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休闲农业的发展与探索——基于北京等都市地区先行案例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论文,中国论文,案例论文,地区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中国休闲农业研究与实践的探索
当代中国的休闲农业成长于20世纪80年代。最早兴起于中国台湾地区。1989年4月,台湾举办的“发展休闲农业研讨会”对“休闲农业”做了探讨与诠释;之后由学者撰文宣传和由官方制订辅导办法鼓励农民经营,使休闲农业迅速成长。到1993年,官方辅导休闲农场30个,遍布花莲、桃园、台中、台南、高雄、台东等农业区域。1994年,在台湾大学召开了由官、产、学各方参加的研讨会,进一步展开了有关理论及岛内经验的讨论,由此而形成了“都市农业”的观念。在中国内地,1995年出版了以“观光农业”为题的书籍。1996年,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与台湾“中国农业经营管理学会”在北京共同召开了“城市化与都市农业研讨会”,1997年又在台北续行研讨,由此开了大陆借鉴岛内发展休闲农业做法与理论研究之先河。基于先行的理论研究准备,1997年和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了观光农业研讨会和工作会议,提出“做好规划,强化管理,把观光农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初步制订了北京市观光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举办了对区县和乡镇干部的专门培训,从认识上统一、做法上推广。在90年代后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北京市把观光农业作为优先发展的项目和增长点之一,在我国发达地区颇具代表性。
在理论探讨与政策探索的同时,农民已经在中国大地上开始了中国观光休闲农业的实践。80年代后期,深圳市首先举办荔枝节以招商引资,随后又开放农业采摘园,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沿海地区、旅游景区和都市郊区等地也纷纷开办各具特色的如采摘果园、垂钓园、农家乐、少儿农庄、民俗村、吃农家饭等观光农业项目;尤其是在原先发展滞后的山区农村(比如北京市怀柔、密云、门头沟、昌平、房山、延庆、平谷等区县),观光型、休闲型、体验型、实验型等多种休闲农业形态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的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使原来长期的“包袱”变成了“宝库”。由于观光休闲农业为农民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深受农民的欢迎,因此在都市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民的大量鲜活而生动的实践,又为理论上的进步奠定了基础。
90年代后期国际上出现的体验经济学说,从更深层面上揭示了体验和休闲产业的社会背景,国内包含观光休闲农业在内的休闲产业研究也有了明显进展,逐步从对农业经营本身的研究上升到文化和哲学层面的解析。以中国艺术研究院马惠娣研究员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开始系统地研究休闲理论,并向农经界人士加以阐释。休闲理论进一步支撑了休闲产业、也支撑了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
二、中国休闲农业发展的基础
休闲农业在我国的兴起具有客观必然性,这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说明。
1.国情背景。休闲农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产业。
首先,发展休闲农业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人多,导致了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农民在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并遇到暂时困难的时候,转而向农业和农地进一步要就业、要收入、要效益;地少,尤其是在都市郊区和山区的农民人均占有农地资源更少,就更需要集约利用土地。休闲农业一般是把农业的产销环节与旅游业的食、住、行、游、购、娱环节结合起来,融通农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利用乡土景观、文化、活动等特色体验,吸引游客购买农民所提供的服务。这样就使农户能够充分利用极为有限的乡土资源(包括农地和宅地),获得农业生产、销售、服务等多种收入,提高土地产出效果。据北京市有关部门调查,1230个观光农业园平均每公顷的经营总收入为6.6万元,大大高于一般从事农业生产的水平;其中,出售产品的收入只占经营总收入的34.3%,而采摘、餐饮、住宿垂钓三类收入分别占到23.3%、19.9%、10%,此外还有约占3.6%的门票、健身、娱乐等收入。可见,单位面积农地的收入至少有一半来自开展观光休闲活动。
其次,发展休闲农业符合我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不平衡的国情。一方面是城乡之间存在多方面差距,造成了较为先进的城市地区的休闲消费向较为落后的乡村地区投入的顺向落差;另一方面是都市地区与其他地区存在发展水平差距,休闲农业也在率先进入经济较为发达阶段的都市地区周边先行成长起来,并且逐步扩展到更远的农村地区,使之成长表现出从城市中心区周边向外沿延伸、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的梯次发展路线。不同发展程度地区并存着迥然不同的乡村景观面貌,从而使休闲农业的产品和内容显得更加丰富多彩,魅力无穷。
不可忽视的是,市场经济取向的农村改革也成为我国休闲农业成长的深刻背景。农户家庭承包、自主选择产业、农业结构调整、招引社会要素等多方面的改革开放政策,都为农村的复兴带来了活力,为农民能够接待城里人、城里人能够入乡创造了宽松的条件。
2.时代特点。休闲农业是体现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点的农村产业。
首先,发展休闲农业是在国内市场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农民对提升农业生存力与竞争力的积极选择。早期在我国都市地区发展起来的休闲农业,实际上是为了缓解农产品价格全面放开初期都市郊区农业高生产成本所导致竞争力急剧下降的问题,是都市郊区的农民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之下为农业自我“强身健体”的探索之一。在较为发达的都市地区,农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势微的同时,对城市生活、生态等贡献凸显。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在人多地少、高生产成本地区的农业(尤其是都市农业地区),往往通过拓展农业功能的途径保持地方农业的存续能力。可以说,休闲农业是区域农业竞争力的“攻不破的战线”。
其次,休闲农业的发展是经济社会进步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经济发展达到了一定水平的时期,人们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当中用于维持生存的部分比重越来越少,富余部分越来越多,恩格尔系数逐渐降低,因此能够把富余部分越来越多地用于支付满足更高级需求的消费领域,其中包括休闲消费支出。休闲农业的应运而生正是我国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富裕的时代性体现,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历史进步的标志性体现。
此外,从旅游休闲活动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看,也有一个随着社会富裕程度、人民收入水平、技术服务条件等不断提高而逐步从旅游到休闲再向度假演进的过程。有研究表明,在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00~800美元的时候,人们外出观光旅游的需求处于不可遏制的迸发期;最早开展休闲农业的往往是那些临近旅游景区的村镇,作为主景区附带服务,其主要活动是出售旅游商品,提供餐饮、住宿等零星服务;然后是一些民俗旅游村落自身逐步成长为各具特色的独立景点,形成食、住、行、游、购、娱等配套服务体系;一些村落农场经过长期滚动发展,接待服务的条件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一批高水准的乡间休闲度假村。乡间设施、服务、景观等各方面条件的逐步提升也适应并促进了观光向休闲、度假等演进。
3.实践基础。休闲农业形式多属易于农户进入、适于家庭经营的农村产业经营方式。这是休闲农业得以蓬勃兴起的基本原因。农民的积极性不但是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休闲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从休闲农业经营模式看,最初出现的休闲农业项目,既有某些是带有政府引导和投资特点的,也有不少是农民为追求增收致富而自发干起来的。农民有积极性干起来的许多项目经历了风风雨雨而长盛不衰,而政府投入的项目,有的离开了财政支持就难于存续。这些艰难的探索,为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和农民在休闲农业发展中各自的职能提供了经验,为下一步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比如,近年来北京郊区在发展休闲农业的过程中,各级政府侧重于投入主干道路、供水、供电、废弃物和污水处理、通讯等公共设施建设,支持农村整治村容环境和加强农民从业培训,帮助农户改进厕所、取暖等庭院设施条件;制订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区域规划,积极培育观光农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从信息传播、行业规范、示范引路等多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在政府的帮助或辅导下,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是我国休闲农业发展的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
三、中国发达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走势与制度需求
休闲农业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在我国发达的都市地区已经表现出了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伴随着这些地区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水平提升到城乡一体化阶段,休闲农业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产生了重要作用,呈现出促进产业、资源、区域、城乡等融合的多种趋势。
1.产业融合。休闲农业从一问世就表现出产业融合的特征与走势。一是农业与乡村旅游服务业之间的融合,二是农业生产与农产品销售、加工产业环节之间的融合,三是农户的农业活动与社会服务活动之间的产业操作或劳动的融合。这就形成了所谓“六级产业”效应,即产业内容是1+2+3,产出效益是1×2×3,使第一产业(农产品生产)、第二产业(农产品加工)、第三产业(农产品销售)的分工合作关系,加上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成为一个完整的休闲农业经营过程,产生了乘数效果。在一些民俗旅游村,由于游客餐饮消费规模较大,甚至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农产品集散市场,带动了周边鲜活农产品生产。
2.生产融合。休闲农业把农户的生产活动与游客的消费活动结合在同一时空,农业生产过程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紧密结合,降低了农业生产的各种社会风险,也方便了消费者,笔者称此为“休闲市场农村化”。这种生产融合,实际上也是一种角色融合。它使农业劳动者从传统的种养生产领域进入了市场营销、旅游服务、经营管理乃至文化教育等更宽领域,从单纯的生产者角色进入推销员、接待员、解说员、导游员、烹饪员、辅导员等多种角色,对农民的产业技能、社会交往、从业素质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开辟了传统农民向现代农业工作者转型的新的途径。因此,休闲农业的发展也成为锻炼培养现代农民的大课堂,将会对农村和农民产生深远的影响。
3.资源融合。开展休闲农业使农村和农户的多种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缓解了乡土资源越来越多地存在的季节性、甚至是长期性的闲置问题。农户可以最大限度地把自家的房屋、院落、设施等各种原本为自身生活服务的不动产变为生产要素,把承包农地、家庭物业、闲暇时间、富余人口等资源融为一体用于接待游客、增加收入。特别是与产业、生产等融合的趋势相应地使农户不动产的使用关系也出现了明显变化。比如,农家庭院既是农民自家的生活用房,也成为用于接待的生产用房;农地里既进行农作物栽培,也进行观光休闲接待;市民农园等经营方式需要形成新的租赁关系规范,等等。这些都对现行的农宅、农地等管理办法提出了新的需求。如何从制度、政策等方面完善农村资源配置机制,既支持农民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招引服务对象和外来要素,同时又维护好双方的权益,已经成为发展观光休闲农业中政策制定所面临的新课题。
4.集散融合。休闲农业项目具有多主体经营的特点。目前,大量民俗旅游较多地采取“户经营、村服务”的形式,以农户为经营主体,由社区经济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其好处是农户得到了实惠,达到了农民增收的效果。但是随着休闲农业的客流规模扩大、活动内容增多和逗留时间加长,部分地区的农户接待能力不足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双休日等客流骤然增多的时候,交通、就餐、住宿、娱乐等接待能力明显不足,甚至出现拥挤、降低服务质量等情况,影响了农村休闲产业的发展。这种情况必然导致其产业集散性的变化,即农户分散接待服务与适度规模接待服务相结合,在改善农户分散接待能力与质量的同时,适当发展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接待服务设施,形成分散与集中的优势互补。旅游业发展自身也存在着从富民到富地方发展的阶段性规律。这也对政府辅导工作提出了新的需求,特别是要对提升农业社会服务能力加以必要的支持。
5.区域融合。休闲农业的发展带动了区域经济的统筹发展。首先是有一批乡村和农业以园区的形式加以规划、组合和整治,成为设施较为完善、服务较为配套、管理较为严密、技术较为密集、布局较为紧凑的区域农业空间组织形式,成为较大规模发展休闲农业的依托或载体。其次是在园区以外的大区域空间,经过一体化规划设计和配套建设,使农业景观从空间结构上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在内容上形成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与农业内涵相结合,突破了行政区划界限,形成了以交通干线、河流、沟谷等为“脉”,串联各休闲农业项目与其他景区,从而构造有机景观系统的线域经济、路域经济、流域经济、沟域经济等休闲产业空间形态。休闲农业这种跨行政区划的发展,对于农村区域规划、产业结构调整、集体土地流转乃至社区治理方式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进入市场化轨道。
6.城乡融合。在休闲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城乡融合的趋势。研究表明,在城市化工业化之后,市民入乡、乡民入市是“常事”,因此,应当通过区域规划使城乡互补更深更广,成为社会经济共同体。休闲农业常常产生的城乡融合效应是:城里人通过旅游、休闲、度假等活动,把城市的文明的信息带给乡村,造成城乡之间在社会、经济、文化、情感等多方面的沟通;在相对于城市而言地广人稀、更为宜居的一部分乡村地区,城里人由临时休闲居住、短期度假居住进而产生了长期居住的要求,形成了村民与非村民在居住层面的融合;村民与非村民的居住融合,带动了农村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人际交往等生活方式的变化,实现了城乡生活方式层面的融合;随着村民与非村民之间的长期融合,进一步出现了社区管理及其体制向城市化转型的需要,出现了城乡管理层面的融合。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休闲农业的发展将内在地带动农村社会的变迁。因而适应城乡融合趋势的多方面改革也应顺理成章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