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吴”字考--兼论商唐名“{K21R477.jpg}”及其相关问题_文化论文

殷墟卜辞“”为“武”字考——兼论商汤名“{K21R477.jpg}”及其相关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卜辞论文,商汤论文,殷墟论文,及其相关论文,jpg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字的有关考释

殷墟卜辞中的字,作诸形。学者过去对此字多有考释,但意见不一,归纳起来,有如下20种。

1.释“伐”。持此说的有罗振玉①、容庚②,徐中舒也主此说,认为是殷先公名③。

2.释“颇”、“”。持此说的为叶玉森④。

3.释“”。郭沫若释,认为该字假借为“滅”⑤。

4.释“蔑”。岛邦男释⑥,赤塚也有相同的释读,认为是“神名”⑦。

5.释“”。郭沫若释,认为“此乃人名,乃殷之先公”⑧。屈万里也持同样的观点⑨。田倩君认为:“是持斧钺征服自然或抵御敌人的样子。……这鼻祖不仅是殷人的祖先,而且是人类的祖先。所以殷人俸之为神,为天帝”⑩。姚孝遂、肖丁认为:“为殷人雨祁年的主要对象之一”(11)。贝塚茂树也有同样的释读(12)。

6.释“”。唐兰首释,认为是“顑”字(13)。池田茂利持类似的看法,认为是“”字(14)。

7.释“戛”。于省吾释,认为“戛有击训,戛、介、字通”(15)。

8.释“”。董作宾释,认为是“契”字(16)。

9.释“”。高田中周首释,认为是“之异文”(17)。鲁实先从之(18),赞成者还有张秉权(19)、刘钊(20)。连劭名认为“”当指“蓐收”,是神名(21)。

10.释“”。吴其昌释(22)。

11.释“袭”。董作宾首释(23),金祥恒从之,认为是“契”(24)。

12.释“”。饶宗颐释,其意为“击”(25)。

13.释“越”。卫聚贤释(26)。

14.释“舜”。白川静释(27)。

15.释“”。方善柱释(28)。

16.释“夔”。白川静释(29)。

17.释“契”。白玉峥释(30)。

18.释“稷”。重松伊八郎释(31)。

19.释“”。贝塚茂树释,认为是“”的异体(32)。

20.释“武”。胡小石释,主要是推测,未作详细考证(33)。

对“”字的考释有如此之多,说明此字考释难度较大。上述考释,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字的字体做出的隶定与考释,如“伐”、“”、“蔑”、“”、“戛”、“”、“”等;第二类则主要是根据该字在卜辞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作出的推测,如“袭”、“越”、“舜”、“契”、“稷”等。第二类考释脱离了字的字体,也就失去了考释的依据,自然不准确。第一类考释虽然考虑到字的字体,但分析不合理,因而绝大多数也不准确。“”字在卜辞中出现频率较高,且用法又有多种,是殷墟卜辞中的关键字之一,有认真考释的必要。有鉴于此,笔者作如下考证,以就正于学术界。

二、“”为“武舞”之“武”

(一)当隶定为“

以往学者对该字的考释,虽然基本上都被否定,但有些学者的看法仍有可取之处。如叶玉森:“罗氏释伐,然卜辞伐字概作扬戈、持戈形,无作曳兵状者”(34),指明该字右边是手持“倒兵”。又如于省吾先生指出,该字“当为殷先公或神名,未知所指”(35)。还有不少学者认为该字为殷先祖名,我们在《小屯南地甲骨·释文》中亦有同样的认识(36)。

甲骨文字考释的前提,是要对文字结构做出正确的分析。结构分析不准确,隶定不恰当,就会给考释带来困难。字的结构是由两部分组成:左边是一完整的人形(从页、止);右边则是一倒持的兵器(戈、钺之类)。左边的人形,过去学者多隶定为“”、“”,这样的隶定不准确。严格说来,应隶定为“”,因为该足(止)并不向下;右边的“倒兵”,从形状看,似属“戈”类。据此,该字当隶定为“”。

(二)“”应是“武舞”之“武”

”字的结构有三部分:页、止、戈。文字的发展一般是由繁而简。按此规律,该字左边的“人形”应省去“页”而只留下“止”,则此字就成为从“止”、从“戈”,由这两部分构成的应是“武”字。《说文》:“,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夫止戈为武’”。《说文》中的篆体“武”作“”,正是从“止”、从“戈”。“武”字本应作“”,因有“止戈为武”之说,所以将“戈”下一撇移至左上,成为现在的“武”字。殷墟卜辞中有“武”字,字形作(《合集》456)(37),正是“从戈从止”,与《说文》中的小篆体完全一样。因此,“”应是“武”的繁体,或称“武”的初文。

”为何意?若按《说文》“止戈为武”的解释,则卜辞中的“”不好理解。于省吾先生说:“按:止戈为武之说,后来学者多无异义。惟俞樾《儿占录》云:‘在仓颉造字时,则但以为足止字,而无此展转相生之意也,乃谓武字从止为取止戈之意,其得其本意哉。然则武字本意谓何,曰武舞同字,武即舞字也。’按:俞氏不从止戈之训,至具卓识。惟谓武即舞,以借字为本字误矣!”(38)。于先生的看法,前面一部分是非常对的,后面一部分则值得商榷。“武”虽不是“舞”字,但“武”与“舞”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殷周时代,君主在祭祀天地、祖先和举行重大朝贺仪式时,往往伴有舞蹈。舞蹈分文舞和武舞两大类。阮元《揅经室集》卷一《释颂》云:“仲尼燕居,子曰:大飨有四焉,下管像武,夏籥序兴。像武武舞,用干戚也;夏籥文舞,用羽籥也”。《礼记·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积,禓而舞大夏”。可见,文舞和武舞是不一样的:文舞的舞者多是左手执籥(状如排箫的乐器),右手秉翟(用野鸡尾装饰的羽具);武舞的舞者多是手持朱干(盾)、玉戚等兵器。

关于文舞,我认为“夏”字就是文舞的象形(39)。“夏”字篆文作“”,墙盘中“夏”字作“”。戴侗《六书故》卷八“夏”字云:“白氏曰:夏舞也,臼像舞者手容,像舞者足容也”。根据“夏,舞也”的定义,和“夏籥文舞,用羽籥也”的记述,这种舞姿在周代已十分常见。《诗·邶风·简兮》:“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而墙盘中的“夏”字,恰恰是这种“文舞”的象形:人上身披有羽饰的衣服,左下“”可能是野鸡的尾饰,右下“”可能是排箫。因此,该字与“夏,舞也”之意完全吻合。

关于“”为“武舞”则不可不详辨。甲骨文“”作。左边是人形(头部可能戴有猴头面具),右边则手持一倒戈(或其他兵器)。该兵器兵锋向后、向下是其重要特征,这不是正常的战斗状态,也不是正常的操练状态。这种兵锋向后和向下,只有持兵者在舞蹈状态下才会出现。正是“武舞”的象形。至于“武舞”时手中用何种兵器,殷周时代不会完全相同。因此,将“”释为“武”,与“武舞”之意完全吻合。“”为“武舞”之“武”,表述的是一种舞蹈状态。清人俞樾云:“武舞古同字,武即舞字”。公元前1044年,周武王东向伐纣(40),盟军中有巴、蜀之师。巴师勇锐,《华阳国志·巴志》对此有记载。学者们在引用这段文献时,我曾见到过两种不同的断句法,今引述如下:

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41)。

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42)。

上述两种断句法分歧的关键,在于“殷人”的前后分属。而分句的不同,则会对“前徒倒戈”一词有完全不同的认识。按照第一种断句,“前徒倒戈”者是巴师。“倒戈”是一种舞蹈时的姿势,即戈锋向下和向后。巴师前徒倒戈,是巴师在进军过程中士气高昂,一路歌舞。故世称之:“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整个句子,前后融为一体。若按第二种断句,“前徒倒戈”者是殷人,即“殷人前徒倒戈”。从表面上好似符合情理:“倒戈”理解为“起义”,因此,殷军败北,周武王伐纣取得了胜利。但仔细审视却不可:一是“歌舞以凌”的“凌”是动词,而“凌”之后没有宾语,与语法结构不合;二是殷军前徒起义,应是“前徒反戈”,而不是“前徒倒戈”,因为“倒戈”是一种舞蹈状态,殷军前徒无论如何是不会有这种状态的;三是该段内容说的是周朝联军东向伐纣“前歌后舞”的情形,中间与殷人是何种状态无关;四是这段话是一个整体,若硬要理解为“殷人前徒倒戈”,则与结句“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不合。由此可以推断:第一种断句法是正确的。《华阳国志·巴志》的这段记载,为“武”是“武舞”、“武舞”为“倒戈”提供了很好的证据。

“武舞”又称“大武”。《礼记·祭统》:“朱干玉戚,以舞大舞,八佾以舞大夏”。《诗经·周颂·武》:“奏大舞也”。注:“大武,周公作乐所为武也”。《周礼·春官·宗伯下》“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可见,大武是殷周时代最重要的一种舞乐。

1994年10月,湖南长沙市公安机关收缴到1件周代青铜兵器,该兵器作“戈”状,内部上端铸一牛首形图案,中间有一“心”形穿孔,穿孔两侧有铭文“大武”二字。全长21.7、援长13.5、内长8.2、宽5~6厘米(43)(图一)。该兵器自铭“大武”,说明它是周代祭祀先祖时使用的礼器,而非实用兵器。

1960年5月,湖北荆门市漳河车桥发现1件类似的“大武”青铜兵器,该兵器内穿两侧有铭文四字,全长22、内长8.3、宽5~6.8厘米。王毓彤同志将该兵器定名为“戈”,铭文释为“兵關大武”,并将其时代定在西周晚至春秋早期(44)。此“戈”在学术界引起热烈讨论:俞伟超先生释为“大武閧兵”,并认为是战国巴人之物(45);马承源先生释为“大武関兵”,认为是战国前期楚人之物(46)。从兵器形制和铭文字体判断,马承源先生的看法是正确的。

根据文献,这2件“大武”青铜兵器实应定名为“戚”。它们的发现,为“”释为“武舞”之“武”,提供了很好的证据。

三、“”是殷人先祖“汤”

”在殷墟卜辞中作人名时,经常是祭祀和祈雨年的对象。现略举如下:

,有大雨?《合集》28252

壬辰卜:其年于,燎侑羌?兹用。《合集》32117

雨于,燎九?《合集》33001

癸未贞:禾于?《合集》33274

于来甲辰?《合集》34178

乙巳贞:禾于,三玄牛?《合集》33276

上述卜辞可以看出,“”是一位重要先祖,被奉为“神”,是祈雨、年的对象,祭祀中用“九”、“三玄牛”,可见其地位很高。“”又有单独的宗庙,卜辞中有记载:

辛酉卜,宾贞:燎于牛?二月。《合集》14380

乙卯卜:不雨,宗,燎率?吉。《合集》30299

,有雨。《合集》30298

贞:王其于右宗,有大雨?《合集》30319

癸巳卜:往以雨?《合集》34182

《合集》30299、《合集》30298中明言“宗”。“宗”即“武宗”。《合集》30319“王其于右宗”,表明“宗”属于“右宗”。殷时方位,以右为大,“宗”属于“右宗”,说明“”的地位在一般先祖之上。《合集》14380的“燎于”即“燎于宗”。《合集》34182的“往”即“往于宗”。

”是殷人先祖,不少学者有此认识。但究竟是哪一位先祖,一直未能确指,“契”、“舜”之说均属推测。之所以不能确认是哪一位先祖,是因为对该字的隶定不准确,将该字隶定为“”,即“武”后,便可以讨论是哪一位先祖了。

殷的先祖中,名“武”者为商汤。商汤有七名,“武”是其中之一。商汤名“武”有文献和卜辞等两方面的证据。

《史记·殷本纪》记载:“於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诗经·商颂·长发》:“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毛传:武王,汤也。“有虔秉钺”,应是对“”字的绝妙注解。《诗经·商颂·玄鸟》:“古帝命武汤,征域彼四方”。疏:“天帝命有威武之德者成汤,使之长有邦域为政天下,方命其君,谓遍告诸侯也”。

殷墟卜辞中,汤被称为“唐”(),这是学者们熟悉的,其例甚多,此不备举。但殷墟卜辞中还有“武唐”之称,举例如下:

□卜,出:今日武唐?允。《合集》26770

武唐用,王受有侑。《合集》27151

上述卜辞中,《合集》26770为出组卜辞,《合集》27151为康丁卜辞。过去学者对“武唐”之称未注意,有的甚至误释为“武庚”。方述鑫先生认为应释为“武唐”,并认为“武唐”即“成汤”(47)。1977年,陕西歧山县凤雏出土的西周甲骨文中,“成汤”就写作“成唐”。汤既称“成汤”,也单称“成”。与此相类似,汤既可称“武唐”,也可单称“武”。这在卜辞中也有证据:

侑岁于武。《合集》22075

该卜辞属于“午组”卜辞。“侑岁于武”就是“侑岁于武唐”,亦即“侑岁于汤”。过去不明白“武”的含义,如今知道“武”即是“汤”,便明白其中的意义所在了。

四、释“方”诸类

”在卜辞中又作动词用,置于方国之前:

□卜,争贞:方?《合集》6300

贞:呼方?《合集》6301

丙子卜,古贞:呼?不。贞:勿呼方?不。《合集》6303

贞:呼王?《合集》4932

?《合集》6556

上述卜辞中的“”字,学者虽然有不同的隶定,但均认为该字与战争有关,有“击”、“伐”之意。今笔者释为“武”,其意又如何呢?“”为“武舞”之“武”,此乃繁体“武”,简体“武”作“”,从止、从戈,像挥戈前进,有征伐之意。《春秋·元命苞》:“武者,伐也”。《尚书·皋陶谟》:“帝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注:“广谓所覆者大,运谓所及者远。圣无所不通,神妙无方,文经天地,武定祸乱”。此“武”就有“平定祸乱”之意。《尚书·泰誓》:“今朕必往,我武必扬,侵之于疆”。注:“扬,举也”。言我举武事侵入纣郊疆伐之。此“武”是指周武王讨伐殷纣。《周书·武成》:“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偃武”就是不再用兵打仗了。《尚书·禹贡》:“二百里奋武卫”。注:“奋武卫天子所以安”。“武”是国家存在的基石,一旦出现外敌入侵和内部骚乱,国家就要运用武力进行征伐和平定,这就是“武”德功能。以此意解释上述卜辞,则豁然贯通:《合集》6300、6301、6303三辞中的“方”就是“征伐方”。“方”是殷武丁时的重要敌国之一,两国经常发生战争。《合集》4932辞“呼王”,就是“命令王去进行征伐”,具体征伐对象卜辞未明言。《合集》6556辞“呼”,就是“命令对进行征伐”。

五、释“方”

殷墟卜辞中有“方”,见于《甲编》1851+1856,这原是两片,后在整理过程中被缀合,现引征如下:

方哉?《合集》27962(图二)。

屈万里先生认为:“方,当是方国名。此乃仅见之例。本片如不经缀合,则世人将不知殷时尚有此国也”(48)。屈万里先生所言极是,他所释的“方”就是本文的“方”。由于该片仍有残缺,故可能对是否是“方”产生怀疑。为此,笔者查阅类似辞例,以资佐证:

其惟壬有祟,呼告?《合集》6075正

贞:伐?《合集》6282

癸丑卜,争贞:方弗?《合集》6341

癸丑卜,贞:方其?《合集》6342

乙未卜,贞:王三千人,呼伐方?《合集》6640

上面五辞,“”之前均是方国名。“”有“骚扰”之意。“”即方骚扰边境。“伐”,即讨伐方的骚扰,故前的地名为方国名无疑。“方”在“”之前,与“方”、“方”完全相同,故“方”必为方国。“方”即“武方”,“武”为国名,这在卜辞中亦有记载:

乙未卜,宾贞:以武刍?《合集》456正

贞:在田,武其来告。《合集》1098正

上引卜辞中,《合集》456正中的“武”为国名,《合集》1098正中的“武”是人名。甲骨卜辞中,人名、国名常常一致。“以武刍”就是进献武国的放牧奴隶。这样的辞例,卜辞中有很多:

甲辰卜,亘贞:今三月光呼来?王占曰:其呼来。迄至惟乙旬又二日,乙卯允有来自光,以羌刍五十。小告。《合集》94正

贞:率以刍?《合集》95正

庚午卜,宾贞:刍?二告。《合集》96

贞:侯以骨刍?允以。《合集》98正

上述四辞中的“羌刍”、“刍”、“刍”、“骨刍”均是此四国的放牧奴隶,他们被押送到殷都,其前途和命运有两种:一种是继续被奴役,从事放牧或其他苦役;另一种是成为祭祀中的牺牲。还有一件卜辞:

来刍陟于西示。《合集》102

“西示”是殷宗庙之所,“来刍陟于西示”,是准备将这些押送来的放牧奴隶作牺牲之用。如同“羌刍”是“羌方之刍”,“武刍”就是“武方之刍”。《合集》1098正的“武其来告”就是武方首领来告。

方”(武方)是何方国,史籍中缺乏记载。但“武”、“舞”、“無”三字相通,这在史籍中有不少证据,现举例如下。

《说文》:“舞,乐也。用足相背,从舛,無声”。“舞”,甲骨文作“”,亦为人舞蹈之形。殷人祈雨,常常以舞祭,卜辞中可以找到例证:

乙巳卜,宾贞:舞河?《合集》14603

勿舞河,亡其雨?《合集》14604

《尔雅·释训》:“舞,号雩也”。郭璞注:“雩之祭,舞者吁嗟而请雨”。《说文》:“雩,夏祭乐于赤帝,以祈甘雨也,从雨于声”。

”与“舞”有共同之处:都是人舞蹈之形。不同之处是:“”是武舞,多在祭祀先祖和朝贺时使用;“舞”是一般的舞蹈,是祈雨时用的。由于二者都是舞蹈,故意义相似,发音相同。“”(武)与“舞”的上古音均属于明母鱼部字,可通假。《左传·庄公十年》有“蔡侯献舞”,《谷梁传》作“武”,《战国策·燕策三》作“秦武阳”,《史记·刺客列传》作“秦舞阳”,《吕氏春秋·大乐》“狂者非不武也”,《群书治要》引“武”作“舞”。凡此种种,均是“武”、“舞”相通之证。清人俞樾云:“武、舞古同字,武即舞也”。

“武”、“舞”又与“無”通。“無”,上古音亦是明母鱼部字。《礼记·礼器》:“周坐尸,诏侑四方”。郑玄注:“武当为無声之误也”。《通典·礼八》引“武”作“舞”。《周礼·地官·卿大夫》:“五曰兴舞”,郑注:“故书舞为無,杜子春無读为舞”。

由以上论证可知,武、舞、無三字在上古时不仅意义相似,而且发音相同,故可通假。以此推求之,卜辞中的“方”(武方),很可能在文献中被称作“舞方”或“無方”。古代有“鄦”地。《说文·鄦》:“炎帝太岳之胤,甫侯所封,在颍川。从邑無声,读若许”。周代文献中,“许国”之“许”均从“無”作“鄦”或“”。《左传·成公五年》:“许灵公愬郑佰于楚”。《史记·郑世家》“许”作“鄦”。《左传·僖公元年》有“许僖公”。《史记·郑世家》“许”作“鄦”。周代金文中,“许”则从(实为舞,隶作無)。蔡大师鼎作姬鼎作,鄦子盙作。1985年,辽宁赤峰宁城县小黑石沟村发现一座石椁墓,其中出土了1件许国铜器,其铭文为“(许)季姜作尊簋,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1967年,陕西长安县沣西马王村发现一座西周窖藏,其中有1件许国铜器,铭文为“(许)男作成姜女媵鼒,子子孙孙永宝用”。二器中的“许”均“从無,从皿”。鄦、许古今字。由此推求,“方”在古代可能称“鄦方”、“舞方”或“许方”。

周代的许国主要在今天的河南许昌、南阳一带。“许昌”之南有“舞阳”。“舞阳”是古地名,战国时属魏国舞阳邑,秦置县。古舞阳,因位于潕水之北而得名,水北为阳,故称“舞阳”(49)。“舞阳”在今河南漯河市西郊,洪河上游北岸。距舞阳不远,洪河之南有一地名“武功”。“武”、“舞”相通,“武功”亦可称“舞功”。许国、舞阳、舞水、武功这些地名集中在此地绝非偶然,说明此地与殷时“方”有某种必然联系。这些地名的来源,均应源于古之舞水。因此,舞水一带应是殷代的“方”。

注释:

①罗振玉:《殷墟书契考释(中)》(增订本)第68页下,东方学会石印本,1927年。

②容庚:《殷契卜辞考释》第17页,哈佛燕京学社石印本,1933年。

③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

④a.叶玉森:《释“颇”》,见《殷契钩沈》,《学衡》第24期,1923年;又见上海中华书局影印本,1929年。

b.叶玉森:《释“”》,见《殷墟书契前编集释》第六卷第19页上,上海大东书局石印本,1933年;又见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本,1968年。

⑤郭沫若:《卜辞通纂》第107页下,日本东京文求堂石印本,1933年;又见《郭沫若全集·考古篇》第二卷,科学出版社,1983年。

⑥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第1篇第2章,日本弘前大学出版社,1958年;又见日本东京汲古书院影印本,1975年。

⑦赤塚:《殷代にぉけろ祈年の祭祀形态の复元》(上),《甲骨学》第9号,1961年。

⑧郭沫若:《殷契粹编·考释》第6页上,日本东京文求堂书店石印本,1937年;又见科学出版社影印本,1965年。

⑨屈万里:《殷墟文字甲编考释》第562片,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本,1961年。

⑩田倩君:《释夔》,《中国文字》第18册,1965年。

(11)姚孝遂、肖丁:《小屯南地甲骨考释》第9页,中华书局,1985年。

(12)贝塚茂树、伊藤道治:《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甲骨文字·本文篇》,日本东京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60年。

(13)唐兰:《天壤阁甲骨文存·考释》第52页,北京辅仁大学影印本,1939年。

(14)池田末利:《俳优起源考》,《支那学研究》第13号,1955年。

(15)于省吾:《双剑殷契骈枝》第26页,石印本,1940年;又见《甲骨文字释林·释戛》,中华书局,1979年。

(16)董作宾:《五十年来考订殷代世系的检讨》,《学术季刊》第1卷第3期,1953年;又见《董作宾先生全集》乙编第3册,台北艺文印书馆,1977年。

(17)高田忠周:《古籀篇》卷二十六第30页及卷五十四第40页,说文楼藏版,1919年;又见日本东京古籀篇刊行会木刻本,1925年。

(18)鲁实先:《殷契新诠》(之四)《释》,《幼狮学志》第1卷第2期,1962年。

(19)张秉权:《甲骨文中所见人地同名考》,见《庆祝李济先生七十岁论文集》(下),台北清华学报社,1967年。

(20)刘钊:《卜辞所见殷代的军事活动》,《古文字研究》第16辑第81页,中华书局,1989年。

(21)连劭名:《甲骨刻辞丛考》,《古文字研究》第18辑第74页,中华书局,1992年。

(22)吴其昌:《释》,《燕京学报》第14卷第6~7页,1933年。

(23)董作宾、金祥恒:《本系所藏甲骨文字——台湾大学所藏甲骨文字之二》,《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刊》第17、18期,1961年。

(24)金祥恒:《卜辞所见殷商宗庙及殷祭考》(上),《大陆杂志》第20卷第8期,1960年。

(25)饶宗颐:《殷代贞卜人物通考》第528页,香港大学出版社,1956年。

(26)卫聚贤:《吴越释名》,《说文月刊》第1卷第8期,1939年。

(27)白川静:《殷的神话》,《说林》第4辑,1949年。

(28)方善柱:《昆仑天山与太阳神“舜”》,《大陆杂志》第49卷第4期,1974年。

(29)白川静:《汉字の世界》,日本东京平凡社,1976年。

(30)白玉峥:《殷契粹编识小录》(上),《中国文字》新8期,1983年。

(31)重松伊八郎:《殷文杂记》(一),《东洋文化》复刊第12号,1966年。

(32)贝塚茂树:《神の诞生》,见《贝塚茂树著作集》第5卷,日本东京中央公论社,1963年。

(33)胡小石:《殷契杂记》,《江海学刊》1958年第2期。

(34)同④。

(35)同(15)。

(3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小屯南地甲骨》下册第一分册第839页,中华书局,1983年。

(37)《合集》指《甲骨文合集》,中华书局,1978~1982年。以下同。

(38)于省吾:《殷契骈枝》(三),《古文杂识》第9页,石印本,1944年。

(39)曹定云:《古文“夏”字考》,《中原文物》1995年第3期。

(40)曹定云:《从〈史记·鲁世家〉看西周积年与武王克商年代》,《殷都学刊》2000年第4期。

(41)熊传新:《记湘西新发现的虎纽于》,《江汉考古》1983年第2期。

(42)俞伟超:《“大武閧兵”铜戚与巴人的“大武”舞》,《考古》1963年第3期。

(43)傅天佑、郑家茂:《新发现的“大武”青铜戚》,《中国文物报》1994年12月25日第3版。

(44)王毓彤:《荆门出土的一件青铜戈》,《文物》1963年第1期。

(45)同(42)。

(46)马承源:《关于“大武戚”的铭文及图像》,《考古》1963年第10期。

(47)方述鑫:《甲骨文字考释两则》,《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4期。

(48)屈万里:《殷墟文字甲编考释》第237页,历史语言研究所,1961年。

(49)《大清一统志》卷210南阳府山川“舞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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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吴”字考--兼论商唐名“{K21R477.jpg}”及其相关问题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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