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当前腐败问题研究的三个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腐败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以来,腐败现象在中国的发展愈演愈烈。实际工作部门和理论界多年来已开展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对于腐败的研究仍有待深化。在许多关于腐败问题的探讨中,人们将古今中外的腐败现象放在一起,归纳出“有公共权力就会有腐败”、“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等等最一般的“规律”。这些规律固然“放之四海而皆准”,但难以说明中国当前腐败的特殊性,也就难以真正深入地揭示它的具体根源。深化对中国当前腐败问题的研究需要强化三个视角。
一、转型期视角
中国当前的腐败并不是一种常态、稳态社会中发生的腐败,而是一个正在转型之中的非常态、非稳态社会中发生的腐败,它与典型的传统社会和典型的现代社会的腐败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只有把它和世界各国转型期的腐败相对照,才有较大的可比性。世界各国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中都曾出现过腐败大面积滋生、泛滥的时期。欧美先发现代化国家,在现代化的初期,曾经历过选举舞弊、政治交易、个人徇私和政党分脏等严重腐败的时期,直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经济、政治与社会体制以后才使腐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亚非、拉美后发现代化国家,在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也曾先后出现严重的腐败现象,有些至今尚在为摆脱腐败的泥潭而苦斗。
然而,中国当前的社会转型又与大多数国家的转型有着很大的不同。首先,中国的经济转型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经济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兴起的,大部分后发现代化国家和原苏东国家均先后走上以私有制为主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中国则要坚持走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这就使公有制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转型中需要探索的一个核心与难点问题。这种探索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原创性,无疑使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充满了摸索、曲折和反复。
其次,中国的政治转型是在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从高度集权、人治为主的治理形态向民主、法治的治理形态转变。在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大部分先发与后发国家的政治民主化都先后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制,而中国则要在坚持基本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逐步向民主与法治的治理形态转变。这就使在党的领导下的民主与法治,以及如何实现人民对党和国家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成为中国政治转型过程中需要探索的一个核心与难点问题。而这种中国式的民主与法治道路的探索实践,也必然充满了人治与法治并存、分权与集权拉锯、失控与严控交错的复杂局面与过程。
再次,中国的观念文化转型是在坚持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准则不变的前提下,从“左”的片面强调国家和整体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转向充分肯定公民局部、个体的合理利益追求的价值取向。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使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准则与市场经济的客观动力机制(多元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相协调,是一个必须解决的核心与难点问题。由于原有意识形态的调整和现实社会利益关系的重建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时期,在这期间无法避免在社会价值系统中出现较为严重的冲突、失范和混乱,以致使社会成员发生较为普遍的道德困惑、价值迷失和行为错乱。
总之,中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有着区别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制约性前提。这些制约性前提造成了中国转型的独特性,使它的过程充满了实验性、不确定性,充满了“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困惑和“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期待。这种独特性决定了中国在对公共财产和公共权力的重新定位、规范和制约上,难以照搬世界现代化史中任何既有经验与方式,从而必将经历一个非常复杂、曲折、漫长的摸索过程。只有从这一历史条件和背景出发,才能深刻理解中国转型期腐败增生的特定根源,及其广泛性、严重性和顽固性。
二、体制视角
许多关于腐败问题的探讨强调了历史的、外来的和腐败者主观的因素。中国当前腐败的严重增生固然有历史的、外来的因素的影响,但是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现实的、本国的因素。中国当前腐败发生的面积之广、品种之多、形态之新,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在世界上是“举世罕见”的。腐败行为者们的主观因素的作用无疑是存在的,但这些主观因素之所以在此时发生、发展、蔓延、泛滥,也并非天性、天意使然,而是现实、情势使然。中国当前腐败严重增生的主要根源,应当从现存的、体制性的因素中去寻找,而不能推诿给历史、他人和主观世界。
中国当前的体制既不是典型的计划型体制,也不是典型的市场型体制,而是一种“两不像”的过渡性体制。无论是从计划型体制还是从市场型体制的角度来看,它都是畸形的、扭曲的。改革初期,不根本触动产权和政府职能的大规模“放权让利”,在强烈激发了各级政府与企业的自利动机的同时,也使公共财产和公共权力陷入前所未有的失范、失律、失控状态。随着双轨并行局面的持续与演变,在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交织的混乱中自发地形成了一种新的秩序,它使两种机制彼此沟通、联结、适应,同时也使两种机制的功能与运行都发生畸变。
这种自发的转型期秩序在正式的成文规范(“红头文件”)中是看不到的(而且往往是明令禁止、一反再反的),但在实际社会运行中却是客观存在的。各种社会主体的活动都自觉、不自觉地遵循这种秩序的游戏规则,否则往往“寸步难行”。正式规范与实际规则的脱节与悖反,使社会生活中的两套话、两本帐、两副脸等“两面”现象格外兴盛、发达,成为心照不宣、相互默契、相互模仿的社会化行为方式。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各式各样的腐败路径和运作方式作为正式运行机制的替代物和填充物,织入了过渡性体制的实际运行机制之中。也正因为如此,腐败现象如野草般地一茬茬顽强生长、不断蔓延。转型期的腐败是植根于转型期体制的实际运行机制之中的,只有深入揭示这种客观的存在与关联,才能真正对中国转型期腐败的现实根源给予切实的说明。
三、阶层视角
中国当前的腐败现象早已不是个别部门、个别地区的个别性存在,而是遍及各部门、各地区的普遍性存在。如果说够得上大案要案的腐败行为尚属少数,那么公款消费、公产创收、接受“奉供”和乱收费等较轻微的腐败行为,在许多地方几乎是程度不等地人人有份。随着反腐败斗争的开展,腐败行为越来越趋向于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进行,披上“为公”的外衣,造成“法不责众”的局面。对于如此广泛的社会越轨行为,不能仅仅作为个人现象来分析,更应作为一种群体性、阶层性现象来考察。
首先,要考察干部阶层在转型过程中的权力变动。从社会资源的国家垄断到市场配置的逐步扩大,从高度的中央集权到自上而下的行政性放权,干部阶层的总体权力下降而局部权力上升(自主权扩大),旧的监控机制失效而新的约束机制缺位。在这种状况下,权力的滥用和失控成为一种难以抑制的现象。
其次,要考察干部阶层在转型过程中的利益变动。从原来高踞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之首到改革后收入、声望层次的相对大幅下降,从自发的补偿行为到有组织的集体“创收”,从靠“吃皇粮”到主要靠“预算外”收入过日子,从专司一职到一身多职,干部阶层的利益实现方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多元化、地方化、群体化和个体化了。在这种状态下,角色与功能的混乱,公务与私务的重叠,乃是无法避免的。而腐败的行为动机从对原有既得利益的“补偿”,转变为对新生既得利益的“维护”与“扩张”,也是势所必然的。
再次,要考察干部阶层在转型过程中的精神变动。阶层性的精神变动并不取决于个体的“世界观改造”状况,而是社会转型、体制变动的必然反应。从“左”的意识形态的束缚到破除枷锁的思想解放,从脱离实际的“圣人”观念到求实、重利的务实心态,干部阶层在改革后经历了十分深刻的精神转折与裂变。同时,长期压抑的自利动机的反弹,转型期利益实现机制的扭曲和约束机制的缺位,正式话语系统与实际运作方式的反差,又使心态失衡、私欲膨胀、集团利益至上、双重人格公开化等现象迅速发展,成为滋生腐败的精神土壤。
总之,要深化对中国当前腐败问题的研究,就必须进一步深化对非历史、非外部、非主观、非个体因素的研究。中国当前的腐败是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到中国式的、自上而下的渐进转型过程中的所有深层次问题。解读当前的腐败就是解读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中国当前腐败问题的最终解决,取决于中国对经济、政治和文化转型中深层次问题的最终解决,即取决于中国社会转型的最终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