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妇幼保健院 湖南祁阳 421700
摘要:目的 分析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治疗及不同时机终止妊娠患者妊娠结局的差异。方法以我院2015年4月~2017年10月期间收治的58例早发型重症子痫前期患者为研究对象,给予全部患者期待治疗,综合分析期待治疗效果和患者病情状况选择适宜时机终止妊娠;根据终止妊娠时机进行分组,终止妊娠周数在30~32周的,为甲组,终止妊娠周数在32~34周的,为乙组,终止妊娠周数在34~36周的,为丙组,分析对比三组孕妇并发症及及围生儿预后。结果 丙组孕妇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显著低于甲组和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丙组围生儿不良预后的发生率,显著低于甲组和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周数越少,对妊娠结局的不良影响越严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该尽可能延长终止妊娠时间至34孕周以改善妊娠结局。
关键词: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妊娠终止时机;期待治疗;并发症;围生儿预后;
重度子痫前期是孕产科风险症状的一种,对母婴健康和安全均有严重影响,至今病因机制不明,分为早发型和晚发型两种。其中,早发型发病更早,病情发展更快,相关并发症发生率及症状严重程度也更高,对孕妇脏器等的损伤更严重,更易导致围生儿不良预后,需要给予科学治疗延长孕周,以提升胎儿的成熟度,而终止妊娠的时机选择,也是临床研究重点[1]。本文就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进行临床分析,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研究共纳入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58例,均为我院收治患者,病例选取时间为2015年4月~2017年10月,给予所有孕妇期待治疗,据治疗效果及孕妇状况确定终止妊娠时机。以终止妊娠周数进行分组,分析母婴结局。甲组:妊娠终止周数30~32周,17例;乙组:终止妊娠周数32~34周,18例;丙组:终止妊娠周数34~36周,23例。
1.2诊断标准[2]
①收缩压超过160mmHg、舒张压超过110mmHg和(或)尿蛋白超过2.0g/24h,或定性检查超过(++);②血肌酐水平、血清ALT、血清AST上升;③血管内溶血;外周血涂片显示有红细胞破碎、变形状况,可见头盔形或三角形红细胞;HELLP综合征;TBil达到20.5μmol/L及以上,且主要为间接胆红素;AST达到70μ/L及以上,LDH达到600μ/L及以上;④PLT低于100×109/L。④伴随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脑神经障碍,持续性上腹部不适等自觉症状;⑤24h尿量<500ml;⑥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⑦低蛋白血症伴随腹腔积液或胸腔积液。
1.3纳入及排除标准[3]
1.3.1纳入标准:①符合重度子痫前期的临床诊断标准;②确诊时孕周小于34周;③患者及其家属知情同意;④患者身体及精神状况尚可,能够主动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
1.3.2排除标准:①存在意识障碍,不能进行正常沟通;②合并自身免疫疾病或重度高血压者;③非单胎妊娠者。
1.4方法
1.4.1期待治疗方法
入院后,给予患者全面检查,对其心率、血压等相关指标进行全面掌握,给予常规血液检查,了解其血氧状况以及是否贫血,并分析其营养状况;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相关知识,提升其认知度,既能使其认识到配合治疗和护理的重要性,增强依从性,也能使其对疾病有客观认识,对治疗和护理有一定的信心;给予饮食指导,调节患者的饮食结构,保证充足合理的营养摄入,既能提升孕妇体质状况,也能保证胎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
严格要求患者卧床休息,根据患者具体体质及病情发展情况,给予患者个体化期待治疗。
营养状况差,情绪亢奋者,适量补充所需维生素以及钙剂,使用地西泮等镇静药物,给予硫酸镁进行解痉治疗;血压升高者,给予硝酸甘油等进行降压治疗;全身性水肿者,合理扩容,必要时使用利尿剂;胎儿发育受限者,给予地塞米松以帮助胎儿的胎肺发育,提升成熟度。注意时刻观察患者的情绪状况,给予针对性的心理护理,缓解其紧张焦虑情绪,降低不良情绪对患者治疗和护理的影响;严密监测相关并发症或合并症状况,及时给予对症治疗,严密监测孕妇和胎儿状况,尤其注意胎心监测,注意观察终止妊娠指征。
1.4.2终止妊娠指征及方法
当孕妇出现以下状况,应及时终止妊娠:①血压控制效果不理想;②发生持续性上腹部疼痛或重度头痛;③血肌酐水平升高或肝功能异常且呈现进行性加重;④PLT呈持续进行性减少;⑤胎心监测异常;⑥肺水肿;⑦子痫;⑧B超显示胎儿发育受限,胎儿脐舒张期血流无波形,⑨羊水指数≤2。
1.5观察指标
严密观察围生期母婴状况,观察围产儿发生感染、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RDS以及围生儿死亡等不良预后的发生情况,比较总发生率。
1.6统计学方法
以SPSS21.0软件行统计学处理,孕妇并发症及围生儿预后情况以(%)表示,对比以X2检验,检验结果以P值为准,0.05为界值,低于界值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各组孕妇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结果
丙组孕妇相关并发症发生率最低,显著低于甲组和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各组孕妇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n(%)
注:*表示丙组与甲组相比,P<0.05;#表示丙组与乙组相比,P<0.05。
3.讨论
子痫前期的临床发病率约为5%,目前病因机制尚不明确,主要表现为尿蛋白和血压水平上升,还会发生上腹部不适、头痛以及恶心、呕吐等并发症,若不能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会逐渐发展为更为严重的子痫症状,导致患者发生抽搐或者昏迷,对母婴健康与安全造成严重威胁[4]。目前,临床治疗子痫前期,并无有效方案,临床治疗以控制病情,尽量延长孕周为基础目标[5]。子痫前期的临床治疗原则为降压、解痉、镇静,必要时利尿、扩容。另外,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孕周、病情严重程度以及临床治疗的反应状况等,确定终止妊娠的时机。
根据发作时间的早晚,重症子痫前期可分为早发型和晚发型两种,但在具体分期上,还存在分歧,有研究者认为,孕32周以前子痫前期发作,即为早发型重症子痫前期,也有部分研究者认为应以34周为分界。与晚发型重症子痫前期相比,早发型重症子痫前期患者发病更早,病情发展更快,更易发生相关并发症,因此对孕妇的肝肾等器官造成的损害也更为严重,而围生儿发生生长受限,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及围生期死亡的概率也更高,危害更为严重。临床常采用期待治疗以有效控制患者病情进展,延长孕周,以保证争取更多的时间以供胎儿成长发育,提升胎儿胎肺发育成熟度,改善妊娠结局。目前,期待治疗在早发型重症子痫前期中的应用率较高,在延长孕周,提高胎儿发育成熟度,改善妊娠结局上,具有理想效果,但可能使母体承受更大风险,因此,在早发型重症子痫前期患者的治疗中,科学掌握终止妊娠的时机具有重要意义。众多临床实践研究证实,经过科学的治疗和护理,在严密监视母婴健康条件的前提下,确认不会对产妇健康与安全造成威胁后,将终止妊娠时机延长至34周,可显著改善妊娠结局[6]。本研究以58例早发型重症子痫前期患者为研究对象,给予所有患者期待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发展等情况选择终止妊娠时机,并据此分组,对不同终止妊娠时机患者的母婴妊娠结局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丙组孕妇并发症发生率与围生儿不良预后发生率,均显著低于甲组和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期待治疗效果较理想,孕妇状况相对安全的情况下,延长妊娠终止周数,能改善妊娠结局。
综上所述,给予早发型重症子痫前期患者期待治疗,将患者的终止妊娠时机延长至34周,能够有效降低围生儿不良预后的发生,因此,在保证孕妇健康状况的前提下,应该尽量将早发型重症子痫前期患者的终止妊娠时机延长至34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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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爱茵.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及分娩方式对围生儿结局的影响[J].中外医学研究,2017,15(12):32-34.
论文作者:卢蓉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误诊学杂志》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6
标签:患者论文; 早发论文; 孕妇论文; 时机论文; 并发症论文; 胎儿论文; 状况论文; 《中国误诊学杂志》2018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