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大胆设想——学习列宁有关论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论述论文,大胆论文,政治体制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列宁1923年元月和3月在《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和《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等这些为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而写的论著中,提出了要认真改变旧机关的残余,真正革新这些机关的办法,同时4 月俄共(布)召开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接受了列宁的指示,通过了《关于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任务》的专门决议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决议。
列宁在这些论著中,提出的主要改革措施是:
一、充分认识国家机关及其改善的重要意义。他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困难,远未解决同时又急待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苏维埃政权就不可能巩固,社会主义建设就不可能进行,也不能更紧密地联系群众,虽然这件事情非常困难,但必须以无比坚韧的精神去完成,“我们只有通过这样的工作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而且只有达到了这个目的,我们才能建成名副其实的、苏维埃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
二、改组工农检查院人员结构,减少职员,“把真正具有现代水平的人才,即不亚于西欧优秀模范的人才集中到工农检查院里来”。对这部分人,“要经过特殊的审查,看他们是否忠实,是否了解我们国家机关的情形,同时还要经过特别考试,看他们是否知道科学地组织一般劳动的原理,特别是科学地组织管理工作和行政工作等等的原理”,“同时要给他们很高的薪金”。
三、扩大中央监察委员会人数,从工人和农民中选择优秀分子充实到中央监察委员会,并将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结合起来,实现把党的监察机关同苏维埃的监察机关合并起来。
四、扩大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职权。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同中央委员一样,经过党的审查,他们也享有中央委员的一切权利,从而,使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都完全变成党的最高代表会议。它们的主要任务是审查送交政治局审阅的各种文件,对国家各级机关进行检查,学习研究理论、实际参加监督工作,形成一个紧密的集体,应该不顾情面,不因任何人的威信而妨碍他们提出质向。列宁认为这样做的好处是:使中央委员会能更紧密地联系群众,工作更有条理、更踏实;能为政治局会议研究的文件做好准备工作,并且做到绝对了解情况和使问题处理得非常正确;能够减少、纯粹个人情况和偶然情况的影响,减少分裂的危险。
五、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列宁提出学习、学习、再学习的任务,然后要检查,使学问真正深入到我们的血肉里去,真正地、完全地成为生活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使学问变成僵死的条文或时髦的辞藻。既要向书本知识学习,又要向“实践家”学习,还要选择一些有学问的切实可靠的人到德国或英国去学习。
六、革新国家机关,使它真正成为高效率的、模范的、大家绝对信任的高级机关,就必须对进入这些机关的人员进行极严格的审查,并编制新的标准。而这些目标的完成,不能匆忙从事,要用缓慢、艰难和非常的办法,经过多次检查,才能建立一个真正模范的、不只是由于职衔才受到大家尊敬的机关。
列宁的上述思想,虽然在俄共(布)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予以通过,作出了正式的决议,但由于列宁逝世较早,这一思想在原苏联没有真正贯彻下去。
1978年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的新政策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年的努力,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国民生产总值大幅度增加,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提高,国际威望日新月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进展,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显得迟滞一些。在这种形势下,重温列宁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革新国家机关的一系列教导,对于我们仍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特别是以下几点,对于我们仍然是可以借鉴的。
一、将现有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合并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增加其人数,扩大其职权。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享有和中央委员同样的一切权利。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必须通过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工人和农民中的优秀分子宜于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不能同时担任中央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负责人有权参加中央政治局会议,有权事先审查向中央政治局提交审阅的各种文件,有权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权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原则下独立办案,不受任何机构和人员的干扰。
中央监察委员会对各省、市、区及各事业、企业等下属单位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各省、市、区这些机构的负责人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派或指派,其主要业务是对本地区的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进行监督检查,他们有权参加地方国家机关和党的机关的有关会议,有权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有权调查取证,查处案件。这些下属机关的人员由上级严格审查后确定,业务接受上级领导,其工作对上级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负责。
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了现有监督机构受国家机关、党的机关及其负责人的某些干预,避免了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对现有内部监督机构的控制,就象列宁所说的那样,监督机构减少了纯粹个人情况和偶然情况的影响,它们就可以不顾情面,不因任何人的威信而防碍他们工作,这将对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改进国家机关和党的机关,清除腐败,提高办事效率,真正成为模范的,人民绝对信任的,清正廉洁的机关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的成员,要给他们比较高的薪金。要使这些成员成为反腐战线上的勇士,不受糖衣炮弹的袭击,不受钱权交易的影响,不受丰厚物质的诱感,不受外来势力的干扰,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清正廉洁,嫉恶如仇,爱憎分明,刚直不阿,一方面对他们提出严格的要求,另方面要提高他们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这个机构廉洁与否?是与他们能否领导好反腐工作,始终保证国家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有着直接的关系。对这些人实行高薪制,正是保持他们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对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员要严格要求,提出学习、学习、再学习的任务。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员,要十分慎重,认真选择,严格审查,民主选举。要把那些真正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牢固的无产阶级世界观、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丰富的斗争实践经验,敢于坚持原则,不怕打击报复,勇于为民服务,勤政廉政的好干部、好工人、好农民、好军人、好知识分子选入中央监察委员会。
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员,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成员一样,可以连选连任。对于他们在任期内的实绩和表现,实行年终考核制,而且即使他们以后退出了中央监察委员会,但对他们在任期内的所作所为仍要负责,如果发现其问题,仍然可以追溯。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将会出现许多前人没有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要做好这个时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工作,就要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实践、善于总结。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的号召,这不仅是摆在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面前的任务,也是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任务。
列宁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革新国家机关的思想十分丰富,可供借鉴的地方还有许多,但笔者认为上述几点是最重要的,是现实的,是完全能够办到的。只要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就一定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地推向廿一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