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1957年农村两条公路大辩论_农业合作社论文

浅谈1957年农村两条公路大辩论_农业合作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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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5: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2)11-0042-06

1957年下半年,以资本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为中心,全国农村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场运动虽然对巩固合作社和进一步贯彻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对于这一问题,尚未引起学术界深入地研究,本文试图对此作一点简单的分析。

一 大辩论的起因与发动

1955年7、8月间,主张农业合作社应当稳妥发展的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被指责为“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受到了错误的批判。随后,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急剧发展。到1956年4月,全国农业合作社共达1008000个,入社农户1066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0%,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已占全国总农户的55%。到这年底,全国加入合作社农户达农户总数的96.3%,其中有87.8%的农户加入了高级社。这样,原定15年左右完成的农业合作化,只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

引导农民通过合作化的形式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由初级农业合作社到高级农业合作社的转变过程中,相当多的初级社还来不及巩固,就匆匆忙忙地转为高级社,甚至还有未经初级社阶段,而直接由互助组进入高级社的。高级社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大,且以社为基本核算单位,虽然公有化程度高了,但在分配上存在比较严重的平均主义。结果,1956年全国总体上有10%至20%的农户减少了收入。减少收入较多的,多半是富裕中农。高级社创办之初,由于管理经验不足,一些社对农民的管理和限制过严,这对于长期以来自由散漫惯了的农民来说一时还难以适应,引起了部分社员的不满。辽宁农民普遍反映:“农业社好是好,就是挨累,挨憋(不自由),受气受不了。”有的社员甚至说:“入了社,还不如劳改队,劳改队还能过一个礼拜天。”[1](p408)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后,一些社干部搞家长制管理,凭借职权命令行事,作风不民主,打骂社员,且贪污多占。此外,一些合作社在社员入社时生产资料的处理上也有不当之处,甚至将社员的零星树木、果树等也入了社,社员对此颇有意见。高级社之初出现的这些问题,虽然当时有所察觉,但并未得到及时纠正,到1956年秋收分配前后,这些问题诱发的社员不满情绪便凸现出来,引起了一股“退社”风。

1956年12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对辽宁、安徽、浙江、江西、四川、陕西、河南、河北八省进行调查了解后,向中共中央汇报说:“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一部分农业合作社内,出现社员退社和要求退社的情况。退社户,一般占社员户数的1%,多的达5%;思想动荡想退社的户,所占的比例更大一点。”[1](p408)12月4日,广东省委关于退社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近数月来,特别是全省大部分农业社转为高级社,并进入秋收和准备年终分配以来,各地不断发生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闹退社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退社农户达7万户,约占入社总农户的1%左右。已垮掉的社共102个,正在闹退社而尚未退出的共有12.7万户,约占入社总农户的2%弱。个别地区间发展成为群众性的退社风潮。”[2](p648)1956年冬天以来,河南的临汝、永城、夏邑、虞城、民权、商丘等12个县闹社、退社现象共涉及278个合作社[2](p676)。退社现象严重的临汝县,闹退社的达到13个乡、67个自然村、35个生产队、84个生产小队,共包括3万人口的地区。到1957年春夏之交,退社风潮有增无减。辽宁省据凤城、昌图等9县的不完全统计,闹退社的有1万余户,已退社的有4000余户;拉马事件发生百余起[1](p427)。有些地方,还由闹退社发展到闹事。1957年春,江苏泰县的闹退社事件在几个乡范围内成片发生,有2000多人到县里请愿[1](p430)。浙江省仙属县自1956年秋收后,个别地区就发生了退社事件。至1957年4月,全县33个乡镇中竟有29个乡镇先后发生了闹事事件。闹事的主要特点是:社员闹退社分社,干部不许,就打干部,哄闹政府或自动解散合作社。闹事后,全县的302个合作社中,完全解体的116个,部分垮掉的55个,入社农户由91%降到19%[1](p432)。

农村一些地方出现闹社、退社事件后,各地的党组织对发生闹事和退社的原因,开始时还是作了比较客观的分析。广东省委认为,根本的原因是许多农业社生产没有搞好,“去冬今春合作化高潮以来,许多工作做得比较粗糙,不少社由于生产关系大改变,社的管理水平跟不上,加以农业生产领导上的盲目性以及晚造(晚稻)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结果使得相当一部分社减收,而绝大部分增收的社增收亦不太多。因此,不少社内有相当一批社员减少收入”[2](p650)。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部认为,部分地区社员闹社退社的主要原因,是实现高级合作化后,广大农村的主要矛盾已由敌我矛盾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而各级领导和农村干部对这种新的形势认识不足,加之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在建社时工作粗糙,建社后政治思想工作滞后,对建社中出现的问题未能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尤其是对部分社员的困难解决不够。这些问题,在进行年终分配时,都集中地暴露出来,使社员对办好合作社和依靠合作社发展生产有了怀疑,再加上分配时有些社员减少了收入,这就使这些人产生了闹社、退社的思想。[2](p677)应该说,这些分析基本上是切合当时实际的。

中共中央1956年12月24日在批转广东省委关于退社问题的报告时,针对一些地方出现闹社、退社事件提出了三点意见:1.各地合作社对于急急忙忙让富裕中农入社,或者让其入社本来就是不策略的。今年分配所得,富裕中农的收入都有所减少,因此怨言甚多,有些人要求退社。让一部分坚决要求退社的富裕中农退社,不但无害,而且有益。2.有一部分富裕中农和原来从事手工业等其他行业的人,过去确实收入较多,留在社里很难维持他们原来的收入,经过工作,如果他们仍坚持退社,可以允许其退出,不必把他们勉强留在社内。3.对于一部分缺乏劳动力的困难户,可从公益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必要时,也可暂时给以适当的土地报酬。[2](p648)1957年6月2日,中共中央在批转江苏省委关于正确处理农村人民闹事问题的指示的批语中,也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冷静地分析夏收前后的农村形势和农村人民闹事的原因,主动地去解决农村中存在的问题,防止闹事事件的发生,并且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使干部们懂得,对待人民闹事既不能片面地迁就许愿,也不能采取粗暴的态度,而应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辨明是非,达到干部和群众在更高基础上的团结,以利生产。

1957年夏,由于党的主要领导人和一些干部对当时的形势作了不切实际的估计,把阶级斗争的情况看得过于严重而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反右派斗争,导致了这场斗争的扩大化。受此影响,对一段时间农村出现的闹社、退社风波亦作了相当严重的估计,认为农村存在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必须在两条道路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当时,要求退社的社员相当多的是富裕中农。据浙江省宁波专区的调查,在退社户中,富裕中农占50%。另据安徽的典型调查,在退社户中,富裕中农占74%。[1](p408)土地改革完成后,地主、富农被打倒,而中农(包括富裕中农)一直是团结的对象。农村封建势力的推翻,一定程度上为富裕中农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有相当多的富裕中农在土地改革后生产资料有了较快的增长,生活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虽然搞农业合作化、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大势所趋,但他们中确有一些人对于个体生产还有相当的留恋。当他们加入合作社收入降低、生活水平下降后,要求退出合作社去个体单干,本是很自然的现象;要使他们情愿参加合作社并始终留在合作社内,关键是要靠发挥合作社的优越性来吸引住他们。可当时却把富裕中农要求退社简单地认为是其对社会主义发生动摇而迷恋资本主义,富裕中农也就被视为农村企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代表。1957年7月,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的各省市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作了题为《1957年夏季的形势》的讲话,在布置全国范围的反右派斗争的同时,明确表示,少数想退社的富裕中农,“想走资本主义道路”。因此,毛泽东提出:“赞成由中央发一个指示,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批判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批判某些干部的本位主义思想,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和个人主义思想,打击地富的反革命行为。”他同时要求这种说理斗争,今后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配合区乡干部的整风,配合第三类社(指不巩固的社)的整风,使合作社逐步巩固起来。其办法是,先让农民“鸣放”,即提意见、发议论,然后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批判之,农村的鸣放辩论应当在上级派出工作组协助当地干部主持农村整风的条件下,逐步进行。毛泽东认为,在农村,仍然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而且这个斗争,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取得彻底胜利。

1958年8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指示》要求以合作社的优越性问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统购统销问题、工农关系问题及肃反和遵守法纪等问题为中心,在全体农村人口中进行大辩论,提问题,摆事实,讲道理,回忆、对比解放前后和合作社前后农民生活的变化。《指示》明确指出,这些问题的辩论,实质上是关于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辩论。8月10日,《指示》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同一天,《人民日报》配发了《在农村中大放大鸣大争》的社论,认为我国农村虽然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但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还没有结束,为了巩固社会主义阵地,克服资本主义倾向,进行一次这样的教育是完全必要的。

二 偏差与纠偏

这场涉及亿万农民的大辩论,其实主要是围绕合作社是否有优越性和应不应该实行统购统销两大问题进行的。对于前一个问题,原因在于前述1956年秋收分配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闹社、退社风。后一个问题之所以也要用大辩论的方式解决,是因为从1953年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955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强化了征购政策。从此,粮食、棉花、油料等重要农产品及糖料、烤烟、生猪、桐油、重要木材、茶叶等其他农产品,都做到了有计划地统一收购和国家统一销售。统购统销政策在当时农业生产很不发达、农副产品商品率还很低的情况下,对于保证城乡人民基本生活资料的需要是必需的。同时,它也切断了私人资本主义同农村的经济联系,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且堵塞了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发展道路。由于土地改革和其他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彻底改变了亿万农民千百年来受封建阶级剥削压迫的境地,实现了政治、经济的翻身,所以,他们对于共产党由衰地感谢,对于党提出的统购统销的政策大多数农民也是拥护和支持的。但是,农民毕竟是小生产者,毕竟有其发家致富的愿望。对于一些余粮户和有条件从事家庭副业的农户来说,统购统销割断了他们与市场的联系,失去了处理余粮和农副产品的自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农民的经济收入。所以,对这一政策,一些农民,主要是富裕中农颇有微词甚至有不满情绪。实现合作社后的头一年,即1956-1957年度的统购统销任务完成得并不好。这年度粮食比1955-1956年度增产150.6亿斤,但收购却减少了25.6亿斤,而市场销售却比上年增加了127亿斤。这一减一增,使国家粮食库存大为减少。这种状况不改变,势必影响到市场物价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排,也会影响到国家经济计划的顺利进行。因此,中共中央明确提出,秋收以前的辩论,“要着重统购统销问题”。《人民日报》的社论更是直截了当地说:“这是当前群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为了顺利地完成今年统购统销任务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3]

在中共中央的《指示》发出之前,一些地方实际上已开始了两条道路的大辩论。这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山西省和顺县白泉乡大辩论就已经开始[4]。这年6月中旬,河南省偃师县组织了1万多名干部和积极分子,在全县的230多个农业社几乎同时开展了两条道路的大辩论[5]。中共中央关于组织两条道路的大辩论指示发出后,各省立即作了传达布置,先在部分地方进行试点,到9月初,这一大辩论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大辩论的方式,就是当时流行的大鸣大放大争。例如,山东省昌潍地委开展大辩论的经验是:先在乡支部里鸣放争辩,在乡支委本身的问题解决后,就进一步对全乡党内外思想情况进行分析排队,有计划地培养积极分子。然后抓住如下几个环节:1.宣布整风,动员鸣放;2.进行反复的思想酝酿和组织工作,消除各种顾虑,推动鸣放;3.耐心引导鸣放由浅入深发展;4.耐心地听取各种意见;5.在彻底鸣放之后,适时地引导转向重点问题的争辩。[6]

既然将大鸣、大放、大争作为这次社会主义教育即两条道路大辩论的主要方式,那么,首先就必须是大鸣大放。为此,《南方日报》发表社论,鼓励干部和群众“大胆的放,坚决的放,彻底的放”,并且认为,“能否放起来,能否放透,便是当前运动顺利或失败的关键”[7]。在各级组织的动员之下,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围绕合作社优越性和统购统销政策为中心展开了大鸣大放。在这一过程中,干部群众对如何办好合作社、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等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但是,由于是动员大鸣大放,并且有意识地诱导将各种意见都放出来,一些人在鸣放过程中也就难免讲过头话,如“共产党多事,粮食还用管,谁粮食多了不知卖”;“国民党不好,粮油随便买,共产党好,吃过头粮,三两油”;“土改成绩10分,统购统销搞掉了5分,合作化化掉了5分,现在和国民党一样丘”等等[1](p442.443)。

在鸣放中出现过头话甚至错误观点本是不足为奇。说这样话的干部群众,也并不见得就是反对社会主义,企图走资本主义道路,主要还是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有意见,不满意。对此,中共中央在关于大辩论的指示中曾明确提出:“除了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反动煽动言论必须及时地有力地给予反击之外,对于群众的误解或错误意见,都必须采取很好的态度加以解释和说服,对于富裕中农的错误言论的态度,也应该这样。”[8](p530)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政策并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运动开展不久,就出现了偏差,离开了辩论的轨道,发生了乱打乱斗。河北清苑县打拉了230多人,其中地富21人,伪顽分子12人,贫农18人,其余是富裕中农,斗争的方法甚至采用“牲口拉”、“摇煤球”、“装麻袋”等。陕西省咸阳县斗争了158人,有79人被捆绑吊打。云南省宜良县斗争了643人,其中被打102人,自杀15人,逃跑8人。一些地方还随便给所谓“落后”分子扣右派帽子。河北省邢台县的王快村有居民400户,就抓出了右派65户。有的合作社,将斗争的对象都扣上了右派帽子。[1](p443)大辩论给农业生产也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如湖南农村在大辩论开始后,出现了大量出售、宰杀生猪和家禽的现象。平江县在8月下旬全县农村宰杀生猪1200余头,其中100斤以下的小猪占45%以上。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平江一些地方把粮食浪费全部归结到养猪上,有的还将养猪多的户扣上浪费户的帽子,集会展开斗争,甚至有地方还批判养猪就是发展资本主义,吃肉是个人主义。[1](p447)

对于运动中出现的偏差,各级组织也有所发觉。山东省委于8月中旬发出《关于如何在乡、社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在辩论中必须注意区分正确的意见和错误的意见,区分反社会主义的谬论和农民中的某些怀疑、误解和不满言论,在开争辩大会时,不准打人、骂人,不准侮辱人格,必须以理服人。河北省委在《批转保定地委关于徐水、清苑两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的问题向省委的报告》中指出:“在辩论中,要用回忆、对比,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对极少数动摇的富裕中农,也只能采用说理斗争,不要扣右派帽子,更不允许打人、拉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也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重视。中共中央于8月底及9月初批转了山东省委和河北省委的上述两个文件。9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工人、农民中不划右派分子的通知》,规定在农村中对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应该批判,但不应戴右派分子的帽子。这年9月,在扩大的八届中共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在《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中指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要坚持‘只动口、不动手’的原则,防止和纠正简单粗暴的做法”,重申在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中不提反右派斗争的口号,不戴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帽子[9]。自此,两条道路大辩论运动中乱拉乱斗和乱扣右派帽子的现象得到了遏制。

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10月25日,“纲要”全文发表。2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关于组织讨论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的指示》,要求就“纲要”的内容在全民中开展大辩论。27日,《人民日报》发表《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伟大纲领》的社论,号召全体农民“克服各种各样的保守思想”,“以农业四十条纲要为中心,进行一次生产问题的大鸣、大放、大争”。由此,农村大辩论的重心,由两条道路问题转向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酝酿发动“大跃进”,两条道路的大辩论基本结束。

三 几点浅识

通过将近半年的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似乎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大辩论”的强大压力下,散了的合作社得以恢复,已经退社的农民重新回到社里。到1957年年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了全国总农户数的98%;粮食征购的速度也大为加快,到1957年11月初,全国已完成1957-1958年度粮食征购任务的76%以上。

但是,这场大辩论由于是在对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形势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的前提下进行的,加之运动的方式是所谓“大鸣、大放、大争、大辩”,而不是真正耐心细致地做农民的思想说服工作,它对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第一,农村两条道路的大辩论尽管解决了当时一度担忧的农民闹社、退社问题,但在合作社是否具有优越性的辩论中,片面地夸大其优越性,掩盖了匆匆忙忙实现合作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本来应该并可以解决的问题。两条道路大辩论的直接起因,就是以富裕中农为主体的闹社、退社风潮。这本可通过整顿合作社,作适当的政策调整,提高干部素质和管理水平来解决。可是,在大辩论中,一味地强调合作社的优越性,在“资本主义道路”这样的大帽子下,干部、社员对于搞好合作社的许多正确意见却不敢提。而且,用大辩论这样的方式来解决思想问题,实际上并不能做到各种思想自由交锋、自由辩论,而是有意识地先放出被认为是不正确或者错误的言论,以便届时好组织辩论即批判,实则有点“引蛇出洞,骤而歼之”的味道,很难听到真实的声音。这样,表面上看来,思想统一了,合作社巩固了,实际上导致社员闹社、退社的原因并未真正找到,合作社中存在的问题也未得到切实解决,像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干部工作中的强迫命令作风等问题仍然如故,并且一直存在于随后由合作社转变而成的人民公社中,成为影响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第二,大辩论中不恰当地将富裕中农作为主要的辩论即批判对象,不但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而且造成广大农民形成不能致富冒尖的共识,加剧了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这场大辩论的针对性是不言而喻的。在《1957年夏季的形势》中,毛泽东曾明确表示,此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其中的主要锋芒是向着动摇的富裕中农,对他们的资本主义思想进行一次说理斗争”。中共山东省昌潍地委在《关于社会主义教育几点经验的总结》中说,昌潍专区开展大辩论试点的四个乡,“去冬今春资本主义歪风就十分嚣张,到今年夏更在小麦统购问题上集中反映出来。这主要是一部分富裕中农对农村社会主义改造抱着抵触情绪,留恋和向往资本主义老路”[6]。河南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认为,“富裕中农中有严重资本主义倾向的,主要在两个问题上同我们斗争,一个是粮食统购统销,一个是合作化”,“对这些有严重资本主义倾向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富裕中农,必须进行批评改造”[10]。在当时,农村中富裕中农一般占农民的20%-25%。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原来的贫农、下中农,由于生产经营好、劳动力强而使生产、生活条件逐渐改善上升为富裕中农。本来,一部分农民通过自己的勤奋和诚实劳动带头致富,不但不应该批判,反而应当鼓励和支持。但是,在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中,不只是退社的富裕中农被指责为企图走资本主义道路,就是整个富裕中农这一阶层也被认为是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代表力量。这样,打击了富裕中农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了谁想先致富、想冒尖,谁就会被看作是企图走资本主义道路;形成了率先致富不但不光荣,反而不光彩的社会氛围,结果加重了农民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心理。

第三,两条道路大辩论的结果,使阶级斗争扩大化延伸到了农村,严重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场大辩论是在大张旗鼓地反右派运动进入高潮后展开的,反右派运动本身就存在严重的扩大化倾向,这就不能不影响到农村两条道路的大辩论。经过多年来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宣传教育后,绝大多数的农民都认识到走集体化道路、搞社会主义是惟一的前途。在当时,部分农民加入合作社尤其是高级社有不满情绪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满的原因却是多方面的。部分社员要求退社,主要是对合作社管理体制、干部工作作风、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有意见,并不是对合作社本身不满,更谈不上是要走资本主义道路,反对社会主义。在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中,对此不作客观的分析,看到农民对合作社有意见,就归结为这些农民想走资本主义道路,这不但混淆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将一些本与资本主义搭不上界的东西,牵强附会地当做是资本主义对待,而且也容易将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农民对合作社(以及后来的人民公社)生产管理的不同意见扣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使一些素质不高的农村干部动辄以“资本主义”的大帽子去对待社员。同时,还逐渐形成了一旦农村和农业生产上出了问题,就大抓阶级斗争、从资本主义思想上找原因的思维定势。在这种背景下搞阶级斗争,只能是人为地寻找阶级斗争对象,这就不能不造成阶级斗争的扩大化。连续不断地抓阶级斗争,是致使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停滞的重要原因。

【收稿日期】200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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