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私营企业主的入党经历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主论文,启示论文,私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发表“七一”重要讲话后,关于在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优秀分子入党的问题,成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在深入学习中,我们发现并总结了私营企业主韩行通返回贫困山乡带领乡亲共同致富、光荣入党的典型事例。我们认为,分析“韩行通现象”,对于深入学习领会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推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认识当前党建工作中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韩行通今年57岁,祖祖辈辈生活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镇岔鞍村南岔沟屯。1985年,他进城打工,摆地摊、卖海产品,通过诚实辛苦的劳动,逐渐积累了一些资金。后来,他从经营小商店开始,到成立大连广联运输公司,成为一个拥有20多台运输车、雇工100多人、固定资产达1000多万元的私营企业主。
1996年新春,韩行通回乡探亲,看到家乡贫穷落后的状况,心里很不平静。对家乡怀有深厚感情的他,开始酝酿返乡创业计划。经过近一年的准备,他携带个人多年合法经营所得的大量资产返回家乡。面对人们不解的目光,韩行通向村党委书记掏出了心里话:“我家祖祖辈辈是贫苦农民,没有共产党,哪有我们的翻身解放;没有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我就是有浑身本事,也富不起来啊!现在我要回家乡和乡亲们一起共同致富。我虽然没进党的门,但我要先做党的人。请党考验我!”
“没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这是韩行通入党前的心愿和誓言。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他与岔鞍村村委会正式签订了南岔沟屯承包合同,担任庆安开发公司经理,成了南岔沟100多户乡亲们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上任伊始,他就公开作出三项承诺:三年内向村里交积累翻番;收入翻番,每个劳动力年均收入不低于5000元;加大投入,开发果蔬产业,彻底改变村屯面貌。为了保证承诺兑现,他把公司里的18名党员作为骨干任命到重要工作岗位上去,南岔沟屯的人心被凝聚起来了。上任后,他先后拿出个人积累几百万元,带领乡亲们修路、建桥,盖起了一座950平方米的集办公、会议、文化室于一体的综合楼,建起了美观大方的农民住宅小区,修建了南岔沟历史上第一座水库。他带领群众在全屯850亩土地上,栽植了2万株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新品种果树,引进了以色列自动滴灌技术。他还投资300多万元,建起了垂钓娱乐中心,成为大连市农业观光旅游的一个新亮点。韩行通在建设家乡的过程中,一步步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使南岔沟这个全镇闻名的穷山屯,成了劳均收入7000元的富裕屯。
韩行通凭着朴素的感情回乡,在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的过程中,他的思想不断得到升华。特别是在各级党组织的帮助教育下,他开始对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并正式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红旗镇党委、岔鞍村党委专门指定党员干部对他进行帮助教育。镇党委书记多次找他谈话,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镇、村领导对他的工作也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1998年8月,岔鞍村党委在讨论韩行通入党时,大多数同志表示同意,但也有同志认为,韩行通是私营企业主,让这样身份的人入了党,会不会模糊党的性质?也有的说,他在外边发了财,回来想再给自己头上戴个政治光环。但多数村干部、党员认为,韩行通入党有群众基础,南岔沟党员、群众都举双手赞成。村党委经过反复讨论,统一了认识:韩行通虽是私企老板,但他经商致富是国家现行政策允许的;他遵纪守法,诚实经营,挣的钱是干净的;他讲奉献,回报社会,把钱用在改变家乡面貌上,带领全村共同致富,正是我们党所要求的。村党委把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提交镇党委。鉴于韩行通的特殊身份,镇党委进行了严格考察并请示了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也派人进行了考核,最后认为他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1998年11月16日,韩行通成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第二年按期转正。入党后,他以更大的热情和干劲投入家乡建设,处处率先垂范,扶贫帮困,尊老爱幼。庆安公司声誉鹊起,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群众交口称赞这位“党员老板”。在韩行通的带动下,庆安公司的两名业务骨干也提出了入党申请。在韩行通事迹感召下,红旗镇一批常年在外的私企老板,纷纷回乡发展,带动乡亲们共同致富。
韩行通入党一事在干部群众中引起较大反响。众多媒体纷纷报道,有的刊物还就“韩行通现象”展开了讨论。把“韩行通现象”作为改革开放中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分析、考察,给我们许多启示。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韩行通就是这样一个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家乡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分子。“韩行通现象”的典型意义在于,如何看待新阶层人员的社会生存基础及其业绩,如何认识和评价他们的基本政治倾向和态度,我们党应该如何对待其中一些优秀分子的入党愿望和要求。应该看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目前,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必将大量涌现,他们在推动科技进步、活跃城乡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就业门路、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的: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阶层问题深刻分析得出的科学结论。还应该看到,像韩行通这样的私营企业主,既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践者,又是党的富民政策的受益者,这就决定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政治倾向是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他们的入党动机是纯洁的,他们希望党能够接纳他们,愿意在党组织中为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贡献力量。因此,在党的建设和发展新党员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我国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新变化,认识到新社会阶层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肯定和评价其中一些优秀分子的社会贡献。对他们积极要求入党的愿望,党组织不能视而不见,漠不关心,而是要在党的建设方面进一步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出发,从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出发,不断拓展发展党员工作的新领域。
2.“韩行通现象”表明,发展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入党,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全符合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客观现实,完全符合党的建设的实际需要。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和群众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其构成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执政党要拥有自己强大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就必须始终反映和体现变化着的本阶级的广大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和团结在自己的周围。目前,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各种新社会阶层人员在各个不同地域、行业、职业中不断增长,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他们是党的坚实而稳固的群众基础中的一部分。把新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政治上对他们的信任,有利于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相反,漠视新社会阶层的存在,放弃对他们的培养、帮助和教育,就意味着放弃了执政党的一块阵地,放弃了党和人民群众密切而广泛联系的一个渠道和领域。这不仅违背党的宗旨和原则,更会疏远党与这些群众的联系和感情,从而也就削弱了党的群众基础。我们注意到,韩行通入党后,更加激发了高昂的斗志和进取心,团结带领家乡的父老乡亲共同致富,使家乡昔日贫困的山村发生巨大变化。这也充分表明,把新社会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通过他们影响和带动本地区这个阶层中其他人员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有利于在这些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对这些新的社会阶层的影响力;有利于改变这些经济、社会组织中党的工作薄弱的状况,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从而更好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更好地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3.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不会影响党的先进性,更不会改变党的性质。这是围绕“韩行通现象”人们所关注的一个严肃问题。分析“韩行通现象”,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其一,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党的先进性总是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不同历史时期对党员的先进性有着不同的要求。在现阶段,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应当主要体现在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体现在自觉投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上,体现在以高度的积极性和奉献精神为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和突出贡献上。从“韩行通现象”我们可以看到,新的社会阶层中确有优秀分子,他们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精神境界和诚实的品格。他们大都出生在新中国,成长在红旗下,从小就在党的领导下,受到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和熏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积极参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些人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不仅不会影响党的先进性,而且正是新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种体现。其二,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不会改变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党员成分与党的性质有关系,但不是影响党的性质的决定因素,党的性质主要通过党的理论和纲领反映和体现出来。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深刻阐述了这一思想,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历史上,我们党曾吸收了大量非工人成分的人入党,并没有改变党的阶级性质,党反而把他们改造成了无产阶级先锋战士。韩行通入党后,把对家乡父老朴素的感情,上升到党员要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境界。他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更加注重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又有新提高,党员的模范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更自觉,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
4.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不是降低党员标准,而是将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新时期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是围绕“韩行通现象”人们所关注的又一个严肃问题。在调查、总结“韩行通现象”中,我们逐渐形成了以下认识:其一,必须认真考察财产的来源和用途,据此作为判断一个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的前提和依据。在发展韩行通入党时,当地党组织认真考察了韩行通的财产来源、纳税情况、资金周转、使用方式和企业经营绩效。认定韩行通财产属于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所得,主要用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的扩大再生产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社会阶层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而获取财产,并依法纳税,虽不能说其政治上必然是先进的,但它是符合政治上先进的一个条件,吸收新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必须据此作出基本判断。如果个人财产是非法获取的,在政治上则一定是落后的,对这样的人一定不能考虑发展入党。同时,财产怎么使用和支配是判断一个人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又一个重要依据。对于新的社会阶层成员而言,他们一般都拥有较多财产,凡将财产合法使用,并将财产主要用于对国家和社会有利的事业上,说明他们在财产使用这一点上符合政治上先进的条件,可以纳入吸收新党员的考察视野。而将财产做非法使用者,政治上一定是落后的,这样的人决不能吸收入党。其二,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是判断一个人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根本。新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必须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和人生追求。不仅要以自己的劳动为社会做贡献,还要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带领群众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同时,还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反映,把群众是否认可与拥护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可以入党的重要条件之一,作为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先进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韩行通申请入党时,群众就有很高的评价和呼声,这也是基层党组织吸收其入党的一个重要依据。在这问题上,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5.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要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要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稳妥进行”的规定谨慎运作,不能刮风、赶时髦,更不可一哄而起。既不能把优秀分子拒之门外,也不能无原则地降格以求。中共大连市委高度重视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发展党员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并从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角度,总结、分析了韩行通入党的组织工作过程,结合实际,在推出《大连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的同时,对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在新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要把好“三关”:一是培养关。要做好入党申请人的培养工作,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求有入党愿望的优秀分子必须首先在思想上入党。对他们中比较优秀但未提出申请的人,主动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对党的认识,不断壮大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二是考察关。新的社会阶层人员身份特殊、工作特殊,思想表现往往比较复杂,因此,要下大力气,深入群众,全方位、多角度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是入党后的教育关。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入党后,要继续考察他们的表现,主要看他们是否真正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对他们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强化党员意识,自觉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员标准规范其言行,不得以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干预党的工作。教育引导他们致富不忘社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尽量大努力为职工和群众服务,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6.要积极扶植、培养来自新社会阶层中的党员先进典型,这不仅是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党组织发挥两个先锋队作用,以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典型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形势下,我们不仅要在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成员中发展党员,还要在他们中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中共大连市委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实际出发,精心培养、树立了韩行通这个典型。市委书记孙春兰同志关心韩行通的成长,要求党组织和政府及时主动地为韩行通排忧解难。韩行通深有感触地说:“在党的大家庭中,我感到更多的关怀、信任和温暖。我现在是入了党的门,更要做好党的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在党的培养教育下,还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韩行通式的优秀人物,他们中党员的数量也会逐步增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十分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树立来自新社会阶层的党员先进典型时,也要有新的思路。如果他们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过程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赢得了党的信任、群众的拥护爱戴,就要大胆地培养、总结、宣传和树立这样的典型,并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保证先进典型的“可持续性”。既要鼓励他们无私奉献,也要采取措施,通过改革完善体制和政策,使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过程中,把自己的事业做大,在群众得到实惠的同时,他们自己也应当得到有力的扶持。