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论文,我国论文,法律论文,公告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审计公告的实现是一个系
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来自外部的监督
和制约,也需要源自内部的程序设
置。必须要有一个严密的法律体系来
规范各方面的行为,使国家审计公告
得以落实。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法规
体系至少包括《宪法》、《行政公开
法》、《审计法》、《国家审计公共准则》
四个层次。
一、修改《宪法》的有关条款
(一)我国宪法第27条、第41条
都提出了要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
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
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时对公
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都要负责处
理。这里的规定其实都暗含了对行政
公开这一制度的确认。国家审计公告
属于行政公开范畴,鉴于行政公开的
重要性,应在《宪法》中明确行政公开
(二)修改《宪法》中审计体制的
相关条款,强化审计独立性。目前,审
计署和地方审计分工明确:中央财政
资金原则上由审计署直接审计,地方
财政资金由本级审计机关负责审
计。但地方审计要动真格的,难免出
现“自打嘴巴”局面。一位县级审计局
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的记者说:“对地方各级审计部门来说,揭露问
题意味着与自己的老板过不去。”由
此可见,双重领导的审计体制,在某
种程度上制约着审计结果的全面性
和真实性,审计执法的作用难以得到
充分发挥。要实现国家审计公告,体
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审计”监督,就
应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建立一个与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具有“独
立性”的国家审计体系。这涉及我国
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需要修改《宪
法》的有关条款。
我国审计机关属于行政型,以目
前的情况而论,这种体制的好处是,
在行政强有力的情况下,如果得到国务院和本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和支持,
审计部门的工作会比较有效的推进,
所谓的“审计风暴”就能有力地说明
这一点。但是,它的局限同样明显:如
果审计工作没有得到中央政府或者
地方政府的足够支持,因为审计部门
的级别和权限所限,审计的难度可想
而知,效果也无法保证。目前公布的
许多地方政府的问题由审计署地方
特派办而不是由地方同级审计机构
所审计出的事实,也能很有力地说明
这一点。从全球范围来看,主流的审
计制度是审计隶属于立法系统,完全
独立于政府,这是采用最多的制度设
计。另有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统的,
即审计机关除具有审计职能外,还拥
有一定的司法权限,它显示了国家对
法治的强化。
鉴于我国的国情和建设法治社
会的长期性,笔者认为,短期之内,强
化审计机关的职能,提高审计机关的
地位,是保证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并取
得积极效果的必需之举;而从长期来
看,使审计机关独立于行政系统是更
为有效的制度安排。只有这样,才能
使审计不再成为、也不该成为的“风
暴”。所以应对《宪法》中有关审计管
理体制的条款予以修改。
二、制定《行政公开法》
审计公告出自于行政公开。通过
行政公开,行政相对人可以有效参与
行政程序,以维护自己和合法权益,社
会因此可以通过行政公开监督行政主
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行政公开不充
分,监督行政也就不会完整。行政公开
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行政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的利益相冲突的。所以要保证
公民知情权、知政权的落实,就必须对
政府部门公开行政信息的要求上升
到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高度。
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还相当不
完善,有些制度也只是一些零散的、
局部的规定,有的只是试行,大多是行政机关的办事制度,其推行的效果
难以保证。在法律上无相应的规定,
就难以保证违反这些制度的行为能
得到快速有效的纠正。我们有理由相
信,在目前的形势下,知情权已成为
公民基本权力,建立行政公开制度的
时机已经成熟。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
单行法,专门来落实行政公开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审计公告准则
《宪法》、《审计法》只是国家审计
公告制度的法律依据,而审计公告准
则才应当是国家审计公告体系的主
干部分。中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中
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它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
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审计
指南三个层次组成。其中国家审计基
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
则属于部门规章;而审计指南应属规
范性文件,它是在国家审计法律体系
的框架下,对审计公告的具体操作办
法进行规定,可以根据现实情况随时
修改和制定。
审计署应对现行有效的审计公
告准则进行重新修订和补充,建立和
完善适应审计机关全面公开要求的
一整套科学的、操作性比较强的制度
准则体系,这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
提。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对审计公
告总体原则、程序、公告的范围、公告
的权限、责任及救济等进一步细化。
这3个层次互相联系,组成审计
公告完整的法律体系,使审计公告真
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
道。总之,国家审计公告的实现是一
个系统工程,它不但需要来自外部的
监督和制约,也需要源自内部的程序
设置,因此必须要有一个严密的法律
体系来规范各方面的行为,使国家审
计公告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