶层来说需要免费的体育设施,在很多城市免费的体育设施是越来越缺乏的,这就导致了虽然收入提高了,大众体育锻炼却没有明显增加。达标人数的增加不是个人可支配收入提高的原因在1到4期的滞后期数都得到接受,说明大众体育素质的增强并没有给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带来帮助。达标人数的增加说明大众身体较好,在人力资本理论中,身体素质的好坏影响人力资本的高低,大众的身体素质提高就意味着人力资本的增加,人力资本的增加会提高生产效率,也就会提高个人收入,但实证结果不能明显体现这个关系,有可能是这个原因:我国的经济效率的提高还是较低层次的,还没有达到由于身体素质的增强导致人力资本提高的阶段。

4 结语

总之,对于运动员达标人数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协整和因果关系分析,可以得到竞技体育的提高没有导致大众体育水平的提高,对大众体育的提高是负面的影响;国家经济的增强提高了竞技体育的水平,验证了举国体制的有效性,但竞技体育水平的增强没有提高国家经济实力,说明了以竞技体育为核心的体育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很弱的;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对大众体育没有明显的影响,而大众身体素质的提高同样没有表现为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

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因运动不足、营养过剩及生活环境恶化等问题威胁着国民的身心健康,增进国民健康和体魄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作为体育的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应将“竞技体育优先”转变到“大众体育优先”的轨道。要不断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各级学校体育事业的投人,促进和扶持基础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开展针对大众体育的科学研究,加强对大众竞技运动的科学指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开展大众运动的文化氛围。

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两者遵循不同的发展规律,大众体育以增强体质为目标,而竞技体育是以夺标为目标,不可以将两者的发展水平相比较,更不能把竞技运动的发展建立在所谓学校体育或者群众体育的高度发展上。可以建立这种基本的机制:在全国建立自上而下的各种运动项目协会和运动俱乐部,由中国竞技运动委员会(政府宏观管理机构)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与国际奥委会对口,社会团体)专门负责竞技运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另外成立“中国体育联合会”(与国际体育联合会对口)与教育部共同实施以健身为目标的体育。我国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要有自身的普及,也即应建立自己的群众基础,政府应把主要精力用于扶持与支持基层竞技运动,同时应逐步将职业性竞技社会化、产业化,让他们走自我发展的道路。

我国体育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产值不高,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市场化程度低,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开发力度不够大,尤其竞技体育没有获得应有的效益,而竞技体育又是体育产业的重点[5]。必须大力培育、开发竞技体育市场,完善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体育消费水平,选择适合本地区体育消费市场要求的体育产业和体育产品作为扶持对象,因地制宜地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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