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经济哲学的理论支点--国情论、国力论、综合平衡论_国民经济论文

陈云经济哲学的理论支点--国情论、国力论、综合平衡论_国民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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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6/F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0)04-0021-07

一、国情论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是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基本前提。国情,这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包括一个国家的历史条件、现实状况、自然环境、人口、科技文化水平、生产力状况以及社会制度诸方面的因素和这些因素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所谓经济规律,就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运动规律,它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经济现象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经济规律是潜藏在国情内部的东西,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除了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外,还有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特殊经济规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发展工农业方面,没有机械地完全照搬外国的做法,而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反之,我们之所以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走了一段弯路,究其原因,重要的一条在于主观脱离客观,也就是脱离了中国的国情。所以,邓小平说: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出了许多偏差,“主观愿望违背客观规律,肯定要受损失”[1](P346)。

(一)认清国情是认清一切革命和建设问题的根据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一贯重视对中国国情的研究,并深刻地认识到,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中国的实际国情,是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一切革命和建设工作的基本根据。

陈云在经济工作中十分注意我国的国情。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他就经常强调我国是“大国小生产”这一特点。这个精辟论断,抓住了我国虽然面积大、人口多,但生产力水平低,以农业为主的小生产占优势的特殊国情。1950年6月6日,他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发言时指出:“农村是很分散的,我们的国家又这样大,生产方式是零零碎碎的小生产,东西是在一家一户的,城乡的物资交流都靠我们的贸易公司不行,这样做会害了农民。(毛泽东同志插话:也害了共产党,害了人民政府。)”[2](P94)又说:“中国这样的农业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有几年的稳定,大家必定好好生产,国家收入肯定会增加。”[2](P96)“中国从大清帝国开始,就从外国买棉花、粮食、石油,现在我们如果还把外汇都用来买这些东西,哪里有钱买机器搞工业建设?所以,要先解决棉花、粮食的问题。”[2](P98)这里,陈云实际上指明了我国经济最重要的特点是农业国,分析了农村经济分散、零碎、一家一户的特点,从这一分析出发,提出了必须实现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稳定,并发展城乡经济贸易的正确主张。在《一九五一年财经工作要点》一文中,陈云说:“中国是一个大国,又是一个农业国,但是奇怪得很,这个农业国过去还进口棉花和粮食。这个情况如果不改变,那就会卖出去的是猪鬃、桐油,买进来的是粮食而不是机器。如果棉花和粮食能够自给,买进来的就会是机器。我们的棉花要自给并争取出口。”[2](P130)陈云再三强调,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几万万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经济的主要问题。由于散漫的小生产占优势,因此私有的生产者和流通者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在中外经济关系方面,在旧中国我们是被剥削的农业国,新中国建立之后,必须改变进口粮食和棉花的状况。因此,发展农业仍然是头等大事。1955年7月21日,陈云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发言,又一次强调中国的经济建设必须注意小农经济的特点。他说:“我国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开始大规模的工业建设的。小农经济是分散的半自给的经济,生产水平不高,商品率很低。”[2](P275)

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我国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在这一期间,陈云更加注意研究我国国情,深刻地从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上阐述了加强农业的重要性,他认为国家在粮食问题上的立脚点,当然要摆在自给上面,并作出了进口粮食的决策。1980年12月,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经济形势与经验教训》的讲话中说:我们是10亿人口、8亿农民的国家,我们是在这样一个国家中进行建设。香港、新加坡、南朝鲜等地区没有8亿农民这个大问题,欧美日本各国也没有8亿农民这个大问题。“我们必须认识这一点,看到这种困难。现在真正清醒认识到这一点的人还不很多。”[3](P281)这是中国国情的基本事实。陈云这里说的“真正清醒认识到这一点的人还不很多”,这是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很值得重视的一句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国家对振兴农业采取了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增加粮食进口,减少征购任务;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重要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市场商品丰富,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然而,在我们取得的成绩面前,有的同志对农村状况的认识又不清醒了,他们对农民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上估计过分了,采取了一些削弱粮食生产、减少农业投入等不当的措施,致使全国农业生产从1984年以后又出现连续几年徘徊的局面。

从我国几十年经济发展的曲折历程来看,说明认识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现状及其发展规律是十分重要的。农业是现代化进程中最滞后的部门。既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就要不间断地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国家和社会要从多方面支援农业。农业有了发展的后劲,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有牢固的基础。从1978年至2008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30年间,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农村工作文件不下40个,其中包括10个中央“一号文件”,足见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

讲国情,先要确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最基本的国情。有人以我国生产力落后为借口,否认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主张回过头去搞新民主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这种错误主张,理所当然地应受到批驳。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郑重指出:“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同时,也要看到,由于我们国家大,耕地少,人口多,底子薄,只有长期奋斗才能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1984年10月,邓小平在《革命和建设都要走自己的路》一文中,从大国与小国的辩证关系来分析中国的国情,指出“中国是个大国,又是个小国。所谓大国就是人多,土地面积大。所谓小国就是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比较穷”。[4](P94)继而,他在1987年的一次谈话中,又把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称作“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这就表明,我国国情的两个相互关联的特征:一是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二是中国现在的生产力还很落后。正是这两个方面的思想联结,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反过来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正是关于中国国情分析的理论化和系统化。

(二)认清国情,是我们制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针政策的出发点

陈云认为,正确地认识和判断中国的实际国情,特别是正确认识和判断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他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在分析中国实际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陈云就根据党的中心任务,针对中央苏区党内和工会内部对工人经济斗争认识上的分歧,指出忽视工人的经济斗争和过分强调工人的经济斗争都是不对的。前者是不给群众一定的物质利益,不利于发动群众;后者是只看局部的和个人的经济利益,会妨碍苏区经济的发展。二者都没有注重当时苏区的实际情况,忘记了党的中心工作。

建国初期,陈云亲自领导了经济领域的“三大战役”,充分体现了他注重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在稳定物价的斗争中,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他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稳住了市场,稳定了经济。

陈云在重大经济问题的决策上,总是提醒人们不要忘记中国的国情,要吃透国情。在关于所有制结构与经营方式的设计上,他提出应在保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与多种多样的经营方式。在国民经济计划体制的设计上,认为应把计划生产和自由生产结合起来,不应忽视计划指导下的自由生产。在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上,主张从现实的生产能力出发,先挖潜、革新、改革,后新建。在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方面,反对盲目引进,主张根据国内消化能力、基础设施以及配套能力而谨慎进行。在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上,他多次强调要重视我国人口多、农民比重大、生产力水平低的现状,认为我们是在中国式的特殊的一系列矛盾中搞四化,如果离开这个实际,就可能重犯类似“大跃进”的错误。

毛泽东曾一再说过:陈云同志所管的财经工作不是教条主义的,是按照中国情况办事的,有创造性的。这是符合事实的。

二、国力论

所谓国力,就是本国财力与物力的总称。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范围内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显突出。一般认为,综合国力是指一个主权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所拥有的全部实力的总和,其要素不仅包括经济、军事、资源、政治等“硬权力”,而且包括文化、教育、科技等“软权力”,它们以社会的价值观、人的智力开发和传统等因素构成一种复合的文化力,其核心是国家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陈云提出,为了增进国力,必须进行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的改善则反映了国力水平的提高。而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首先要立足于现有的国力基础,如果建设和生活的需要超越了国力的可能,就会损害现有的国力,也就难以通过经济建设进一步增强国力,这必将导致经济混乱,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我国经济建设几十年来最严重的教训,就是脱离国情,超越国力,急于求成,大起大落。

(一)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

建设规模必须与国力相适应,是陈云在1957年初总结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建设经验,尤其是针对1956年的“小冒进”而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他说:“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和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适应还是不适应,这是经济稳定或不稳定的界限。像我们这样一个有六亿人口的大国,经济稳定极为重要。建设的规模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就是冒了,就会出现经济混乱;两者合适,经济就稳定。当然,如果保守了,妨碍了建设应有的速度也不好。”[3](P52)陈云在这里提出了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则,就是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它是马克思再生产理论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再生产的一条客观规律。

马克思主义再生产原理认为,扩大再生产,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剩余产品用于积累。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生产扩大的规模要受积累总额的制约。同时,生产扩大的规模也受剩余产品实物形态构成的制约。就是说,与积累相应的剩余产品,如果全部是生活消费资料,就只能增加生活消费,而不能用于生产性建设;相反,如果全部是生产资料,虽然可以用来增添厂房设备,补充原材料和燃料动力等,但却不能满足所需增加的生活资料。因此,确定扩大生产的规模,必须以剩余产品的数量和结构构成为依据,既不能把全部剩余产品都用于生产性基本建设,也不能把全部剩余产品都用于非生产性建设。如果超越国力,不顾原有剩余产品的总额和物质构成条件,盲目提高消费水平或者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就会使生产萎缩或使建设中产生物资“缺口”。陈云认为,留“缺口”的再生产是难以顺利进行的,严重的、长期的“缺口”,就会造成经济的波动和混乱。

社会主义的再生产以扩大再生产为特征,可分为内含扩大再生产和外延扩大再生产。从我国国力现状出发,进行扩大再生产,首先要挖掘现有的生产潜力;同时,要进行新的建设。新的建设是为扩大未来生产建立必要的物质条件。但是,新的建设一般都比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花的投资多,周期长,消耗的财力物力大,它在较长时间内取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而在这个时间内不提供有效用的产品。因此,如果新的建设搞得过多,不仅会挤了人民生活,而且还会妨碍当前的生产,最终建设也上不去。为此,陈云提出,必须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出发,确定一定时期的合理的建设规模,使其既不影响当前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又能为未来的社会扩大再生产提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从而形成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为防止建设规模超过国力,陈云提出了五条制约基本建设规模过大的办法。这就是:(1)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都必须平衡,而且应该略有结余;(2)物资要合理分配,排队使用;(3)人民的购买力要有所提高,但是提高的程度必须同能够供应的消费物资相适应;(4)基本建设规模和财力物力之间的平衡,不单要看当年,而且必须瞻前顾后;(5)我国农业对经济建设的规模有很大的约束力。陈云指出:“我国国民经济中工业所占的比重将来会增加,农业生产也要发展,但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对经济建设规模的约束力是很大的。一九五四年和一九五六年农业歉收,都使第二年的工业生产、财政收入和基建投资下降,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3](P55-56)1956年发生了“冒进”。我们就是通过把超过国力的过大的建设规模削减下来,结果既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任务,又压缩了过大的社会需求,缓和了物资供应紧张的状况,保证了市场稳定,并由此而形成了陈云的“国力论”思想。

(二)量力而行,争取快,准备慢

社会主义的首要本质和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但是,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用于加快建设的财力物力有限,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为了防止发生建设规模超过国力,陈云强调搞建设要量力而行,留有余地。

经济建设量力而行,是陈云的一贯思想。早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他就强调不可盲目建设,经济工作要量力而行,“我们国家大,一不小心就会盲目发展。”[2](P266)1962年,陈云指出,有多大余地,就搞多少基本建设。今年如此,今后也要如此。所谓“余地”,就是指维持简单再生产之后余下的资金和物资。他说:“我们工作的基点应该是:争取快,准备慢。凡是有利于争取农业增产的,我们都要尽力去做。但是,也要考虑到,工作都做了,还可能不够快,所以要作慢的准备。”[3](P193)陈云这里所说的留有余地和要准备慢,都是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科学态度,是唯物辩证法在经济工作中的杰出运用。相反,如果不留有余地,不顾“余力”多少、大小,只想快而未做慢的准备,急于求成,欲速则不达。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几次大起大落,给国家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究其原因就是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建设的规模远远超过国家财力物力。如果盲目扩大建设的规模,就直接扩大了投资需求,若没有相应的物资供应作保障,必然产生通货膨胀。1958年的“大跃进”和1978年的“洋跃进”,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不仅没有实现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反而带来了国民经济的严重后退与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巨大损失和浪费,严重的通货膨胀给人民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

实践证明,国力论是陈云提出的防止通货膨胀,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则,它是陈云反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内容。陈云提出,首先要保证人民的生活,在人民生活逐步有所改善的基础上,再安排建设。在积累增加的基础上,再扩大建设的规模。这是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根本前提。如果把这种科学求实的态度也当做“右”来批判和否定,追求一时的和表面的“成就”,势必造成生产力的破坏。

计划指标定得过高,是造成超越物力财力实际可能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陈云强调,“计划指标必须可靠,而且必须留有余地。”[3](P212)陈云提出,我们在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中,除了要上若干个大项目以外,着重点应该放在国内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上。陈云说,这是脚踏实地的前进,表面上看来像慢,但实际上是快。

回顾我国几十年经济建设的历史,不难看出:哪个时期盲目追求高速度,违背国力论的原则,哪个时期就出现高通货膨胀率,经济运行秩序就混乱,社会生活就严重震荡,就难以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哪个时期把提高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力争适当的增长速度,坚持建设规模同国力相适应的原则,哪个时期物价就比较平稳,经济运行就正常有序,人民生活便逐步提高,真正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及健康、稳定、快速增长。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陈云的国力论原则,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或放弃这个原则,在开放度和自由度很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如此。

三、综合平衡论

陈云的综合平衡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原理的发展。财政收支、信贷、外汇作为货币形态是价值的运动,物资是产品的实物形态,陈云的综合平衡理论既注重价值的平衡,又注重实物形态的比例协调,这是对马克思社会总产品实现原理的运用。周恩来十分赞同陈云关于综合平衡的思想,当陈云在中央财经小组的一次会议上讲到计划和综合平衡问题时,周恩来插了一段话,他说:可以写一副对联,上联是“先抓吃穿用”,下联是“实现农轻重”,横批是“综合平衡”。[3](P210)陈云的综合平衡论,是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按比例发展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构成了陈云经济思想理论体系的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多方面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一)综合平衡是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

如何处理经济稳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历来是世界各国发展经济中遇到的最根本的问题。陈云在建国后不久就非常明确地强调经济建设要在稳定中求发展。1957年初,陈云就提出,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经济稳定极为重要。改革开放后不久,他又指出:“目前人民向往四个现代化,要求经济有较快的发展。但他们又要求不要再折腾,在不再折腾的条件下有较快的发展速度。我们应该探索在这种条件下的发展速度。”[3](P268)陈云认为,不但经济发展要稳中求进,经济改革也要稳中求进。他说:“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因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3](P279)如果经济不稳定,物价、市场波动很厉害,不仅市场—价格改革难以有效推进,其他改革也很难顺利推进,甚至会因强化行政干预而使改革倒退。所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这是对我们党执政50多年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经验的科学总结。这里说的社会稳定,首先是或主要是指经济稳定。我国建国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证明,综合平衡理论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揭示,只要按照综合平衡理论来指导我们的经济工作,国民经济就会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反之,就会出现生产“过热”、通货膨胀等问题。

陈云提出,首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搞综合平衡。由于受苏联经济学界“现行计划是根据远景计划制定的”[5](P455)观点的影响,我国也有人主张先订出若干远景指标,然后推算出各种数字,来制定国民经济计划。针对这种观点,陈云提出了开步走就要搞综合平衡的思想。陈云在1959年4月给中央财经小组各同志的信中指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要用先基础、后指标的方法,绝不能倒过来。在确定编制1960年计划的方法时,陈云说:“拟定明年的工业生产指标,要根据今年年底现有企业已经达到的综合设备能力(包括动力、运输等),作为编制明年计划的出发点,拟出明年生产指标的必成数。另外,根据现有设备的潜力再加上明年基本建设可靠的新增加的生产能力,加以确实计算,拟出明年生产指标的期成数。这样拟定两个生产指标,保存一个幅度,就可以使得明年生产计划既可靠,又积极。”[3](P127-128)

但是,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应当遵循综合平衡的原则基本上被“认同”以后,又出现了所谓“积极平衡”与“消极平衡”的争论。所谓“积极平衡”,就是认为“大跃进”、“以钢为纲”等,打破了局部平衡,在大发展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平衡,而且平衡只是相对的,发展是绝对的,并批评按比例平衡发展是“消极平衡”。事实上,提出积极平衡的概念,是建立在这样一种理解的基础上:绝对和相对可以分割,而绝对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总是优越于相对的东西。既然承认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似乎就可以认为维持平衡并不重要,打破平衡才是重要的。于是照此逻辑推论下去,只有打破或任意打破平衡是积极平衡,反之是消极平衡。

1958年的“大跃进”,从哲学理论上看,是以狠抓主要矛盾,狠抓重点项目,勇于打破平衡而开始的。结果却带来了国民经济发展中严重比例失调和经济生活的巨大困难,实际上是所谓“积极平衡”观的破产。所以,陈云指出:“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离开别的部门。一部机器,只要缺一部分配件,即使其他东西都有了,还是开不动。”[3](P211)他再三强调:综合平衡必须从现在开始;开步走就要搞综合平衡。

(二)按比例发展的法则是必须遵守的

在陈云的经济论著中,其中以按比例发展、综合平衡、宏观调控的论述为最多。这并不是偶然的,表明宏观经济运行及其决策,始终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领导需要经常关注和妥善处理的问题。陈云指出:“按比例发展的法则是必须遵守的,但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具体比例,在各个国家,甚至一个国家的各个时期,都不会是相同的。一个国家,应根据自己当时的经济状况,来规定计划中应有的比例。究竟几比几才是对的,很难说。唯一的办法只有看是否平衡。”[2](P241-242)早在编制我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陈云就提出并分析了农业和工业、轻重工业之间、重工业各部门之间、工业和铁路运输之间、技术力量的供需之间等重大比例关系。1956年当我国出现较大的市场商品供应紧张时,陈云指出:“商品供应紧张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全国财政贸易和经济建设情况的反映”,并认为,不能年年如此,“如果年年如此,那问题就大了,就不仅是商业工作的问题,也不只是当年经济工作的问题,就需要重新考虑我们的建设方针是否妥当。”[3](P27)他从财政收支、建设投资、就业增加等方面分析了市场供应紧张的原因,提出了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须兼顾、必须平衡的观点,始终坚持国民经济要按比例发展。1957年,陈云根据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思想,提出要调整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投资比例,增加轻工业和农业的投资。陈云及时指出,煤、电、运输等先行部门已暴露出投资不够的问题,先行成为落后,他说:“这种状况要很快加以改变,否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很不利。”[3](P56)1959年,为了落实钢铁生产指标,陈云不仅对钢铁生产内部各个环节间的关系进行了详尽细致的平衡核算工作,并实事求是地向党中央提出降低钢铁生产指标的建议;而且明确指出,不能仅就钢铁论钢铁,因为钢铁只是整个工业和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环节,钢铁指标定得是否确当,必须就它与整个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进行综合研究以后才能看得更清楚。否则,不仅国民经济各部门不能互相协调地向前发展,就是钢铁这个重点也难以得到保证。1962年,针对当时存在的以扩大再生产挤简单再生产的现象,陈云提出在物资分配上应先生产后基建、先维修后制造。在陈云这一思想的影响下,我国在计划安排和物力、财力的分配使用方面,又具体发展为先挖潜、革新、改造后新建,先采掘(原料)后加工,先配套后主机,先质量品种后数量等一系列较系统的处理生产和建设、固定资产再生产结构、工业内部比例、机械工业内部比例的原则。

陈云认为,确定计划中应有的比例关系,要根据当时的经济状况。当计划符合按比例规律要求时,按比例规律就融合于计划之中,这时人们往往忽视其存在;当人们的主观行为与其要求相悖时,它则以破坏经济的形式表现自己的存在。此时所暴露出来的矛盾,恰恰就是人们的主观行为相悖按比例规律内在要求的外化形式。陈云指出:“如果不认真研究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必然造成不平衡和混乱状态。而研究合理的比例关系,决不能只依靠书本,生搬硬套,必须从我国的经济现状和过去的经验中去寻找。既要研究那些已经形成的比较合理的比例关系,更重要的是研究暴露出来的矛盾。”[3](P56)所以,研究已经暴露出来的矛盾,及时调整计划比例关系,是达到主观认识与客观规律相一致的基本途径。这样,陈云不仅给我们留下了综合平衡理论的宝贵遗产,而且指明了丰富和发展按比例法则的正确路径。

(三)财政的平衡是综合平衡的关键

陈云曾从多角度阐述了实现财政平衡是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说明财政平衡是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相平衡的重要前提,是信贷、物资和外汇平衡的重要保证,是按比例分配建设资金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和杠杆。陈云主张,用于经济建设的资金不能超过国家掌握的财力,财力还要与物力相适应,因为光有钱没有东西也是枉然,也会引起通货膨胀。陈云说:“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都必须平衡,而且应该略有结余。只要财政收支和信贷是平衡的,社会购买力和物资供应之间,就全部来说也会是平衡的。”[3](P52-53)陈云这一理论,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和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经济调整中得到了证实、完善和发展。

在综合平衡中,财政的平衡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财政平衡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决定着剩余产品在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在国民经济的再分配中,还决定着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关系。财政还可以利用利润和税收的杠杆作用对社会生产的比例关系产生影响。所以,财政平衡对于国民经济积累和消费关系、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关系极大。

一般来说,只要财政收支是平衡的,银行信贷的平衡就有保证。如果财政收支略有结余,即使银行信贷出现不平衡,也可以从财政结余中得到弥补;当财政收支紧张时,也可以用银行信贷来弥补,但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银行就要多发钞票,这就会引起通货膨胀。由于财政收支制约全局,财政长期紧张,不能不影响到银行信贷。由于财政和信贷的分配,是以价值分配的形式代表着物资的分配,因而如果财政和信贷的分配是平衡的,就表明这种分配有相应的物资作基础。所以,财政和信贷平衡又是物资平衡的保证。同时,财政平衡也是外汇平衡的重要保证,因为外汇平衡同财政和进出口贸易平衡有密切关系。财政收支不平衡,一定会引起外汇收支紧张。因此,陈云在主持我国财政经济工作期间,不论是国民经济顺利发展时期还是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他都始终抓住财政平衡这一中心环节。

陈云关于财政综合平衡理论,是他长期领导财经工作实践的理论结晶。陈云对财政信贷平衡问题的认识是十分辩证的。平衡和不平衡是辩证的统一,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平衡是目标,是一种最佳状态。通过在不断的不平衡中寻求平衡,以此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达到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根据陈云这一理论,在正常情况下,就应该在保持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条件下发展经济;在国民经济比例遭到破坏时,则必须进行调整。陈云认为,退是为了进,而且是为了脚踏实地地前进。

财政和信贷是调控宏观经济的两大杠杆。在实行计划经济时期,经济建设投资规模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国家财政投资的多少,而国家财政投资能力的大小则由生产所决定。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但在国民经济总投资中,国家财政投资依然占很高比重,国家的财政政策始终制约着各种投资的数量和结构。在这种情况下,陈云关于财政平衡理论的精髓仍然是适用的。如同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一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和金融,也要在不断的不平衡中寻求新的平衡,以此不断地推动国民经济向前发展。

陈云的综合平衡理论产生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实践,又用来指导我国的经济建设实践,并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事实证明,无论是实行改革开放,还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必须遵循按比例发展的法则。虽然今天的经济社会条件同陈云综合平衡论产生时的经济社会条件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陈云本人也认为,他当时所采用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新形势下不能全部照搬,但陈云综合平衡论的理论原则,则仍然适用于今天,而且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也是一致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复杂。陈云综合平衡论,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综合平衡,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收稿日期:20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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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经济哲学的理论支点--国情论、国力论、综合平衡论_国民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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