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研发团队“分步式”激励方案设计——以扬子江药业集团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扬子江论文,方案设计论文,为例论文,药业集团论文,团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医药研发人才是典型的知识型群体,具备知识型人才激励的一般特征,如重视个人成长与发展、业务(技术)成就、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公平、工作环境等,相反报酬(或收入)不是第一位的激励因素,不过它仍然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然而,从事医药研发的知识型人才激励还应该考虑行业特点和医药研发工作的特殊性,医药研发活动的“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特性给研发人才的激励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和挑战。如何在研发成果不确定的情况下,在长达十余年的研发周期内,采用合理的团队激励方式,对研发人才实行有效激励,最大限度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医药研发人才激励的最大难点。 一、案例分析 (一)扬子江药业简介 扬子江药业集团(以下简称扬子江药业)创建于1971年,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集团十分重视新药研发工作,在成立初期就建立了自己的药品研发团队——扬子江药物研究院,2006年该研究院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研究院下设化学药、制剂、分析3个研究所和1个信息注册部,目前拥有专职研发人员400余人,高级研发顾问15人,高层次领军人才30人,其中博士学历50余人,硕士学历160人,具备自主从事创新化学药、生物药、现代中药及药物新制剂的研发能力。近5年公司的研发投入都在12亿元以上,2014年更达到22.5亿元,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现有各类在研药物近200项,其中一类创新药近20项。针对如此大体量的研发工作和众多的研发人才,公司亦感受到激励的难点所在,并一直探索不同方式的研发人才激励方案。“分步式”激励正是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在实践工作过程中不断思考和尝试,最终制订出台的能够适应医药研发活动“长周期、高风险、高投入”等特性的研发人才激励方案。实践证明,“分步式”激励方案在企业运行良好,普遍提高了研发人才的工作满意度和积极性,研发人才流失率大大降低,公司的财务绩效亦显著提高。近5年集团的销售收入均在250亿元以上,并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2013年达到385亿元,2014年为450亿元。集团作为民营医药企业龙头一直稳居中国医药企业10强,离不开其高效的研发团队及其创新产出。考虑到扬子江药业对研发人才的“分步式”激励极具特色,值得分析总结,故以该公司为例,对“分步式”激励方案进行解析,供同行业其他企业参考借鉴。 (二)扬子江药业“分步式”激励方案设计 现行诸多医药企业为了规避研发风险,对研发人才实现“打包制”激励,即一种药品研发成功给予较高的一次性奖金,这是典型的“结果导向”的激励方式,能够保证公司仅为有成效的研发项目支付奖金,而大多数由于市场、政策、技术等原因没有研发成功的药品,企业则不进行奖励。这种方式一定程度节约了企业研发成本,但十分不利于鼓励研发人才潜心钻研难度大、周期长、风险高的新药研发项目,而更多趋于仿制药、仿创结合药品的研发工作,如对过专利保护期的药品进行新剂型、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等。由于仿制药不需要重复进行创新药批准之前进行的多年临床前动物研究和人体临床研究,而是通过证明和原创药的生物等效性即可获得批准。相对而言投入少,风险小。事实上,这种激励方式也是导致我们国家目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极为稀缺的重要原因之一。 “分步式”激励指企业将员工的工作活动划分为不同的阶段,根据工作进度而非固定的时间节点对员工进行激励的管理方式。是一种典型的“过程导向”的激励方式。其核心是缩短了研发激励的周期,提高了研发投入的效率,分解了研发投入的风险。例如,通常一项医药研发活动可划分为6大阶段,医药研发企业可以根据不同阶段在整个研发工作中的重要程度进行分解或合并,实行分步式激励。以立项为节点,立项获得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完成非临床研究获得相应奖励,临床实验成功获得生成批件获得相应奖励等,以此类推。这样既能够保证研发活动全过程激励到位,又能将企业的研发投入分解到不同阶段,最重要的是帮助研发人才将新药研发这一比较难以达成的长远目标,分解为一个个小的阶段性目标,让其对新药研发工作有信心、有动力。因此能够起到较好的激励效果,有效缓解了医药研发人才激励过程中由于研发活动“长周期、高风险、高投入”特性带来的激励难点。 扬子江药业集团对研发人才实行“分步式”激励,并且,与其他医药企业对研发人才仅针对研发阶段的工作发放奖金的体制不同,扬子江药业将研发成果分为“研发-销售”两个阶段,分别进行激励。通常企业的思维是研发人才的工作成效主要在药品研发阶段体现,当新药研发成功、上市销售后就与研发人员没有直接关系了。但扬子江药业不这么认为,为了鼓励研发人才面向市场需求开展药物研发工作,研发出更多市场需要的、被医生和病人喜好的新药,扬子江药业一方面针对研发工作的成果进行奖励,另一方面还根据新药成功上市后的销售业绩对研发人才计提奖金。因此,公司研发人才的奖金包括研发奖和销售奖两大块,这在医药行业内是一个创新。下面将分研发奖、销售奖两部分分别介绍该公司的奖金分配方案。 研发人才的研发奖从立项开始,项目通过前期的分析研究、风险评估等获得立项即可获得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上页表1所示。 立项后项目组开始进入新药研发的具体工作,根据工作的难度和新药的类型,公司制定了相关奖励标准,如上页表2所示,由于公司既开展化学药也开展中成药的研发创新活动,故将各类药品根据研发的难度和市场价值进行分类,如化学药1类、中成药1、2、3、4类属于同一级别。如果是自主研发,并且独家获得同品种批件则奖励200万元。如果合作研发则奖励40万元。以此类推,化学药第6类和中成药第9类奖励最低,自主研发奖励8万元,合作研发奖励5万元。 在此奖励总额控制基础上,公司将整个新药研发工作划分为5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阶段性工作来进行奖励的兑付。当项目完成了前期配比试验、制备工艺、制剂工艺、药理研究、毒理研究、质量标准等非临床研究环节,报SFDA申报临床受理可获得项目总奖金额20%的奖励;报临床受理后通过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获临床批件又可获得项目总奖金额10%的奖励;报SFDA申报生产受理可获得项目总奖金额20%的奖励;获生产批件可获得项目总奖金额10%的奖励;交付生产则能获得余下40%的奖励,具体如表3所示。由此实现对新药研发全过程的管理和激励。 新药研发成功并上市销售后,并非意味着对研发人才的奖励结束。事实上,为了鼓励研发人员研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药,研发人员同样能够获得药品上市后的销售奖。具体来说,产品上市后,第一年销售超过1 000万、第二年销售超过2000万的能够获得相关奖励,创新一类品种及中5品种在上市后提取5年的销售奖,首仿(抢仿)、改剂型品种提取3年的销售奖,其他品种提取2年。提取的比例见表4所示。但是,单个品种销售奖的提取总额每年最多为50万元。销售奖的设置事实上是对研发人才研究工作的认可,同时对研发人才亦是一种激励,引导其面向市场需求开发新的药品,而不是纯粹的实验室研究。 (三)扬子江药业“分步式”激励方案的实施 1.团队奖金的分配 扬子江药业研发人才的“分步式”激励方案全部以团队为奖励单位,根据团队的工作业绩进行奖金分配,这有利于发扬团队内部的协作精神,避免因个人激励导致的员工之间的激烈竞争。此时,团队奖金的分配对“分步式”激励机制的运行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关系到分配的公平性,亦关系到全体团队成员积极性的调动。因此,扬子江药业对团队奖金的分配进行了精心策划。 参与项目研发奖分配人员为课题组及其他人员,分配比例为课题组:其他人员=70%:30%。其他人员包括临床组、报批组、分析所及其它相关参与人员,其他人员在密切配合课题组,保质、保量、按时地完成各项工作的条件下,其分配比例原则为:17%:3%:3%:7%。其他人员的奖金由课题组牵头结算、分配,经研究所所长审核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批。项目系负责人奖金为课题组成员奖金平均值的2—4倍,具体倍数由课题组提出,研究所审批。此外,需做临床的补充申请批件奖按照课题组、临床组及报批组按30%:60%:10%的比例进行奖金分配。课题组内奖金分配比例如表5所示。 该分配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避免了团队成员相互扯皮现象,保证激励机制的运行。 2.研发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考核 激励方案的实施与合理的考核制度是分不开的。扬子江药业制订了科学合理的对研发工作的考核制度,保证了激励方案有据可依,同时很好控制了整个研发活动的各阶段任务的执行结果。 产品在批准立项后半个月内,研究所要结合立项会的要求制订产品今后的研究方案及计划(包括药学研究、报批及临床计划),并将总体研发计划分解到每一年,制订年度的研发计划。该计划作为目标管理的依据,今后的研发活动严格按照该计划进行过程控制和绩效考核。具体如下:(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研发方案及计划的,每延迟一个月扣阶段性奖金的5%。(2)各阶段研究进度比计划进度或约定进度每延迟一个月扣阶段性奖金的5%(因其他部门原因造成的延期,需提供证明材料)。(3)研究流程中上一阶段进度延迟,要及时调整后面阶段的进度,并报领导批准。此外,研发质量最低应达到SFDA颁发的新药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考核结果的运用如下:(1)发补超过一次的,每多一次扣阶段性奖金的10%。(2)项目因技术原因被退审的,项目研发奖全部扣除。(3)获批工艺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的,项目研发奖全部扣除。(4)获批品种质量标准不可行(包括原辅料、中间体及成品质量标准),项目研发奖全部扣除。由此可见,扬子江药业在考核方面的严格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了研发工作的效率。 3.奖金结算流程 研发奖的结算是由各研究所根据新药研发的“分步式”激励方案,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在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研究院办公室提出项目研发奖的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复核,最后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批,由财务部门结算。销售奖的结算则由各研究院根据财务部出具的项目销售数据,提出结算申请,同样由人力资源部复核,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批,由财务部门结算。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二、结论与启示 1.“分步式”激励方案的特点 “分步式”激励方案具有如下三方面特点:第一,分步走。任何工作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将工作任务或活动分解成不同阶段或步骤,能够将较为长远的工作目标缩短为阶段性的目标,将难度较大任务分解为相对容易的阶段性任务。根据“期望理论”:激励力=效价*期望值可知,“分步式”激励正是通过提高“期望值”,提高了激励的效果。帮助员工树立对完成工作任务的信心。第二,全过程。激励的“时效性原则”告诉我们,激励越及时,越有利于将员工工作激情推向高潮,使其创造力连续有效地发挥出来。尤其当企业的生产或研发活动周期较长时,如果等到最终业绩成果确定后再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激励时机,难以保证如此长周期的工作过程中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分步式”激励正是一种基于“过程导向”的激励机制,保证了激励的时效性。第三,讲团队。“分步式”激励根据研发团队的整体工作进度和业绩成果对团队整体进行奖励,有利于发扬团队内部的协作精神,避免因个人激励导致的员工之间的激烈竞争。同时,这种分配方案能够树立一种团队合作、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久而久之会让团队成员习惯并默认要站在整个团队的利益角度看待和思考问题,有利于提高成员间的沟通协调效果。 2.“分步式”激励方案的适用性 “分步式”激励方案为研发人才的激励提供了新的思路。第一,突破了以往根据月度、季度、年度等固定的考评周期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传统做法,取而代之的是符合研发活动特点的阶段性、分步骤激励,保证了激励周期的科学性。第二,改变了以往根据最终研发的业绩成果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根据研发活动的阶段性业绩成果进行激励,分解了企业的研发投入。第三,打破了以往企业将研发风险转嫁给研发人员的思路,构建了企业与员工共同分担研发风险的机制,通过缓解研发人才的工作压力为其创造性的发挥提供有利条件。可见,“分步式”激励方案能够解决企业在员工激励过程中的时效性难题,风险分担和成本控制等问题,并实现对激励的过程控制。因此,尤其适用于生产或研发周期较长、成本控制压力较大、需要员工长时间集中于某一项目攻关的企业活动,这些企业可以借鉴“分步式”激励方案的基本思路,结合企业实践活动特征,设计适合本企业的“分步式”激励方案。 3.“分步式”激励方案的应用难点 “分步式”激励方案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然而企业在设计该方案的过程中尤其应该注意如下两方面问题。第一,“分步式”激励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该方案本身的设计和完善之外,还应有诸多管理措施与之配套,如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是“分步式”激励方案实施的基础,合理的职称或职务晋升通道是“分步式”激励方案的有力支撑,“工作认可”等其他精神激励措施是“分步式”激励方案的有效补充,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分步式”激励方案的高效运行。第二,团队内部的分配方案是“分步式”激励方案设计的难点。“分步式”激励方案以团队为单位进行激励,目的是为了避免因个人激励导致的员工之间的激烈竞争。然而,团队内部“论功行赏”就成为难题。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工作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合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团队内部分配方案,确保团队内部的和谐。 (参考文献略)医药研发团队“一步一步”激励方案的设计--以阳子江药业集团为例_扬子江药业论文
医药研发团队“一步一步”激励方案的设计--以阳子江药业集团为例_扬子江药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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