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之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当代中国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史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5)03-0051-06 《哲学史讲演录》开篇,黑格尔提出“哲学史就是哲学”的著名命题。如果从单纯的形式逻辑理解,这一命题显然是错误的,是诡辩论思维。黑格尔的视角是哲学史研究的方法论视角,即不能从具体哲学形态的视角理解既定的哲学史,只能从特定的解释原则去表征所要研究的哲学史。按照黑格尔理解哲学史书写原则的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书写不可忽视“研究方法论”。哲学就是前提思维的批判,而不同的“研究方法论”则导致不同的理论前提,这种意义上书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不可能回避“研究方法论”。那么,用怎样的理论思维去检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呢?教科书思维、反思的问题学思维、文本文献学思维等都有着理论合法性和现实意义,尽管如此,我们依然认为“出场学思维”才是更为合理的评价逻辑。因为出场学不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马哲史)研究的重要范式,而且是将思想出场的逻辑看作历史语境重大变化的必然产物,或者说,出场学应该更能体现当今哲学方法论发展的水平与当下时代的世界观的合理交融。从出场学视域理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先后出现过两种主流形式,即“形态论”和“范式论”两种研究方法论。 一、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的新视角 传统反思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视角主要是“是否忠实于原著”。把“是否忠实于原著”作为一种学术研究方法是重要的,但将其作为一种审视既定理论(或思想)的视角,却因为自身的“非我性”——“精神元素”的“缺场”,不可能具有现实意蕴,或者说,把“是否忠实于原著”作为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理论前提,存在无法克服的深层缺陷,即人们在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时,预设了“哲学史就是物化史”的理论前提,认为哲学史是一个不可“多重解释”的思想史。所谓哲学史就是物化史,就是指运用庸俗唯物主义的解释框架来理解哲学史,认为哲学史就是对哲学研究的“客观化”追溯。据此,物化的哲学史就只能是一部僵死的资料史、物化的描述史、没有哲学史家参与的非学术史。哲学的本质特征告诉人们,哲学史是思想史,是常读常新的精神史,没有两个人对哲学史的理解是完全一致的。正是因为如此,每一个时代的人们都有着与自己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哲学经典,即有的时代或时期更为关注黑格尔(如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有的时代或时期更为关注卢梭,等等。人们更为关注黑格尔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什么人们特别关注卢梭呢?这也是哲学史不同于其他历史的独特之处。用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介绍《西方哲学史》书写原则的观点解释就是,“卢梭和拜伦——虽然在学术的意义上完全不是什么哲学家,但是他们却是如此深远地影响了哲学思潮的气质,以至于如果忽略了他们,便不可能理解哲学的发展”[1]。因此,审视中国学者书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应该还有一种更为合理的视角,即不以是否追求“回到原著”为书写的唯一原则,而是以能否真正把握“原著精神”为书写的逻辑前提。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任平教授提出的“出场学”理解,任何历史人物思想的现代出场,都不是历史人物思想的“原生形态”,即任何历史人物思想的当下出场皆是与新的时代精神相结合的产物。这就是说,出场学是“将思想出场的逻辑看做是历史语境重大变化的必然产物”[2]21,即出场学既注重哲学史、尊重历史上的哲学家及其思想,也尊重“当代人的精神世界”。将出场学作为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的视角,不仅仅是因为按这一视角书写的马哲史更具现实意义,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找到一个评价当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方法论的统一标准。 从知性思维理解,评价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一定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而从哲学思维的视角理解,评价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也一定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本文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世界之中,人们习惯性夸大辩证法的否定性,不知不觉就陷入了诡辩论和相对主义。比如,如果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伽达默尔在《20世纪的哲学基础》一文中提出的“20世纪最隐蔽而又最有力的基础是它对任何独断论,包括科学独断论所持的怀疑主义”[3]观点看,似乎不应该存在评价马哲史书写方式的统一标准,但从其所表征的深层意蕴检讨,伽达默尔不但没有否定审视哲学思想标准的意蕴,而且在强调审视哲学思想标准的重要性。其一,伽达默尔所指代的“独断论”与“哲学思维”无关,因此,他对“独断论”的批判与审视哲学思想无关,也就不存在否定审视哲学思想标准的问题。从本质上说,“独断论”不属于哲学思维,是知性思维的后果,即适用于纯粹自然的领域,是“科学”的研究范围。而哲学思维是批判性的否定性思维,也正是因为哲学思维的这一批判性,人们误以为伽达默尔在这里所指代的“怀疑主义”就是对认识论标准的否定,实际上,这里的“怀疑主义”只是“哲学批判性”的同义语。其二,伽达默尔所指代的“科学独断论”中的“科学”,是与哲学思维处于同一个层次的知性思维反思的领域,因此,它对“科学独断论”的批判与审视哲学思想也没有关系。“科学独断论”中的“科学”有两层意蕴:一层是指“科学理论本身”,另一层是指“科学的意识形态性”。从“科学理论本身”层面进行哲学理解,反对“科学独断论”就是要说明,科学认识上没有总结,任何重大的发现只是更接近真理或科学认识又前进了一步。从“科学的意识形态性”层面进行哲学理解,反对“科学独断论”就是要说明,“科学思维”是有边界的,不能因科学所具有的“合理性”而令其具有“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功能。歪曲和否定研究方法论的意义是不正确的,如果用错误的思维指导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书写,也会造成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最为严重的伤害和不尊重。 即使认可审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应该有一个客观的标准,但对于何为这一标准,这一标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学术界却鲜有本质性的深度探讨,也就是说,以往学术界更为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的“思想形态”,并不深究理解该“思想形态”的方法论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哲学指代的标准与科学指代的标准不同,科学标准更为强调量性意蕴和可操作性意蕴,哲学标准则注重世界观上的宏大视域和方法论上的反思精神。其实,哲学标准的这种个性,也是一些人否定哲学标准的重要原因,即人们潜意识之中把量性和可操作性作为“衡量标准”的“标准”。审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的标准自然属于哲学标准,所以,对该标准的把握只能是基本原则的认定。其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应该从当下时代的“时境”出发,即不能用脱离现时代精神的“抽象思想”去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抽象思想”有两层内涵:一层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精神欲求的纯粹理论性思想,主要指唯心主义的思想;另一层是指既不能解释现实的现象也不能净化人类的心灵,只是体现着概念的游戏的虚假性思想,主要指哲学爱好者提出的想法。本文所指代的“抽象思想”包含以上两层内涵。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不能脱离现时代精神也有两层内涵:一层内涵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依然是当今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脱离现时代精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很容易就沦落为教条;另一层内涵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像其他哲学形式一样,都具有目的性和预见性。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不能脱离现时代精神就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可以有利于实现对当下时代精神的恰当反思和准确概括,换言之,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脱离现时代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就不利于实现对当下时代精神的恰当反思和准确概括。其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应该从现时代的“哲学话语”出发,即不能用脱离现时代哲学水平的哲学语言表征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在哲学界,始终有一种观念——强调理论的抽象表达。从思维方式的角度理解,这种观念并没有不恰当之处,但过多突出理论的抽象性则容易导致该理论传播的局限。从这层意义上理解,把“学院派哲学话语”转化为“现时代哲学话语”,应该是哲学家的学术使命。其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应该从“反思文本文献学”出发,即不能用脱离文本和文献的所谓“思想意蕴”取代哲学史中的“本真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有许许多多的哲学人物和他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对于这些众多人物的理论,如何界定其是否具有马克思主义本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专家最基础和最基本的工作。从当下的实际状况看,既有一种忽略文本和文献研读的现象,也有一种只从文本和文献学出发的现象,即两者都强调“思想意蕴”。而从逻辑上看,多一层“思想意蕴”,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离“本真思想”的距离就可能更为遥远。出场学范式符合审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的三个基本原则。其一,出场学将思想出场的逻辑看作历史语境重大变化的必然产物,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应该从当下时代“时境”出发的基本原则。恩格斯指出,“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4]。这一思想,正是出场学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得以出场的逻辑之根。其二,出场学的根本目的就是阐释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创新机制[2]22,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应该从现时代“哲学话语”出发的基本原则。从“出场”角度研究马克思主义在时代和空间的语境中在场的可能性,从根本上说,离不开“与时俱进”的品格,而“与时俱进”的品格最为基本的内容之一就应该是“哲学话语”应当具有“当代性”。其三,出场学“将追问思想背后、思想赖以建构的历史基础的或缺视为出场学反思的对象”[2]22,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应该从“反思文本文献学”出发的基本原则。当今时代依然是资本逻辑的时代,所以,依然可以说马克思与我们处于同一个时代。既然如此,出场学就是要通过“反思文本文献学”,“要求穿越文本文献背后而深度解释产生文本的历史本身”[2]22。按照出场学理论理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主要经历了两种形式,即“形态论”和“范式论”。 二、“形态论” “形态”一词不仅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使用特别频繁的词汇,还适用于多种领域。从词源学意义上理解,“形态”是一个复合词,由“形”和“态”两个词组成,“形”指外在形状,“态”指样子,“形态”是指一定时空条件下某种对象的存在形式。对“形态”的重视程度,可以从“形态学”得以说明,即各种形式的“形态学”不断出现,比如,“形态文艺学”“人体形态学”“设计形态学”“城市形态学”“社会形态学”,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说,人们对“形态”的重视,已经到了图腾崇拜的程度。“形态论”是指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中,以时间逻辑和人名逻辑为书写原则,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专家的著作为写作内容,以每位学者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态为理论成果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至今,绝大多数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著作的研究方法论,都属于“形态论”,如中山大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黄楠森先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中、下)(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孙伯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与现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等。为了准确把握“形态论”,至少要研究两个方面的问题,即要研究“形态论”为什么会产生(即产生的背景),以及“形态论”的特点和理论原则是什么。 要理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为什么要选择“形态论”的书写方法,不可忽视三个背景。其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的时代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亟须掌握具体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建设人才,决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不可忽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表达,即时代背景为“形态论”提供了产生的可能。1978年以后,中国决定实行以改革开放为标志的经济体制改革,学术界必须为改革开放提供理论根据。国家教委社科司曾经就这种背景,在其发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学大纲》(1993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做出明确说明,“以便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大批合格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我司决定组织高校力量,在近几年内陆续编写和出版一批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大纲,现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通过了专家组的鉴定”[5]1。其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的思想史背景——为教科书原理提供思想史材料,决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不可无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思想主旨,即思想史背景为“形态论”提供了产生的可能。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文化水平极大提升,现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理论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理论需求,其中之一的需求就是,希望能够阅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作家们是如何论述相关教科书原理的。在这种背景下,书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就成了马哲界一项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也即是说,此时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就是要为既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原理提供思想史证明,即为既定的诸多具体“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形态”提供注解。其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时代的哲学水平——“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理念贯穿整个教科书体系,决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不能超越“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哲学理解水平,即哲学发展水平为“形态论”提供了产生的可能。中国决定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是在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术水平就是传统的教科书水平,即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书写并没有过多思考方法论,强调的只是人们“观世界”的看法和规律。从哲学基础理论的视角看,当时的哲学思维属于本体论思维,也就是说,那时的哲学学术水平仅仅停留在哲学的初级阶段,即马克思所批判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阶段,或伽达默尔所批判的独断论阶段。 从方法论的视角看,“形态论”有两大特点。其一,形态重于历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不应该仅仅属于时间史,也不应该仅仅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家的历史,它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内在逻辑的演变史和发展史。人们之所以重视形态研究,正如吴元梁先生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演变》中所表达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应用、推广和发展的历史,其任务是如实地再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应用、推广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及未来发展趋势”[6]1-2。当然,吴先生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应用、推广和发展的历史,从广义上看,也包含思想史的意蕴,只不过不是以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为主旨予以书写。其二,目的重于方法。国家教委社科司在其编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学大纲》中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变化和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性。换言之,它是一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变化和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5]1。规律性是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具体规律是“哲学(原理)形态”的组成要素,所以,重目的成了“形态论”的重要特点之一。当然,方法也是重要的,因为,重视“目的性”的“形态论”本身就是方法。但这里所指的重方法是指,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方法不应该是以认识论为出发点,而应该是以本体原则为逻辑基点。 从方法论的视角看,“形态论”至少要遵守四个方面的原则。其一,以中国道路建设中出现的重大现实问题为问题意识。“形态论”追求的是构筑具体的“哲学(原理)形态”,但构筑具体的“哲学(原理)形态”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的最终目的,用这些“哲学(原理)形态”指导社会发展才是最为根本的诉求。所以,以中国道路建设中出现的重大现实问题为问题意识,应该是“形态论”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其二,以教科书原理为理论观点。教科书一中的理论观点不是架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框架的依据,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的理论观点不但不能与教科书原理相冲突,而且应当以教科书原理为根据。因为教科书原理是与之相适应的时代的意识形态,如果出现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哲学(原理)形态”,教科书会在第一时间做出修正。其三,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思想家的哲学文本为理论来源。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哲学界的学者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就重大理论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的发表,遵循两种认识论思维:一种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另一种是“回到经典”。其实,这两种认识原则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即“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过分夸大任何一个方面都将对现实的社会实践造成危害。作为能够为中国道路服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理应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思想家的哲学文本为理论来源,不可视其为教条。其四,以建构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为理论追求。近年来,学术界对西方价值的关注似乎越来越强烈,甚至有少数学者把西方价值等同于普世价值。从宏观意蕴上说,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应该是普世的价值,与中国道路相统一的中国价值虽然还不能称之为普世的价值,但应该越来越成为全世界的价值共识。因此,构筑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形态,不仅是建设中国道路的需要,还是概括中国价值的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们在申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课题时就明确提出,“开展本课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归结起来,就在于可以推动哲学创新,阐述建构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相适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6]4。 三、“范式论” “范式”一词是近些年才被哲学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但与“范式”密不可分的“认识论”早已经为马哲界广为接受。“范式”也是一个复合词,由“范”和“式”两个词组成,“范”指模子、榜样和一定界限,“式”指样子、仪式、规格和符号,“范式”意义众多,在哲学认识论中指思维方式。从中国知网查询可知,中国最早研究“范式”概念的始于1984年《社会科学》第一期发表的欧力同文章——《库恩“范式论”的认识论问题》。此后,“范式”和“范式论”就成为哲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概念,范式研究也就成为诸多学术团队的“学术符号”。比如,北京大学马哲团队的学术符号为黄楠森先生开创的马哲史范式,南京大学马哲团队的学术符号为孙伯鍨开创的文本文献学范式,武汉大学马哲团队的学术符号为李达先生开创的中国化范式,中国人民大学马哲团队的学术符号为肖前先生开创的教科书范式,等等。如果说从“方法论”变革意蕴上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著作早已存在,比如,复旦大学余源培先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与历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中共中央党校侯才先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版)等。那么,从“范式论”意蕴上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著作也已经出现,比如,武汉大学何萍先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程》(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何萍先生在其著作的前言中详细阐释了自己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范式论”前提,即“从研究范式的更新入手,清理和叙述一个多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东西方国家的发展,揭示其中的内在逻辑和思想成就,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描绘出一个清晰的、整体的风貌”[7]3。或许,何萍先生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程》的方法论与本文阐释的“范式论”存在一定的距离,但就其书写的指导思想而言,无疑是与“范式论”相关的。之所以如此判断,是因为本文所指代的“范式论”是指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中,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思想逻辑为书写原则,以重大理论问题构筑写作框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为理论根基(文本解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专家之间的对话为论证依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根据“研究范式”的差异和目前“范式研究”的水平,任平先生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范式”分为九个不同的种类,即“教科书范式论”“原理范式论”“马哲史范式论”“文本文献学范式论”“反思的问题学范式论”“对话范式论”“中国化范式论”“部门哲学范式论”“出场学范式论”等。 要理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为什么要选择“范式论”的书写方法,同样不可忽视三个背景。其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的时代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亟须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的建设人才,决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不可忽视以变革方法论为核心的“范式研究”的内容,即时代背景为“范式论”提供了产生的可能。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到又一个“攻坚阶段”,即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自贸区建设等深度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改革的阶段,俗称“改革深水区”。这一时期的人才,不仅要掌握既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还必须同时具备辩证思维。以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主旨的“范式研究”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范式论”更利于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的人才。其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的思想史背景——为教科书改革提供思想史材料,决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不可无视“范式研究”的思想逻辑,即思想史背景为“范式论”提供了产生的可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研究中,经常出现经典作家的“同一段话”被不同的学者做出不同解读的现象,甚至诸多解读结论差异巨大。这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研究之中,存在“非法引证”问题,即研究者忽视经典作家文本背后的思想逻辑,片面理解文本的“语义学”意义。比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8]。如果不考虑该文本背后的思想逻辑,即不考虑马克思和恩格斯此观点指的是19世纪之前的社会发展史,就会错误地将阶级斗争理论宽泛化。其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时代的哲学水平——“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式创新”已经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标识,决定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书写不能不吸收“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研究”的最新学术成果,即当下时代的哲学发展水平为“范式论”提供了产生的可能。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范式是“教科书范式”。虽然从传统教科书范式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存在教科书范式变革的呼声和变革的努力,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对“教科书范式”的变革,即“原理范式”“哲学史范式”“反思的问题学范式”等范式陆续出现。正是因为这一变革,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所有领域都敢于“出场”和“在场”。当然,“敢于出场”还包含与现时代精神不相适应的理论的“勇于退场”,比如,“建设理论”就取代了“斗争哲学”。 从方法论的视角看,“范式论”也有三大特点。其一,方法重于理论。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出,哲学“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9];马克思在《第179号“科伦日报”社论》中提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10]。无论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都强调哲学与现实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从逻辑上看,既定的哲学理论都是落后于现实的,这就是说,要保持哲学理论与现实之间能够处在同一个水平之上,就要不断创新哲学理论。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指前提批判,如果不变革思维方式,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哲学理论的与时俱进。其二,思想重于文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研究中,人们习惯于用文本表征思想。用文本诠释思想符合哲学史的“史论结合”理念,但“史论结合”理念能否贯彻,与如何确立“思想”和“文本”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就“思想”和“文本”而言,人们习惯于认为“文本”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事实上,“思想”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范式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即看到了“思想”重于“文本”。其三,实践重于“经验”。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也能为中国道路建设提供理论支持。“范式论”认为,相对于经验而言,实践更为重要。本文所指代的实践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在新的时境和语境下,以体现当下时代精神的内容“重新出场”。当然,“范式论”中的不同“范式”关注实践的方法论原则不同,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方法也有所差异。 从方法论的视角看,“范式论”同样要遵循四个方面的原则。其一,以重大现实问题背后的思想逻辑与经典作家和思想家的思想出场逻辑相结合为问题意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最为主要的内容是就经典作家和思想家的思想出场逻辑展开分析和论证。每一位“范式论”研究者都想发现经典作家和思想家的思想出场逻辑,因为每一位“范式论”者都尤为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并注重将之上升为重大理论问题。在“范式论”者看来,由重大现实问题引申而来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经典作家和思想家的思想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形态论”者强调两者之间的“原理”联系,“范式论”者强调经典作家和思想家的思想出场逻辑与重大理论问题之间的历史性、持续性和统一性。表征这种历史性、持续性和统一性的问题即为“范式论”理解的问题意识。其二,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研究最新学术成果为理论基点。在诸多范式研究之中,马哲史范式的成果并不突出,因为完全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著作至今不到三十个版本。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书写要超越传统的马哲史范式的理论框架,即要将其他哲学范式的研究成果融合在马哲史的书写之中。比如,何萍先生就认为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程》吸收了文化哲学范式的研究成果(我们把文化哲学范式称之为“部门哲学范式”中的一个部分)。她认为,自己写作马哲史,“就是以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取代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范式……这一研究范式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研究尤为重要……本书正是为了克服以往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的问题,而采用了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7]4。其三,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思想家哲学文本背后的思想逻辑为理论来源。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是哲学史,就意味着它不能回避文本,因为文本是记录哲学家思想的载体。但仅仅依赖文本判断思想家的思想逻辑也不够准确:一是出于多种原因,思想家并没有在“该文本”中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二是尽管过去的思想家在“该文本”中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思想,但当下时代的时境和语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不可能完全意义上理解该思想家的思想逻辑。这就是说,“范式论”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思想家哲学文本背后的思想逻辑为其理论来源,而不能仅仅从文本的形式解读中判定思想家的思想形态。当然,文本的意义也不容忽视和回避,“范式论”只是强调用各种范式的研究方法去避免对文本的错误解读,而不是不看重文本。其四,以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俱进的创新机制为理论追求。虽然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于19世纪中叶,但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依然可以成为当今时代的指导思想。究其原因,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与时俱进的创新机制,或者说,发现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机制,并将其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理论追求,应当是“范式论”必须坚定的学术理想。 四、简短结论 与“形态论”相适应的“本体论方法”的意蕴是重大的,也是不可忽视的,但其弊端也是明显的,而且因其弊端还导致哲学史上的“认识论革命”。这就是说,根据“形态论”书写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优点是明显的,比如,有利于为中国道路践行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微观理论(原理);而“形态论”的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比如,更容易令人产生“教条论”和“经验论”的思维框架。根据“范式论”书写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优点是明显的,比如,有利于为中国道路践行提供更具有“现实性”的宏观指导;而“范式论”的弊端也是存在的,比如,不容易证明为何只有属于自己范式阐释的理论(原理)才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因此,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方法论的“形态论”和“范式论”,都将会同时存在。 收稿日期:2015-01-04标签: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哲学论文; 哲学研究论文; 哲学史论文; 科学思维论文; 文本分析论文; 关系逻辑论文; 形态理论论文; 范式论文; 科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