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我国水产品贸易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_一般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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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中国的水产品贸易——形势分析和对策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水产品论文,中国论文,对策论文,形势分析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加入WTO以来我国水产品贸易的发展特点

(一)贸易总额快速增长,出口额增长率逐年递增,贸易顺差不断扩大

自2001年12月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水产品进出口贸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据海关统计,2004年中国水产品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02.1亿美元, 其中出口总额69.7美元,[1] 分别比2001年增长68.5%和66.7%,年均增长率接近20%,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局面(详见表一)。水产品出口总额已连续五年位居我国农产品出口首位,出口额增幅从2001年的9.1%增加到2004年的27.0%,增长幅度逐年递增。这表明在加入WTO以后,我国水产业牢牢把握住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 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切实抓住机遇,推动了水产业生产和出口的健康发展。

表一 2001—2004年我国水产品贸易情况

年份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总量(万吨)

426.7 457.6

443.0540.6

进增幅(%) 5.37.2 -3.2 22

出总额(亿美元) 60.6

69.679.7 102.1

口增幅(%) 6.714.914.5 28.1

总量(万吨)

195.2 208.5

210.0242.1

出增幅(%) 27.2

6.8 0.7 15.3

口总额(亿美元) 41.8

46.954.9 69.7

增幅(%) 9.112.117.1 27.0

总量(万吨)

231.5 249.1

233.0298.6

进增幅(%) -8.1

7.6 -6.5 28.2

口总额(亿美元) 18.8

22.724.8 32.3

增幅(%) 1.62.1 9.3 30.2

顺差(亿美元)

23.0

24.230.1 37.4

表二 2001—2004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情况

项目 进出口出口进口顺差

总额增幅 总额增幅 总额 增幅

年份(亿美元) (%)

(亿美元) (%)(亿美元)(%) (亿美元)

2001年279.0

3.5

160.7

2.4

118.3 5.2

42.4

2002年306.0

9.7

181.5 12.9

124.5 5.2

57.0

2003年403.6 31.9

214.3 18.1

189.352.1

25.0

2004年514.2 27.4

233.9

9.2

280.348.1

-46.4

在出口额逐年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我国水产品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从2001年的23.0亿美元递增到2004年的37.4亿美元。反观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则在2004年出现较大逆差。对比表一和表二不难发现,2002年以后我国农产品贸易情况出现较大变化,贸易顺差逐年下降。实际上扣除水产品贸易的农产品贸易在2003年即已经出现逆差,2004年逆差进一步加大。这主要是由于粮食等土地密集型大宗产品出口明显下降,进口大幅增长所致。基本上验证了加入WTO前有关专家的预测。

表三 水产品贸易额在农产品贸易总额中的比例

项目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进口总额

农产品 水产品所占比例农产品水产品所占比例 农产品水产品所占比例

年份 (亿美元)

(亿美元) (%) (亿美元)

(亿美元)(%) (亿美元)(亿美元)(%)

2001年279.0

60.6

21.7 160.7 41.8

26.0 118.318.8 15.9

2002年306.0

69.6

22.7 181.5 46.9

25.8 124.522.7 18.2

2003年403.6

79.7

19.7 214.3 54.9

25.6 189.324.8 13.1

2004年514.2 102.1

19.9 233.9 69.7

29.8 280.332.3 11.5

表三显示了我国水产品贸易在农产品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可以看出,进出口总额中水产品贸易占农产品贸易的20%左右,较加入WTO前略有下降; 出口额中水产品贸易比例不断上升,到2004年已经接近30%,在农产品出口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水产品进口贸易额不断增加,但在农产品进口贸易额中比例有所下降,2004年仅为11.5%。2004年水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额的比例较进出口总额所占比例高约10个百分点,这表明与其他农产品相比较,我国水产品出口竞争优势不断增强。

(二)一般贸易仍为主要的贸易方式,出口产品平均价格呈上升趋势

加入WTO以后,水产品贸易中的一般贸易出口和来进料贸易出口均出现较快增长,增幅与水产品贸易出口总额增幅基本接近。表四显示了2002—2004年间我国水产品一般贸易出口与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情况。一般贸易仍为主要的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出口占水产品贸易出口总额的近60%。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到2004年水产品一般贸易出口量变化不大,而出口总额却增长了46%,表明我国水产品一般贸易出口平均价格在不断上升,这得益于我国出口品种结构的优化和产品深加工度的提高。

表四 水产品一般贸易和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情况

项目 一般贸易出口来进料贸易出口

在水产品在水产品 在水产品在水产品

出口量 出口总量 出口额 出口总额出口量出口总量出口额 出口总额

(万吨) 中所占比(亿美元)中所占比(万吨)中所占比(亿美元)中所占比

例(%)

例(%) 例(%)

例(%)

2002年 140.0

67.127.959.5

57.4

27.5 17 36.2

2003年 131.0

62.432.859.7

67.0

31.9 19.535.5

2004年 148.2

61.240.758.4

79.6

32.9 25.937.2

(三)深加工产品出口发展较快,名优养殖水产品出口势头良好

加入WTO三年来,我国出口水产品深加工水产品出口发展较快。2002 年深加工水产品出口44万吨、出口额17亿美元,[2] 到2004年达到57万吨和26亿美元,同比增长30%和53%。[1] 但深加工水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例变化不大,仅从2002年的36%上升到2004年的38%。

表五显示了各主要品种的出口情况。一般贸易中鳗鱼、对虾、罗非鱼、大黄鱼等名优养殖水产品出口势头良好。鳗鱼出口在2004年遏制了逐年下滑的趋势,出现强劲反弹,但在出口贸易额中的比例较上世纪90年代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对虾出口呈连年大幅增长的局面,但由于受美国反倾销制裁影响,2004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罗非鱼、大黄鱼出口也呈现出较大幅度的增长,逐渐成为重要的出口品种。名优养殖水产品出口的大幅增加,不仅优化了我国水产品出口结构,也对国内水产养殖生产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鱼片一直是来料加工水产品贸易出口的主要品种,出口额一直占来料加工贸易出口额的50%左右。

表五 各主要品种出口情况

项目鳗鱼 对虾罗非鱼大黄鱼 鱼片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比例出口额比例

年份 (亿美元)(%) (亿美元) (%) (亿美元)(%)(亿美元)

(%)(亿美元)(%)

2000年 7.7 32.2

2.7 11.5 - -- -6.1 43

2002年 5.9 21.1

5.7 20.4 0.51.8 - -

约9

53

2003年 4.4 13.4

9.4 28.6 1.03.0 0.7 2.0

10

51

2004年 8.6 21.1

8.6 21.1 1.63.9 1.4 3.4

13

50

注:“鳗鱼”、“对虾”、“罗非鱼”、“大黄鱼”各项中的“比例”指各品种出口额占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比例,“鱼片”项的“比例”指该品种出口额占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比例。

(四)出口市场结构有所优化,但主要目标市场仍比较集中

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是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详见表六)。[3] 日本一直是我国最大的水产品出口市场,但由于日本国内经济持续低迷和对我国烤鳗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近年来对日出口一直处于下降趋势,直到2004年才出现扭转,出口额大幅上升,但在水产品出口总额中的比例较上世纪90年代已有较大幅度下降。韩国一直是我国冻鱼出口的主要市场,我国对韩国出口总体上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养殖对虾的需求不断增长,出口贸易额增长很快,但由于2004年美国对我国对虾实施了反倾销制裁,造成出口下滑。欧盟是我国来料加工鱼片的主要消费市场,虽然经历了2002年“氯霉素”超标事件和全面禁止我国动物源性食品进口事件的影响,但2002年后对欧水产品出口一直呈较快增长趋势。考虑到目标市场过于集中对我国水产品出口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政府和水产出口企业加强了对新兴市场的开拓工作。上述四个主要目标市场的出口额占水产品贸易出口总额的比例已由2000年的87%下降到2004年的79%,市场结构有所优化,但仍然比较集中。新兴市场包括俄罗斯、东盟各国、中东和南美等地区。[1]

表六 各主要出口市场情况

市场日本 韩国 美国

欧盟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比例出口总额

年份 (亿美元)(%) (亿美元) (%) (亿美元)(%) (亿美元)

(%)(亿美元)

2000年 20.0 52 4.4 11

5.314

3.7

1038.3

2002年 22.4 48 7.0 15

8.117

2.3

5 46.9

2003年 22.0 40 7.7 14

10.0

18

4.9

9 54.9

2004年 28.5 41 9.9 14

9.614

7.1

1069.7

注:“比例”项指出口到各国的水产品出口额占当年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的比例。

(五)主要出口省份比较集中,出口的区域性分布正在形成

多年来我国水产品出口主要省份一直比较集中,山东、广东、辽宁、浙江、福建等五个省列我国产品出口的前五位。表七显示了2002年和2004年我国主要水产品出口省份的出口贸易额,从上面可以看出上述五省的水产品出口额可占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的约90%。加入WTO后,随着我国水产品出口原料基地的建设,优势水产品产业带正在形成。从2004年各省的出口情况看,对虾和罗非鱼出口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和海南省,烤鳗出口主要集中在福建省,大黄鱼出口主要集中在浙江省,胶东半岛则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冰冻鱼片出口加工基地,水产品出口区域性分布正在形成。[1]

表七 各主要出口省份

省份山东 广东 辽宁

浙江福建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 比例 出口额比例出口额 比例

年份 (亿美元)(%) (亿美元) (%) (亿美元)(%) (亿美元)

(%)(亿美元) (%)

2002年 15.2 32 7.8 17

7.616

6.4

145.712

2004年 22

32 12 171014

1014 9 13

注:“比例”项指各省的水产品出口额占当年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的比例。

(六)原料进口所占比例较大,国内食用消费进口比例有所下降

表八显示了近年来我国水产品进口组成情况。来进料加工原料和饲料用鱼粉的进口一直是我国水产品进口主要部分,二者相加占我国水产品进口总量的75%以上,2004年更是高达81%。而供居民食用消费的进口量在水产品进口总量中的比例则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2年的24%下降到2004年的19%,进口额也有所下降,这使我国的贸易顺差进一步加大。国内使用消费进口的主要品种是冻鱼类(带鱼、鲱鱼、鳕鱼等)、软体类(鱿鱼)和虾类。

表八 水产品进口组成

项目 来进料加工原料 鱼粉 国内食用消费

进口量 比例 进口量 比例 进口量 比例 进口总量

年份 (万吨) (%)

(万吨) (%)

(万吨) (%)

(万吨)

2002年 93.6 37.6

95.8

38.5 59.7

24.0

249.1

2003年105.0 45.1

80.0

34.3 48.0

20.6

233.0

2004年129.6 43.4 112.3

37.6 56.7

19.0

298.6

注:“比例”项指各品种进口量占当年我国水产品进口总量的比例。

二、影响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主要不利因素

当前,世界经济贸易持续增长,国际市场对水产品需求旺盛,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稳定,这都为我国水产品出口的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我们还应注意到,虽然我国水产品出口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制约了水产品贸易发展。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制约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主要因素

从表六可以看出,我国对日本、欧盟等国的水产品出口的年际变化不平衡,呈现出忽高忽低的走势,这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设定了技术性贸易壁垒所致。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有:

一是提高进口水产品的检验标准。如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进口水产品需经由指定机构实施包括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近30个项目的检测方可通关。[4] 2002年3月又对我国出口的动物源性食品实施了批批检测氯霉素等10种药物残留的做法,另外还要检测汞、多氯联苯、麻痹性贝毒等有害物质。[5]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动物源性产品进口实行严格的抽样检测制度,监测种类多达221种(包括农药、抗生素、兴奋剂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其中不得检出的有11种。[5] 欧盟对进口水产品要进行多达63项指标的检测,而且对镉、汞、铅等有害物质和致病菌的限量指标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韩国也对我国出口水产品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根据2001年《中韩水产品卫生管理协议》规定,除微生物、化学残留、金属异物等要求外,韩方还规定了10种检测要求。[4]

二是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卫生注册制度。如日本对国外水产品养殖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工序和产品卫生质量进行审核认证,经认证方可进入日本市场。美国规定对美出口的水产企业必须建立HACCP质量保证体系,中国水产企业必须通过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评审,取得输美水产品HACCP验证证书,并经美国FDA备案后,方可进入美国市场。欧盟专门制定了水产品投放市场卫生条件的规定,且要求输入欧盟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必须通过欧盟考核并获得注册,其程序非常严格。[5]

三是通关程序繁琐。如美国对来自中国的水产品氯霉素的检测加大抽样力度,规定每个货柜抽6—12个样,只有所有抽样全部合格才能通关,否则将退回或销毁整批货物,并经生产企业列入自动剔除名单。韩国以卫生标准不符为由对产自中国的泥鳅、鳗鱼等5种水产品实施“先精密检验后通关”的做法,延长了通关时间。 日本通关手续也非常繁琐,检查内容包括产品品质、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多个项目。[5]

四是实行信息标明制度。如日本规定销售的各种水产品必须加贴标签,提供名称、产地等多项内容。韩国也实行原产地标识制度,除活鱼外其他水产品均需原产地标识。[5] 欧盟从2002年起要求输入的水产品必须标明名称、生产方式、捕捞区域等信息。产地标识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本国国民对外国水产品的消费。

技术性贸易壁垒曾使我国水产品出口蒙受巨大损失。如2002年欧盟在中国对虾产品中检测到超过规定标准的氯霉素残留。[2] 因而全面禁止进口中国动物源性食品,致使我国对欧水产品出口锐减,使中国有关企业蒙受了数亿美元的损失,直到目前虾类产品对欧出口仍未解禁。2002年初韩国海关在中国进口的水产品中检测到铅块等金属异物。[5] 2003年日本在中国出口的烤鳗产品中检测到超过规定标准的“恩诺沙星”残留。[3] 一系列的“超标”事件不仅给有关出口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我国水产品的国际声誉,对中国水产品贸易的长期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近两年来我国水产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加强,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2004年以来一直没有发生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水产品贸易纠纷。但由于我国水产出口企业数量众多、管理水平总体层次不高、从业劳动力素质较低、原料生产质量安全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不能排除再发生出口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在近几年内,技术性贸易壁垒将一直是制约我国水产品出口的最主要因素。

(二)反倾销措施是影响我国水产品出口增长的重要隐患

2004年,美国对中国对虾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平均税率高达50%以上,造成我国虾类受制裁金额达3.8亿美元。从2004年7月起,除一两家企业可以向直接向美国出口虾产品外,其他企业出口受阻。[1] 反倾销措施是抵制倾销,保护国内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许多反倾销措施脱离了原来宗旨,成为一种国内贸易保护手段。中国是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国,据商务部统计,仅2004年我国即遭外国反倾销调查和定案45起,涉案金额13.28亿美元。[1] 从表六可以看出,我国水产品出口目标市场过于集中,价格较低,出口贸易增长迅速,这非常容易引起目标市场国的反倾销制裁。如我国的对虾出口四年间增长了三倍多,并且主要集中在美国市场,最终遭到了反倾销制裁。该事件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养殖和加工规模扩展过快,对国际市场信息反映滞后。二是出口产品附加值不高,过分依靠价格优势。三是出口竞争无序,出口组织化程度差。采取压低价格的方式达到出口目的,不仅降低了行业利润,还非常容易引起反倾销制裁,最终失去市场。这次虾类产品在美国遭遇反倾销制裁,对我国的水产出口敲响了警钟。由于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劳动力成本优势将一直是我国水产生产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主要竞争优势,低价格也将一直是我国水产品占领国际市场的主要手段,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很可能再次遭到类似的反倾销制裁,这成为影响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隐患。

三、关于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对策探讨

(一)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我国水产品出口质量

一是完善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立覆盖生产、加工、储藏、销售全过程和操作环境、安全控制等方面的标准体系,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改变我国标准不完善、标准过低和国内市场大多数水产品无标准生产和流动的现状。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争取与国外认证检验机构实现互认。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实施强制性检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加快国内水产品(初级产品)质量立法工作,尽快制定《农产品质量法》,为质量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二)推动水产品出口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出口贸易的组织性和协调性

加入WTO后,随着出口规模的日益扩大, 我国水产品出口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推动出口行业协会性组织的建设对提高我国水产品出口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增强信息能力,不仅可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也大大降低了业内企业的信息成本。二是共同开拓市场,化个别企业行为为全行业的一致行动,提高了开拓市场的效率,降低了成本。三是形成价格自律,在行业内通过协商分配市场份额,控制生产总量,形成价格同盟,确保利润最大化,也降低了反倾销风险。四是强化质量监督,建立行业内监督机制,把价格监督化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从机制上保证了出口质量。五是共同抵御反倾销调查和制裁,共同应诉,降低了应诉成本,增强了应诉能力,提高胜诉的可能性,保护全行业共同利益。

(三)进一步加快水产生产结构调整,结合出口水产养殖示范区建设,优化水产生产和加工布局,发挥区域优势,培养优势产业

一是结合农业部制定的区域布局规划,加快出口水产品养殖示范区的建设,吸引加工企业聚集形成基地,带动水产品生产加工的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产业链一体化效益。二是大力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特色水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在基地建设过程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无公害水产品和绿色水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在出口竞争中打环保牌;发展特色水产品生产加工,提高出口价值。逐步改变目前我国水产品出口主要以价格优势占领市场的局面。三是重点培育优势行业和龙头企业。扶大扶强,结合基地建设,在优势行业重点培养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使我国水产品出口企业迅速做强做大,涌现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强势企业和优秀品牌,从而进一步增强我国水产品出口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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