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的历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命题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康德之前, 哲学的发展曾使两个问题成为特别突出的——感官知觉问题和判断问题。”〔1〕前者涉及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后者则与主词和谓词的不同关系,亦即“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分有关。对后一个问题的回答关系到知识的客观必然性问题,关系到真理的标准问题,因而一直是笛卡尔以来,以认识论为重点的西方哲学关注的焦点之一。所以,对“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分问题,作一简要的历史考察,揭示其来龙去脉,是很有意义的。
一、笛卡尔:区分“先天—分析”与“后天—综合”
笛卡尔是大陆唯理论者。他指出认识论的研究首先必须划分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人类的心智世界),前者不是知识本身,后者才提供知识。他认为,思维认识事物是通过形成观念的形式进行的,知识的真理也就是观念的真理,观念的真假在于其与事物相符与否。按有无真假之别,笛卡尔区分了描述议论和评价议论,同时肯定前者具有认识功能。他还指出,“我们达到事物的真理是通过双重途径的:一是通过经验,二是通过演绎”〔2〕,但只有演绎才是真正可靠的。
笛卡尔继承了12世纪出现的所谓的“证明的区分”的思想,区别了分析的证明(即从原因进行的证明)和综合的证明,指出前一种证明是先天的,后一种证明是后天的,因此,将“分析”和“先天”、“综合”和“后天”分别联结起来并作了区分。笛卡尔虽然未能明确而完整地提出命题区分的问题,但他的讨论仍然为后人”提示了一个努力的方向。
二、洛克:区分“教益命题”和“无聊命题”
继笛卡尔之后,洛克对认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康德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和书信中曾多次提到洛克有对命题进行区分的迹象。洛克继承了经验论的传统,反对笛卡尔的“天赋观念”,提出了“白板说”,认为观念来自后天的经验。他对普遍命题的确实性和概然性进行了讨论,认为知识的真理性只在于前者,而其确实性则基于普遍命题对概念间“必然联系”的把握。概然性普遍命题是建立在“貌似恒常不变的观念关系”之上的。
洛克区分了教益命题(instructive proposition)和无聊命题(trifling proposition)。他认为确实的普遍命题包括教益命题和无聊命题,其中教益命题才是“真正的知识”。他说:“语词的真理又分为两层,它或则是纯粹口头的,琐屑的,或则是实在的,能启发人的。”〔3〕无聊的命题也包括两类:一是表示同一性的那些命题, 二是以类来作为种的谓词的各种命题,即谓词包含在主词之中的命题,也称“空言命题”。洛克认为无聊命题“虽有确实性,不过那种确实性只是口头的,并不能启发人们”。〔4〕
在洛克那里,表达“观念间恒常不变关系”的命题是后天的,有经验来源的,但在形式上它是莱布尼茨和康德的“先天命题”的起点,所谓“教益命题”实即康德的“先天综合命题”的先声,但康德曾表示洛克作的区分是混淆不清的。“无聊命题”预示了“先天命题”和数理逻辑中的重言式。洛克虽然认识到这类命题本身的缺陷,即不能增加新知识,但也过分贬低了它的认识功能。艾耶尔在《语言、真理与逻辑》一书中就强调分析命题具有启发作用。洛克对命题的区分,直接为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作了准备。
三、莱布尼茨:区分“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
莱布尼茨和笛卡尔一样主张天赋观念论。他对命题的区分构成了命题区分过程的重要一环。他进一步将“证明论”的“先天—后天”区分,改造为所谓“基础的”区分,把先天和超验、后天和经验对应地联系起来。由此出发,他把洛克的“观念间关系”的确实普遍命题区分为“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
莱布尼茨以精确的逻辑术语取代洛克的“确实性”这种模糊的规定,去把握命题的真理性。他认为,“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真理,这种必然真理由逻辑的同一律和矛盾律来保证,因而具有逻辑必然性;“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真理,是非逻辑必然真的命题,它的对立面是可能的,不符合矛盾律。两种真理的差异还在于,“推理的真理”的命题是谓词包含在主词之中的,而在“事实的真理”的命题中,谓词不包含在主词里。莱布尼茨的这一区分,实际上把笛卡尔的“分析—综合”的区分从“证明论”的狭隘范围中解放出来了,比较明确地具有了区分“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思想。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莱布尼茨通过僧侣主义而将其“天赋观念”的先天论贯彻于“事实的真理”之中,表现出他和康德之间的界线,也体现了他的理论的内在矛盾性。他认为,万物都有一个“完全概念”,这种概念只有上帝才有,事实真理只是对于人类而言是偶然真理,由于“完全概念”,任何事实真理也都是谓词包含在主词之中的,所以,任何事物都是可以解释的。他提出,任何存在的事实和命题都是有充足理由的,这就是著名的“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是他为事实真理制定的原理,用以确定独立的实体之间的必然关系。这样,在莱布尼茨那里,一切真命题都是谓词包含在主词之中的,而康德只承认分析命题是谓词包含在主词之中的。莱布尼茨认为,逻辑必然真命题和非逻辑必然真命题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包含关系可以在有限步骤中加以证明,后者的证明需要无限的步骤,但这种差别在上帝那里消失了,对上帝来说事实真理同样具有必然性。莱布尼茨的“充足理由律”对于康德提出“先天综合判断”是有启发的,他们都是为知识的进步寻找必然性根据。事实上,“完全概念”的思想在神秘的背景里,已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思维可以把握事物的必然性、规律性的奥秘。
四、休谟:区分“观念关系”命题和“事实情况”命题
康德自认是休谟的提示打破了他的教条主义迷梦,可见休谟曾给予康德很大的影响,这也包括命题区分的问题。莱布尼茨在唯理论方向上发展了洛克的思想,而休谟则继承了洛克的经验主义。休谟从经验主义方向进一步改造了“教益命题”和“无聊命题”的区分,提出区分“观念关系”命题和“事实情况”命题,朝着最终由康德确立的“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前进了一大步,成为康德的直接前驱。
休谟认为,“观念关系”命题是超验的、先天的,“只凭思想作用”就可发现这种命题是确实的,而这种确实性是一种直观的或证明的确实性。这揭示了洛克所说的确实性和必然性的实质,即逻辑证明性。然而,这与莱布尼茨及康德所表明的“谓词包含于主词之中”的严格分析性,还有一定距离。他还指出,关于事实情况的命题是经验的,没有普遍必然性,其反面是可能的。这里,他又否定了洛克关于包含事实内容的“教益命题”的确实性,也反对了莱布尼茨关于“事实的真理”由“完全概念”保证的思想。
休谟认为,一切知识都来自经验,经验知识是对知觉间因果联系的认识的结果,而因果联系则基于人们的习惯性联想。由此证明了知识只有主观的必然性,从而否定了知识的客观可靠性基础,在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震动。康德进行批判的一个动因就是要对休谟进行回击。康德认为,休谟既然主张因果公理是综合的,要取得有效性,就只能是先验的,因而“先天的综合判断”必须是可能的,否则形而上学就不可能存在。康德认为休谟未能将其问题普遍化,不然休谟也可能认识到数学含有先天综合判断,而达到与他一致的结论。可见,休谟“是一个提出问题的人,不是解决问题的人”〔5〕。
五、康德:区分“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
康德综合了大陆唯理论和英国经验论这两条认识论路线,为古典自然科学提供了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他认为,应区分经验和纯粹知性即思维在认识中的贡献,经验是知识的来源和质料,是形成后天知识的基础;纯粹知性是认识的能力,产生先天知识,整个关于经验的知识就是由这两者结合而成的。康德受休谟、莱布尼茨启发,同时吸收了洛克关于命题区分的思想,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这两个概念,确立了两者的区别。
首先,根据判断的内容,康德指出:“各种判断,无论按其来源以及其逻辑形式如何,都按其内容而有所不同。按其内容,它们或者仅仅是解释性的,对知识的内容毫无增加;或者是扩展性的,对已有的知识有所增加。前者可以称之为分析判断,后者可以称之为综合判断。”〔6〕这也就是说,根据判断对知识的内容是否有所增加, 可把判断分为“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接着,结合判断形式,康德指出,任何知识都是通过逻辑判断来表现的。他按主谓词的结构去把握判断,认为“分析判断在谓项里面说到的实际上没有不是在主项的概念里面想到过的”〔7〕。 分析判断因此被定义为谓词包含于主词之中的命题,它的谓词对主词的概念毫无增益,只是把主词的概念分解成若干概念,故可称为“说明的判断”(Erlauterungsurtheil)。 分析判断是主体通过分析某物的概念,找出其谓词而得到的,所以称为“分析的”。构成分析判断,无需越出概念之外,亦即不必诉诸经验的证明,因而是先天的。分析判断直接依照矛盾律从概念演绎出谓词,也就具有逻辑必然性。在综合判断中,谓词概念是主词概念所“绝未含有的”,通过分析也不能从主词概念中演绎出来。例如“‘某些物体是有重量的’这一命题却在它的谓项里面包含了物体的一般概念里所没有实际想到的东西”〔8〕,所以综合判断也被称为“扩大的判断”(Erweiterungsurtheil)。 称之为“综合的”,是因为它是通过把谓词加于主词的概念之上形成的,而谓词所以能同主词综合又依据经验,综合判断因此不存在普遍必然性,而只有偶然的真理性。康德不仅提出“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而且认为有经过纯粹理智和纯粹理性综合统一感觉材料而形成的“先天综合判断”。先天综合判断是康德区分命题的目的所在,也是他的批判所要达到的一个目标。康德认为,经验论者和唯理论者正因为不知道先天综合判断,所以都无法正确说明科学知识的含义和构成问题。
显然,在康德的区分中,“分析”和“先天”已经开始分离,“分析判断”不能等同于“先天判断”。虽说所有的“分析判断”都是“先天判断”,具有普遍必然性,但“先天判断”则不一定是“分析判断”,“先天综合判断”既扩充了内容,而主词和谓词之间又有必然联系。“数学命题都是综合的,永远不能,也不应该通过概念的解析(也就是,通过分析)来得到”〔9〕, 这一思想连同“先天综合判断”受到了逻辑实证主义者的批判,但他割断“分析”与“先天”、“综合”与“后天”之间的纽带,是克里普克区分命题的思想之前奏。
可以看出,在康德对判断的区分中,“经验的和先验的两者之间的区别,不能作为划分两种知识的区别(有如康德在其早期学说中,而且有时也在其晚期学说中所认为的那样),这两者是不可分割地被包含在一切知识里面的”〔10〕。还值得注意的是,康德认为“经验的判断”与“经验判断”是不同的,前者指感觉经验的材料,没有普遍必然性,后者是知性形式同感觉材料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普遍必然性,“先天综合判断”就属于“经验判断”。这是与康德关于命题区分的思想相联系的、有别于其他学派的看法。
六、逻辑实证主义者:区分“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
逻辑实证主义者同康德之间的不同,不在于“命题”和“判断”的区别上,其实康德也常将“命题”和“判断”混同使用,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在于内容上。“康德并不是反对形上学,也不是要取消形上学。他是从休谟的经验主义中,救出了形而上学。……他对于科学算学的理论,都是对于科学算学的有效性,加以限制;为形上学的对象,留一地步。”〔11〕而逻辑实证主义则主张取消形而上学,认为哲学应该只是为科学作命题的澄清的活动,这一目的是通过命题的区分来达到的。因此,自1884年弗雷格在《算术基础》一书中提出了“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以后,这种区分就逐渐成为分析哲学的主要基石之一。
逻辑实证主义者首先区别了逻辑真理和经验真理。卡尔纳普说:“哲学家们常常区分两类真理:某些陈述的真理性是逻辑的、必然的,根据意义而定的,另一些陈述的真理性是经验的、偶然的,取决于世界上的事实的。”〔12〕即是说,所谓逻辑真理,就是那些符合逻辑规则的逻辑陈述,它们并不表述经验事实,只表述符号之间的逻辑句法关系,因而是必然的;经验真理则是或然真理,它的表达是获得经验(观察或实验)证实的经验命题或事实命题。与此相联系,他们把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截然分开,认为逻辑真理是由分析命题表述的,经验真理是由综合命题表述的。罗素和维特根斯坦都认为,在数学逻辑命题和事实命题之间存在着一条明显的界线。石里克也说:“把判断分为分析的和综合的,这种划分十分精确,而且是客观地有效的,它不依赖于作出判断的人的主观看法,也不依赖于这个人的理解方式。”〔13〕
逻辑实证主义者虽然接受了康德所作的区分,但在实质上是有差别的。康德是要为形而上学留地盘,努力寻找人类知识的普遍性与经验内容相结合这一问题的答案。他找到的是先天综合判断。逻辑实证主义者则依据意义的可证实性原则,使综合命题在经验的基础上获得真理性。除了逻辑的分析命题,他们反对任何超验的形而上学命题。他们强调哲学的逻辑分析功能。因此,逻辑实证主义者在对待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态度上是与前人不同的。他们在科学繁荣的时代,更信赖科学的可靠性,重新抬高了经验的地位,赋予科学知识有别于逻辑真理性的事实真理性。
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命题的逻辑分析,他们批评康德对命题的区分是不精确的。艾耶尔指出,康德在论证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分时,使用了两个不同标准。“7+5=12”之所以是综合的,靠的是心理学的标准,因为“7+5”的主观内涵不包括“12”的主观内涵;而“一切物体是广延的”成为分析判断,只依据矛盾律,这是逻辑的标准。这样,可能使得一个命题按康德的一个标准是分析的,按另一个标准则又是综合的。因此,他说:“我们能够保存康德区分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逻辑意义,而在同时避免那些损害康德实际说明这种区别的混乱。如果我们这样做的话:当一个命题的效准依据于它所包括的那些符号的定义,我们称之为分析命题,当一个命题的效准取决于经验事实,我们称之为综合命题。”〔14〕对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他们同样予以驳斥。石里克和赖欣巴哈都曾指出,康德所依赖的欧氏几何和牛顿的引力理论都随着非欧几何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出现而失去了绝对可靠性,因此,康德的时空观是错误的。康德的先天直观形式受到驳斥,先天综合判断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
七、蒯因:对“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区分的批判
逻辑实证主义者刚刚取消了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不料自己对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分就开始受到有力的批判。这个批判首先来自哈佛的蒯因。蒯因从否定分析性着手,对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进行反驳,引起人们对命题区分的合理性的怀疑,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波。
蒯因认为:分析性的根据在于它的永真性,即可免于修正,但是,实际上这不是绝对的,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都有修正免疫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因为分析命题所依据的前提最终也需要经验基础;另外,这种分析性的确立,有赖于同义性和互换性,但同义性是在预设了分析性的前提之后才出现的,因此陷入了恶性循环,而互换性又需一定条件才能成立,无条件的使用不能避免矛盾。在蒯因的论证里,处处体现了他的整体论和语句意义具有不确定性的思想。蒯因说:“尽管有这一切先天的合理性,恰好未曾划出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之间的分界线。认为有这样一条界线可划,这是经验论者的一个并非来自经验的教条,一个形而上学的信条。”〔15〕蒯因自称是物理主义的唯物主义一元论者,他认为,“必然的东西没有其他方法来认识”,“一切知识或多或少是经验的”。〔16〕蒯因的批判,对于恢复形而上学具有积极意义,在逻辑实证主义者中间引起了巨大震动。怀特(M·G·White)在《分析的和综合的:站不住脚的二元论》一文中,也批驳了“分析的”和“综合的”命题区分。但是,卡尔纳普、艾耶尔、费格尔等人并不赞成这种看法,他们提出“意义公设”等方法,极力修补这个漏洞。日常语言学派的斯特劳森和格赖斯也认为,“没有这样一种区分的说法是荒谬的,甚至是无意义的”〔17〕。尽管如此,蒯因的批判还是在命题区分的道路上设下了一道障碍,至今没有令人满意的突破。
八、克里普克:提出“先验偶然命题”和“后验必然命题”
虽然都强调对事物本质的后天性认识,但与蒯因不同,克里普克朝另一个方向发展了命题区分思想。康德以后的许多哲学家都认为必然的、先验的和分析的是一致的,偶然的、后验的和综合的是一致的。克里普克一方面继承了康德以来的一个传统观点,即认为分析命题是必然的、先验的,另一方面却又强调了“必然的”和“先验的”这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不相同的,不可替代使用。因此,必然命题不一定都是先验命题;反之,先验命题也不一定都是必然命题。他认为,与“必然的”有关的问题是形而上学的问题,而“先验的”则是一个认识论概念。在此基础上,克里普克既打破了必然、先验和分析的固定联系,也打破了偶然、后验和综合的牢固连锁,进一步提出存在着“后验必然命题”和“先验偶然命题”。对于后验必然命题,他着重从专名的同一性和理论的同一性这两个方面加以论证。他举例说“长庚星就是启明星”、“热是分子运动”都属于后验必然命题。至于先验的偶然命题,他把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一书中关于标准米尺的论述当作例子,论证它的存在。我们不清楚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对克里普克提出“先验的偶然判断”,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但显而易见,康德在原先分离的“先验的”与“综合的”两者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而克里普克则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思想。康德只承认先天分析判断、先天综合判断和后天综合判断,而不承认有“先天偶然判断”和“后天必然判断”。而克里普克则先破后立,首先将先验性和必然性、后验性和偶然性分开,然后提出“先验偶然命题”和“后验必然命题”,强调通过经验获得知识必然性的可能,肯定了经验科学中存在着必然真理。在这一方面克里普克比逻辑实证主义者进了一步,但他依然没有充分认识到实践在认识真理过程中的作用,没有能够指出所谓“先天”的知识是不存在的。事实上,“米尺的规定”这种先验性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先天性了,它只是一种纯粹的主观约定。
克里普克提出“后验必然命题”和“先验偶然命题”,引起了当代哲学界持续的热烈讨论,有支持的、有怀疑的、有反对的,但他毕竟指出了命题区分的一种新思路,是哲学史的一种逻辑发展。
康德对“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分是同他的本体论(自由学说)相联系的,但在分析哲学中,尽管他们对命题区分的深入考察有助于科学命题的澄清,但其消极的一面是使这种学说演变成机械的技术性分析。这造成逻辑实证主义者的不断转向和必然随之而来的逻辑实证主义思潮的衰落。放弃对两者进行区分,蒯因认为“一个后果就是模糊了玄想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假定分界线,另一个后果就是转向实用主义”。〔18〕蒯因已开始与实用主义思想结合,此后在美国更兴起了新实用主义思潮,至今方兴未艾,使关于命题区分的考察纳入了随时代发展的新思潮之中。
九、辩证逻辑学派:分析与综合的统一
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分还存在吗?如果存在,应该在何种意义上区分它们?这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有待更深入探讨的问题。在考察了蒯因和克里普克的观点之后,重新审视辩证逻辑学派的见解,也许有助于人们克服片面性,走出困境。
黑格尔、恩格斯都曾对判断的主谓项做过辩证的分析。恩格斯指出:“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性,这一事实在每一个命题中都表现出来,在这里述语是必须和主语不同的。百合花是一种植物,玫瑰花是红的,这里不论是在主语中或是在述语中,总有点什么东西是述语或主语所包括不了的(黑格尔,第6卷第231页)。与自身的同一,从一开始起就必须有与一切别的东西的差异作为补充,这是不言而喻的。”〔19〕在恩格斯看来,每一判断的主项和谓项都既是同一的,又是有差异的。就二者同一而言,判断的谓项没有为主项增添新内容,因而是分析判断;就二者之间存在着差异而言,谓项又为主项增添了新内容,因而判断又是综合的。所以,任何一个判断都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
黑格尔认为,“绝对的认识方法完全单独地在其开始的普遍的东西里,找到它们以后的规定,……这个方法便是分析的——但当它的对象被直接规定为单纯的、普遍的东西,……而显露自身为一个他物时,这个方法又同样是综合的。……这个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判断的环节,通过它,那开始的普遍的东西从自身中把自身规定为自己的他物,它应该叫做辩证法的环节”〔20〕。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概念的规定是概念因内在否定性而从自身分离出来的,由此形成的判断便是分析判断。但是,从概念中分离出来的规定又是概念的“他物”,因而又为概念增添了新的内容,由此形成的判断就是综合判断。在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一个判断“有是无”中,“无”这个规定是通过对“纯有”的内涵的分析而获得的(“纯有”只是“有”,没有任何规定性,因而是“无”),所以“有是无”是一个分析判断。但“无”又是“有”的“他物”,它与“有”不仅有差异,而且是对立的,因而又为“有”增添了新内容,所以,“有是无”又是综合判断。黑格尔认为,在逻辑学中概念的“进展就是将理念的内容发挥成判断”,“这种进展也同样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21〕。这也就是说,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每一个判断都是分析与综合的统一。这种既承认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的相对区别,又把它们统一起来的辩证逻辑思维方式,对于后人(除马克思主义者外)考察这一问题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深思、又令人遗憾的现象。
恩格斯继承了黑格尔的上述思想,这已如前述。列宁在阅读黑格尔的《小逻辑》和《逻辑学》时也摘录了黑格尔的上述观点和其他的一些有关论述,还做了评论和发挥,并指示后继者研究《资本论》逻辑。〔22〕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他也从个别与一般的角度对一些最简单的命题,如“树叶是绿的”、“哈巴狗是狗”,做了分析,描述了作为个别的主项与作为一般的谓项之间的同一与差异或对立。〔23〕这与黑格尔在《逻辑学》的“判断论”中对各种判断的分析,在方法上是一致的。这种从个别与一般的角度对主谓项关系做对立同一的辩证分析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考察命题区分的基本方法,它也许可为这个问题的研究带来生机。而蒯因对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绝对区分的否定,以及克里普克企图把各类命题统一起来的努力,已显示出命题区分过程中由分而合的势头。
注释:
〔1〕〔10〕诺曼·康蒲·斯密:《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解义》,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97、78页。
〔2〕笛卡尔:《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商务印书馆1991 年版,第6页。
〔3〕北大哲学系外哲史研究室编:《16~17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445页。
〔4〕洛克:《人类理解论》下册,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09页。
〔5〕《金岳霖学术论文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9页。
〔6〕〔7〕〔8〕〔9〕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8、18、19、23页。
〔11〕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五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9页。
〔12〕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83页。
〔13〕〔17〕转引自涂纪亮:《英美语言哲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05、309页。
〔14〕艾耶尔:《语言、真理与逻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85页。
〔15〕〔18〕洪谦主编:《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册,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696、680页。
〔16〕[美] J·丹西:《当代认识论导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2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37—538页。
〔20〕〔21〕黑格尔:《逻辑学》下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 537页。
〔22〕详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7—238、257、357页。
〔23〕详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409—4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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