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对文艺学学科建设的一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艺学论文,学科建设论文,唯物主义论文,直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和首要观点──实践,全面引入文艺学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文学活动包含了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法;多角度认识文学活动是必要和可能的,人道主义是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坚持实践的观点,有利于科学认识文学的本质;有利于形成许多同样站得住脚的文艺学理论体系,并构成相互间的互补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文学活动“建设人、提升人”的社会功能。
关键词 实践 直观的唯物主义 人道主义 文艺学
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文艺学教材与关于文学活动中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法,关于多角度认识文学活动,关于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等问题的阐述,或显得薄弱,或极少涉及,或几经讨论仍裹足不前。这种现象,如从学科的哲学基础上考察,不能不说是受了直观的唯物主义的影响。为了推动文艺学学科建设,我们应下决心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把我国文艺学坚定地奠基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上。
一
直观的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称谓。在被恩格斯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①马克思对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即由于不了解实践的意义而导致单纯的直观的批评,是对人类哲学史的科学总结,它不仅击中了旧唯物主义的要害,而且也击中了唯心主义的要害。因为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主体的“能动的方面”,也是由于“不知道真正现实地、感性活动本身”②所致。而更其重要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他的哲学的核心范畴和首要观点:实践。实践是“人类感性的活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③如果我们从整体上思考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就不会把实践仅仅作为认识论的范畴。马克思在论述生产实践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论述人化自然的形成与发展,在论述主客体相互作用辩证法等重大问题时,“实践”,实际上也是历史观、自然观和辩证法的范畴。只有把实践当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我们才能深刻理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④这句话的深刻内涵,才能真切体会“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寓意。
实践作为“人类感性的活动”本身,就是由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构成的。相互作用是一种共时相向的对象化运动,它意味着:
(一)不是抽象地、孤立地承认并尊重事物的客观性,而是把事物置于人的实践活动来考察。我们说事物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那是就事物的存在而言;至于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虽与其存在有着内在的联系,但对它的追问,却不是为了事物,而是为了人。换句话说,是人为了自身的生存,为了持续不断地提高自身生存的水平和境界,而追问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因此,对事物的本质或规律的研究,不可能脱离人的需求,不可能在人的实践活动之外,去抽象地、孤立地研讨。事实上,所谓事物的本质或规律,也绝不可能在事物孤立静止的状态下展示出来,它总是在各种关系中、在运动中展示的。而只有人才能与事物构成真正的关系。人对事物的认识和把握,就是在以人与事物构成的各种关系为前提的实践活动中获得的。
(二)人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和把握、认识和把握到什么程度、认识和把握的是否正确,关键在于人与事物构成一种什么性质的关系。人与事物构成的关系是科学的,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客观的活动,事物与人在这种关系中,相互作用的运动就具有本真性,即事物的客观实在性不是由于主体能动性的展开而受到遮蔽,恰恰相反,而是得到相应的展现;主体的能动性不是由于事物的客观实在性的充分展开所形成的规定性而受到压制、束缚,显得萎缩、甚至转化为纯然的受动,恰恰相反,而是随之得到相应的强化与进一步的激发。正是这种具有主客体本真性的实践活动,让人们逐步认识和把握到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反之,人与事物构成的关系是不科学的,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丧失了客观性,事物与人也无法在这样的关系中进行具有本真性的相互作用的运动,于是,人所意识到的事物的存在及其运动状态,也是片面的或歪曲了的。
(三)人与事物构成什么性质的关系,取决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总体实践水平。总体实践水平,主要是由三方面的基本因素构成的。首先是指导实践的理论是否属于先进的科学理论。理论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规范系统,既直接影响着实践的指向、实践的领域、实践的方法和途径,也直接制约着具体的实践主体的视野、机敏度和心态的客观性。爱因斯坦说:“你能不能观察眼前的现象,取决于你运用什么样的理论。理论决定你到底能观察到什么。”⑤可见,人与事物间的科学关系有赖于科学理论的指导。其次,是实践的手段(技术、工具等)是否属于先进的。实践的手段关系到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时的具体关系的实际状态,手段先进了,就能为事物与人的本真性的相互作用提供良好的条件,也能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甚至有利于开掘其潜在的能力。因为物质手段在实践中构成了主体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主体的意识能动性常借助其物质手段才得以发挥出来。所以,实践手段的先进性与总体实践水平关系极大。再次,实践主体是否是高能力的。这里所说的高能力,是从主体的整体素质着眼的,不是仅就其实际的操作能力而言的。主体的高能力是上述两个方面基本因素的作用得以理想的实现的保证。相互作用要求主体不能把客体单纯的看成承受自己能动力量的被动“受体”,而无视客体对主体的规定性及其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对主体的反作用,也不能把实践的目的囿于对客体的变革和改造,而把对主体自身及其内在世界的改造排除在外。这样,主体的高能力就比较突出地体现在保证实践活动中的主客体不是只有改造与被改造、作用与被作用的单向式的关系。宏观地发展地看,人类社会的总体实践水平是不断提高的,因此,坚持从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理解事物或现实,就不能把这种“理解”当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马克思之所以不象旧唯物主义者那样笼统地把事物的本质或规律看成是原本就有的,而且是完整的,已经完成了的,就是基于人类的实践是发展的,人类的实践对象和领域是无止境的。更何况,在实践活动中,主体性因素并不是不介入事物本身的运动⑥。总之,在这方面,我们要与直观的唯物主义真正分手。
把“实践”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和首要观点,强调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就不能回避社会存在如何决定社会意识的重大问题。有一种重要的哲学见解认为:“归根到底,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不是简单地相互作用,如果要说相互作用的话,是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个前提下的相互作用,不能把这个前提抛开。光讲相互作用,而不讲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就有可能滑到唯心主义的道路上去”。⑦论者虽然没有否定相互作用,却为相互作用设置了一个前提。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前提本身,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这个“决定”,是“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的形态。还是“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的形态。这两种决定形态是不一样的,前者把社会意识看成被动的、消极的纯受动因素,赋予社会存在以不受社会意识反作用的权威地位;后者则把社会意识看成能动的、积极的、具有反作用性能的因素,尽管它依赖社会存在,并最终被其决定,但这种决定是在双方相互作用中都有相应变化的状态下的决定。这样的“决定”是不会滑到唯心主义的道路上去的。
坚持从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理解事物或现实的辩证原则,并从当代实践水平出发,我们就会发现,人与文学应该构成的科学关系,是一种互建关系,二者在相互建设中向前发展。人需要文学。文学是人建设起来的,人建设文学是希望文学能在精神领域里更好地起到建设人的作用。这实际上是从人的需要规定了文学的功能。文学离不开人。这个命题既可以从文学本身的发生、发展来说明,也可以从文学是以人为对象的来说明。从前者讲,文学要求人把握它的特性,把它建设成名副其实的文学;从后者讲,文学不可能以抽象的人为对象,它总是以生活在具体的自然世界、文化世界和意义世界里的活生生的人为对象的。对象的这种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文学始终保持一种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态势,对人的建设作用也不能是单向度的。只有这样,它才能适应人的多可能性的生存活动。不论是文学要求人把握它的特性,还是文学对象自身的特性,都要求人在理解文学时,不能不注意文学的特殊结构。人与文学的这种互建关系告诉我们,对文学本质的把握既不能忽视其结构的特征,亦不能不顾及其功能的发挥。如是,文学的本质,似应从其结构与功能的综合层面加以思考。就其结构看,它的物理层是一种话语活动,心理层是意象审美活动,意义层是关于人的生存价值的多元思考。就其功能看,文学是为了提升人自身。从综合层面整合,对文学的描述就应是:文学是人为了提升自身而以审美的方式呈现出的一种创造话语新系统的活动。这里之所以强调“创造”,强调“新”,意在说明文学活动永远是一个开放性的过程。这个过程本身就表明,文学的本质和规律,不是完整的,已经完成了的,而是发展态的。
从人与文学的这种互建关系出发,并从结构与功能的综合层面理解文学,我们便会发现下面的这种观点的局限。“社会意识中具有理论形态的,或者叫系统化、理论化的社会意识,是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式具体来说包括政治法律观点、文学艺术、道德、科学、宗教、哲学”。“意识形态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是社会意识中的一部分,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意识形态中的文学艺术本身并不是社会科学,文艺现象、文艺创作,包括文艺的某些成果,一部小说、一首诗歌、一部戏剧,不能说就是社会科学。”⑧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把文学艺术看作社会意识形式,按照论者关于社会意识形式的定义,文学艺术就成了“具有理论形态的,或者叫系统化、理论化的社会意识”了。这种观点是不顾及文学艺术本身的结构特征的,一旦否定了文学艺术内在结构的特征,其独有的功能作用也就被取消。且不说论者观点的内在矛盾:文学艺术都成了“系统化、理论化的社会意识”了,何以又不是社会科学?二是把文学艺术划入意识形态,同样按照论者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文学艺术就成为“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了。这比文学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这一命题狭窄的多,而且用“思想体系”来规范文学艺术,也是不科学的。显然,论者不喜欢、不承认人与文学互建关系的特殊性,总想从自己既定的理论框架出发,把文学艺术导入一种早已被否定了的公式化、概念化的歧途。把文学艺术当作一种意识形态来看,应该说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但是怎样认识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内部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什么样的普遍性和什么样的特殊性,这种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又究竟是什么样的,确实是需要花力气进一步研究的。这其中就有一个能否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的问题,即把文学艺术当作人的一种感性的实践活动来理解。
二
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对事物、现实、感性,从人的感性活动、从实践去理解,就得承认“实践”(活动)与“主体”一体化的原则。费尔巴哈仅仅把人视为“感性的对象”,而马克思则认为人是“感性的活动”。⑨这是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一个重大分歧,也是与唯心主义的根本区别之一。旧唯物主义者“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上去理解”,只能把主客体之间的作用及其关系,归结还原到物质本原中去,他们的着眼点在于,在物质第一性原则下克服主体思维与行为的任意性,从低层次的物质的自然界的能动性出发,去说明人的能动性。这样,能动性就不成为主体本身所具有的实践属性,而成为客观规定的,外界赋予的,成为物的属性。它虽然强调了主体存在的物质实体性,却使主体泯灭于不断客体化的进程中。在按旧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建立的自然界的统一图景中,主体始终处于从属地位,被“环境”、“客观”所奴役。与此相反,“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黑格尔甚至也用“劳动”(活动)这一概念,但他把“劳动”理解为纯粹的精神发展。所以,唯心主义从思辨的角度,抽象地夸大了主体作用于客体、客体主体化的过程。为了克服单纯的客观性而排除了客观必然性的实际存在,主体能动性心理化、内省化,主体因而也丧失实际特征而成为意识现象。这种从思辨的角度去把握主体的思维方式,由于无法说明主体能动性实质上包含必然性于其中,进而武断地否定必然性,结果能动性仅仅成为理论的虚构,而在实际上必定受制于必然性,最终还是把人交给物支配,主体仍然是失落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并非不想或没有去做主客体过程的统一的研究,问题是他们的观点是片面的,不知道从而也根本没有找到统一之所以成立的基础。从“存在”出发的主体观,只能建立自然界的统一性,而主体是不能只用自然必然性说明的;从“思辨”出发的主体观,只能建立精神世界的统一性,而主体又不单纯是精神现象;这样,存在与思维、主体与客体仍然处在分裂和对立关系之中。马克思认为人是感性的活动,人本身是实践的产物,实践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属性。显然,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用来说明和理解世界的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它认为,人、自然界和人的思维,在根本上是通过实践活动而统一的。实践既是“人化自然”,把人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的过程,同时又是通过自然的人化排除自然界与人的思维的巨大对立过程。确定实践的基础地位,不但确立了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而且揭示出了世界如何统一于实践。这种统一不是用先验的原则演绎出的某种理论可能性,而是确确实实地存在着的现实的过程。因为,实践是主体的实践,主体是实践的主体,没有无主体的实践,也没有无实践的主体。旧唯物主义之所以失去“能动性”,唯心主义之所以走向“抽象”能动性,就在于他们根本没有看到主体与实践的真实关系。实践的主体性与主体的实践性的统一,即“实践”(活动)与“主体”一体化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能动性的根本原则。在这一原则里,清楚地显示出实践范畴与主体性范畴的一致性。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主体性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的基本范畴。
重视“实践”与“主体”一体化原则,强调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能动性,就应该承认文艺学多角度认识和研究文学活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而承认会有许多个同样站得住脚的文艺学理论体系。爱因斯坦在《探索的动机》一文中谈到物理学家的研究时,也有这种多角度研究同一对象的思想。他说:“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是要得到那些普遍的基本定律,……要通向这些定律,并没有逻辑的道路;只有通过那种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才能得到这些定律。由于有这种方法论上的不确定性,人们可以假定,会有许多个同样站得住脚的理论物理体系;这种看法在理论上无疑是正确的。”⑩后来的科学实践(相对论和量子力学)表明,不同研究主体确实可以依据同一经验事实,或从不同的层次,或从不同的侧面,选择其基本原理,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理论体系,而这些不同的理论体系又确实能用来解释同一经验领域。文艺学的研究当然不能硬套物理学的研究方法,但不能否认它的思想启迪作用。
文艺学是以文学作为研究对象的。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互建关系来审视文学,无论如何我们要看到,文学作为一种“在者”,它是不稳定的。文学的不稳定性,可以作如下的简要概括:作为人的一种特殊活动,文学的可预测性与不可预测性是同时存在的,它们相互包容、相互转化;文学的演化及其自身结构的有序性与无序性、平衡性与不平衡性也是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的。文学的这种不稳定性,迫使人们不能简单地只从已发现的某种因果关系来“决定”一种文学的本质论,并把它绝对化、神圣化、定于一尊。文学的不稳定性是对迷信绝对控制的冲击,它宣告的是:完成了的文艺学理论体系是不存在的,任何一个时代的文艺学都只能是不稳定的、待发展的。文学的这种不稳定性同样向人们表明,非稳定性必然会呈现出文学的多样态、多层次、多侧面,由于非稳定不是纯然的混乱无序,多样态、多层次、多侧面,也并非完全的偶然,它们总是这样或那样的寓含着某种必然的因素。文学活动的这种客观存在,在与不同的研究主体相互作用中,就会极其自然地产生一种具有吸引力的召唤性,召唤主体去自由地进行选择。这就是会有许多同样站得住脚的文艺学理论体系得以产生的客观原因。
文学研究主体的自由选择与自己创造性的意向所指密切相关。不同的研究主体虽然面对的同是文学活动,但由于各自先存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方法的不同,其创造性的意向所指也不同。研究对象都是意向对象,不可能是对象客观存在的“全在”。意向作用从认识的一开始就制约着主体有意无意地按所规定的角度,选择他所需要的“资料信息”,并与此相应,调动主体内在的积极性,即有选择性地再现与意向对象相关的记忆资料,同时,按意向所指展开思路,以便为制造未来的新的学科知识作准备。这就是会有许多同样站得住脚的文艺学理论体系基本的主观原因。这里需要说明的有这样几个问题:
(一)文学研究主体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方法虽然不包括情感,但情感却对其创造性的意向所指起着积极的作用。作为主体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情感固然不能反映客体的外在特征与内在联系,但却可以以直接的心理体验形式反映主客体之间关系的意义。这种反映会以乐意与否的表现形式对其创造性意向起增力或减力的作用。如果是乐意的形式,情感还会根据意向所包含的目的、愿望,调节主体外在行为,集中时间与精力,用于意向所指的研究工作;同时调整内在心态,使其对意向关注的客体保持尽可能的敏感。这种敏感有可能使主体在面对不能立即和直接理解未知客体和情况时,产生一定程度的“预先的”感性评价,它很可能起到深化或拓展主体思路的作用。
(二)不能排除主体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方法中的片面性给其创造性的研究所带来的负作用。主体的认知结构,一般地讲,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学术研究活动、学习活动、交往活动,把客观现实映入的成分,学术研究所形成的思路模式和社会文化积淀的成分,内化为一种特有的逻辑网络结构。它具有较突出的个性色彩,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有程度不同的片面性。这种片面性在主体对杂多的客观资料信息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干预、渗透,结果会使主体整理成的序态化的学科理论信息,呈现出这样或那样的缺欠。这是没有绝对的全面的认识的主观原因。
(三)文学研究活动的成果应该在“交往实践”中主要构成互补关系。交往实践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它启示我们,不能把实践仅仅理解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还应该重视主体和主体的关系。马克思说:“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11)结合文艺学研究来看,马克思所讲的这种“交往实践”,表现在两个相互关联的阶段:首先,主体在形成自己的认知结构时,不能无视社会交往,一定时代的民族语言、民族心理、社会思潮、社会风貌和时代精神,都将通过主体的实践活动,影响和作用于其认知结构的形成。其次,主体文学研究虽是以个体活动的方式进行的,但它是人们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为背景展开的。研究的过程中有交往,一旦有了成果,必然要进入更高层次的交往实践。这就是互相交换其活动。互相交换是以彼此的成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而能构成相互需要为前提的。多角度地研究文学活动的必要性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同样站得住脚的文艺学理论体系,正是这种互相交换的活动得以发展和提高的保证。学术交往实践中主体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合作的,即使相互间的学术见解是对立的,只要不是敌对的,都会构成不同形态的互补关系。这种互补关系必将产生开阔彼此学术视野、深化各自学术思路、完善各自学术体系的良好效应。而且整体的文艺学研究也会因此而随之得到繁荣与发展。当然,合作的关系并不否认学术冲突、学术争论,只要看到不同学术观点有一种互补的价值,高层次的合作心态是会油然而生的。从某种角度讲,这是学人精神上的一种大境界。
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我们认为文艺学的研究,主要不是为文学提出一个一劳永逸的“定义”。实践已经证明,文艺学为文学提供的定义再好,都是有缺欠的。文艺学也不是要为文学规定出一系列务必遵守的法则、原理,而是对以往的文学创作、文学阅读、文论研究,作出属于本时代的总结,目的在于为文学的新发展,引出有益的启示与借鉴。这种启示与借鉴,可以以法则、原理的形态出现,但这些法则、原理没有终极性,它也不是法典中的条文,具有务必恪守的约束力。它的某些部分,甚至是为了新的发展而具有试错性;因此,文艺学的真正价值在于,把过去的文学现象总结得尽可能的科学,对本时代的文学现象的考察,尽可能全面准确,在找到传统的文化视野与现代的文化视野适度的交会点的基础上,在阐释法则、原理时,尽可能为未来的文学和文论的发展,作出多可能的想象,留下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
多角度地研究文学活动是必要和可能的,许多个同样站得住脚的文艺学理论体系,在学术交往实践中构成互补关系,必将推动整个文艺学学科的发展,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文学活动可以没有它的基本范式。(12)确定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应该依据人与文学的互建关系所规定的文学的内在结构与外在功能的特征。既然文学是人为了提升自身而以审美的方式呈现出的一种创造话语新系统的活动,那么以审美的方式“提升人自身”,就很自然地成为文学活动基本范式的核心内容。就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我们认为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只能是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精神,无论在西文思想史、文学史上,还是在中国思想史、文学史上,都是源远流长的。但是,我国当代学界却对它一直争论不休。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经常把人道主义与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并提,把人道主义纯然视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虽然承认它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但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则完全是反动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术界百家争鸣空前活跃,人道主义问题再次热烈讨论,终于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尽管仍有人道主义是伦理观还是历史观的存疑,但无论如何是前进了一步。在文学活动领域,从人道主义出发进行创作和批评,较之过去“合法”得多了,但也时有争议和诘难。人道主义似乎仍然是一个敏感问题,望而却步者多,进而深思者少。现在,我们把它作为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肯定会引起不同的看法,但这是一件好事,它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提高。
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理解人道主义。以往对人道主义的界定,说法虽多却万变不离其宗,这就是“把人和人的价值置于首位”。(13)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史中的人道主义的论者,把不同历史时期的人道主义思想在人生理想和伦理原则道德规范方面的相同之处,概括为四个方面:1.肯定人的尊严、人的价值;2.要求个性解放,追求爱、友谊和世俗幸福;3.提倡人格独立、意志自由、人人平等、政治民主;4.追求知识和文明生活,鼓励和推进人的才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14)对人道主义作上述理解,当然是有道理的,是能够站得住脚的。我们要强调的是,既然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和首要观点,既然马克思的主体范畴与马克思的实践范畴是一致的,既然马克思主义的主体论是以实践活动为基础,以社会现实的人为主体,在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的统一中,以主体的活动功能为对象,着重研究人改造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的能动关系的理论,那么,对人道主义的理解就不能不引入实践的观点。这也是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的表现。
人类在其漫长的生存实践活动中,形成了自身最基本的文化属性:追求优化。这是人类得以不断提升的内在依据。正是从追求优化出发,人作为主体虽然总是千辛万苦地力求掌握自己赖以生存的世界,但并不终止于这一步,还要在此基础上,通过自己的能动创造活动,建构一个更加美好、更加完满、更加和谐的能满足自身不断增长的需要的对象世界。这就是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也是人类主体性的最高表现和实践形式。我们所谓的人道主义,就是把这种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当作人之所以为人的核心价值,并用来规范人的行为,使其更加人化的思想。坚持这样的人道主义,有利于强化人类作为主体的地位、素质和能力,有利于推动人在其全部实践活动中正确实现和发挥自身的才智与潜能。如果说,“把人和人的价值置于首位”是人道主义的根本内涵,那就应该把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置于首位,无论社会、群体、集团,还是个人,都应该创造条件,自由自觉地积极投入到创造一个美好、完满、和谐和能满足自身需要的对象世界的实践中去。与此相悖,即妨碍、反对乃至破坏社会、集团或个人投入到创造对象世界的实践中去的一切思想、观点、行为,乃至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都是不人道的或反人道主义的。人们之所以把人的尊严,爱、友谊与幸福,人格独立,个性解放,意志自由,人人平等,政治民主,全面发展等等作为人道主义的具体内容,这是由于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的本质、人的价值的实现,总是一个非常复杂、甚至有着十分尖锐的矛盾过程,其客观根源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只要人类社会存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态可以不同,却不可能消失。但是,随着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人的本质、人的价值的实现也将不断向前发展,上述人道主义的诸多具体内容也会有所演化。只是我们要注意到,这些人道主义的诸多具体内容,是从实现人的本质、人的价值的活动的不同层面提出的,就其深层看,它们仍然是与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这样理解人道主义,就是要将其置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上。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0条里,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15)我们的人道主义就是为建设社会化的人类而提出的,社会化的人类显然是对“市民”社会的改造与提升的结果。一旦把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引入人道主义,人道主义的社会作用就会在新层面上得以发挥。马克思说:“人类的特征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16)在新的层面上发挥人道主义的社会作用,绝不是忽视个人的提升和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非常强调个体人应该成为创造自己命运的主人的,(17)这同样是人道主义的重要内容。但是,与非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的重大区别,正在于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更加关注的是人类的整体提升,它是新的层面上人道主义的社会功能的根本指向。
把人道主义作为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这就要求人们进行文学活动时,应该以推动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的实现为其根本价值。因此,文学活动始终要注目于人在全部实践活动中的命运,要为完善和提升人在其全部实践活动中的整体精神境界而进行能动的创造。对于作家来说,这就意味着应该据此来确立自己的文学精神和艺术人格。如果说,科学家的科学精神在于求“真”,用“真”来激励人们对理想价值的追求;作家的文学精神则在于求“美”,(18)并用“美”来鼓舞人们朝着理想的人格提升。作家建构自己的艺术人格,是不断地为完善和提升自己而进行的创造过程。不论是从艺术人格的结构看,还是就艺术人格作为作家在其艺术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总体精神风貌来考察,作家在建构艺术人格时,都要清醒地认识自己在人的精神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清醒地认识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使自己对人作为主体的思想和态度保持一种生命的活力。艺术人格的重要性在于它对作家的创作实践有一种自律作用。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作家的创作活动的性质和意义,而且也与文学活动自身的生存、发展和繁荣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之所以强调把人道主义作为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就是要使这种自律作用发挥得更加健康,让文学的总体价值不脱离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让作家不要忘记人类的根本需要。文学史上的大量事实也表明,作家建构其艺术人格,大都要经过一个极其复杂的心灵历程。他们的内心冲突,常常围绕着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文学文本,非常激烈地进行着。而大凡真正创造出可以千古流传的优秀文本的作家,又无一不是在其最终的价值抉择中,选取了为建设人而去自律其创作行为的。对于广大读者来说,这就意味着应该依据人道主义精神来不断实现和完善自己的价值人格。读者进入文学活动,就每一个个体来说,其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如果从自觉的高度来要求,就只能是为了建构和提升自己的人格,让自己生存的更有价值。作为文学活动的一种主体的读者,对文学文本的阅读,不仅要在创造中把握文本所提供的关于人生的价值,还要通过这种把握来展示自己的情感价值和人格价值,并在其实际文化水平所提供的最大限度中,既满足精神审美需要,也满足精神建设需要。因此可以说,读者进入文学活动,实际上就是在理解人类、社会和自身的基础上,按照美的规律从不同的方面创造自己。这样的阅读活动,本质上就是一种人格活动。为了把这种人格活动展开得更有意义,读者就应该从自己的生活和直感出发,以更多的自由性、超越性和建构性,去能动地与作家对话。特别是在对文本所表现出的真、善、美进行鉴赏与评价时,要努力获得人格上的新超越的体验。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心理整合和行为调节,按照与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相一致的一种理想模式,把自己的人格建构更趋于完善、和谐与全面。
把人道主义作为文学活动的基本范式,必然对文艺学学科建设带来深刻的影响。首先我们所谓的人道主义,是把人类从事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当作人之所以为人的核心价值,这就为文艺学提供了一个更高的逻辑前提:实践(活动)。它实质揭示的是文学研究对象的规定性,实践(活动)作为逻辑前提,当然是实证的,它存在于所有文学的过程和现象之中,是我们能够把握的事实前提。它又是思辨的,它能在最大范围内包容所有文学范畴,是在思维的逻辑进程中可以概括和把握的研究前提。这样,它提供的不仅是开阔的理论视野,而且将文学研究对象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整体性层次。展开这个逻辑前提,就可以揭示出文学作为特殊活动的本质特征及其与主体对根本价值──自由的追求的必然联系。其次,在实践的逻辑前提中,内在地包含了文学研究的现实起点。文学活动的界限是随着主体的本质在新层面上的不断展开而发展的,在文学活动与社会历史相联系所构成的时空范围内,只有一个现实的起点,这就是文学活动的主体。这个主体虽然是个体与群体发展的统一,但由于文学活动最终总要落实在个体上面,体现为个体的发展,体现为个体主体的丰富内涵,所以,主体理所当然地成为文艺学研究的思维中心和考察文学活动的透视焦点。再次,既然主体是文艺学的现实起点,由此出发,也就基本规定了文艺学理论内容上的构成特色。这就是,立足于文学活动不仅是人的活动,而且是为人的活动,作家、作品、读者,作为过程因素纳入文学活动的动态进程,并在人类总体实践活动(包括文学活动)的内在联系中,考察文学活动各方面的特殊规定性,研究文学主体在文学活动各个阶段中的行为过程及行为状态,进而从整体上阐明文学活动在人类所从事的全部实践活动中的价值与作用。
人道主义作为文学活动的一个基本范式,还有一些非常复杂的问题,有待继续深入研讨。但有一点我们是坚信不疑的,这就是把人道主义与人类所从事的全部实践活动的基本目的联系起来进行新的阐释,是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精神的,也是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把人看作感性的活动所必然产生的理论结论。
走出直观的唯物主义,我们关于文艺学学科建设的思考一定会更加清醒。文艺学家们精神不会因不断的更新而失落。文化史总在阐释这样的道理:后人批判我们的错误,总比我们批判前人的错误多。这说明人类在进步。
本文1994年8月19日收到
注释:
①②③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第18页,第16页,第17~18页,第19页。
⑤转引自《文学心理学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36页。
⑥关于“主体性因素介入”问题要具体分析。“主客体原则上不可分”是海森堡概括量子力学所得出的主要哲学结论,这个结论是关于微观世界的认识论的命题,而不是关于微观世界的本体论的命题。它的哲学意义就在于其以十分尖锐的形式提出了主客体对立面在实践中达到了统一。“主体性因素介入”问题与海森堡的结论有关。在海森堡的理想实验中,由于仪器对微观客体的干扰,引发了微观客体位置和动量不能同时测准的科学现象。这实质上是作为人的感官和大脑的延伸的仪器,即主体的物质因素介入、渗透于微观物质客体中,造成了主客体不可分的结果。见杨正江《哲学体系重要问题研究》,上海远东出版社1993年版,第109~119页。
⑦⑧《意识形态论》,《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0页。
⑩《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0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
(12)“范式”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提出的概念,它的涵义是多方面的。我们仅取其一个范式是、也仅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公认的科学成就、科学习惯这一涵义而加以引申。
(13)《新不列颠百科全书》,1974年第15版。
(14)参见邵伯周《人道主义与中国现代文学》,上海远东出版社1993年版,第7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19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卷,第96页、第37页。
(17) 参见拙著:《中国文学的人文精神》,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8)在完美的人性中,“美既是我们的状态,又是我们的作为”。马克思曾在他的读书笔记中摘录了这段话,并表示赞同,参见《马克思和世界文学》,第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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