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庭制度到委托代理制度_家族企业论文

从家庭制度到委托代理制度_家族企业论文

从家族制到委托代理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代理制论文,家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连续当选了15年全国人大代表的北大厉以宁教授今年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在本届政协的小组会上,谈起中国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今后面临的残酷竞争形势,厉以宁认为WTO带给中国企业的挑战中蕴涵着更多的机遇。他说,关税率在降低,这就意味着企业进口原材料的成本也在降低,产品价格的下降必然引发和增强人们的购买欲望;对企业来说,这将是一个大好的形势。再如,外资银行进来了,所带来的不仅是服务项目增多、服务质量好的问题。现在一些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不容易贷到款,因为发放贷款的银行还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它们总是按所有制来发放贷款的。外资银行则以企业的信用和效益来考核贷款方,好企业获得贷款就相对容易了。面对竞争的加剧,大家还应该看到:正是在激烈的竞争中,公平竞争的环境才得以逐步形成。这样,就可以在认真应付这个挑战的同时,也看到挑战中蕴涵着更多机遇。

要抓住机遇,企业必须有活力。那么,企业的活力来自何处?来自改革,来自投资者对利益的关注。管理固然重要,但管理代替不了改革。

针对前段时间人们一直在谈民营企业的改革问题和家族制企业,厉以宁谈了他的看法。

他认为,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日益显示自己的活力。但民营经济的活力不可能不受到企业体制与企业组织形式的制约。如果企业体制存在着这种或那种缺陷,企业组织形式依然墨守成规,那么民营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这一点已被某些省市的实践所证明。

民营企业可以有多种形式。家族经营制是一种较普遍的形式,不仅个人独资企业如此,而且合伙企业也如此,甚至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以后同样如此。不容否认,在民营企业初创阶段,家族经营制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例如,实行家族经营制有凝聚家族力量的作用,在企业初创阶段便于克服困难,使企业在艰难条件下立足;又如,家族经营制同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背景相适应,尤其在农村与小城镇,家族经营制同周围环境的适应尤为必要;再如,家族经营制在企业初创阶段还起着互助、协调的作用,能帮助经济力量薄弱的家族成员较快地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最后,在家族经营制之下,家长是有权威的,而且在企业初创阶段,有权威的家长通常是一位能人,在他的领导下,企业能够生存、发展是同家长的权威分不开的。

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史来看,家族经营制都曾经在企业成长过程中起过这样一些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中国,同样可以看到家族经营制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上述作用。但一旦企业规模增大了,家族经营制的局限性就越来越突出。能不能突破原来的家族经营制,成为民营企业初具规模之后能不能继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不突破家族经营制束缚的民营企业,往往就此止步,甚至逐渐衰败、倒闭。突破了家族经营制,民营企业就能进一步成长。

厉以宁指出了家族经营制主要的局限性:

第一,家族经营制之下的企业决策实际上是家长个人决策,家长个人说了算。这通常是难以避免的。家长过去曾经办好过企业,但经验可能是财富,也可能是包袱。不可能任何经验都是财富。但时代在前进,情况比过去复杂多了,尤其是在企业规模扩大和市场竞争加剧以后,家长个人独断专横的决策很可能脱离实际,以致造成投资的重大失误或经营方针的重大失误。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与晚辈之间可能形成巨大裂缝,逐步导致企业解体或倒闭。

第二,家族经营制企业只可能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挑选接班人,甚至企业的接班人是注定的、不可更换的。然而,下一代不一定适宜担任企业接班人。即使他们可能受到较好的教育,但他们的兴趣与专长不一定在企业经营方面,也许他更适合当一个工程师,当一个医生,而不适合主管一个企业。假定有几个儿子,而且都想接管企业,问题就复杂了。这样,家族经营制企业经常发生继承的危机,有时甚至几个可能接班的家族成员各自拉拢一些亲戚,结成小圈子,争夺接班人的地位。企业的家族凝聚力消失了,代之而来的是不断增加的离心力,一个民营企业本来很有生气,可能由此衰败,一蹶不振,甚至分裂成几家不成气候的企业。

第三,在家族经营制之下,企业经常录用家庭成员或亲戚来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任人唯亲的结果,一方面会使管理混乱,原来制定的规章制度难以执行,特别是一些有特殊背景的人被安排在关键岗位上,规章制度就不起作用了;另一方面又会使一些同家族没有关系但有才能的人,对企业失去信心。他们会说,你们这些特殊人物把住着重要岗位,我再留在这里,有什么前途?纷纷离去,结果,企业必然人才流失,失去活力。

第四,家族经营制之下,企业的产权通常是封闭型的。家庭持有产权,“肥水不外流”,既不愿外界前来参股,也不打算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家长的考虑是:这家企业,我辛辛苦苦把它办起来了,出了成绩,产权一开放,别人岂不是沾了我的光?有时,尽管办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两人以上,但持股者或是妻子儿女,或是少数亲戚,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原有的股东的再投入,这就大大限制了企业的继续扩展。有时,为了不让外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与股权状况,企业连向银行融资的方式也拒绝采用,这更加阻碍了企业的成长。

第五,在家族经营制的企业中,企业目标往往是模糊的、不确定的。要知道,一家企业,不管是哪一个行业的企业,总是把盈利率放在目标的首位,企业总是要为投资者取得越来越多的收益,包括分红与企业自身资产的增值。家族经营制的企业在初创阶段,这一目标是明确的,经营企业的目标就是为了盈利。但企业规模扩大以后,企业的目标就逐渐模糊不清了。这主要是因为,企业代表家族,家庭与企业的同义语,盈利率固然仍会被考虑,但家族还必须考虑家族的社会地位、家族的形象、家族的声誉、家族的命运、家族成员的相互关系等等问题。家族同企业捆绑在一起,企业的生死存亡就是家族的兴衰枯荣。于是企业与家族都想多算“家族账”而少算“经济账”。这是家族经营制企业在规模扩大后无法回避的事情。在多算“家族账”而少算“经济账”的思想指导下,不少企业逐步陷入了自己所设置的陷阱,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尽管家族经营制有局限性并不是说家族经营制对于小作坊、小摊店、小本经营没有适用性,因为在那种场合只可能采取家族经营制。这也不否认家族经营制在民营企业初创阶段内一定的积极作用。简单地否定家族经营制的作用,是不对的。但无论如何,企业发展壮大以后,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面临企业管理的各种问题,摆脱家族经营制的束缚已是当务之急。

怎么办?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假定企业规模小,可以继续保持家族经营制。夫妻老婆店,你改它干嘛呢?它就是家族经营制。小作坊也不必改。另一种情况,民营企业规模大了以后就要改。走所有权、经营权分离道路。可以家族控股、家庭控股,但一定要建立真正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那就采取委托代理制的方法,聘外面的能人来做经理,同时由家族控股。产权要开放,不搞封闭式的,这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走向委托代理制,走向现代企业制度,是稍具规模的民营企业的必由之路。委托代理制的特点是任人唯贤,而不是任人唯亲。社会上有若干可供选择的经理人才,民营企业要善于挑选,择贤录用。家族可以掌握控股所必需的份额,但股权与经营权要分开。对聘来的经理人员,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给以职权,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重大决策由董事会作决定,家长或其他家族成员不能越过董事会与总经理而对企业经营活动横加干涉,更不能越过董事会去干扰总经理的管理工作。企业聘来的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而不是对家长或某一个家庭成员负责。

与此相应的是,产权应当开放,即向愿意投资于企业的人开放。产权的开放不但拓宽了企业融资的范围,有利于技术进步,而且使得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变化,企业成为真正由多元投资主体投资所组成的企业。开董事会时,不再是一个面孔、一个声音,从而有利于投资决策的合理、有效。家族即使仍在企业中拥有控股所必需的股份,但由于产权已经开放了,董事长所维护的已经不仅仅是家族的利益,而是全体投资者的利益,董事长也不仅仅是家族的代表,而成为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的代表了。现代企业无不如此。

需要指出,产权开放后,家族经营制企业可以改为合伙制,也可以改为公司制。公司制比合伙制好,对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尤其如此。而在公司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好处在于:它以“人和”为主,它不是单纯的资本联合,而是人和资本的共同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当然有它的好处,如融资渠道更宽。它是一种资本联合,一般的股东只看重自己的利益,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尽管可以融到很多资金,但它的缺点在于广大股民只能跟你共安乐,但不能共患难。你赚钱,大家都购买公司股票,一旦盈利率下降了,人家就把股票卖掉。有限责任公司不是这样,是相互了解的股东们的结合,可以共渡难关,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随便退股,退出要经过大家一起商量才行。总之,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制,产权都是开放的。家族如果认为有必要控股,控股比例也不一定是51%,51%是在两个投资主体的情况下的有效控股比例。股权分散,也许20%、30%就够了。这同国有企业改制后国家的控股比例一样。

标签:;  ;  ;  

从家庭制度到委托代理制度_家族企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