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民营企业的贡献率及其发展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企业论文,对策论文,贡献率论文,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4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04)01-0045-03
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前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实施拉开序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继实施沿海发展战略、浦东开发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的又一重大决策,将对我国产生重要影响。
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机制灵活、管理精干、决策果断、覆盖面宽、布局合理、路数宽、发展快、招商引资上灵活主动,民营企业在重振东北老工业基地雄风过程中应发挥重大作用。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民营企业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贡献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过程中民营企业的贡献率
1.民营企业为国企改组和改造注入新的活力
实践证明,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组、改造,既能保证国有企业的重组质量和效益,也是民营企业获得自身发展的必需。不仅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使国有资产焕发活力,也有利于民营企业扩大规模。首先,民营企业是参与国有企业改造、改组的一种重要形式,一条有效途径。其次,民营企业是市场力量的催化剂。从江浙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市场力量的成长主要靠符合比较优势,具有自生能力,能起到“鲶鱼效应”的民营企业。这实质上是一种扩张秩序,符合东北老工业基地渐进的改革思路,也符合演进博弈论的规则。最后,民营企业也是“创造性破坏”的主体。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即生产力在创造性破坏中得以提高。这又正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焕发生机的原动力所在。
2.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与全国严峻的就业形势相比,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就业压力更加突出,其劳动力的解决主要靠非国有经济,由民营企业来吸收。在国有经济由于有机构成提高、技术进步,就业的容量逐渐减少,排斥富余劳动力的客观现实下,我国就业问题的缓解主要依靠力量还是民营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也被证明是一种成本低、就业乘数效应高、兼顾城乡各方面利益的新产权组织形式。
3.民营企业投资增长刺激经济增长
我国东北民营经济作为一支新兴的经济力量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促进东北经济增长的舞台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全国民间投资的整体水平相比,东北地区民营企业投资发展迅速,2000年,辽宁省为441.7亿元,吉林省为270.26亿元。2003年黑龙江与1997年相比,民营经济总量增长了70%。民间投资成为拉动东北经济增长的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4.发展民营企业有利于开辟新行业和有效扩大内需
首先,民营企业在创造新的行业方面具有五大优势,即技术创新优势、市场拾遗的补阙优势、特殊资源的发掘和利用优势、专业化分工优势和可持续发展优势等等。其次,民营企业也有效地扩大了内部需求:一是消费需求增长,消费增长是内需扩大的一个非常重要方面;二是投资需求增长,也是一个有效的方面。
二、民营企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1.产业准入政策的歧视效应使民营企业涉足领域狭窄
东北市场机制的非充分发展,使市场的羁绊与约束一直是困扰东北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的瓶颈。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资本在投资布局的广度(行业覆盖面)与深度上(行业所占比重)不断发展,占据了一些领域的重要地位。但东北三省的民营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政策“禁区”:一是原有的无形禁区并没有从根本上冲破。尽管有关部门强调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使民间投资与外商投资享有同等待遇,但是,一些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准入政策仍然存在,如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二是有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性障碍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政府主办,特许公司具体运作,没有完全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民营企业被排除在外。即使民营资本能够参与项目,但其股份比例必须由特许公司特定,双方地位不平等。三是审批环节多,准入条件苛刻。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相比,民营经济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方面,面临更多的审批,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在参与竞争的资格、条件和机会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2.融资渠道不畅致使金融体制制约民营企业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国内外融资渠道多达数十条。但是,对民营经济开放的融资渠道却少得可怜,即使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东南沿海地区,也远远满足不了各类民营企业融资的需求。东北地区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更加糟糕,主要依靠自筹。据计算,从全社会投资的资金来源看,1997年封2000年,整个民间投资占国内贷款的比重,从1%上升到38.2%;而占自筹投资的比重则从50.3%上升到56.7%,但东北地区民间投资仅比1997年上升了17.2个百分点,而且69.3%来源于自筹,绝大部分民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依靠非正规、小范围的借债集资或股权融资,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3.民营企业素质低下,发展潜力受缚
根植于东北老工业基地上的民营企业,16年(比全国晚4~5年)来,都是在计划经济集中、市场秩序混乱、法制环境缺乏保障、社会歧视普遍存在、政策环境不平等、投融资渠道不畅通、配套服务体系欠缺等等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的创业者虽然克服了重重障碍和困难,获得了发展,但是受这种体制环境下束缚和挤压,很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就带有很多先天性的弱点,诸如初始积累不足、起步水平不高、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有的投资者缺乏创业经验,盲目性大,成功率低;有的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甚至以造假损害环境来取得近期利益,无视可持续发展问题;有的产权关系模糊,企业制度不规范,留下了不少后遗症;有的缺乏科学管理基础,在快速膨胀和发展之后,很快就走向了衰退。
4.民营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竞争力缺乏
与东南沿海科技含量高的民营企业发展不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域内的民营企业多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简单的产品加工行业,如冶金机械及化工制造业、船舶制造业、建筑装潢和房地产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等。这些行业进入壁垒低,制造技术及工艺简单。因此,东北民营企业很难在所属行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只能扮演着补充国有经济的角色,更不具备在中国加入WTO后与国外企业相抗衡的实力。东北民营企业科技贡献率低,一方面是由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东北计划经济时代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带来的后遗症。
5.民间投资环境不健全,发展后劲不足
首先,民营经济的投资规模普遍偏小,发展动力严重不足。相当一批民间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不再扩大投资以寻求规模效应,民间企业基本上仍维持“微型化”、“短期化”的投资类型,造成单个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弱,实质上,这也是东北保守文化积淀的经济学反映。
其次,东北民间企业投资实业的成本持续走高,影响了就业规模的扩大。从扩大就业的角度来看,如果企业的投资负担太重,企业就没有能力扩大再生产和增加就业需求。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上的实业投资环境仍不理想,使民间企业的投资积极性被严重挫伤,影响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最后,东北地区民间投资政策的错位,也无益于就业机会的创造。从国际比较优势和民营企业类型来看,我国资本要素相当稀缺,但劳动力要素却极为丰富,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有着对于投资与就业的巨大需求,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和单位投资新增加的劳动力,要明显高于国有企业,因此,它应该成为民间投资主要方向。然而,基于市场发育的不充分和政策引导的失误,不少民营企业热衷于上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项目,千方百计盲目往高科技领域靠,使得就业的增长并没有随着投资的增长而获得相应的增长。
6.民间投资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不健全
与东南沿海尤其是江浙和广东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不同,东北三省的民营企业极其脆弱。独特的地域特色和计划经济的强余波,使民营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涉及企业负担的收费项目比较多,损害民营企业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给予其更大的优惠政策和发展空间。
三、发展我国民营企业的对策探讨
2003年10月5日通过的《意见》明确指出: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应采用积极对策,切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同大企业建立密切协作关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老工业基地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盘活国有资产。借助老工业基地的产业基础和优势,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技术水平高、地区经济特色突出的大型民营企业。
1.彻底转变政府角色
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根据客观实际需要和科学理性原则,尽量彻底放开、下放、转移政府对经济微观管理职能,切实按照《意见》要求,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着力点转到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以及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政策和法制环境上来,放胆发展民营经济。在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扶优扶强方面的政府扶持。政府在项目投入、信息咨询、政策扶持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更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的辅助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职能。
2.产权归属法制化、明晰化
产权关系是民营企业改制的核心问题。从江浙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来看,东北民营企业的产权多元化、社会化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选择。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要健康成长、长远发展,必须突破产权关,实现经济转型,首先是让经营者获得发挥才能的平台,把经营权完全授权给经营者,使所有者与经营者成为利益与发展共同体,并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素质,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开辟大道。产权是创业的动力,模糊的产权关系会带来一系列的后遗症,随着振兴战略的进一步深入,民营企业必须彻底摆脱含混的产权关系,明晰产权归属。
3.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
首先,政府应尽快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创业担保、技术支持、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各金融机构要结合中小企业特点,积极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解决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在信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帮助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应积极扶持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同时赋予民营企业出口退税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帮助民营企业尽快形成和增强出口能力。
其次,要加快建立商会和行业组织,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政府是否转变职能的试金石。政府职能转变后,许多事情不能无人管,企业家应通过商会自愿组织起来,团结起来,加强行业自律,为政府职能转变创造条件。
最后,加大民营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力度,拨出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营造优秀企业文化,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引导民营企业理顺产权结构、规范组织形式、改进管理方式,并努力树立和积极宣传东北民营企业健康、强劲的新形象。
4.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加快企业的技术创新
东北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弱的问题,企业的创新意识较弱。应该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已有成果,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建设,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新经济增长的切入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步伐,开发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档产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加快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对重化工业的生产能力进行技术提升和改造,对需要的资金规模较大、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东北地区的企业可以与跨国资本和国内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合作,不仅可以获得资金、技术的支持,还可以通过体制创新,使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为产品进入全国市场创造便利条件。同时,加快体制创新,应以发展民营经济作为重点,消除一系列体制障碍和观念的束缚,给予民营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尽快引导扶持一批骨干民营企业,使之尽快成为东北经济新的增长点。倾斜式扶持一批有潜力的民营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使之快速发展、做强做大。实践证明,民营企业具有资金、组织、行业、声誉等多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参与国内外竞争。建议结合推广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联系、积极扶持一批优秀民营企业,以点带面,促进更多的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同时要突出名牌和品牌意识,推出和扶持一批民营企业的名优特色产品。
5.改进民营企业的管理模式
以血缘、亲缘和地缘等“三缘关系”为依托的东北民营企业,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其创业初期的家庭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需要,中国尤其在东北,没有形成职业经理人市场,民营企业寻找专业的“管家”还有相当难度。首先是寻找委托代理人的渠道有限,有时是依靠别人推荐,民营企业创办者没有机会了解代理人,也无法通过市场进行比较。另外,代理人出现不忠诚行为时,民营企业没有好的途径防止自己上当受骗。民营企业无法像国有企业一样,可以通过人事部门或纪检委帮助考察和监督企业领导,所以,寻求专职经理人上的困惑一直是民营企业家引进“外脑”时的最大苦恼。现在迫切需要建立和规范东北职业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应该像欧洲足球联赛里的职业球员一样,明码标价、挂牌“转会”。
6.放大集聚效应,不断提升民营经济核心竞争能力
民营企业的相对分散性是东北民营企业发展的客观现状,当然这在特定范围内会对经济有一定的辐射和拉动作用,但无益于提高规模效应,从而抑制了竞争潜力。应该在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明确“适度集中”的发展思路,以创造特色,培育整体优势。政府和企业都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因势利导,有所作为,促进民营企业相对集中,强化板块经济特色,在放眼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前提下,尤其要注意东三省民营企业的错位竞争,走产业集聚的路子。在促进产业集聚的过程中,应注重运用经济手段进行激励和调节。继续发展普通中小民营企业的同时,积极培育大型特色民营企业,通过大企业、大集团的龙头带动和中小企业的集群化发展,延长产业链,做大产业量,不断集聚生产要素和放大规模效应。围绕支柱产业、龙头企业、拳头产品的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扶持对象,引导产品延伸和企业裂变,真正提高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收稿日期:200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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