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投资组织结构模式的选择与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险投资论文,组织结构论文,模式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风险投资的现实发展及特点
(一)风险投资公司与资本总量不断增长。1992年,全国有2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资金总额为30多亿元。1998年“一号提案”之后,风险投资有了迅猛的发展。国内现有90余家风险投资公司。据中国科技金融协会1999年7、8月的调查,全国共有92家风险投资公司,74亿元风险投资基金(不包括外资)。2002年10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承担的“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情况调查”(样本数为134个)显示,1999年和2000年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达83家,近两年新增的风险资本达187亿元人民币,占全部风险资本的70%。在该调查中,截至2001年,累计投资的企业已达663家,投资总金额达到55.6亿元,相当于同期全部投资金额的30%左右,其中2000年投资的企业为386家,投资金额达到22.3亿元。
(二)风险投资机构类型和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非国有资金成为风险投资主体。目前国有独资的风险投资机构仅占19%;政府参股的风险投资机构占20%;民间的独立风险投资机构占44%;外资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约占13%;其他三种风险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和大公司以及专业性投资机构所属的风险投资机构,由高科技开发区或创业园设立的投资机构等。在资金来源上,目前政府资金占全部风险资本的比例已经下降到了30%左右,而国内企业提供的资金占全部风险资本的比例已超过40%,非国有资本正成为风险投资的主要来源。
(三)风险投资推进了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中国证券》(1999)的数字表明,89%的风险投资公司选投了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创业服务中心研究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1987年由联合国有关组织将孵化器成功经验介绍到中国,推动了创业服务中心这一发展高科技企业的有效组织形式,并在同年建立了第一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993年增加到20家。1993年前后,成都、武汉、上海等地的创业服务中心开始了风险投资的探索。如成都创业中心向13家科技企业投资700万元,历时5年,成功率达92%,总收益达428.8%,其中3家企业上柜进行交易。从所投资的企业行业来看,风险投资的98%投向了技术型企业,其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计算机信息通讯技术和生物医药两大领域,而投资于传统非科技企业的资金仅占全部投资的5%,其平均投资额度为800万元左右。被调查机构中,最小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约占总数的60%以上。
(四)2002年,中国内地风险投资总额为3.91亿美元,因受全球经济不景气,特别是科技股下滑的影响,比2001年减少了28%。在这一投资总额中,海外资金占三分之二,内地资金占三分之一,约1.28亿美元,而民间风险投资商的投资总额不到内地风险投资总额的20%。中国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软件、一般IT行业、医药保健、新材料制造业等少数几个行业上。上述5个行业集中了2002年全部创业投资案件的50.8%。而通讯、农业等其他行业风险投资项目所占比例都很小,一般都在5%以下。创业投资的总体趋势并没有改变,即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了少数几个重点行业。按行业分,2002年接受风险投资量最大的为电信业,共1.49亿美元,占38%;芯片业共获7750万美元,为第二大投资领域。从地区分布来看,吸引风险投资资本最多的均为经济较发达、吸引外资条件较优的沿海地区,特别是科技人才、项目集中的京、沪、深三地,而北京吸引到的风险资本是上海的三倍。
(五)2003年,我国风险投资形势有了好转。根据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对中国50家重量级创业投资公司的调查统计,2003年第一季度共有17家创投机构对31家中国内地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金额高达2.2亿美元(18亿元人民币),约占2002年全年投资总量(4.2亿美元)的53.7%,第一季度共有5项获得了逾千万美元的投资发生。在投资阶段上,第一季度状况与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年初预测类似,无论从投资数量上还是投资金额上,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获得了绝大多数投资,二者合计数量占总量的69.6%,投资额占总量的67.1%,并以成长期为最高——投资数量占43.4%,投资额占总量的51.8%。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季度出现了中国首例重组性投资——软银亚洲与新桥投资对亚洲网通的6000万美元投资。这预示着部分大型外资风险投资机构将凭借强大资本实力介入到Buyout阶段的投资。
与以往相比,传统制造业得到了风险投资的更大支持。虽然不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但是由于创业投资的介入,这类制造业大大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世界产业分工的强化、国际产业和技术转移趋势的加强,以及加入WTO带来的机遇,再加上传统产业正处于新一轮结构性调整过程,使得传统制造业越来越受到风险投资的重视。网络行业则逐渐落在了其热点投资领域之外。网络行业的“失宠”,其原因主要是网络神话的破灭,同时创业投资机构的日渐理性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创业投资正在逐渐走向成熟。
除此之外,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还呈现出风险投资公司相对集中、外资机构介入我国风险投资领域以及上市公司介入风险投资等特点。
二、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模式选择
风险投资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这无疑对风险投资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使风险投资家能尽职尽责,切实为投资者的利益而努力,势必要给予风险投资家更高的激励,同时对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也要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前面已经证明,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相比,对成功的激励更大,而对失败的惩罚也更厉害。因此有限合伙制对于风险投资家的能力是一个门槛,使那些能力较弱但想一赌机运的人望而却步。虽然实践证明有限合伙制在风险投资中有诸多优越性,但由于我国法律目前还不允许有限合伙公司的存在,因此有限合伙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现实可操作性。但是,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变通的手段。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一种基本的组织形式。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有的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有限合伙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作为基金经理人的一般合伙人须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我们可以成立这样一种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具有以下一些特点:1.公司经营人员必须是股东之一,但由于经营人员一般是自然人,个人财产有限,可允许其出资只占总出资额的1%左右,而且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允许这1%的出资额只作为一种承诺,而非真正出资;2.必须签订契约,使公司经理人员对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3.对公司经理人员实行特殊的业绩奖励,如现金、股票期权等;4.董事会保留撤资和撤换经理人员的权利;5.限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公司中兼职,也不得在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中任职(除了作为本公司的股权代表参与该风险企业的董事会)。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模式如图2-3所示。
图1 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
三、风险投资行业的组织结构设计
风险投资业是一个风险极高的行业,因而对从事这一行业的风险投资家的要求也很高,不仅要有理论知识,更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风险承受能力。而风险投资业由于其特性和要求,信息的透明度较差,投资者由于知识、信息、经验、精力等的缺乏,难以对风险投资家进行有效的监管,因此需要建立一些特定的程序和机构来从宏观及整体上规范和监管风险投资家和风险投资活动。
在前面我们认为政府应从风险投资业中淡出,并不是说政府完全放任风险投资而不管,而只是说政府应退出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让风险投资家们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但资本市场的任何制度和活动都不可能离开政府的监管和培育,风险投资也不例外。我们认为,政府应退出绝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的具体运作,但政府应从宏观上、方向上来把握、引导风险投资业。因此,我们认为应成立一些以省市政府、省市科委、各高新技术开发园区为主体的风险投资公司,这些公司完全由政府部门出资,或者吸引部分金融机构资金,但不对个人投资者融资。这种风险投资公司有以下一些优点:1.直接受政府部门管辖,可以投资一些一般风险投资不愿投资的周期过长或者收益不高的,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高新技术项目,与一般风险投资呈互补作用;2.通过这些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来间接引导一般风险投资的投资方向,避免了直接行政干预所造成的效率浪费和资源非优化配置;3.从资金量上可以作为一般风险投资的补充,与一般风险投资进行联合投资。
各级政府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组建风险投资行业协会,作为本地区风险投资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应由一些资深的投资专家、法律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组成,主要对风险投资从业人员进行资格管理以及从业道德管理,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风险投资的行业协会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定期对风险投资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发放资格等级证书。风险投资能力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组成的综合能力,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评:1.理论水平,笔试;2.实际运作能力,以往的业绩评价;3.获利能力及信用水平,投资者问卷调查;4.管理能力,创业家问卷调查。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的定期考核和评估,对风险投资家的业务生命是一次重大的考验,对投资者的投资也起了一个重要的指导作用。当然,行业协会自身也要受到政府的一定的监督,以保证行业协会的考核与评估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否则,如果行业协会自身失去了信用的话,其对风险投资家的考核与评估也就失去了意义。
风险投资行业的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其中第一级为监督、管理机构,第二级为操作机构,第三级为目标机构,即被投资对象。
图2 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组织结构图
四、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探讨
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公司不应上市募集资金。其原因有:1.上市公司股权分散,投资股东难以对风险投资家进行监督;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而风险投资公司本身的运作、管理以及风险资本所投资的风险企业都涉及较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另外一般风险投资公司在运作前几年账面盈利很少甚至亏损,披露出来不仅影响该风险投资公司的股票走势,甚至会影响到整个股市;3.反之,股市的波动也会影响风险投资公司的股票走势,从而影响到大众对该公司的信念,进而影响到该公司的运作;4.中国的投资者个人资金规模一般较小,且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弱,不宜让散户投资者直接参与高风险的风险投资行业。
国外风险投资的资金一般有两个来源: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养老基金、保险公司、银行、大企业投资公司等,而个人投资者则主要是富有的个人或家庭。但在我国,目前养老基金、保险公司、银行等机构的资金还被禁止进入风险投资业,而富有的个人或家庭又很少,且这些个人或家庭的风险承受能力也远较西方人弱,也难以指望其大量进入风险投资业。这就是我国目前财政资金成为风险资本主体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大力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在使政府及财政资金淡出风险投资的同时,还应设计有效的融资机制为风险投资提供资金,填补财政资金退出后留下的空缺。我们在期望政府放松对养老基金、保险公司、银行等机构的限制的同时,还可以利用股市为风险投资公司融资。前面已经说明不应让风险投资公司直接上市,但我们可以组建一些上市的产业投资基金或证券投资基金,并允许和鼓励它们参与风险投资。这样的安排有如下一些优点:1.我国城乡居民存款额已超过14万亿人民币,但人均存款额却不高,而且个人风险承受力弱,没有投资管理能力,他们将资金交由产业投资基金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多个风险投资公司及其他领域,既可利用基金管理人的经验和知识,又可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2.风险投资公司既得到融资,又避免了上市的弊病;3.由于股权集中,便于监督、管理与决策。
风险资本的筹集机制可以用图3表示。
图3 风险资本筹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