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春天--访北京科技咨询协会会长邹祖业_科技论文

迎接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春天--访北京科技咨询协会会长邹祖业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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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1 2001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决议,批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朱镕基总理代表国务院做了关于《纲要》的报告。在这 两个重要文件中,都出现了关于加强我国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业的 提法。这表明,“中介服务”,尤其是科技中介服务和现代服务业已成为我国新世纪经济发 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与改革开放的一个重点和热点问题。标志着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的 春天到了。

背景2 北京市原科委主任邹祖烨作为北京市科技咨询业协会理事长,多年来一直对我国科 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过程中的许多问题进行研究,形成许多独到见解与观点。

加入WTO为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机遇,然而更大的挑战也是不容乐观的, 面对这并存的机遇与挑战,我国年轻的科技中介服务业做好准备了吗?记者带着一些业内外 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最近采访了北京科技咨询业协会理事长邹祖烨先生。

记者: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在我国虽然还是一个年轻的产业,但已呈现方兴未艾的局面 ,而且我们注意到去年以来在中央几个重要文件中都提到了要大力发展我国中介服务业,您 认为发展中介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对我国今后的发展,尤其是实施“十五” 计划纲要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邹祖烨: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对我国今后时期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 义。具体说来可以用几个层面的需要来概括其重要意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 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 的需要;是加速国家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改善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软环境的需要; 是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迎接我国有效利用外资能力的需要。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科技中介服务业在我国得到较大发展,在我国整个 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然而对科技中介服务业所包含的内容及界定,据我们所知 ,业内外都还有些模糊地方,您多年来对此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您能否谈一谈关于科技中 介服务业的界定问题?

邹祖烨:传统上,“中介”主要指“经济中介”或称“市场中介”,即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在需方(买方)和供方(卖方)之间起沟通、联系、促进交易作用的个人、组织及其服务活动 。

市场中介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 源与市场的纽带,卖方与买方的桥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演进,其产业结构的层次日 益 复杂,市场中介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和多样化,并发展为独立的服务型产业。可以说,中介 体系的培育和完善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没有规范、活跃的中介服务,就没有有序、 发达的市场经济。

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工业经济高度发达,科学技术成为重要的原 始生产力要素,大批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兴起,科学技术已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推动着工业经济迈入知识经济时代,科技中介服务业也应运而生,成为现代市场中介体系新 的、高层次的组成部分。它既是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的重要支撑服务体系,又是新兴的、知 识密集的专门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极具活力的新业态、新业群。

尤其是近20年来,世界进出口贸易的重心由货物贸易向技术贸易、服务贸易转移。科技中 介服务也被列为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咨询服务、生产技术服务、管理服务、法 律服务、与计算机相关联的服务和工程设计服务等。

一般认为科技中介服务业的主要代表是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信息业 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与科技进步相关的高知识含量的新兴行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 码》(GB/T4754-94)国家标准中,与科技中介服务有关的服务行业包括金融业(风险投资含于 此大类)、租赁服务业(仪器装备的协作、租赁服务属于此类中)、信息咨询服务业、计算机 应用服务业、其他社会服务业(包括人才、技术市场管理等)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包括技术推 广、交流和产品与工程设计服务)等大类。国家机关以其职能也列为服务业之列。 记者: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在国外已有百多年历史,而在我国还是改革开放的近些年,您 能否给我们回顾一下中国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成长历程?

邹祖烨: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 和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是北京为典型代 表,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初创阶段(1978~1983年)。这一时期,由于确立了“技术商品化”的观念和探索科技与经 济 结合的途径,产生了早期的技术市场和具有贸技工一体化特色的民营科技企业,出现了初期 的中介服务组织。1979年,北京第一家咨询服务机构——北京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部成立。 1980年10月,第一家民营科技开发服务型机构“北京先进技术发展服务部”在中关村诞生。 1981年,北京地区科技成果交流交易会举办,标志着技术交易活动正式进入市场。相应的, 我国部分省市特别是沿海地区,也以地方和民间为主导,咨询机构、民营科技企业和技术交 易市场活动也相继兴起。

突破阶段(1984~1991年)。由于中共中央于1984年和1985年先后颁布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和 科技体制改革两个重要决定,1985年,国务院又颁布了《技术转让暂行办法》,从改革思路 和方针政策上鼓励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人才流动和技术服务社会化,我国的科技中介服务 取得重大突破。主要表现为:地区人才中介组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纷纷成立,人才市场 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颁布,奠定了技术商品化的法律基础,北京等地 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成立了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规范了技术市场,并出台了税收 鼓励政策;民营科技企业的蓬勃发展导致国务院于1988年批准建立了国家第一个科技工业园 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1991年起又先后批准建立了5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为高新技术产业及相应的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开辟了新天地;全国科研院所、高 等学校纷纷建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机构,多种所有制的中介服务组织相继涌现 ,扩大了中介服务业社会基础。

加速发展阶段(1992~1996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确立了我国建立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深化所有制结构改革,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 ,为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加快发 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国家科委随即发布了《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 的意见》,强调要建设由多种所有制形式合理配置的、各专业领域结构合理的科技服务业体 系。1994年,国家科委批准北京、天津、上海和江苏省作为全国发展科技咨询产业的试点城 市。1995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实 施科教兴国战略。提出要发展各种技术中介机构和交易场所,培养职业技术经纪人队伍,建 立技术供需的双向信息渠道和网络。放开、搞活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机构,使其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与经济结合,要使其绝大多数逐步由事业法人转为企业法 人。这些重大决定使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

体系形成阶段(1997年以来)。从党的十五大到十五届五中全会,我国确定了面向21世纪的 发展目标和战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市场中介 组织与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提到了重要日程。

1999年,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发布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 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进一步强调指出:“各地要根据资源和产业特点,健全区 域中介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中介服务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形成全国乃 至国际的电子网络商务交易市场。”

根据“十五”计划,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既作为改善高科技产业园区创新创业环境的重要支 撑系统,又成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科技中介服务业在行业结构、服务内容、中介 手段和经营规模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例如科研仪器装备协作服务的发展和电子网络技术的 应用等。特别是创业融资中介服务——风险投资与担保业和研发条件中介——科技条件服务 业 的兴起,以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使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框 架初步形成。 记者:从您对中国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历程的总结看出,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在我国虽时 间算不上长,却发展势头迅猛,也有喜人的业绩,但我们也从一些相关资料上看到,我国科 技中介服务业与国外科技中介服务业还有一定差距,您认为问题在哪?

邹祖烨: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现在还处在发展完善期。科技中介服务,作为创新创业的 支撑系统,其影响力还不强;作为新兴产业,目前占服务业的比重还比较小;在某些要素市 场活动中,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作用尚不突出。这与我国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 领域学科齐全的基础、丰厚的智力资源以及潜在的市场需求相比还很不相称。为了促进我国 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有这样几个问题应予特别关注。

1.思想观念问题

由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观念的影响,以及对中介服务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功能与价值不 熟悉、不理解,加上某些中介服务本身还不成熟、不规范,因此,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仍存在 着“轻中介、疑中介、弃中介”的倾向,不善于利用中介机构,影响了中介服务业的市场发 育。而在一些政府部门中职能“错位”,存在着“兼中介、控中介、代中介”的现象,做了 不少应该由专业中介机构办的事,占据了中介机构的发展空间。

2.体制机构问题

目前我国中心城市中介机构大多隶属于政府某些职能部门,或者隶属于国企、高校和研究 院所,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初期的普遍现象。由政府和国有机构将其拥有的(最大的)资源 向市场化方向配置,应当说起了积极的启动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呼唤着独 立、公正、社会化的中介体系的确立,而依附性强,体制上的独立性差,开拓发展的动力机 制缺乏的中介组织就难以适应客观发展的要求。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经营粗放,缺乏活力 的状况相当普遍地存在,影响了中介机构拓展市场的积极性。

3.法规政策问题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已被《合同法》所取代,地方的《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急需修改。人才市场管理法规和咨询产业的法制建设,也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融 资市场的法规如投资基金法,涉及到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也在等待中。考虑到中 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法制上的不健全将在相关服务贸易竞争中受到严重冲击。从政策上看 ,鼓励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太少,不适应于科技中介这类以智力服务为主的行业的特点和需 要。

4.中介服务质量问题

服务质量和机构信誉是科技中介服务立足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目前总体上看,中介机构 的服务功能、机构信誉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职业修养参差不齐,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需要加强监督、整顿和规范。

5.组织网络问题

在发展中介服务业中,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作用的发挥,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目 前 政府对行业协会工作研究得还不深、不细,扶持、引导措施不具体、不落实。行业协会的 组织建设和自律管理也跟不上形势的要求,还缺乏行业内的凝聚力、开拓力和行业间的交流 合作。

由于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应用,使科技中介业出现了网络化市场与 传统固定式市场并存、互补的新特点。互联网络主要提高了搜索资源的效率,而最终交易的 完成仍离不开面对面的商谈。但目前对传统的固定式市场与网络化市场组织的配置仍需要进 一步研究和引导。

6.信息开发开放问题

科技中介服务的重要基础是信息资源。目前信息资源的动态开发和开放还很不够,由于中 介机构的背景不同,在获取和使用信息上仍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

7.涉外业务问题

同高新技术企业相比,科技中介机构的对外开放意识和涉外业务开拓明显落后,咨询业中 介与融资中介虽相对进入较早,但也受到国家某些规定的限制,发展缓慢。

记者:我国加入WTO的日子一天天近了,我们为即将来临的发展机遇而兴奋,但也深感那巨 大挑战的压力并不轻松,您认为我们尚不成熟的科技中介服务业面对这并存的机遇与挑战该 做些什么呢?

邹祖烨:我想我国的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应积极去应对这难得的机遇和挑战,主要应做好 这几方面的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从业人才资源

科技中介服务业是智力——智慧服务业,人才是关键。我们应通过对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广 泛的、深入的、正确的宣传,以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开发从业人才资源,壮大中介服 务业的队伍。特别要重视开发、吸引、用好下列四大智力、人才资源:

(1)高等学校和科研、设计、情报机构的高学历人才群体。他们不仅具有覆盖自然科学、社 会人文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的、专业齐全的学术知识资源,而且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和社会 联系网络,并且是一支数量巨大、密集度高的队伍,他们是智力服务业的宝贵人才库和智慧 库。目前,他们大多被团聚在科协和社科联所属的学会和协会中,这些学会和协会有向“智 库型”组织发展的趋向和潜力。

(2)政府公务员队伍中有条件“转业”的人才群体。他们的从政经验、知识能力和广泛的社 会、经济联系网络,是中介服务业特殊的宝贵资源。

(3)原外交与外经贸领域的人才群体。他们在涉外领域丰富的经历、经验、知识和广泛的联 系网络,是推动科技中介服务业国际化难得的宝贵资源。

(4)留学回国创业,特别是投身现代服务业的人才群体。他们在信息咨询服务业和融资中介 业中的出色表现,表明了他们在发展中介服务业中的重要价值。

2.改善政策法制环境,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大发展

(1)加强法制建设。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十五”纲要,制订 和修订相关行业的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积极呼吁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加紧制订、修订和落实有 关风险投资和创业板的法规。

(2)制订扶持政策。

第一,针对科技中介服务的智力产业的特点,参照扶持软件产业的做法,调整税收政策。

第二,制订吸引留学人员和鼓励人才流动发展中介服务业的政策。

第三,鼓励与支持科技中介参与政府“采购”中的咨询评估和投标活动。

(3)推进市场建设的战略联盟合作,做好固定市场和网络市场的协调建设,发挥其各自功能 。支持要素市场的电子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分散、浪费资源和 投资。对已有基础的骨干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给以经费资助。

(4)建立专项发展基金,支持政策性、非盈利的科技中介机构和相关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

3.深化改革,推进中介机构的体制和机制创新

(1)着力推进科技中介组织的独立性与社会化转制进程。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加速使非独 立的中介机构与隶属单位脱离行政关系,转为独立经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2)鼓励发展股份制、合伙人制的专业中介组织,如技术交易事务所、技术——产权评估事 务 所、咨询顾问公司、投资顾问公司、高级职业经理人才选荐公司等,鼓励探索创建有限责任 与无限责任相结合的公司。政府要有意识地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中介机构,并从其实践 中汲取制订和完善政策与法规的依据。

(3)转变政府职能,将一些政府可以不做,但社会有需要的服务积极稳妥地转移或委托中介 机构和行业协会去办,并进一步改善有利于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

(4)积极推动和扶持行业协会的建设。健全行管理职能。行业协会要以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 为核心,做好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质量考核、同业交流、行业自律 和信誉监察等工作,行业协会本身也要加强自身建设,警惕和避免产生“垄断性”的消极影 响,努力建设成为行为规范、素质一流的中介行业组织。

4.进一步对外开放,积极发展涉外中介服务

按照国际惯例,外资向中国投资前,往往要委托专业咨询公司进行调研和评估。我们要有 效引进外资,一定要介入、参与其调研咨询业务。其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国际大咨 询、投资顾问公司正纷纷进驻我国中心城市占滩,我国的中介服务机构如不能在涉外业务上 扬长避短、学习借鉴,与其形成合作与竞争的态势,将面临艰难的挑战。因此,建议:

1.重新审查现有的法规条例中不利于或限制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涉外咨询业务的条款,进一 步放宽准入条件。

2.支持项目评估机构、技术经纪机构、创业投资顾问机构和市场调研机构等中介机构与国 际著名公司合作开展咨询业务。

3.支持有条件的中介机构走出国门,开拓国际业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073032)的部分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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