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思考_国家审计论文

完善我国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思考_国家审计论文

完善我国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论文,我国论文,法律论文,公告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审计公告的实现是一个系

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来自外部的监督

和制约,也需要源自内部的程序设

置。必须要有一个严密的法律体系来

规范各方面的行为,使国家审计公告

得以落实。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法规

体系至少包括《宪法》、《行政公开

法》、《审计法》、《国家审计公共准则》

四个层次。

一、修改《宪法》的有关条款

(一)我国宪法第27条、第41条

都提出了要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

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

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时对公

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都要负责处

理。这里的规定其实都暗含了对行政

公开这一制度的确认。国家审计公告

属于行政公开范畴,鉴于行政公开的

重要性,应在《宪法》中明确行政公开

(二)修改《宪法》中审计体制的

相关条款,强化审计独立性。目前,审

计署和地方审计分工明确:中央财政

资金原则上由审计署直接审计,地方

财政资金由本级审计机关负责审

计。但地方审计要动真格的,难免出

现“自打嘴巴”局面。一位县级审计局

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的记者说:“对地方各级审计部门来说,揭露问

题意味着与自己的老板过不去。”由

此可见,双重领导的审计体制,在某

种程度上制约着审计结果的全面性

和真实性,审计执法的作用难以得到

充分发挥。要实现国家审计公告,体

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审计”监督,就

应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建立一个与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具有“独

立性”的国家审计体系。这涉及我国

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需要修改《宪

法》的有关条款。

我国审计机关属于行政型,以目

前的情况而论,这种体制的好处是,

在行政强有力的情况下,如果得到国务院和本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和支持,

审计部门的工作会比较有效的推进,

所谓的“审计风暴”就能有力地说明

这一点。但是,它的局限同样明显:如

果审计工作没有得到中央政府或者

地方政府的足够支持,因为审计部门

的级别和权限所限,审计的难度可想

而知,效果也无法保证。目前公布的

许多地方政府的问题由审计署地方

特派办而不是由地方同级审计机构

所审计出的事实,也能很有力地说明

这一点。从全球范围来看,主流的审

计制度是审计隶属于立法系统,完全

独立于政府,这是采用最多的制度设

计。另有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统的,

即审计机关除具有审计职能外,还拥

有一定的司法权限,它显示了国家对

法治的强化。

鉴于我国的国情和建设法治社

会的长期性,笔者认为,短期之内,强

化审计机关的职能,提高审计机关的

地位,是保证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并取

得积极效果的必需之举;而从长期来

看,使审计机关独立于行政系统是更

为有效的制度安排。只有这样,才能

使审计不再成为、也不该成为的“风

暴”。所以应对《宪法》中有关审计管

理体制的条款予以修改。

二、制定《行政公开法》

审计公告出自于行政公开。通过

行政公开,行政相对人可以有效参与

行政程序,以维护自己和合法权益,社

会因此可以通过行政公开监督行政主

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行政公开不充

分,监督行政也就不会完整。行政公开

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行政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的利益相冲突的。所以要保证

公民知情权、知政权的落实,就必须对

政府部门公开行政信息的要求上升

到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高度。

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还相当不

完善,有些制度也只是一些零散的、

局部的规定,有的只是试行,大多是行政机关的办事制度,其推行的效果

难以保证。在法律上无相应的规定,

就难以保证违反这些制度的行为能

得到快速有效的纠正。我们有理由相

信,在目前的形势下,知情权已成为

公民基本权力,建立行政公开制度的

时机已经成熟。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

单行法,专门来落实行政公开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审计公告准则

《宪法》、《审计法》只是国家审计

公告制度的法律依据,而审计公告准

则才应当是国家审计公告体系的主

干部分。中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中

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它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

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审计

指南三个层次组成。其中国家审计基

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

则属于部门规章;而审计指南应属规

范性文件,它是在国家审计法律体系

的框架下,对审计公告的具体操作办

法进行规定,可以根据现实情况随时

修改和制定。

审计署应对现行有效的审计公

告准则进行重新修订和补充,建立和

完善适应审计机关全面公开要求的

一整套科学的、操作性比较强的制度

准则体系,这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

提。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对审计公

告总体原则、程序、公告的范围、公告

的权限、责任及救济等进一步细化。

这3个层次互相联系,组成审计

公告完整的法律体系,使审计公告真

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

道。总之,国家审计公告的实现是一

个系统工程,它不但需要来自外部的

监督和制约,也需要源自内部的程序

设置,因此必须要有一个严密的法律

体系来规范各方面的行为,使国家审

计公告得以落实。

标签:;  ;  ;  ;  ;  

完善我国国家审计公告制度的法律思考_国家审计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