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初始样本——苏维埃运动时期毛泽东对巴黎公社的认知与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苏维埃论文,巴黎公社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样本论文,认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沿着“巴黎公社—苏维埃革命”的道路前行,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集体抉择。如何运用巴黎公社、苏俄革命等政治资源,探索适合中国革命发展的独特道路,则蕴含着中共领袖的个人智慧。李大钊、李达等中共早期领导人初步勾勒了一幅以巴黎公社为愿景的中国共产主义革命蓝图。苏维埃运动之初,张太雷等人在“城市中心论”的影响下为践行中国版的巴黎公社——广州起义——付出了血的教训,同时也激励着革命志士的不屈斗志。在继起的苏维埃运动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党人总结经验教训,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式革命道路,在苏区政权建设中对构建中国版的巴黎公社进行了有益尝试。 (一)言传身教:大革命时期播撒巴黎公社的火种 毛泽东探索建立中国版的巴黎公社政权始于苏维埃运动时期,但他对巴黎公社的向往与播撒巴黎公社的种子则始于大革命时期。中共在“三大”之前处于秘密状态,对包括巴黎公社在内的无产阶级革命理念的传播在时空上受到限制;国共合作及革命统一战线的建立,使中国共产党从幕后走到台前。在共产党人的力推下,1926年3月18日,广州各界万人集会,隆重纪念巴黎公社55周年。这次在全国革命的中心城市举行的纪念活动,是对将要开始的北伐战争的政治动员,对国民革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间,毛泽东发表的讲演,促进了巴黎公社革命精神的广泛传播;对巴黎公社的系统认知,亦成为其投身革命运动的行动指南。 根据纪念活动筹备机关的安排,纪念大会的主会场在广东大学。是日,主会场出席人数多达万余人,场面壮观、声势浩大。张太雷、林祖涵、刘少奇、邓中夏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黄埔军校等各界代表纷纷登台发表演说。会场听众群情激昂,“高唱国际歌”,高呼“继续巴黎公社精神奋斗!”“巴黎公社万岁!”① 当时身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的毛泽东虽未出席主会场的活动,却亲自参与其事。一是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主管的《广州民国日报》对纪念活动的发起、筹备及现场情况作了详实的全方位报道,并刊发了系列纪念文章。当日,该报刊登《巴黎公社纪念特号》,指出了这次纪念活动的目的: 在此东方民族革命运动急亟进展当中,我们纪念巴黎公社是要从这一天向民众普遍地宣传,使他们成为有力量有组织的群众,建立一个统一独裁的革命机关,继承巴黎公社事业。一面尽量地研究巴黎公社失败的原因,从这些原因当中得到许多教训做我们革命的指南针。② 二是纪念日当天,毛泽东在国民党政治讲习班上发表了纪念巴黎公社的讲演。在这篇原题为《纪念巴黎公社应注意的几点》的讲演中,毛泽东开篇即指出,这次纪念活动与当下中国革命的转型有关:“因为中国从前的革命,是少数人包办的,及到革命潮流渐渐增涨,革命运动才跟着由少数人扩张到多数人,到现在已有多数的农工民众参加,并且有左派的国民党党员作指导,有工农阶级专政的国家苏维埃俄罗斯作模范,所以中国民众才知道有今日的纪念,才能有今日的纪念”。毛泽东还明确把巴黎公社和十月革命联系起来:“巴黎公社是开的光明的花,俄国革命是结的幸福的果——俄国革命是巴黎公社的继承者”③。花与果的比喻,不仅恰如其分地说明了巴黎公社与十月革命之间的关联,同时也明示品尝下一个“幸福的果”的将是中国。 “幸福的果”需要通过革命行动方能实现。“巴黎公社便是工人阶级第一次起来打倒统治阶级的政治的经济的革命”④。早在1925年底,毛泽东发表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就已表明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并用以观察中国问题。在此次讲演中,毛泽东再次用阶级分析法来分析巴黎公社,意在强化马克思主义这一学说的合理性。毛泽东指出,阶级斗争是不能否认的,国内有人怀疑或反对,是不了解人类进化史。“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化为家长社会、封建社会以至于今日之国家,无不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斗争的演进”。“其实四千多年的中国史,何尝不是一部阶级斗争史呢?”⑤如此一来,中国革命的性质、方法、前景等重大问题均被嵌入了阶级斗争学说的框架。这不仅表明毛泽东对巴黎公社的认识已经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且将中国革命视为巴黎公社在空间上的位移与时间上的继起。 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时,毛泽东特别强调两点:一是没有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有纪律的党作指挥。巴黎公社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党,以致内部意见分歧,势力分散,而予敌人以可乘之机。二是对敌人太妥协太仁慈。巴黎公社对于敌人未给予严厉处置,还容许敌人占住金融机关,调集军队,所以最后以失败告终。因此,千万不要忘记“我们不给敌人以致命的打击,敌人便给我们以致命的打击”⑥。 值得关注的是,毛泽东这次讲演的听众是国民党中央党部政治军事干部的培养对象,据说有三百四十余人⑦。这些学员结业后,大都奔赴前线,参加北伐途中的政治宣传工作。正如毛泽东日后所指出的:“革命行动的实际影响比理论宣传文章传播得快得多,当然,没有革命的理论,也就没有革命的行动”⑧。讲演的适时性与受众的特殊性,扩大了这篇讲演的政治效用,为国民革命及时注入了赤色的共产主义革命元素,播下了巴黎公社的火种。 (二)凝心聚力:以《国际歌》为媒介积聚革命能量 进入20世纪,“革命”在中国已具有了话语霸权,中共要发动何种革命,建立何种政权,中共领袖不仅要用言语,重要的是用行动告诉世人。中共自创建之初就认同苏维埃制度,但真正着手建立苏维埃政权则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大革命时期,由于受《孙文越飞联合宣言》⑨的制约,中共没有将建立苏维埃政权作为近期的革命目标。192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决定:“现在的任务不仅宣传苏维埃的思想,并且在革命斗争新的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⑩。苏维埃运动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通过传唱《国际歌》,增强了“巴黎公社—苏维埃革命”这一政治愿景的号召力,强化了广大军民对巴黎公社式政权的认同感。 “唱歌,既是一种最日常化的文化生产与娱乐行为,也是人类文化中最具有象征性的事务”(11)。早在《乐记》中对此就有所论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12)。作为王权社会的儒家治世之作,这种探讨不免囿于“礼”的规制,“乐”的作用是为了维护“礼”的秩序,其立意是在“天地”、“君臣”、“尊卑”的对立关系中,造就一种“和”的状态,但从本质上说,却揭示了音乐与政治融通的道理。之于革命音乐,其乐理是相通的,但对于现存统治秩序而言,其主旨不在“和”,却在“破”,革命音乐反映革命时代紧张的社会政治关系,并鼓动挑战权威的革命行动。 巴黎公社的领导人鲍狄埃创作的《国际歌》被誉为诗歌形式的《共产党宣言》,1888年经过工人作曲家狄盖特谱曲后成了一首革命歌曲。从此,饱含无产阶级崇高理想的《国际歌》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宣言书和革命阵营的战斗号角,传遍欧洲,响彻世界。 现代革命之发动是以一个复杂化且有序的社会组织系统为前提的。“中国经过了几千年的封建政治,人民生活基础自来都建设在农业经济上面,在这种政治经济之下的人民,自然缺乏政治上的感觉力和组织力”(13)。而令人振奋的革命歌曲可以成为提高“感觉力”与“组织力”的利器之一。作为一种具有广泛性的社会活动和情感体验形式,歌唱祛除了说教式的强迫感,能够潜移默化地组织并动员社会群体。 《国际歌》自20世纪20年代初传入中国后,开始只在少数左翼人士中间传唱。1926年,广州各界于纪念巴黎公社55周年之际万人唱响《国际歌》,其政治动员功效给中共领袖留下了深刻的集体记忆。毛泽东不仅熟知《国际歌》,而且教唱《国际歌》。 井冈山时期传唱《国际歌》,是从工农革命军中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开始的,这与毛泽东的直接倡导有关。1927年9月“三湾改编”后,毛泽东带领工农革命军到达井冈山西麓的水口镇,将“支部建在连上”这一重要制度付诸实践。10月15日晚,毛泽东在水口村亲自主持了陈士榘、赖毅、鄢辉等6名战士的入党宣誓仪式。仪式结束后,毛泽东提出“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还应加唱《国际歌》一项议程”,“以后各营连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都有唱《国际歌》一项”。毛泽东还在中共前敌委员会上带领大家唱《国际歌》,并在教导队的训练班上教学员们唱《国际歌》。“这样,在工农革命军的党的会议上,一般都先唱《国际歌》,然后再开会。《国际歌》就慢慢地唱开了”(14)。仪式是在集合群体之中产生的行为方式,它们必定要激发、维持或重塑群体中的某些心理状态(15)。毛泽东通过在入党宣誓仪式和党组织的会议中唱《国际歌》,将这一环节嵌入政党建设的议程,规范了这一政治资源与组织建设之间的关系,进而确立了这一政治仪式的权威性。 其后,毛泽东率领下的军队几乎每到一处都在革命旋律中广泛传播革命理念,积聚革命力量。1929年4月,毛泽东带领红四军第三纵队来到江西省兴国县,在潋江书院召开了党团活动分子会议。“毛泽东同志首先领学员唱《国际歌》,接着,就开始讲农民问题”(16)。同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古田会议决议)中明确提出红军与白军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不仅要执行军事上的任务,还要承担政治上的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红军宣传工作的任务,就是扩大政治影响争取广大群众。由这个宣传任务之实现,才可以达到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建立政权、消灭反动势力、促进革命高潮等红军的总任务。所以,红军的宣传工作是红军第一个重大工作”(17)。红军转战每到一地,都要召集当地群众集会,教唱《国际歌》等革命歌曲,宣传革命道理。“当时很多革命工农接触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是从学唱《国际歌》开始的,《国际歌》唱出了他们的心里话,他们就唱着《国际歌》迈出了革命的第一步”(18)。 在《国际歌》的激励下,毛泽东带领军民齐心协力、同仇敌忾的一幕还被生动地记录在1930年7月创作的《蝶恋花·从汀州向长沙》中:“六月天兵征腐恶,万丈长缨要把鲲鹏缚。赣水那边红一角,偏师借重黄公略。百万工农齐踊跃,席卷江西直捣湘和鄂。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19)。其中“国际悲歌”即指《国际歌》,这首词将革命风暴席卷中国的迅猛和工农红军进军中的豪迈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值得一提的是,该词的创作有其特殊的背景。1930年6月,受共产国际“左”的指导思想和中央“立三路线”的影响,大城市成为工人武装暴动和军事斗争的中心,红一、红三军团奉命进攻南昌和长沙等中心城市。朱德和毛泽东等领导人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在多次攻打南昌、长沙不克后,于10月初果断攻克处于革命根据地之间的孤城吉安,后又接连攻占邻近县城,使赣江两岸的革命根据地连成一片,奠定了中央苏区的基础。这也成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摆脱教条主义的束缚,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艰难探索“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式革命道路的序曲。 (三)继往开来:在节日的记忆中刻写现实的合法性 在社会信仰体系中,节日是一种表征日常仪式的政治符号,其真实意义在于透过节日这一“代码”,对人们的记忆活动进行“解码”与“刻写”。“记忆活动中的主体——尤其是具有一定政治权力诉求的组织、团体或实体等——在政治生活中通过对历史经验的集合和筛选,彰显出一定的政治价值和政治意图,并作用于政治权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合法性建构”(20)。建党、建军、建国等政治性的法定纪念日具有强化集体记忆、增进政治认同的功能。 自1926年广州民众对巴黎公社的第一次纪念后,几乎每年都有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正式将“三一八”列为巴黎公社的法定纪念日,始于瑞金时期。1931年12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下列纪念日和节日必须一律停止工作:1月1日——新年;1月21日——世界革命的领袖列宁逝世纪念日;2月7日——军阀屠杀京汉铁路工人纪念日;3月18日——巴黎公社纪念日;5月1日——国际劳动节纪念日;5月30日——五卅惨案反帝纪念日;11月7日——无产阶级革命纪念日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纪念日;12月11日——广州暴动纪念日(21)。1933年修订后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延续了上述规定。中共政权精心择定这八个纪念日,将中共领导的共产主义革命与国民党的所谓革命区隔开来。 1933年3月,已经迁入中央苏区的临时中央在《红旗周报》(中共中央机关报,张闻天主编)上刊载系列文章(22),对纪念“三一八”进行了动员。文章特别指出本次节日纪念的目的是“动员党、团、工会及一切群众组织到广大的群众中,经过各种集会、演讲和刊物宣传巴黎公社的意义与教训,并使这一宣传与拥护中国苏维埃,揭穿国民党投降帝国主义紧密的联系起来”。中共中央宣告:“只有苏维埃政权和工农红军,才是彻底反对帝国主义的力量,只有苏维埃中国,才能争取中国的独立,解放与领土完整。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的民众革命到最后的胜利,完成巴黎公社未完成的伟大事业,走向苏联无产阶级所走的胜利的道路。”本次节前动员的实质是中国共产党对九一八事变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权置深重的民族危机于不顾,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不抵抗政策,继续集中兵力对工农红军进行“围剿”并镇压抗日爱国力量的卑劣行径的揭露,旨在利用纪念“三一八”的契机唤起苏区民众的集体抗争精神和全国性的抗日救亡运动。 中央苏区的制度设计还对其他苏区产生了示范效应。如《湘鄂赣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劳动法》(1931年)规定“三月十八日巴黎公社纪念日”(23)。1933年2月12日,中共湘鄂赣省委作出的《关于“三八”与“三一八”两个纪念节的决议》指出,巴黎公社的经验和教训已成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指南,应当联系当前的革命形势和九项具体的工作任务来纪念节日。在苏维埃政权建设方面,“应学习巴黎公社的经验,加强无产阶级领导,纠正过去只改造人而不改造工作的错误,培养真正有工作能力,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工农干部,尤其是工人干部到苏维埃工作”。《决议》号召苏维埃应当“组织与领导无产阶级和农民,广泛的发展群众阶级斗争,组织大规模革命战争来回答与粉碎帝国主义指使蒋介石南下的大举进攻……时时刻刻准备与帝国主义直接作战”(24)。 记忆的产生和传承既要以个人为载体,又必然受制于集体框架。集体框架强有力地制约和塑造着个体记忆,个体记忆也以一种更隐晦、更微观的方式支撑和塑造着集体记忆(25)。中共精英对于巴黎公社的个体记忆发端于个人基于信念的求索,尔后又通过诸多精英的个体行动在苏区将党组织的这种集体记忆上升到制度层面,并结合实际的革命形势和任务开展纪念节日的一系列活动,进而将融“记忆”与“现实”于一体的“纪念日效应”作用于苏区的广大军民。将“三一八”列为法定的巴黎公社纪念日,使时空上与国人相隔较远的异国他乡的历史事件得以在苏区广泛传播。在苏区,巴黎公社已然成为中国革命的图腾。 (四)开花结果:探索中国版的巴黎公社 当巴黎公社成为一个与中国革命紧密关联的政治符号后,巴黎公社政权的本土化或将巴黎公社元素嵌入中国政治自然被提上议程。亨廷顿认为,成功的革命总是把“迅速的政治动员和迅速的政治制度化结合起来”(26)。中共自建党之日就立下了建国的宏愿,在化宏愿为制度安排的过程中,巴黎公社之“花”与苏俄政权之“果”成了不可替代的制度样板。“花”的发现是马克思,“果”的成熟归功于列宁,而在瑞金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则是巴黎公社元素在中国开花结果的产物。 1.巴黎公社制度的本土化——苏区的制度设计 巴黎公社建立的是一个都市政权,苏俄革命是工人武装在首都颠覆旧政权的同时宣告建立新的全国政权。中共在初始也依循都市革命的路线,其实是在复制巴黎公社与苏俄革命模式。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一批共产党人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看似是对中国古典革命(改朝换代)路线图的因袭,但“工农武装割据、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目标则是对巴黎公社与苏俄革命元素的本土化运用,这才是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真谛所在。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1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宣告成立。自此,苏维埃作为“革命群众的斗争指导机关”的角色终于转化为中共在局部执政区域管理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的总体设计受巴黎公社和苏俄的影响,这既是中国革命沿着“巴黎公社—苏维埃革命”道路前行的应然结果,同时又是革命战争环境下中共因势而谋、变通创新之举。1932年初,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发表了一篇纪念巴黎公社的社评,强调了其典范作用。巴黎公社“虽然只存在七十二天,就被资产阶级极残酷的镇压下去,可是她的经验成为世界革命的指针,因为她教会了全世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政权的具体方法”。文章开篇即指出了巴黎公社、苏俄以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间的承续关系: 巴黎公社60年后的中国工农阶级,继续了巴黎公社和苏联工人斗争的英勇精神,在中国共产党之下,领导了广大的农民,建立了东方第一个苏维埃共和国,她将继续努力来完成中国革命,为实现巴黎公社而奋斗。(27) 社评还列举了在苏维埃政权建设中应吸取巴黎公社六个方面的教训。其核心观点是:政权建设——严格分清阶级选举权,严防阶级异己分子混进政权机关;党的领导——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必须坚决置于共产党领导之下;工农联盟——争取革命的同盟军,紧密地联合农民;镇压反革命——坚决执行中央政府的肃反训令,严厉镇压阶级敌人和反动分子的反革命阴谋和活动;经济政策——彻底执行土地法,以消灭封建的剥削和反革命的经济基础;发展革命战争——扩大红军,进攻敌人,捣毁反革命的国民党统治,以民族革命战争,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消灭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大战。这些认知既遵循了马克思、恩格斯所总结的巴黎公社的若干教训(前四点),又从中国国情和苏区政权建设的客观实际出发,作出了致用性的总结(后两点)。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的一段分析颇为中肯: 当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乞灵于由马克思所总结的巴黎公社的革命传统时,他们就越过了俄国人,而直接向被马克思称为是“作为新社会的光荣的先驱将永远受到纪念”的巴黎工人学习。(28) 综观该社评的内容及《红色中华》的定位和刊行情况,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临时中央政府旨在利用纪念巴黎公社的契机,适时向世人公开宣告其所建立的政权是巴黎公社式的,中共领导的共产主义革命具有光辉的先例以及现实的正当性。 2.“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苏区的民主选举 巴黎公社为了保证人民切实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管理,实施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其中至关重要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由普选的“多数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代表”担任,而且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二是公社在具体运行过程中“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29)。 中共领袖在规划政权性质时,虽然明显受苏俄模式和共产国际的影响,但也不乏对巴黎公社没有及时建立工农联盟的深刻教训的直接吸取。1930年5月,中共苏区草拟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提出了新政权的第一原则是“主权在民”,即“实现代表广大民众真正的民权主义(德谟克拉西)”。政治权力掌握在最大多数工农群众手里的方法,则是“苏维埃的选举法对劳动群众享有最普遍的最广泛的选举权的制度”保障。“苏维埃组织的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融化在一起,劳动民众所选出来的代表,自己直接地去执行代表选举人所决定的一切行政事务,自己直接对选举人负责。工农兵会议的代表和执行委员,不像资产阶级里的议员一样,他们要定期对选举人做报告,他们如果是不称职,不能代表大多数民众的意见时,选举人立刻可以决定撤销他们的代表资格”(30)。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按照阶级来划分选民资格,规定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象是16岁以上的苏维埃公民,包括“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的人和反革命分子”则不享有这一权利。拥有选举资格者“直接选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31)。对选举权的界定体现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是工农民主专政:一方面确立工农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主人地位并保障其享有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另一方面对军阀、官僚、地主和豪绅等一切剥削阶级和反动分子实行专政。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34年1月)中对这种辩证关系作了阐释: 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他是民众自己的政权,他直接依靠于民众。他与民众的关系必须保持最高程度的密切,然后才能发挥他的作用。苏维埃具有绝大的力量,他已经成为革命战争的组织者与领导者,而且也是群众生活的组织者与领导者。他的力量的伟大,是历史上任何国家形式所不能比拟的。但他的力量完全依靠于民众,他不能够一刻离开民众。苏维埃政权需要使用强力去对付一切阶级敌人,但对于自己的阶级——工农劳苦群众,则不能使用任何的强力,而他表现出来的只是最宽泛的民主主义。(32) 确保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取得实效,有赖于配套的制度供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选举细则》(1931年11月)进一步细化了对撤回被选举人的操作规定:“城市和苏维埃的某一代表若不能执行自己的职务,有违反人民的付托或做犯法行为的时候,城市或乡苏维埃得开除之,选民也有召回该代表之权,并得另行选举,但在这种情形中,须报告上级苏维埃政府审核之”(33)。选举并撤换代表的规定看似对巴黎公社经验的简单复制,但毛泽东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 苏区的工农群众已经夺取了政权,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护这个政权,发展这个政权,使之能尽打击内外反革命势力,增进工农生活福利的重大作用。要使之能尽这种作用,就要用选举的方法,把大批最觉悟、最先进、最积极的分子选进苏维埃去,而把旧人员中那些不中用的分子淘汰出来,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34) 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运行的基础在于基层苏维埃政权。“城乡苏维埃,是苏维埃政权的基本组织,是直接吸引大多数的工农群众参加政权工作的方式。所以这种制度的建立——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才能强固工农政权的基础,消灭脱离群众的现象,才能在这一基础上,更有利的来领导群众去争取苏维埃在全中国的胜利”(35)。 3.发扬巴黎公社的公仆精神——苏区的政风 从制度上防止国家机关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是巴黎公社与资产阶级旧政权的分水岭之一。巴黎公社对公职人员的薪金、车旅、伙食、住宅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出台专门法令预防和打击贪污盗窃公款的行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公职人员的“社会公仆”定位,继承了巴黎公社的精神,不仅是由其工农民主专政的国体所决定的,而且也契合了当时中共在苏区安身立命、图谋革命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以巴黎公社为“先驱”所建立的政权必然要遵循其所确立的原则;另一方面,为了保卫新政权并使之能与国民党政权相抗衡,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和贪污行为,是切合革命形势之需。 1932年底,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出由朱德等人签署的训令,指出征集资材和节约作战经费对于工农红军粉碎敌人“围剿”迫切而重要。该训令规定了六条具体措施,并号召各部队广泛宣传,在所有战斗人员中开展节省运动,从而集中经济力量,用于军事斗争(36)。 1933年12月15日,毛泽东等人签署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专门法令,依法严厉处理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贪污公款以图谋私利者。“贪污公款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因玩忽职务而浪费公款,致国家受到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一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监禁”(37)。这些规定体现了中共领导下的新型政权与国民党政权的本质区别。毛泽东对此作了精辟的阐述: 为了巩固工农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当着国民党贪官污吏布满全国,人民敢怒而不敢言的时候,苏维埃制度之下则绝对不容许此种现象。苏维埃工作人员中,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种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绝不姑息。(38) 在苏区践行巴黎公社的人民公仆精神,带来了苏区干部的良好政风,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民心民力,节约战争资源、支援军事斗争都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晋冀鲁豫边区、晋西北边区和苏北区等抗日根据地都为惩治公职人员贪污腐化行为、建设廉洁政府颁行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其理念与制度溯源当在于此。 综上所述,巴黎公社与十月革命虽在结果上“一败一成”,在时空上“一远一近”,但两者具有很强的逻辑关联,之于中国,不啻为共产主义革命道路上两座闪亮的灯塔。中共自建党之初即以“巴黎公社—苏维埃革命”为愿景进行了广泛的政治动员,苏维埃运动正是前期政治能量积聚并释放的产物。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人建立全国性政权的初步尝试,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巴黎公社式的国家政权形态,使劳苦大众看到了建立新型政权的曙光,也使中共积累了领导中国革命继续前行的内生动力和治国理政的本土经验。 瑞金时期,毛泽东身处逆境而奋发有为,卧薪尝胆而终成伟业。这不仅是他个人的传奇经历,更是置身革命洪流的共产党人刚强不屈的真实写照。这一时期,受共产国际“左”倾路线和苏联集权模式的影响,党内“左”倾教条主义盛行,在苏维埃政权的土地政策、经济政策以及军事政策上都难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左”倾化。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不仅投身军事斗争与政权建设,而且不失时机地进行了理论上的储备。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中央对苏维埃运动中的制度规定与具体实践进行了总结与反思,开始告别政治浪漫主义,切实回应变化了的现实政治,纠正了某些“左”的教条主义政策,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逐步形成了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重大战略构想及系统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实现了由工农民主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的转变,但这绝非中国共产党人对巴黎公社元素的舍弃,而是策略性的变通,这正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又一创举。 ①《各界纪念巴黎公社大会纪盛》,《工人之路特号》1926年3月19日。 ②《巴黎公社纪念特号》,《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3月18日。 ③《纪念巴黎公社的重要意义》,载《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36页。该讲演的要点发表于1926年3月31日出版的《中国国民党政治讲习班旬刊》第2期。 ④《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34页。 ⑤《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34~35页。 ⑥《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35页。 ⑦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432页。 ⑧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6页。 ⑨1923年1月26日,孙中山与苏俄驻华特命全权大使越飞谈判后签订的《孙文越飞联合宣言》声明:“孙逸仙博士以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中国并无使此项共产制度或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况也。此项见解,越飞君完全同感”。《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1~52页。 ⑩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4册,第508页。 (11)徐敏:《歌唱的政治:中国革命歌曲中的地理、空间与社会动员》,《文艺研究》2011年第3期。 (12)《礼记译注》(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468页。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册,第88页。 (14)陈士榘:《从井冈山走进中南海——陈士榘老将军回忆毛泽东》,刘恩营整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100页。 (15)爱弥儿·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页。 (16)蔡馥兰:《毛泽东同志在兴国主办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载《中央苏区革命文化史料汇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43页。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6册,第743页。 (18)梁茂:《〈国际歌〉和巴黎公社革命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年版,第103页。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诗词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5页。 (20)王海洲:《政治仪式中的权力再生产:政治记忆的双重刻写》,《江海学刊》2012年第4期。 (21)韩延龙、常兆儒编:《革命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401页。 (22)《为巴黎公社六十二周年和北京惨案七周年纪念宣言》、《巴黎公社六十二周年纪念》、《关于巴黎公社六十二周年和北京“三一八”惨案七周年纪念的决定》,《红旗周报》第58期,1933年3月8日。 (23)湖南省档案馆等编:《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50页。 (24)湖南省档案馆等编:《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3辑,第47、44页。 (25)李里峰:《个体记忆何以可能:建构论之反思》,《江海学刊》2012年第4期。 (26)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21~222页。 (27)观澜:《纪念“三一八”与庆祝福建省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红色中华》第14期,1932年3月16日。1931年11月,毛泽东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后,指派王观澜筹备并主编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毛泽东经常到编辑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缅怀毛泽东》(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91页。 (28)莫里斯·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陈铭康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2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3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7册,第223页。 (3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第650页。 (3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1册,第102页。 (33)韩延龙、常兆儒编:《革命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上卷,第95~96页。 (34)毛泽东:《今年的选举》(1933年9月),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0册,第501页。 (35)项英:《强固城乡苏维埃的组织和工作》,《红色中华》第16期,1932年4月6日。 (3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9册,第558页。 (37)《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二十六号)——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载韩延龙、常兆儒编《革命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中卷,第605页。 (3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1册,第106页。标签:苏维埃论文; 国际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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